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医心方 >卷第二十九
诸菜禁第十三
    《稽康养生论》云∶熏辛害目。
    《养生要集》云∶葱薤牙生不可食,伤人心气。
    又云∶苦 瓠不以久盛食之;有毒,杀人。
    马琬云∶葵赤茎背黄食之,杀人。
    《食经》云∶诸菜和合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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