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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御製大明會典序

    朕惟古之君天下者、或創業立法。或因時制宜。皆有冊籍、以垂久遠。其、見於書、若唐虞之世、則有典謨。夏有典則。商有謨言。周之禮制、號稱大備。下及漢唐宋、皆有會要。而唐之六典、尤詳且悉。我太祖高皇帝、稽古創制、分任六卿。著為諸司職掌。提挈綱領、布列條貫、誠可為億萬年之大法也。顧其為書、作於洪武之中歲。晚年續定者、雖官署名職、間有更易。列聖相承。隨時與事、因革損益、代各不同、而皆不失乎皇祖之意。是以政化旁行、重熙累洽、有前代所不及。然歲月既積、簿籍愈繁。分曹列署、或不能遍觀盡識。下至遐方僻壤、閭閻草野之民、蓋有由之而不知者。迨我英宗睿皇帝復辟之時、嘗命內閣儒臣、纂輯條格、以續職掌之後、未底於成。
    皇考孝宗敬皇帝、繼志述事。命官開局、纂輯成編、釐為百八十卷。其義一以職掌為主。類以頒降群書。附以歷年事例。使官領其事、事歸於職、以備一代之制。仍會府部院寺、大小諸司、面相質訂。登進於廷。將欲布之天下。未幾而    龍馭上賓矣。朕嗣位之四年、為正德已巳。檢閱前帙、不能無魯魚亥豕之誤。復命內閣、重加參校、補正遺闕。又數月而成。仰惟聖祖神宗、鴻猷盛烈、不能盡述。其大而可見者、略在此書。國是所存、治化所著、皆於此乎係。比方勵精新政。乙覽之餘、特敕司禮監、命工刻梓。俾內而諸司、外而群服、考古者有所依據。建事者有所師法。由是而綱舉目張、政成化洽、保斯世於無疆。夫豈曰小補之哉。爰序始末、標之簡端、以列於皇考御製之次。亦庶以成先志雲爾。
    正德四年十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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