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禽部第四十九卷 禽之四

诸鸟有毒

    (《拾遗》 凡鸟自死目不闭,自死足不伸,白鸟玄首,玄鸟白首,三足,四距,六指,四翼,异形异色,并不可食,食之杀人。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