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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二

    十三难曰。经言见其色而不得其脉。反得相胜之脉者。即死。得相生之脉者。病即自已。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为之奈何。然。五脏有五色。皆见于面。亦当与寸口尺内相应。假令色青。其脉当弦而急。
    吕曰。色青、肝也。弦急者肝脉。是谓相应也。
    虞曰。色青脉弦。中外相应也。素问曰。肝部在目下。于此视色以参脉证。
    色赤。其脉浮大而散。
    吕曰。色赤、心也。浮大而散。心脉也。是谓相应。
    虞曰。色赤脉大。色脉相应也。素问曰。心部在口。视色合脉。
    色黄。其脉中缓而大。
    吕曰。色黄者、脾也。中缓而大。脾脉也。
    虞曰。此色脉相应也。素问曰。脾部在唇。色见其中。以应脉状。
    色白。其脉浮涩而短。
    吕曰。白者、肺也。浮涩而短。肺脉也。
    虞曰。肺部见于阙庭。两眉上也。
    色黑。其脉沉涩而滑。
    吕曰。色黑者、肾色也。肾主水。水性沉。肾亦在五脏之下。故其脉沉濡而滑。
    虞曰。肾色之见于肌皮。在面取其地阁。
    此所谓五色之与脉。当参相应也。
    吕曰。此正经自病不中他邪故也。
    虞曰。谓应本经虚实之证也。
    丁曰。经言色青脉弦而急。色赤脉浮而散。色黄脉中缓而大。色白脉浮涩而短。色黑脉沉濡而滑。此是五脏色脉皆相应。谓正经自病无他色也。脉相则所以言当参相应也。
    脉数。尺之皮肤亦数。
    丁曰。数即心也。所以臂内皮肤热也。
    脉急。尺之皮肤亦急。
    丁曰。急者、臂内经络满实。所以坚急也。
    脉缓。尺之皮肤亦缓。
    丁曰。缓者、肌肉消。故皮肤亦缓弱也。
    脉涩。尺之皮肤亦涩。
    丁曰。肺主燥。所以臂内皮肤亦涩也。
    脉滑。尺之皮肤亦滑。
    丁曰。肾主水。其脉滑。所以臂内皮肤亦滑也。此五者。皮肤滑涩急缓数。又与色脉参同也。
    吕曰。此谓阴阳脏腑浮沉滑涩相应也。
    五脏各有声色臭味。当与寸口尺内相应。
    丁曰。其言相应者。脉数、色赤、皮肤热。此是心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急、青色、皮肤经络坚急而青。(此二字疑衍文。)此是肝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缓、色黄、皮肤缓。此是脾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涩、色白、皮肤涩。此是肺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脉滑色黑、皮肤滑。此是肾之一脏。色脉皮肤参相应也。凡诊脉者。先须循臂之内外。然后诊脉视色也。
    虞曰。肝脉弦。其色青。其声呼。其臭膻。其味酸。心脉洪。其色赤。其声笑。其臭焦。其味苦。脾脉缓。其色黄。其声歌。其臭香。其味甘。肺脉涩。其色白。其声哭,其臭腥。其味辛。肾脉沉。其色黑。其声呻。其臭腐。其味咸。此谓相应也。
    其不相应者病也。
    虞曰。相应、谓正经自病也。假令肝病。脉弦。色青。多呼。好膻。喜酸。此曰自病也。不相应者。乃如下说。假令肝病。脉涩。色白。多哭。好腥。喜辛。此曰相反。声色臭味。皆见肺之证候。金之贼木。此曰贼邪。不相应。必死也。
    假令色青。其脉浮涩而短。若大而缓为相胜。浮大而散。若小而滑为相生也。
    吕曰。色青者、肝也。浮涩而短者、肺也。肺胜肝为贼邪。若大而缓。为脾脉也。肝胜脾。故言相胜也。浮大而散。心脉也。心为肝之子。若小而滑。肾脉也。肾为肝之母。肝为肾之子。子母相生。故为相生也。
    丁曰。经引肝之一脏。其脉当弦急。其色当青。即为顺也。色青脉涩者、逆也。脉若大而缓。是肝胜于脾也。其病甚。故云相胜。若脉浮大而散。若小而滑。是为相生也。
    经言知一为下工。知二为中工。知三为上工。上工者十全九。中工者十全八。下工者十全六。此之谓也。
    吕曰。五脏一病辄有五。今经载肝家一脏为例耳。解一脏为下工。解二脏为中工。(按史记正义引此文。二作三。)解五脏为上工。
    丁曰。上工者。谓全知色脉皮肤三法相生相胜本始。故治病十全其九。中工知二。谓不能全收。故治病十全得八。下工知一。谓不解明于全法。一心治已病。故十全得六也。
    虞曰。工者。万学万全乃曰工也。凡为医者。穷难经。察脉之浮沉脏腑虚实。通素问。知经脉往来。针之补泻。穷本草。识药之寒温气味所归。全此三家。然后治病。可曰知三为上工也。医不三世。不服其药。谓非工也。素问曰。五脏之象。可以类推。五脏相错。可以意识。此可曰工也。
    十四难曰。脉有损至。何谓也。然。至之脉。一呼再至曰平。
    吕曰。平者。谓平调之脉也。
    丁曰。平者、无过之脉也。
    虞曰。人之呼吸。曰阴阳也。一呼一吸。谓之一息。经言一呼再至。一吸再至。谓之平脉也。人呼吸法阴阳。一息法一年。一息脉动四至。四至法四时。一呼脉行三寸法三阳。一吸脉行三寸法三阴。故曰平也。
    三至曰离经。
    吕曰。经言再至曰平。三至曰离经。不如经言也。其人必病。
    丁曰。谓加于阴之二倍。故曰离经。虞曰。经者、常也。谓脉离常经之所。细而言之。人一呼脉行三寸。一吸脉行三寸。呼吸定息。脉行六寸。一日一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八百一十丈。乃为一周。后从始起之经再行。令一呼脉三至。脉行四寸半。一吸三至。脉行四寸半。一息脉行九寸。三日一夜一万三千五百息。脉行一千二百一十五丈。过于半脉。不在所起之经再起。故曰离经也。举一例以拟之。如人一日周行百里。却从初行之处再行。曰平。今一日却一百五十里。过于五十里。不在周而复始之处再行。故曰离经也。
    四至曰夺精。
    吕曰。其人短困夺精者。鼻目唇口精候色夺诊见也。
    丁曰。谓加于阴四倍。故曰夺精。
    虞曰。平脉一息行六寸。今夺精之脉。一息行一尺二寸。此乃一日一夜息数。乃行两日夜脉度数。尺寸脉。诸夫为数脉者、阳气乱。况阳为病。颇亦狂言。颜色恍欢。(欢疑惚)吕氏言鼻目唇口精候色夺者。非也。夫人纳五味。味归形。形归气。气归精。今一息四至。乃阳气乱。故脉数。数则气耗。耗则精无所归。犹如夺去。故曰夺精。如人一日行一百里。今一日行二百里。气疲乏则耗也。
    五至曰死。
    吕曰。其人病证候已见。脉复加一至。定当死也。
    虞曰。此比平脉一倍过半。四至已是夺精。五至。其死明矣。
    丁曰。为加于阴六倍。故曰死也。
    六至曰命绝。此死之脉。
    吕曰。不出日死。
    虞曰。五至。死之渐也。六至。今死矣。此言死之脉也。(按原本此下误衍必是言至之脉也七字。今删之。)必是言至之脉。恐写之误。可合下文。(按此下似有脱字。)
    何谓损。一呼一至曰离经。
    丁曰。为阴加于阳四倍也。
    虞曰。前之至脉离经。谓脉行过半。此之损脉离经。谓脉行减半。以下吸养于呼也。
    二呼一至曰夺精。
    丁曰。谓阴加于阳六倍也。
    虞曰。平人脉。一日一夜。五十周身。今二呼而脉一至。一日一夜。不及一十三周身。脉只行及二百二丈五尺。其人气耗血枯。神惨色夭。精华犹如夺去。
    三呼一至曰死。
    虞曰。平人之脉。三呼脉六至。一日一夜。八百一十丈。无危。今三呼脉一至。脉口行一寸半。一日一夜。只行及六十七丈五尺。不及五周身。(按此数误。当云行一百三十五丈。)如此之候死可待也。
    四呼一至曰命绝。此谓损之脉也。
    虞曰。四呼当八至。今四呼脉一至。一日一夜。不及四周身。(按当云不及七周身。)气血已尽。脏败神去。故命绝也。
    至脉从下上。损脉从上下也。
    吕曰。至脉从下上者。谓脉动稍增。上至六。至多而呼少。损脉从上下者。谓脉动稍减至一。呼多而至少也。
    损脉之为病奈何。然。一损损于皮毛。皮聚而毛落。
    虞曰。一损损肺。肺主皮毛。故皮聚而毛落也。
    二损损于血脉。血脉虚少。不能荣于五脏六腑也。(别本无也字。与上文一例。)
    虞曰。二损损血脉。是知心受之。心主血。今则心血枯。不能荣于五脏六腑也。
    三损损于肌肉。肌肉消瘦。饮食不为肌肤。
    虞曰。脉之三损损于脾。脾者、受纳五味。以化生五气脏腑。以长肌肤。今既损。故味不化。则肌肉消瘦也。
    四损损于筋。筋缓不能自收持。
    虞曰。四损损肝。病乃如是。素问曰。其有伤筋纵。若其不容容。容、不收持也。
    五损损于骨。骨痿不能起于床。反此者至于收病也。
    虞曰。今之五损损于肾。肾主骨故骨痿不能起于床。素问曰。肾热则腰脊不举。骨枯髓减。发为骨痿。痿者、无力也。
    吕曰。收者、取也。经但载损家病。不载至家病。至家者。诸阳六腑病。六腑病。苦头痛身热。忽特不利。与损家病异。今反载损家病证。故损脉于此受病。非是至家病也。
    从上下者。骨痿不能起于床者死。
    吕曰。从肺损至骨。五脏俱尽。故死。肺在上也。
    虞曰。至此推穷损家病证。一损肺。二损心。三损脾。四损肝。五损肾。乃如第五难脉轻重菽数下损之肾也。
    从下上者。皮聚而毛落者死。
    吕曰。从肾损之肺。亦复五脏俱尽。故死也。此是损家病证。非至家病证。肾在下故也。
    治损之法奈何。然。损其肺者。益其气。
    吕曰。肺主气。今损。故当以针药益其气也。
    丁曰。肺者、主其气。故损即补之以针。补其手太阴经中俞太渊穴也。以辛味佐不足。即是益其气也。
    损其心者。调其荣卫。
    吕曰。心者、荣卫之本。今损当以针药调之。
    丁曰。心者、主荣卫。故损即补之以针。补其手少阴经中井。手厥阴经中井。是其母。手少冲。手中冲。亦是其母。以苦味佐之。此调其荣卫之现也。
    虞曰。心主血。血为忧愁。思虑伤于心。因兹致损。凡人血流据气。气动依血。宣调荣卫。节忧愁思虑以治之。
    损其脾者。调其饮食。适寒温。(别本适下有其字。与上句一例。)
    吕曰。脾主饮食。今其气衰损。谷不消化。故当调适寒温也。
    丁曰。脾损则调其饮食。适其寒温。谓脾主意思。故顺其意思饮食。适其寒温也。
    虞曰。脾化水谷以生气血。今见脾损。饮食不为肌肉。宜调节饮食。无令伤脾也。适其寒温者。启玄子谓春凉食、夏冷食、秋温食、冬热食也。本经曰。饮食劳倦伤脾也。
    损其肝者。缓其中。
    吕曰。肝主怒。其气急。故以针药以缓其中。
    丁曰。肝主怒。以甘缓其中。以土味和其肝。当补足厥阴合曲泉穴是也。
    虞曰。怒则气逆。脉乃强急。以凭方朮。以缓其中。素问曰。肝苦急。急食甘以缓之。又曰。宜食甘。粳米生肉枣葵味皆甘。甘性缓也。
    损其肾者。益其精。此治损之法也。
    吕曰。肾主精。今损。故以针药补益其精气。
    丁曰。益其精者。以咸味补之。当补足少阴经中复溜穴。是其母也。
    虞曰。耗周过多。(按周字疑当作用。)而致损肾。宜凭咸味以补精华。
    脉有一呼再至。一吸再至。有一呼三至。一吸三至。有一呼四至。一吸四至。有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有一呼六至。一吸六至。
    虞曰。此重明前之至脉病证。乃如后说。
    有一呼一至。一吸一至。有再呼一至。再吸一至。有呼吸再至。(按此五字疑衍。)
    虞曰。此重明损脉。轻重生死当如后说。
    脉来如此。何以别知其病也。然。脉来一呼再至。一吸再至。不大不小曰平。一呼三至。一吸三至。为适得病。
    虞曰。脉三至曰离经。反于常经。知病始得。
    前大后小。即头痛目眩。
    虞曰。病在三阳。
    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
    丁曰。前大者、为寸外大也。后小者、寸内小也。寸前大则头痛目眩。寸后大者。胸满短气。经言寸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有疾故也。
    虞曰。病在三阴。
    一呼四至。一吸四至。病欲甚。
    虞曰。脉病反常经。法曰夺精之脉。脉大。法曰浑浑。革至如涌泉者。病进欲甚之理明也。
    脉洪大者。苦烦满。
    虞曰。病在三阳。阳盛烦满。
    沉细者。腹中痛。
    虞曰。病在三阴。阴主于内。故腹中病也。
    滑者伤热。
    虞曰。脉动如徐前却流利替替然。热盛于气。其脉滑也。
    涩者中雾露。
    虞曰。涩脉状如刀刮竹。寒盛于血。故脉乃涩也。
    一呼五至。一吸五至。其人当困。
    虞曰。脉一息十至。气血劳走不困。受为生死。如下说。
    沉细夜加。浮大昼加。
    虞曰。阴脉细沉。夜加可验。阳脉浮大。昼甚可加。(按此加字当作知。)
    不大不小。虽困可治。其有大小者。为难治。
    虞曰。极大。阳大盛。必减。极小。阴水弱。必竭。故曰难治。
    一呼六至。一吸六至。为死脉也。
    虞曰。三倍于常。阳气乱极。故曰死也。
    沉细夜死。
    虞曰。阴绝使然。
    浮大昼死。
    虞曰。阳绝如是。
    一呼一至。一吸一至。名曰损。
    虞曰。此损至离经之脉证。
    人虽能行。犹当着床。所以然者。血气皆不足故也。再呼一至。呼吸再至。(按此句当云再吸一至。)名曰无魂。无魂者、当死也。人虽能行。名曰行尸。
    虞曰。寻此至数。与前义相违。亦恐错简也。魂属阳。阳主生。今脉形如是减损。乃知阳绝。阳绝则魂去。故人死也。
    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当吐。不吐者死。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也。所以然者。譬如人之有尺。树之有根。(按滑氏本义云。譬如二字。当在有尺下。)枝叶虽枯槁。根本将自生。脉有根本。人有元气。故知不死。
    丁曰。经言脉有从上下者。是谓五脏之气。不相荣养。致令有此损至也。五脏之气。随呼吸上下。递相荣养。其心肺主气。脉则随吸而荣其肾肝。其吸不能至肾至肝者。盖肾先损。则病骨痿也。其肾肝不荣于上。故先病其肺。病则皮聚毛落也。其损甚者皆死。一呼再至曰平。一呼三至。即是阳加于阴二倍也。适得病也。其脉洪大曰离经。前大者、谓寸外大也。后小者、谓寸内小也。前小者、寸外小也。后大者、寸内大也。前大后小。则头痛目眩。前小后大。即胸满短气。经曰。上部法天。以候胸以上至头。素问曰。寸外以前。主头角耳目。寸内以后。主胸中。关以上。主膈下胁旁。关内以后。主腹中。尺外以前。主脐下。尺内以后。主至足下。凡左右有此大小随部言之。一呼四至。谓阳气加阴四倍。故曰夺精也。二呼一至者。是阴加于阳四倍。亦曰夺精。其浮大者。阳病甚。苦烦满也。加于滑者。伤于热极也。其沉细者。阴病甚。所以腹中痛也。加于涩者。中雾露所作也。一呼五至。一吸五至。沉细则夜甚。浮大则昼甚。其有内外大小者。游魂也。此不可疗。其数至愈增愈减者死。上部有脉。下部无脉。其人自当发吐。其不吐。是气独绝于内也。上部无脉。下部有脉。虽困无能为害者。谓神不守也。(按不字疑当作内。)神昏如鱼掉尾者死。
    杨曰。上部寸口。下部尺中也。
    虞曰。此又明人禀父母之元气也。
    十五难曰。经言春脉弦。夏脉钩。秋脉毛。冬脉石。是王脉耶。将病脉也。然。弦钩毛石者。四时之脉也。春脉弦者。肝东方木也。万物始生。未有枝叶。故其脉之来。濡弱而长。故曰弦。
    吕曰。春、万物始生。未有枝叶。形状正直如弦。故脉法之也。
    丁曰。春脉弦者。微弦曰平。平者、谓有胃气。胃者、土也。能成于四方。间于四旁。故四频率见。弦钩毛石。皆当微见。即是有胃气也。但独见四时之脉者。皆无胃气也。
    夏脉钩者。心南方火也。万物之所盛。垂枝布叶。皆下曲如钩。故其脉之来疾去迟。故曰钩。
    吕曰。心脉法火。曲如钩。又阳盛。其脉来疾。阴虚。脉去迟也。脉从下上至寸口疾。还尺中迟。寸口滑不泄。故令其脉环曲如钩。
    秋脉毛者。肺西方金也。万物之所终。草木华叶。皆秋而落。其枝独在若毫毛也。若其脉之来。轻虚以浮。故曰毛。
    吕曰。肺浮在上。其气主皮毛。故令其脉浮如毛也。
    冬脉石者。肾北方水也。万物之所藏也。盛冬之时。水凝如石。故其脉之来。沉濡而滑。故曰石。
    吕曰。肾脉法水。水凝如石。又伏行温于骨髓。故其脉实牢如石也。
    此四时之脉也。如有变奈何。然。春脉弦。反者为病。何谓反。
    丁曰。反者、为见秋脉如毛。是谓肝病。
    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
    吕曰。实强者、阳气盛也。少阳当微弱。今更实强。谓太过。阳主表。故令其病在外也。
    丁曰。病在外者。是少阳。其脉微弦。今实强者。是胆有余。面青好怒。是肝木之外证也。
    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
    吕曰。厥阴之气养于筋。其脉弦。今更虚微。故曰不及。阴处中。故令其病在内。
    丁曰。病在内者。肝不足也。肝含血养筋。不足则筋缓。溲便难。是肝之内证也。
    虞曰。太过之脉。谓不至而至。不及之脉。谓脉息虚微。太过。眩冒颠疾。其不及。则令人胸痛。引背下。则两胁胀满也。
    气来厌厌聂聂。如循榆叶。曰平。
    吕曰。春少阴厥阴俱合主。其脉之来。如春风吹榆叶。濡弱而调。故曰平脉也。
    益实而滑。如循长竿。曰病。
    吕曰。此谓弦多胃气少也。
    丁曰。长而不软。故若循竿。是为病也。
    急而劲益强。如新张弓弦。曰死。
    吕曰。此谓但弦。无胃气也。
    丁曰。谓强急而紧细。故曰如新张弓弦也。
    春脉微弦曰平。弦多胃气少曰病。但弦无胃气曰死。春以胃气为本。
    吕曰。胃主水谷。故人禀胃气。
    丁曰。胃者、水谷之海。五脏皆受气于谷。胃者主禀四方。故以胃气而为本也。(按而字疑衍)
    夏脉钩。反者为病。何谓反。
    丁曰。谓脉来石滑。如冬之脉。故曰反。
    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
    吕曰。实强者、太阳受气盛也。太阳者、浮散。今反实强。故曰太过也。
    丁曰。其外者、太阳小肠为腑。故病在外。其面赤喜笑。是心火之外证也。
    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
    吕曰。手少阴主血脉。其气尚平实。今反见虚微。故曰不及也。
    丁曰。少阴心。夏盛王。今反虚微。是谓不及。不及则病在内。喜笑其神不守。
    虞曰。少阴心脉。本平实。今反虚微。故曰不及也。太阳小肠。脉本浮大。今反实强。曰太过也。其太过不及之证。乃如下说。玉机真脏论曰。夏脉太过。其病身热而肤痛。为浸淫。其不及者。令人烦心。上见咳嗽。下为气泄也。
    其脉来。累累如环。如循琅玕。曰平。
    吕曰。心满实。累累如人指循琅玕者。是金银镮钏之物劲也。此皆实之类也。故云平。
    丁曰。言心脉满实。累累如连珠。其言循琅玕者。谓琅玕是玉与珠类贯如环之象也。
    来而益数。如鸡举足者曰病。
    吕曰。心脉但当浮散。不当数也。鸡举足者。喻其数也。
    丁曰。心脉但当浮散。今又加其至数。即病。故喻其脉如鸡举足走也。
    前曲后居。如操带钩。曰死。
    吕曰。后居谓之后直。如人革带之钩。前曲后直也。是谓但钩无胃气。
    丁曰。操者、执也。如手执革带前钩曲无力也。后居。倨而不动劲有。故曰死也。
    夏脉微钩曰平。钩多胃气少曰病。但钩无胃气曰死。夏以胃气为本。
    吕曰。胃者。中州。主养于四脏也。
    秋脉微毛。反者为病。何谓反。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
    吕曰。肺脉者当微毛。今更实强。故曰病在外。
    丁曰。外者、谓手阳明太阴也。故外证面白善嚏。悲愁不乐。皮毛干燥。此是肺金之外证也。
    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
    吕曰。肺脉轻。虚浮如毛。今按之益虚微。是无胃气。故病在内。
    丁曰。病在内者。手太阴肺也。其内证。喘咳、洒淅寒热。此是肺金之内证也。
    虞曰。太过不及。病如下说。玉机真脏论曰。秋脉太过。则令人逆气。而背痛愠愠然。秋脉不及。则令人喘。呼吸少气。上气见血。下闻病音。
    其脉来。蔼蔼如车盖。按之益大。曰平。
    吕曰。车盖、乃小车之盖。轻浮。蔼蔼然也。按之益大。有胃气。故曰平也。
    丁曰。如车之曲盖偃蔼之状。故曰平也。
    不上不下。如循鸡羽。曰病。
    吕曰。如循鸡羽者。是其气虚微。胃气少。故曰病。
    丁曰。手太阴肺金。乘夏余阳。故其脉上。又其气当于下降。今不上不下。如循鸡羽者。但当涩涩然。故曰病也。
    按之消索。如风吹毛。曰死。
    吕曰。此无胃气。
    丁曰。风吹毛者。飘腾不定无归之象。故曰如风吹毛而死也。
    秋脉微毛为平。毛多胃气少曰病。但毛无胃气曰死。秋以胃气为本。
    吕曰。四脏皆须禀胃气也。
    冬脉石。反者为病。何谓反。然。其气来实强。是谓太过。病在外。
    吕曰。冬脉当沉濡。今反实强。故曰太过。太过者。阳脉病。故言病在外也。
    丁曰。反者、冬得长夏之脉。长夏者。土也。胃土脉缓而微曲。故病也。在外者。是足太阳之经也。面黑善恐欠。是其肾水之外证也。
    气来虚微。是谓不及。病在内。
    吕曰。冬脉沉濡。今反虚微。故言不及。不及者、阴病在内也。
    丁曰。足少阴肾脉也。主水王冬。其脉沉濡而滑。今虚微少气。是谓不及。病在内。其内证。气逆小腹急。痛泄如下重。此肾水内证也。
    虞曰。冬脉太过。则令人解。谓似病不病也。春脉痛而少气不欲言也。冬脉不及。则令人心如悬病饥。中清。脊中痛。少腹满。小便变也。
    脉来上大下兑。濡滑如雀之喙。曰平。(按原本喙误啄。并后音释亦误。然注云许秽切。则为喙字明矣。今改正。)
    吕曰。上大者、足太阳。下兑者、足少阴。阴阳得所。为胃气强。故谓之平。雀喙、谓本大末兑也。
    丁曰。肾脉本性濡滑。今诊之。应手而大。去而小。故曰上大下兑。喻如雀喙。是谓平也。
    啄啄连属。其中微曲。曰病。
    吕曰。啄啄者、不息。故谓之连属。其中微曲。是脾来乘肾。脉缓而曲。故病。
    丁曰。啄啄谓如雀。啄啄连连时止。肾衰之病也。
    来如解索。去如弹石。曰死。
    吕曰。解索谓虚缦无根本也。来迟去疾。故曰弹石也。
    丁曰。诊之应手如脱解之索。无力也。去疾而如弹石,是肾死也。
    冬脉微石曰平。石多胃气少曰病。但石无胃气曰死。冬以胃气为本。胃者、水谷之海也。主禀四时。故皆以胃气为本。是谓四时之变病。死生之要会也。
    虞曰。胃属土。土者、五也。万物归之。故曰水谷之海。一年王辰戌丑未。故曰主禀四时。谓弦钩毛石。四时之经。皆得胃气为本。若胃气少则人病。若无胃气则人死。故曰四时变病。死生之要会也。万物非土孕育。则形质不成也。易曰。坤厚载物。德合无疆。
    脾者、中州也。其平和不可得见。衰乃见耳。来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是脾之衰见也。
    吕曰。脾寄王四季。故不言王言平和。脉不见。其衰病见耳。其脉见如屋之漏。如雀之啄。如水之下漏。皆肾来乘脾。故使衰病。肝乘脾则死。肾不胜脾。故但病也。
    丁曰。脾者、成于四方。故平常不见。衰乃见。如雀之啄。如水之滴漏。
    虞曰。如水之漏。乃是脾脉太过。如雀之啄。是谓脾脉不及。太过则令人四肢不举。不及则令人九窍不通。故平和不可得见。衰乃见也。
    十六难曰。脉有三部九候。
    吕曰。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上部三候。中部三候。下部三候。三三如九也。
    丁曰。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是一难之所演也。
    虞曰,三部法三才。故有天地人。三部之中。亦各有天地人。因而成九。上部天。以候头角。上部之人。以候耳目。上部之地。以候口齿。中部之天。以候肺。中部之人。以候心。中部之地。以候胸中之气。下部之天。以候肝。下部之人。以候脾胃。下部之地。以候肾。故曰三部九候也。
    有阴阳。
    吕曰。寸口者、阳脉见九分而浮。尺部者、阴脉见一寸而沉。
    丁曰。阴阳者、是二难。尺寸皆阴阳前后上下之法也。
    虞曰。三部之中。各有一阴一阳。来者为阳。去者为阴。察阳者知病之所有。察阴者知死生之期也。
    有轻重。
    吕曰。肺如三菽之重。是谓轻。肾脉。按之至骨。如十五菽之重。是谓重也。
    丁曰。轻重者、是五难。言轻重之法也。
    虞曰。凡切阳脉。乃轻手取。谓阳脉浮也。切阴脉。乃重手取。谓阴脉沉也。故曰轻重也。
    有六十首。
    吕曰。首、头首也。盖三部从头者。脉辄有六十首。
    丁曰。六十首者、是十难。经一脉变为十是也。
    虞曰。六十首者。乃一脉变为四时是也。谓春脉弦。夏脉钩。秋脉毛。冬脉石。季夏及四季脉缓。逐四时之休王。一脉变为五十二经。内成六十首也。
    一脉变为四时。
    吕曰。是手太阴之动。以决四时逆顺吉凶之法也。
    丁曰。十五难是言四时以胃气为本。况经脉十二经。谓脉随四时之变换。非手太阴也。
    虞曰。凡切脉。始起于六脉。谓浮沉长短滑涩也。乃三阴三阳之脉也。六脉趣四时之变。故有二十四脉形焉。今六十首。乃备言手足三阴三阳。合之为十二脉。随弦钩毛石变之为时经。合之为六十脉。故曰一脉变为四时。
    离圣久远。各自是其法。何以别之。
    吕曰。言三部是一法。九候是一法。阴阳是一法。轻重是一法。六十首是一法。言法象无多。难可分别。故言之此难也。
    丁曰。离圣人久远者。为越人时去圣逾远也。各自是其法者。为前所演其法也。故曰各自是其法也。
    然。是其病有内外证。
    吕曰。法象无多。或变为四时。难可分别。故以中外别其病。以名之难也。
    丁曰。是字当作视物之视。上文言视病之法。不与诊法同。故云别也。然字者、是越人自答之语也。言使人视其精明五色。循按察之左右。即知内外之证。故知是字当作视物字用。此是字传写之错误也。
    虞曰。一脏一腑。乃一表一里。腑之病主于外。故有外证。脏之病主于内。故有内证也。
    其病为之奈何。然。假令得肝脉。
    虞曰。肝脉弦软而长。
    其外证善洁。面青善怒。
    足少阳胆者、腑也。故有病则见于外也。又胆为清净之腑。故善洁也。主于外。见面青也。又胆为中正之官。主决断。故善怒也。
    其内证脐左有动气。按之牢若痛。
    虞曰。五积之候。肝之积名曰肥气。在脐之左也。
    其病四肢满闭。
    虞曰。肝木脾土。脾主四肢。木病则土无所畏。故四肢闭满。玉机真脏论曰。脾太过。令人四肢不举。
    癃溲便难转筋。有是者肝也。无是者非也。
    丁曰。肝者、东方木也。其治在左应震。脐左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四肢满闭者。谓肢节挛亸也。淋溲便难者、足厥阴上系舌本。下环于阴器。故淋溲便难也。其转筋者、谓肝含血以养筋。故病即转筋也。有此内外证。即肝也。无是者。非也。
    虞曰。癃溲、谓小府涩也。便难。大府所注难也。谓肝脉循于阴器。故癃溲也。肝肾主下部。肝病则气逆不行于下。故便难也。肝属木也。木曰曲直。筋乃象之。今肝病。故转筋也。
    吕曰。外证者。腑之候。胆者清净之腑。故面青善洁。若衣被饮食不洁者。其人便欲怒。胆色青。故面青怒也。(按此怒字疑衍。)其内证者、肝之证。肝者、东方为青龙。在左方。故肝之证在脐左。
    假令得心脉。其外证。面赤。口干。喜笑。
    丁曰。外证者、手太阳之脉为外经。故有病即见于外。其应火。故病即外热、口干、喜笑。是其外证也。
    虞曰。心脉浮大而散。心属火。火性炎上。故面亦口干也。心在声为笑也。
    其内证。脐上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烦心。心痛。掌中热而。有是者。心也。无是者。非也。
    丁曰。心者、南方火也。其位在离。故脐上有动气。其病烦心、心痛、掌中热而者。心病即烦痛、故。臂内掌中热而者。是其内证也。有其证者。心之病。无其证者。即非也。
    虞曰。心之积名曰伏梁。在脐上。火之生热。心为五脏之君。四脏有病。心主知之。尚有痛状。何况本经自病耶。常痛、乃心包脉也。正心不受病。病则旦占夕死。夕占旦死。重明受病。则心包络。乃手厥阴之脉。出两手中指之端。不入掌心。屈名指取之。穴名劳宫穴。心包病。则掌中热而心。
    吕曰。外证者。小肠手太阳脉为热。故令口干。阳主躁。故喜笑也。其内证者心。心在前为朱雀。故证在脐上也。
    假令得脾脉。
    虞曰。脾脉中缓而大。
    其外证面黄善噫。
    丁曰。其外证面黄。阳明为胃之经。故见色黄。外之证也。虞曰。脾、土也。在变动为噫。
    善思。
    虞曰。脾者在志为思也。
    善味。
    虞曰。脾主甘受味。故善味。
    其内证。当脐有动气。按之牢若痛。
    虞曰。脾之积。名曰痞气。当脐之中。
    其病。腹胀满。食不消。体重。节痛。怠堕嗜卧。四肢不收。有是者。脾也。无是者。非也。
    丁曰。内证者、足太阴脾也。当脐有动气者。脾主中州也。其病腹满。食不消。体重节痛。怠堕嗜卧。四肢不收。皆为土。土静、故有此证。前注言外证面黄而不解余说者。为善噫。善味者、是脾也。今腹胀满。食不消。即是胃也。胃为水谷之海。病即食不消。体重节痛。怠堕嗜卧。四肢不收。皆是见外证也。今却言内证也。此经所说。文至不明。未敢尽注其说。以俟后贤。
    虞曰。湿气胜则令人彭胀。阳气在下。食乃不消。得主内。病则如是。脾属土。土性安静。故知是土主四肢。病乃四肢不收。
    吕曰。外证、足阳明胃脉之证。胃气实。谷气消。即多所思。欲饮食。胃气虚。食不消。气力虚羸。其人感思虑。内证者、脾也。脾在中央。故证当脐。脐者、又阴阳之中。故其脉在脾也。
    假令得肺脉。其外证。面白善嚏。悲愁不乐。欲哭。
    丁曰。其外证者、手阳明之经。大肠为肺之腑也。故善嚏。悲愁不乐。欲哭。此外之证也。
    虞曰。肺脉浮短而涩。面白。乃金之色也。肺主皮毛。皮毛外感寒。内合于肺。故嚏也。悲者、肺之志也。脾土肺金。脾为肺母。脾主歌。子病母忧。故不乐。在声为哭。
    其内证。脐右有动气。按之牢若痛。其病。喘嗽、洒淅寒热。有是者。肺也。无是者。非也。
    丁曰。其言内证者。手太阴之经。应西方金在兑。故言脐右有动气也。其为喘嗽洒淅寒热者。故知内证也。
    虞曰。肺之积。名曰息贲。在右胁下。肺主皮毛。今寒气外感于皮毛。内合于肺。则气道涩。故喘而咳。肺主气。外候于皮毛。肺虚则洒淅寒。肺实则热而闷。故云寒热也。
    吕曰。外证者、大肠脉也。乃手阳明之脉。为肺之腑。气通于鼻。故善嚏。肺主秋。秋、愁也。故其病悲哭。内证者。肺之证。肺主皮毛。有寒则洒淅咳嚏。肺在西方。为白虎。主右方。故证在脐右。
    假令得肾脉。其外证。面黑、喜恐欠。
    丁曰。其外证者。太阳膀胱之经。故为外经也。故有病则色黑。面黑喜恐欠也。
    虞曰。沉濡而滑。肾之脉也。黑色、肾之色也。在志曰恐。巨阳虚则欠。
    其内证。脐下有动气。按之牢若痛。
    虞曰。肾之积。名曰贲豚。在脐下。故云在脐下。(按以前四条例之。此五字疑衍。)
    其病逆气。少腹急痛。泄如下重。足胫寒而逆。有是者。肾也。无是者。非也。
    丁曰。其内证者、肾王于冬。应北方。故在脐之下也。其病。逆气。少腹急痛。泄如下重。其泄者为大瘕。泄而里急后重也。此内之证也。
    虞曰。肾气不足。伤于冲脉。故气逆肾者。足少阴之脉。循少腹与足厥阴足太阴三阴交于脐下。今病。故少腹急痛也。五泄之候。肾为后重泄。肾者、胃之关。今气虚。故为下重泄。谓食毕思急圊。足内踝上五寸间。乃足少阴之动脉。故足胫寒而逆。通评虚实论曰。气逆者、足寒也。
    吕曰。外证、足太阳膀胱脉也。其人善欠者。其人善恶寒。若胫寒。身体洒洒而寒。故其善欠。(按此其字疑衍。)肾与手少阳。俱主候心。故善恐。其内证者。肾王于冬。主北方玄武。故证在脐下。
    虞曰。经言是其病有内外证。推寻至此。惟肝脉平证。善洁二字是表证。心脉不见手太阳外证。脾脉中有善噫。是外证。肺脉亦无手阳明之证。肾脉中只有欠一字。是足太阳不足之证。五脏推之。黄帝素问并言皆只是脏之证也。越人言其外证者、取其形见于外也。吕氏所注。多不该经旨。
    十七难曰。经言病或有死。或有不治自愈。或连年月不已。其死生存亡。可切脉而知之耶。然。可尽知也。诊病若闭目不欲见人者。脉当得肝脉强急而长。
    丁曰。此是肝之病证。故脉强急而长。
    杨曰。强急犹弦急。
    虞曰。肝木之脉。弦软而长。今见强急。病乃如是。
    而反得肺脉浮短而涩者。死也。
    丁曰。浮短涩者。是肺脉。此者金当胜木。故知死也。
    杨曰。肝为木。肺为金。肝病得肺脉。真鬼来克。金胜木。故必死也。
    病若开目而渴。心下牢者。脉当得紧实而数。反得沉濡而微者。死也。
    丁曰。心之病证。今反见肾脉。心火肾水。水来克火。故知死也。
    杨曰。心病得肾脉。水胜火。故死也。按之短实而数。有似切绳。谓之紧也。按之短小不动摇。若有若无。轻手乃得。重手不得。谓之微也。
    虞曰。病开目而渴。心下牢。脉又紧实而数。此曰阳病得阳脉。脉不相反。今见沉濡而微。谓阳病得阴脉。故曰死也。
    病若吐血。复鼽衄血者。脉当沉细。而反浮大而牢者。死也。
    丁曰。此者肺脉之病证。今反见心脉。心火肺金。火来胜金。故知死也。
    虞曰。血属阴。吐血衄血。脉得沉细。此谓脉与病相应。今反浮大而牢。与病相反。故死也。
    病若谵言妄语。身当有热。脉当洪大。而手足厥逆。脉沉细而微者。死也。
    丁曰。此病是心病之证。今反手足厥。脉沉细而微者。是水胜火。即知死也。
    杨曰。按之迟但小谓之细。
    虞曰。肺主声。心主言。今脉洪大。是知热乘于心。肺邪受之。故谵言妄语。肺主皮毛。今邪客于卫气。不得宣通。乃身热。夫如是。病与脉相应。今手足厥逆。脉沉细而微。阳病得阴脉。故云必死也。
    病若大腹而泄者。脉当微细而涩。反紧大而滑者。死也。
    丁曰。此病脾土之证候。紧大滑者是肝。木来胜土。故知死也。此经不言肾。水之证。阙此一脏也。
    杨曰。凡此五者。病脉相反。故为必死。经云。五逆者死。此之谓也。
    虞曰。湿气胜则胀。脾不禁故泄。脉微细涩。病脉相承。紧大而滑。此曰相反。如此之候。其死明矣。
    十八难曰。脉有三部。部有四经。手有太阴阳明。足有太阳少阴。为上下部。何谓也。然。手太阴。阳明金也。足少阴。太阳水也。金生水。水流下行而不能上。故在下部也。
    丁曰。夫脉有三部者。寸关尺也。若合两手言之。即六部也。每部之内。各有二经。六部之内。合为十二经。今此云四经者。是谓手太阳阳明。与足太阳少阴。此四经者。法水火之性。各有纲纪。而不能变通上下。余八经在手生足。在足生手。所以经言部有四也。是右手寸口。肺与大肠应金生左尺水也。足太阳少阴水。其性润下。故不能上生于手。而生左足厥阴少阳木。此二部皆是足之经纪。所以言在下部也。是左尺水。生左关木。杨曰。手太阴、肺脉也。肺为诸脏上盖。其治在右方。故在右手上部也。手阳明。大肠脉。是肺之府。故随肺居上部焉。足少阴肾脉。肾为水。肺之子。水流趣于肾。又最居于下。故为左手下部也。足太阳膀胱。为肾之府。故随肾居下部焉。经言脉有三部。部有四经者。谓总两手而言之也。两手各有三部。部各有二经。两手上部合四也。中下二部亦复如此。三四十二。则十二经也。肺金居上而下生肾水。故肺肾在左右手上下部也。
    足厥阴少阳木也。生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行而不能下。故为上部。
    丁曰。手太阳少阴。应左寸君火。火上(按此上字疑当作性。)炎上。不能下生足。而生手心主少阳火。是生右尺相火也。
    杨曰。足厥阴。肝脉也。肝治在左方。故为左手之下部。足少阳胆者。为肝之府。故随肝居下部也。手太阳。小肠脉。为心之府。故随心居上部焉。
    手心主少阳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主中宫。故在中部也。
    丁曰。是相火应其灰火也。中部者、右关也。生右寸。金也。
    杨曰。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中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依脉经配二部。又与此不同也。
    虞曰。经言手心主少阳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主中宫。故在右手中部。惟只言火生土之意。不言手心主少阳。在左手中部。惟只取其相生言之也。今明三部相生之意如此。右手尺中少阳火。生关上阳明土。关上阳明土。却生寸口太阴金。寸口太阴金。却生左手尺中少阴水。左手尺中少阴水。却生左手关上厥阴木。关上厥阴木。却生左手寸口少阴火。却又别心主火。故心主生足太阴阳明土也。此乃五行相生之意耳。又足厥阴与足太阴。何以居于左右两手关部中。胃脾太阴。脾脉居于中州。乃在右手关上也。又足厥阴木。木者根生于地。枝叶长于天。亦阴阳共焉。故亦在左中部也。
    此皆五行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丁曰。言此皆五行更相生养者。是谓右寸金生左尺水。水生左关木。木生左寸君火。君火生右尺相火。相火生右关土。而后生右寸金。故言子母更相生养者也。
    脉有三部九候。各何所主之。然。三部者、寸关尺也。九候者。浮中沉也。
    丁曰。前顺五行而言之生养。即逆三部而反到。所以经别问各何所主也。
    杨曰。寸口、阳也。关中、部也。尺中、阴也。此三部各有浮中沉三候。三三九候也。故曰九。浮为阳。沉为阴。中者胃气也。
    虞曰。一部之中有三候。浮者为腑。沉者为脏。中者、乃是中焦之脉也。假令寸口浮为腑。沉为脏。中为中焦。皆仿此用之。
    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之有疾也。
    丁曰。两手寸口。皆为上部。即寸外主头。寸内主胸中。是头皆一指下。前后言病。左右同法也。
    杨曰。所谓自膈以上为上焦也。
    中部法人。主膈以下至脐之有疾也。
    丁曰。言左右两关也。第二指半指以前。言膈下。半指之后。主脐上。左右同。
    杨曰。所谓自膈以下为中焦也。
    下部法地。主脐以下至足之有疾也。
    丁曰。下部左右两尺。第三指半指之前。主脐下有疾。半指之后。以候至足之有疾。
    杨曰。所谓自脐以下至足为下焦也。
    审而刺之者也。
    丁曰。刺字当作次第之次。此是审三部各有内外。主从头至足之有疾也。故知刺字传文误也。
    杨曰。用针者。必当审详三部九候病之所在。然后各依其源而刺之也。
    人病有沉滞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耶。然。诊在右胁有积气。得肺脉结。脉结甚则积甚。结微则气微。诊不得肺脉。而右胁有积气者何也。然。肺脉虽不见。右手脉当沉伏。
    丁曰。病久积聚。可切脉而知之者。五脏六腑。皆有积聚。今云右胁有积气。当肺脉见。如是脉不见。亦沉伏。详经之意。脉浮、行于肉上(按原本于误肾。又误在下句首。今改正。)脉沉、行于筋下。其浮行于肉上而无常数而止者。名曰结也。其沉行于筋下时上。名曰伏也。伏者脏病积也。浮结者。腑病聚也。两手三部。各有浮沉结伏而言病也。今经引肺脉一经于此言之也。
    杨曰。往来缓而时一止复来。谓之结也。脉结甚者。是诊脉之状也。结甚者此结训积。犹言脉结甚则积甚。脉积微则积微。其言积隐也。
    虞曰。结脉主块积。其脉动而中止。小数有还反动。故曰结也。其积之大小。随诊言之也。
    杨曰。诊虽不得肺脉浮短而涩。但右手脉当沉伏。即右胁有积气矣。肺治在右也。极重指着骨乃得。故谓伏脉也。
    其外痼疾。同法耶。将异也。然。结者、脉来去时一止。无常数。名曰结也。伏者、脉行筋下也。浮者、脉在肉上行也。左右表里法皆如此。假令脉结伏者。内无积聚。脉浮结者。外无痼疾。有积聚脉不结伏。有痼疾脉不浮结。为脉不应病。病不应脉。是为死病也。
    丁曰。人心有所思慕。脉亦结。心无所思。内外无病。其脉伏结。此者形不病而脉病。故知死矣。
    杨曰。脉与病不相应为逆者。难治。故曰是死病也。
    旧经注云。手心主心包络脉也。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中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依脉经配三部。又与此不同也。(此即前手心主少阳节之杨注也。下条中又备引其文。复衍于此。甚属无谓。姑依原本存之。)
    旧经有此。前注抵牾。具列此图。以正其文。
    杨氏曰。手心主心包络脉。手少阳三焦脉也。故合为左手上部。足太阴脾脉也。足阳明胃脉也。故合为右手中部。此经作如此分别。若依脉经配三部。又与此不同。夫此法。杨氏不能明其理。故言不同也。是师将三部反倒配合五行六气而言之。师谓此寸尺反倒。又问三部各何所主。经云。上部法天。主胸以上至头有疾。中部法人。主膈下至脐上有疾。下部法地。主脐以下至足有疾。故云审而次之者也。又王叔和将自左寸逆行言之曰。左心小肠肝胆肾。右肺大肠脾胃命。女人反此背看之。尺脉第三同断病。盖两尺反倒。同主脐以下至足有疾。故扁鹊云审而次之。王叔和云用心仔细须寻趁。
    手太阳少阴火。火炎上而不能下。生手心主少阳火。足厥阴少阳木。木生火。手太阳少阴君火。
    足太阳少阴水。水流下而不能上行。生足厥阴少阳木。
    手心主少阳相火。生足太阴阳明土。土复生金。足太阴阳明土。土生手太阴阳明金。
    手太阴阳明金。金生足太阳少阴水。
    十九难曰。经言脉有逆顺。男女有常而反者。何谓也。然。男子生于寅。寅为木阳也。女子生于申。申为金阴也。
    杨曰。元气起于子。人之所生也。男从子左行三十。之巳。(按此二字疑衍。)女从子右行二十。俱至于巳。为夫妇怀妊也。古者男子三十。女年二十。然后行嫁娶。法于此也。十月而生男。从巳至寅左行为十月。故男行年起于丙寅。女从巳右行至申。为十月。故女行年起于壬申。所以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
    虞曰。经言男子生于寅。女子生于申。谓其父母之年会合于巳上。男左行十月。至寅而生。女右行十月。至申而生也。小运人言男一岁起于丙寅。女一岁起于壬申。难经不言起而言生。谓生下已为一岁矣。丙壬二干。水火也。水火为万物之父母。寅申二支。金木也。为生物成实之终始。木胞在申。金胞在寅。二气自胞相配。故用寅申也。金生于巳。巳与申合。故女子取申。木生于亥。亥与寅合。故男子取寅。所以男年十岁。顺行在亥。女年十岁。逆行亦在亥。男年十六天癸至。左行至巳。巳者申之生气。女年十四天癸至。右行亦在巳。(按依其说推之。女年十四。在未不在巳也。此句误。)与男年同在本宫生气之位。阴阳相配。乃成夫妇之道。故有男女也。上古天真论曰。男二八而天癸至。精气溢泻。阴阳和。故能有子。杨氏言男三十。行年在巳。方娶于此。非也。女二七天癸至。任脉通。冲脉盛。月事以时下。故能有子。杨氏言女二十右行之巳方嫁。于此义非矣。杨氏之言。但合古礼行夫妇嫁娶之法,又与本经天癸之数相违也。况圣人于此十九难中。论男女配合之道。阴阳交会之所。言天癸之至数。知脉盛于上下。推之强弱。诊其有余不及。若止言三十而娶。二十而嫁。于本经诊治之道。凭何依据。
    故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是以男子尺脉恒弱。女子尺脉恒盛。是其常也。
    丁曰。其言男子女人尺脉者。是阴阳之根本也。逆顺者为阳抱阴生。阴抱阳生也。三阳始生于立春。建寅。故曰男生于寅、木阳也。三阴生于立秋。七月建申。故言女生于申、金阴也。男子之气。始于少阳。极于太阳。所以男子尺脉恒弱而寸脉阳也。(按此阳字疑当作强。)女子之气。始于太阴。极于厥阴。女子尺脉浮而寸脉沉。故云男脉在关上。女脉在关下。此是男女逆顺有常而反也。
    杨曰。男子阳气盛。故尺脉弱。女子阴气盛。故尺脉强。此是其常性。
    反者、男得女脉。女得男脉也。其为病何如。然。男得女脉为不足。病在内。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随脉言之也。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左得之病则在左。右得之病则在右。随脉言之。此之谓也。
    丁曰。男得女脉言不足者。是阴不足。即阳入乘之。故阳不见于寸口。而反见尺内。阴气主内。不足。故知病即在内。女得男脉为太过。病在四肢者。女子尺脉本浮。更加见于寸。是谓太过。阳主外。故病在四肢。随其脉左右言之。左得之病在左。右得之病在右也。
    杨曰。男得女脉为阴气盛。阴主内。故病在内。女得男脉为阳气盛。(按此下似脱阳字。)主四肢。故病在四肢也。
    虞曰。寸口曰阳。男以阳用事。今见阴脉反于天常。故病发于内。女以阴用事。今寸口却见阳脉。亦是反于天常。故病在四肢。素问曰。四肢为诸阳之本也。
    十九难图 (此图本附十八难后。今移置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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