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时方妙用>> 卷四

续论

    三焦包罗脏腑。主气而即主水。(水由气化也。) 故曰决渎之官。水道出焉。上焦如雾。气中有水也。下焦如渎。水中有气也。中焦如沤。气水相函于其中也。凡水道不通。溢于外而为肿。积于中而为胀。凌于肺为咳呕。流于肠为泄泻。宜专责之三焦。与他脏无涉。时医治他脏而幸效。不可援以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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