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本草从新>> 卷十三金石部 金类 玉类 石类 卤石类

自然铜

    重、续筋骨。
    辛平。主折伤。续筋骨。散瘀止痛。(折伤必有死血瘀滞经络、然须审虚实、佐以养血补气温经之药。)铜非 。不可用。然火毒金毒相煽。复挟香药。热毒内攻。虽有接骨神功。颇多燥烈之损。大宜慎用。产铜坑中。火 。醋淬七次。细研。甘草水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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