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木部第三十五卷 木之二

苏方木

    (《唐本草》)
    【释名】苏木。
    时珍曰∶海岛有苏方国,其地产此木,故名。今人省呼为苏木尔。
    【集解】恭曰∶苏方木自南海、昆仑来,而交州、爱州亦有之。树似庵罗,叶若榆叶而无涩,抽条长丈许,花黄,子生青熟黑。其木,人用染绛色。
    曰∶按∶徐表《南州记》云∶生海畔。
    叶似绛,木若女贞。
    时珍曰∶按∶嵇含《南方草木状》云∶苏方树类槐,黄花黑子,出九真。煎汁忌铁器,则色黯。其木蠹之粪名曰紫纳,亦可用。暹罗国人贱用如薪。
    【修治】 曰∶凡使去上粗皮并节。若得中心纹横如紫角者,号曰木中尊,其力倍常百等。须细锉重捣,拌细梅树枝蒸之,从巳至申,阴干用。
    【气味】甘、咸,平,无毒。
    杲曰∶甘、咸,凉。可升可降,阳中阴也。
    好古曰∶味甘而微酸、辛,其性平。
    【主治】破血。产后血胀闷欲死者,水煮五两,取浓汁服(《妇人血气心腹痛,月候不调及蓐痨,排脓止痛,消痈肿扑损瘀血,女人失音血噤,赤白痢,并后分急痛(大明)。虚劳血癖气壅滞,产后恶露不安,心腹搅痛,及经络不通,男女中风,口噤不语。并宜细研乳头香末方寸匕,以酒煎苏方木,调服,立吐恶物瘥(《海药》)。
    霍乱呕逆,及人常呕吐,用水煎服(藏器)。破疮疡死血,产后败血【发明】元素曰∶苏木性凉,味微辛。发散表里风气,宜与防风同用。又能破死血,产后血肿胀满欲死者宜之。
    【附方】旧一,新五。
    产后血晕∶苏方木三两,水五升,煎取二升,分再服。(《肘后方》)。
    产后气喘,面黑欲死,乃血入肺也∶用苏木二两,水两碗,煮一碗,入人参末一两服。
    随时加减,神效不可言。(胡氏方)。
    破伤风病∶苏方木(为散)三钱,酒服立效。
    名独圣散。(《普济方》)。
    脚气肿痛∶苏方木、鹭鸶藤等分,细锉,入淀粉少许,水二斗,煎一斗五升,先熏后洗。
    (《普济方》)。
    偏坠肿痛∶苏方木二两,好酒一壶煮熟,频饮立好。(《集简方》)。
    金疮接指∶凡指断及刀斧伤。用真苏木末敷之,外以蚕茧包缚完固,数日如故。(《摄生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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