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医家类>> 验方新编>> 卷二十二 痧症

痧别兼类变第十五

    痧有兼症、类症、变症,非望闻问切所能尽,惟看痧筋辨之。夫痧筋所见者,青紫之色也。痧症所原者,血中之毒也。血中之毒既无可消则百病生,治之自宜刮放,刮放不尽,则宜用药,先去其痧,后理其病;其或当兼治当预防者,务详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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