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州县官堂上朱笔,在病患心上写一正字,颈上写一刀字,两手写两火字,即愈。苏州韩氏家仆遇邪,以此法治之,写至左手火字,其人张目大呼曰∶勿烧我,我即去也。自此,怪绝事载子不语集。
又一妇为坚所迷,百计不去,后设法将怪推入妇人尿桶中,变朽木烧之遂绝。又一人忽见黑气人裤中,似觉妇人阴户一接而精即流出。符药不愈,其人平日虔记吕祖,忽一道人教麝香可愈。初佩麝香假而少,不效;后用真麝香两余佩戴身旁,其怪遂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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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1/24 11:11: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