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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校后记

    一、《诗人玉屑》二十一卷,由恶人谷珠楼哈哈儿依据上海古籍出版社一九七八年三月新一版繁体竖排本录校制作。
    二、原书为繁体,录校时除部分年号、人名外,全部转换为简体,某些异体字依据中华民国教育部国语推行委员会编辑《异体字典》进行了校改,个别字库中没有的生僻字,采用图片方式。
    三、对书中个别明显错误进行了改正,文字者注明,标点则未注明。
    四、本版为终校版,错误已极少,今后不再重校。网友阅读时如发现错误,请发留言,以便修改。
    五、若转贴或制作E书,务请于每卷后保留原版权信息。
    录校者恶人谷珠楼哈哈儿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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