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验方新编>> 卷二十二 痧症

宜忌相半

    羌活,痧忌发表太过,若头痛或因寒起,更兼痧症,欲引太阳经,用半分至二分。川芎,上行头目,头角骨痛者必需。下通血海,肝脏不荣者当用。用一分至三分止,多则恐提痧气。藿香,痧症作吐,取其正气以治秽触,然必痧毒无阻,乃可俟冷冻饮料之。沉香、檀香、丁香,痧始发忌用,若痧后心腹疼痛不休,胸胁胀闷,寒凝气滞,得此可舒,用一分至三分。
    生地,凉血,血热者可用,血瘀者非宜。当归,头身尾各有所宜,用须斟酌(归尾不妨)。
    黄 用 润 车 下 不 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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