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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蛭

    主治血证也。
    【考证】
    抵当汤证曰:少腹硬满云云。又曰:经水不利下。
    抵当丸证曰: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
    以上二方,水蛭或三十个、或二十个。
    上观此二方,则水蛭之所主治也明矣。为则按:诊血证也,其法有三焉。一曰少腹硬满,而小便利者,此为有血,而不利者,为无血也;二曰病患不腹满,而言腹满也;三曰病患喜妄,屎虽硬,大便反易,其色必黑,此为有血也。仲景氏诊血证之法,不外于兹矣。
    【品考】
    水蛭 苏恭曰:有水蛭、草蛭。大者长尺许,并能咂牛马人血。今俗多取水中小者,用之大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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