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禽部第四十七卷 禽之一

鸳鸯

    (宋《嘉 》)
    【释名】黄鸭(《纲目》)、匹鸟。
    时珍曰∶鸳鸯终日并游,有宛在水中央之意也。或曰∶雄鸣曰鸳,雌鸣曰鸯。崔豹《古今注》云∶鸳鸯雄雌不相离,人获其一,则一相思而死,故谓之匹鸟。《涅 经》谓之婆罗迦邻提。
    【集解】时珍曰∶鸳鸯,凫类也,南方湖溪中有之。栖于土穴中,大如小鸭。其质杏黄色,有文采,红头翠鬣,黑翅黑尾,红掌,头有白长毛垂之至尾。交颈而卧,其交不再。
    肉 【气味】咸,平,有小毒。孙曰∶苦,微温,无毒。
    瑞曰∶酸,无毒。禹锡曰∶多食,令人患大风。
    【主治】诸 疥癣,以酒浸。炙令热,敷贴疮上,冷即易(《嘉 》)。清酒炙食,治疮。作羹 食之,令人肥丽。夫妇不和者,私与食之,即相爱怜(孟诜)。炙食,治梦寐思慕 【附方】旧一,新一。
    五痔 疮∶鸳鸯一只,治如常法。炙熟细切,以五味、醋食之。作羹亦妙。(《食医心镜》)
    血痔不止∶鸳鸯一只,治净切片,以五味、椒、盐腌炙,空心食之。(《奉亲养老》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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