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从新>> 卷七木部 香木类

紫檀香

    重、和血。
    咸平。血分之药。和营气。消肿毒。敷金疮。止血定痛。诸香动火耗气。夏月囊香辟臭。
    尚谓其散真气而开毛孔。况服之乎。痈疽溃后。诸疮脓多。及阴虚火盛。俱不宜用。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