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妇人妊娠病脉证治第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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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曰。妇人(经断后。而)得平(和之)脉。(关后为阴。其)阴脉(视关前稍见)小弱。(是胎元蚀气也。)其人渴。(非上焦有热。乃阴火上壅也。)不能食。(非胃家有病。乃恶心阻食也。)无寒热。(外无表邪也。)名(曰)妊娠。(凡一切温凉补泻之剂。皆未尽善。惟以)桂枝汤主之。于法六十日。(胎已成而气干上。)当有此证。设有医(者。不知为孕。而误药之为施)治(之)逆者。却一月。(先见此证。若)加吐下者。(当明告其一误不可再误。前为药苦。兹)则绝之。(易所谓勿药有喜是也。)
尤在泾云、平脉。脉无病也。即内经身有病而无邪脉之意。阴脉小弱者。初时胎气未盛。而阴方受蚀。故阴脉比阳脉小弱。至三四月经血久蓄。阴脉始强。内经所谓手少阴脉动者妊子。千金所谓三月尺脉数是也。其人渴。妊子者。内多热也。一作呕。亦通。今妊妇二三月。往往恶阻不能食是已。无寒热者。无邪气也。夫脉无故而身有病。而又非寒热邪气。则无可施治。惟宜桂枝汤和调阴阳而已。徐氏云、桂枝汤。外证得之为解肌和营卫。内证得之。为化气调阴阳也。今妊娠初得。上下本无病。因子室有凝。气溢上下。故但以芍药一味固其阴气。使不得上溢。以桂甘姜枣。扶上焦之阳。而和其胃气。但令上之阳气充。能御相侵之阴气足矣。未尝治病。正所以治病也。否则以渴为热邪而解之。以不能食为脾不健而燥之。岂不谬哉。六十日当有此证者。谓妊娠两月。正当恶阻之时。设不知而妄治。则病气反增。正气反损。而呕泻有加矣。绝之。谓禁绝其医药也。楼全善云、尝治一妇人恶阻病吐。前医愈治愈吐。因思仲景绝之之旨。以炒糯米汤代茶。止药月余。渐安。又一本。绝之。谓当断绝其病根。不必泥于安胎之说。而狐疑致误也。亦通。
妇人(行经时经未净。或遇冷气房事。六淫邪气。冲断其经。则余血停留。凝聚成块。结于胞中。名为 病。如)宿有 病。(或不在子宫。则仍行经而受孕。经断即是孕矣。乃)经断未及三月。而得漏下不止。胎(无血以养则辄)动(若动)在(脐下。则胎真欲落矣。今动)脐上者。此为(每月凑集之新血。因) (气)痼(坚。阻其不入于胞之为)害。(其血无所入而下漏。其实非胎病也。虽然。经断原有胎与 之异。欲知其的证。必由今之三月。上溯前之三月。统共以六月为准。若)妊娠六月动者。(问而知其)前三月经水(顺)利(应)时。(而无前后参差。其经断。即可必其为)胎也。(若前之三月。其期经水迟早不定。便知今之)下血者。(乃)后断三月(所积之)(而非胎)也。(然既有胎。何以又为漏下。而不知旧血未去。则新血不能入胞养胎。而下走不止。)所以血不止者。其 不去故也。( 不去。则胎终不安。必)当下其 。(以)桂枝茯苓丸主之。
此为妊娠宿有 病。而出其方治也。
桂枝茯苓丸方
桂枝 茯苓 丹皮 桃仁(去皮尖熬) 芍药(各等分)
上五味末之。炼蜜丸如兔屎大。每日食前服一丸。不知。加至三丸。
妇人怀妊六七月。脉弦发热。(有似表证。)其胎愈胀。(乃头与身不痛。而)腹痛(背不恶寒。而腹)恶寒。(甚至)少腹(阵阵作冷状)如(被)扇。所以然者。子脏开(而不能阖。而风冷之气乘之之)故也。(夫脏开风入。其阴内胜。则其弦为阴气。而发热且为格阳矣。胎胀者。热则消。寒则开也。)当以附子汤温其脏。
此为胎胀少腹如扇者。出其方治也。
李氏云、子脏。即子宫也。脐下三寸为关元。左二寸为胞门。右二寸为子户。昔人谓命门为女子系胞之处。非谓命门即子脏也。金匮明明指出少腹。何荒经者之聚讼纷纷也。
师曰。妇人有漏下者。(妊娠经来。俗谓之激经也。)有(四五月坠胎。谓之半产。)半产后。(伤其血海。)因续下血。都不绝者。有妊娠下血者。(如前之因 者。固有之。)假令妊娠(无 而下血。惟见)腹中痛(者。则)为胞阻。(胞阻者。胞中之气血不和。而阻其化育也。以)胶艾汤主之。(推而言之。凡妇人经水淋沥。及胎阻前后下血不止者。皆冲任脉虚。阴气不守也。此方皆可补而固之。)
此为胞阻者而出其方治也。然此方为经水不调。胎产前后之总方。
胶艾汤方
干地黄(六两) 川芎 阿胶 甘草(各二两) 艾叶 当归(各三两) 芍药(四两)
上七味。以水五升。清酒三升。合煎取三升。去滓。内胶。令消尽。温服一升。日三服。不瘥。更作。
妇人怀孕。腹中 痛。当归芍药散主之。
此为怀妊腹中 痛者。出其方治也。
徐忠可云、 痛者。绵绵而痛。不若寒疝之绞痛。血气之刺痛也。乃正气不足。使阴得乘阳。而水气胜土。脾郁不伸。郁而求伸。土气不调。则痛绵绵矣。故以归芍养血。苓术扶脾。泽泻泻其有余之旧水。芎 畅其欲遂之血气。不用黄芩。 痛因虚。则稍挟寒也。然不用热药。原非大寒。正气充则微寒自去耳。
当归芍药散方
当归 芎 (各三两) 芍药(一斤) 茯苓 白术(各四两) 泽泻(半斤)
上六味。杵为散。取方寸匕。酒和。日二服。
妊娠(胃中有寒饮。则呕吐。)呕吐不止。(则寒而且虚矣。以)干姜人参半夏丸主之。
此为妊娠之呕吐不止。而出其方也。半夏得人参。不惟不碍胎。且能固胎。
干姜人参半夏丸方
干姜 人参(各一两) 半夏(二两)
上三味末之。以生姜汁糊为丸。梧子大。饮服十丸。日三服。
妊娠小便难。饮食如故。(以)当归贝母苦参丸主之。
尤在泾云、小便难而饮食如故。则病不由中焦出。而又无腹满身重等证。则更非水气不行。知其血虚热郁。而津液涩少也。当归补血。苦参除热。贝母主淋沥邪气。以肺之治节。行于膀胱。则邪热之气除。而淋沥愈矣。此兼清水液之源也。
当归贝母苦参丸方
当归 贝母 苦参(各四两)
上三味末之。炼蜜丸如小豆大。饮服三丸。加至十丸。
妊娠有水气。(谓未有肿胀。无其形。但有其气也。水气在内。则)身重小便不利。(水气在外。则)洒淅恶寒。(水能阻遏阳气上升。故)起即头眩。(以)葵子茯苓散主之。(是专以通窍利水为主也。葵能滑胎而不忌。有病则病当之也。)
此为妊娠有水气者。而出其方治也。
葵子茯苓散方
葵子(一升) 茯苓(三两)
上二味。杵为散。饮服方寸匕。日二服。小便利则愈。
妇人妊娠。(无病不须服药。若其人瘦而有热。恐热气耗血伤胎。)宜常服当归散主之。
徐忠可云、生物者。土也。而土之所以生物者。湿也。血为湿化。胎尤赖之。故以当归养血。芍药敛阴。肝主血。而以芎 通肝气。脾统血。而以白术健脾土。其用黄芩者。安胎之法。惟以凉血利气为主。白术佐之。则湿无热而不滞。故白术佐黄芩。有安胎之能。是立方之意。以黄芩为主也。胎产之难。皆由热郁而燥。机关不利。养血健脾。君以黄芩。自无燥热之患。故曰常服易产。胎无疾苦。并主产后百病也。
当归散方
当归 黄芩 芍药 芎 (各一斤) 白术(半斤)
上五味。杵为散。酒服方寸匕。日再服。妊娠常服。即易产。胎无疾苦。产后百病。悉主之。
妊娠(肥白有寒。当以温药) 养胎。白术散主之。
尤在泾云、妊娠伤胎。有因湿热者。亦有因湿寒者。随人脏气之阴阳而各异也。当归散。正治湿热之剂。
白术散。白术牡蛎燥湿。川芎温血。蜀椒去寒。则正治湿寒之剂也。仲景并列于此。其所以诏示后人者深矣。
白术散方
白术 川芎 蜀椒(三分去汗) 牡蛎上四味。杵为散。酒服一钱匕。日三服。夜一服。但苦痛。加芍药。心下毒痛。倍加芎 。心烦吐痛。不能食饮。加细辛一两。半夏大者二十枚。服之后。更以醋浆水服之。若呕。以醋浆水服之。复不解者。小麦汁服之。已后渴者。大麦粥服之。病虽愈。服之勿置。
妇人伤胎。怀身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状。怀身七月。太阴当养不养。此心气实。当刺泻劳宫及关元。小便微利则愈。
尤在泾云、伤胎。胎伤而病也。腹满不得小便。从腰以下重。如有水气。而实非水也。所以然者。心气实故也。心。君火也。为肺所畏。而妊娠七月。肺当养胎。心气实。则肺不敢降。而胎失其养。所谓太阴当养不养也。夫肺主气化者也。肺不养胎。则胞中之气化阻。而水仍不行矣。腹满便难身重。职是故也。是不可治其肺。当刺劳宫以泻心气。刺关元以行肾气。使小便微利。则心气降。心降而肺自行矣。劳宫。心之穴。关元。肾之穴。
徐忠可云、按仲景妊娠篇凡十方。而丸散居七。汤居三。盖汤者。荡也。妊娠当以安胎为主。则攻补皆不宜骤。故缓以图之耳。若药品无大寒热。亦不取泥膈之药。盖安胎以养阴调气为急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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