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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卷 论治类
十二、久病而瘠必养必和
(素问五常政大论)
帝曰:其久病者,有气从不康,病去而瘠奈何?
(谓气已顺而身犹不康,病已去而形则瘠瘦也。瘠音寂。)
岐伯曰:昭乎哉圣人之问也。化不可代,时不可违。
(化,造化也。凡造化之道,衰王各有不同,如木从春化,火从夏化,金从秋化,水从冬化,土从四季之化,以及五运六气各有所主,皆不可以相代也,故曰化不可代。人之脏气,亦必随时以为衰王,欲复脏气之亏,不因时气不可也,故曰时不可违。不违时者,如金水根于春夏,木火基于秋冬,脏气皆有化原,设不预为之地,则临时不易于复元,或邪气乘虚再至,虽有神手,无如之何矣。愚按:此节诸注皆谓天地有自然之化,人力不足以代之,故曰化不可代。然则当听之矣,而下文曰养之和之者,又将何所为乎?谓非以人力而赞天工者乎?其说不然也。)
夫经络以通,血气以从,复其不足,与众齐同,
(疾病既去而不求其复,则元气由衰而瘠矣。)
养之和之,静以待时,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其形乃彰,生气以长,命曰圣王。
(养者,养以气味。和者,和以性情。静以待时者,预有修为而待时以复也。如阳虚者喜春夏,阴虚者喜秋冬,病在肝者愈于夏,病在心者愈于长夏,病在脾者愈于秋,病在肺者愈于冬,病在肾者愈于春,皆其义也。谨守其气,无使倾移,则固有弗失,日新可期,是即撤消之道,而生气可渐长矣。)
故大要曰:无代化,无违时,必养必和,待其来复。此之谓也。帝曰:善。
(大要,上古书名。此引古语以明化不可代,时不可失,不可不养,不可不和,以待其来复,未有不复者矣。来复之义,即易之复卦,一阳生于五阴之下,阳气渐回则生意渐长,同此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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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03: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