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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卷 运气类
三十四、六气补泻用有先后
(《素问·至真要大论》)
帝曰:夫子言春秋气始于前,冬夏气始于后,余已知之矣;然六气往复,主岁不常也,其补泻奈何?
(初之气,始于立春前十五日,四之气,始于立秋前十五日,故春秋气始于前。三之气,始于立夏后十五日,终之气,始于立冬后十五日,故冬夏气始于后,此不易之次序也。然六气迭为进退,旧者去而新者来,往复不常,则其补泻之味,亦用有先后也。)
岐伯曰:上下所主,随其攸利,正其味,则其要也,左右同法。
(司天在泉,上下各有所主,应补应泻,但随所利而用之,其要以正味为主也。左右间气,上者同于司天,下者同于在泉,故曰同法。)
《大要》曰:少阳之主,先甘后咸;阳明之主,先辛后酸;太阳之主,先咸后苦;厥阴之主,先酸后辛;少阴之主,先甘后咸;太阴之主,先苦后甘。
(主谓主岁,非客主之主也。按此即六气补泻之正味,六气胜至,必当先去其有余,后补其不足,故诸味之用,皆先泻而后补。)
佐以所利,资以所生,是谓得气。
(自补泻正味之外,而复佐以所利,兼其所宜也。资以所生,助其化源也,是得六气之和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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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02: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