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换到繁體中文
首页
>>
医家类
>>
外台秘要
>>
卷第十六
肉极论一首
删繁论曰∶凡肉极者。主脾也。脾应肉。肉与脾合。若脾病则肉变色。又曰∶至阴遇病为肌鼻之下鼠始即外肉终不可疗。(千金同出第八卷中)
上一篇
回目录
下一篇
电脑版
手机版
[ 新都首页 ]
[ 古文典籍网 ]
[ 教育 ]
更新时间:2024/11/24 09: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