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医心方 >卷第二十三
产妇安产庐法第五
    《产经》云∶按月之方安产庐吉∶正月、六月、七月、十一月作庐一户,皆东南向,吉。
    二月、三月、四月、五月、八月、九月、十月、十二月作庐一户,皆西南向,吉。
    凡作产庐,无以枣棘子、铤戟杖;又禁居生麦稼水树下,大凶。又勿近灶祭,亦大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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