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黄帝内经太素>> 卷第三十杂病

刺霍乱数

    平按:此篇见《素问》卷八第二十八《通评虚实论篇》,又见《甲乙经》卷十一第四。
    霍乱,刺输傍五,足阳明及上傍三。
    霍乱,刺主疗霍乱输傍,可五取之,及足阳明下脉与上有疗霍乱输傍,可三取之也。
    平按:“输傍五”《素问》王注云:“取少阴俞傍志室穴。”新校正引杨注云:“刺主霍乱输傍,五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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