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医心方 >卷第十八
治金疮禁忌方第十三
    《葛氏方》云∶金疮,忌 怒,大言,大笑,思想阴阳,行动作力,多食饮咸酸、饮酒、热羹 ,皆使疮痛。疮瘥后百日、半年,乃稍稍复常耳。
    又云∶若多饮粥辈,则血溢出杀人。
    《陶景本草注》云∶金疮禁食猪肉、梨。


用手机扫一下二维码,在手机上阅读或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图书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