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書校歷二週.一譯校.二刻校。
二.譯校用西藏勝友等譯阿毗達磨集論對勘.校註略稱藏本。又用玄奘譯安慧糅
阿毗達磨雜集論參證.校註略稱釋論。
三.譯校凡有四例。(一)藏本章句歧異可資硏究者.皆註出曰.藏本云云。(二)藏本
譯義較暢可互發明者.皆註出曰.勘藏本意云云。(三)因對勘藏本而見奘譯未
愜者.皆註出曰.勘藏本云云.今譯云云。(四)釋論牒釋與今本參差者.皆註出曰.
釋論云云。
四.刻校用南宋刻爲底本.對校麗刻明刻.訂正文字.附註曰.原刻云云.依某刻云云。
五.校勘資料出處如次。
(一)西藏譯阿毗達磨集論.Chos-mn%on-pa kun-las btus-pa.北京版.丹珠經
解部.li字函五一頁上至一四一頁下。
********************
(二)玄奘譯阿毗達磨雜集論.日本大正大藏經本。
(三)本書南宋刻麗刻明刻本.依據日本弘教書院縮刷正藏本及大正大藏
經本校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