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纲目>> 介部第四十六卷 介之二

海螺

    (《拾遗》)
    【校正】时珍曰∶《唐本》甲香,今并为一。
    【释名】流螺(《图经》)、假猪螺时珍曰∶蠃与螺同,亦作蠡。蠃从虫,羸省文,盖虫之羸形者也。厣音掩,闭藏之貌。
    【集解】颂曰∶海螺即流螺,厣曰甲香,生南海。今岭外、闽中近海州郡及明州皆有之,或只以台州小者为佳。其螺大如小拳,青黄色,长四五寸。诸螺之食之。《南州异物志》云∶甲香大者如瓯,面前一边直搀长数寸,围壳众香烧之益芳,独烧则臭。今医家稀用,惟合香者用之。又有小甲香,状若螺子,取其蒂修合成也。海中螺类绝有大者。珠螺萤洁如珠,鹦鹉螺形如鹦鹉头,并可作杯。梭尾螺形如梭,今释子所吹者。皆不入药。
    时珍曰∶螺,蚌属也。大者如斗,出日南涨海中。香螺厣可杂甲香,老钿螺光彩可饰镜背者,红螺色微红,青螺色如翡翠,蓼螺味辛如蓼,紫贝螺即紫贝也。鹦鹉螺质白而紫,头如鸟形,其肉常离壳出食,出则寄居虫入居,螺还则虫出也。肉为鱼所食,则壳浮出,人因取之作杯。
    肉 【气味】甘,冷,无毒。
    【主治】目痛累年,或三四十年。生螺,取汁洗之。或入黄连末在内,取汁点之(藏器)。
    合菜煮食,治心痛甲香 【修治】 曰∶凡使,用生茅香、皂角同煮半日,石臼捣筛用之。
    《经验方》曰∶凡使,用黄泥同水煮一日,温水浴过。再以米泔或灰汁煮一日,再浴过。以蜜、酒煮一日,浴过爆干用。
    颂曰∶《传信方》载其法,云∶每甲香一斤,以泔斗半,微火煮一复时,换泔再煮。凡三换漉出,众手刮去香上涎物。以白蜜三合,水一斗,微火煮干。又以蜜三合,水一斗,再煮。都三复待冷硬,石臼木杵捣烂烧此香,须用大火炉,多着热灰、刚炭猛烧令尽,去之。炉旁着火暖水,即香不散。此法出于刘兖奉礼也。
    宗 曰∶甲香善能管香烟,与沉、檀、龙、麝香用之,尤佳。
    【气味】咸,平,无毒。
    【主治】心腹满痛,气急,止痢下淋(《唐本》)。和气清神,主肠风痔 (李 )。 疮疥癣,头疮馋疮甲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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