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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卷 论治类
十九、四失
(素问征四失论)
黄帝在明堂,雷公侍坐。黄帝曰:夫子所通书受事众多矣,试言得失之意,所以得之,所以失之。
(明堂,王者南面以朝诸侯、布政令之所,非前篇明堂之谓。得失之意,言学力功用之何如也。夫音扶。)
雷公对曰:循经受业,皆言十全,其时有过失者,愿闻其事解也。
(言根据经受学,谓已十全,而用以延医,则时有过失,莫知所以,愿闻其事之解说也。)
帝曰:子年少智未及邪?将言以杂合邪?
(智未及,谓计虑之未周也。言以杂合,谓己无定见,故杂合众说而不能独断也。然则皆言十全者,正以其未全耳。邪,耶同。)
夫经脉十二,络脉三百六十五,此皆人之所明知,工之所循用也。
(循,根据顺也。此言经络之略,谁不能知?即循经受业之谓耳。)
所以不十全者,精神不专,志意不理,外内相失,故时疑殆。
(既已循经受业,而犹不能十全者何也?盖道统之传,载由经籍,圆通运用,妙出吾心。使必欲按图索骥,则后先易辙,未有不失者矣。故精神不能专一者,以中无主而杂合也。志意不分条理者,以心不明而纷乱也。外内相失者,以彼我之神不交,心手之用不应也。故时有疑惑,致乎危殆。孟子曰:梓匠轮舆,能与人规矩,不能使人巧。然则循经受业,徒读父书奚益哉?此过失之解也。)
诊不知阴阳逆从之理,此治之一失也。
(阴阳逆从之理,脉色证治,无不赖之。不知此者,恶足言诊?此一失也。)
受师不卒,妄作离术,谬言为道,更名自功,妄用砭石,后遗身咎,此治之二失也。
(受师不卒者,学业未精,苟且自是也。妄作离术者,不明正道,假借异端也。谬言为道、更名自功者,侈口妄谭,巧立名色以欺人也。及有不宜砭石而妄用者,是不明针灸之理,安得免于灾咎?此二失也。)
不适贫富贵贱之居,坐之薄浓,形之寒温,不适饮食之宜,不别人之勇怯,不知比类,足以自乱,不足以自明,此治之三失也。
(适,察其所便也。坐,处也。察贫富贵贱之常,则情志劳佚可知。察处之薄浓,则奉养丰俭可知。察形之寒温,则强弱坚脆、受邪微甚可知。察饮食之宜否,则五味之损益、用药之寒热可知。凡此者,使不能比别例类以求其详,则未免自乱矣,明者固如是乎?此三失也。)
诊病不问其始,忧患饮食之失节,起居之过度,或伤于毒,不先言此,卒持寸口,何病能中?妄言作名,为粗所穷,此治之四失也。
(凡诊病之道,必先察其致病之因,而后参合以脉,则其阴阳虚实,显然自明。使不问其始,是不求其本也。又若忧患饮食之失节,内因也。起居之过度,外因也。或伤于毒,不内外因也。不先察其因而卒持寸口,自谓脉神,无待于问,亦焉知真假逆从,脉证原有不合,仓卒一诊,安能尽中病情?心无定见,故妄言作名。误治伤生,损德孰甚,人己皆为所穷,盖粗疏不精所致,此四失也。)
是以世人之语者,驰千里之外。
(工之得失,则毁誉之远闻也。)
不明尺寸之论,诊无人事治数之道,从容之葆,坐持寸口,诊不中五脉,百病所起,始以自怨,遗师其咎。
(人事治数之道,即前篇贵贱贫富守数据治之谓。从容,周详也。葆,韬藏也。知周学富,即从容之葆也。若理数未明而徒持寸口,则五脏之脉且不能中,又焉知百病之所起?是以动多过失,乃始知自怨其无术,而归咎于师传之未尽,岂其然哉?!语云:学到知羞处,方知艺不精。今之人多有终身不知羞者,果何如其人也?葆音保。)
是故治不能循理,弃术于市,妄治时愈,愚心自得。
(市,多人处也。不能循理,焉能济人?人不相信,如弃术于市,言见弃于众人也。然亦有妄施治疗,偶或一愈,愚者不知为侥幸,而忻然信为心得,则未免以非为是,而后人踵其害矣。)
呜呼!窈窈冥冥,熟知其道?道之大者,拟于天地,配于四海。
(窈窈冥冥,道深玄也。熟当作孰。拟于天地,言高浓之无穷,配于四海,言深广之难测,见不可以易言也。)
汝不知道之谕,受以明为晦。
(不知道之谕,不得其旨也。失其旨则未免因辞害意,反因明训而为晦,此医家之大戒也。晦,不明之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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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02: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