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禽部第四十七卷 禽之一

    (《食物》)
    【释名】 鸹(《尔雅》)、麋鸹时珍曰∶按罗愿云∶ 麋,其色苍,如麋也。鸹鹿,其声也。关西呼曰鸹鹿,山东呼曰鸹(讹为错落),南人呼为 鸡,江人呼为麦鸡。
    【集解】颖曰∶ 鸡状如鹤大,而顶无丹,两颊红。
    时珍曰∶ ,水鸟也,食于田泽洲渚之间。大如鹤,青苍色,亦有灰色者。长颈高脚,群飞,可以候霜。或以为即古之 ,其皮可为裘,与凤同肉 【气味】甘,温,无毒。
    【主治】杀虫,解蛊毒(汪颖)。
    【发明】时珍曰∶ ,古人多食之。故宋玉《小招》云∶鹄酸KT 凫煎鸿 。景差《大招》云∶炙鸹蒸凫 鹑陈。今惟俚人【附录】 时珍曰∶按∶罗愿《尔雅翼》 色,皮可为裘之凤,亦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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