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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卷 针刺类
五十四、刺痈疽
(《灵枢·寒热病篇》《素问·骨空论》《长刺节论》)
五脏身有五部。
(《灵枢·寒热病篇》:五脏在内而要害系于外者,有五部,如下文。)
伏兔一,
(在膝上六寸起肉间,足阳明胃经之要害也。)
腓二,腓者 也,
(即小腿肚也。足太阳、少阴及三焦下 之所系者。腓音肥。 音篆。)
背三,
(中行督脉,旁四行足太阳经,皆脏气所系之要害也。)
五脏之 四,
(肺俞、心俞、肝俞、脾俞、肾俞,五脏之所系也。)
项五。此五部有痈疽者死。
(项中为督脉阳维之会,统诸阳之纲领也。凡上五部,皆要会之所,忌生痈疽,生者多死。)
病始手臂者,先取手阳明、太阴而汗出;病始头首者,先取项太阳而汗出;病始足胫者,先取足阳明而汗出。
(刺痈疽者法当取汗,则邪从汗散而痈自愈;然必察其始病之经,而刺有先后也。此节义当与刺热篇参看,详疾病类四十四。)
臂太阴可汗出,足阳明可汗出。
(臂太阴,肺经也。足阳明,胃经也。按《热病篇》曰:脉顺可汗者,取之鱼际、太渊、大都、太白,泻之则热去,补之则汗出。按以上四穴,皆手足太阴经之荥、 也。此言臂太阴者,即鱼际、太渊二穴。然则足阳明者,亦当取之荥、 ,则内庭、陷谷是也。详义见本类前四十。)
故取阴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阳;取阳而汗出甚者,止之于阴。
(补太阴而汗出甚者,阴之胜也,当补阳明可以止之。泻太阴而汗出甚者,阳之胜也,当泻阳明可以止之。盖以阴阳平而汗自止也。取阳而汗出甚者,其止法亦然。)
凡刺之害,中而不去则精泄,不中而去则致气;精泄则病甚而 ,致气则生为痈疽也。
(针已中病,即当去针;若中而不去,则精气反泄,故病必益甚而 羸也。针未中病,自当留针;若不中而去,则病未除而气已致,故结聚而为痈疽。皆刺之害也。此节与九针十二原篇同,见后六十。 音匡。)
鼠 寒热,还刺寒府,寒府在附膝外解营。
(《素问·骨空论》。鼠 ,瘰 也。寒府在附膝外解营,谓在膝下外辅骨之骨解间也。凡寒气自下而上者,必聚于膝,是以膝膑最寒,故名寒府。营,窟也。当是足少阳经之阳关穴。盖鼠 在颈腋之间,病由肝胆,故当取此以治之。音漏。)
取膝上外者使之拜,取足心者使之跪。
(拜则骨节显,故可以取膝穴。跪则深隙见,故可以取足心穴。)
治腐肿者刺腐上,视痈小大深浅刺,
(《素问·长刺节论》。腐肿,内腐外肿也。大为阳毒其患浅,小为阴毒其患深,故当察其小大而刺分深浅也。)
刺大者多血,小者深之,必端内针为故止。
(痈大患浅,但多泄其血则毒可去。痈小患深,必端内其针而深取之也。为故止,言以此为则,而刺痈之法尽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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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03: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