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妇谱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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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妇谱补
(清)东海陈确乾初 撰
绝尼人
三姑六婆,必不可使入门,尤当痛绝尼人,虽有真修者,亦概绝之。盖容一真尼而诸伪尼随之而入,不可却矣。此肃闺门第一要义也。虽或素尝与姑往还,不无异同之嫌。然新妇苟贤孝素著,事事恭顺,惟此一事过执,亦不见怪。且或以严见惮,使此辈踪迹渐疏,家风清楚,亦是新妇入门一节好事也。
不看剧
新妇切不可入庙游山,及街上一切走马、走索、赛会等戏,俱不可出看。即家有喜宴,偶举优觞(在主家者,自须豫绝此等),内外仅隔一帘,新妇礼不当预席,或辞以疾,或以中馈无暇为辞,期必获命而后已。确有女既嫁,一日归宁,笑谓父曰:“吾年近三十,终不知世所谓戏文。”确曰:“而父素不能教女,唯此一节,差足免俗,复何用求知之?”女笑而退,敢以劝凡为妇女者。
听言(二条)
一
婢女传言,往往失真,切不可听。若言某人说新妇不好,便当反求而速改之,勿加忿怒。若言他人不好,毋论真假,置若罔闻。若自己身边妇女言之,便当痛戒,勿令妄言,以启搬斗之渐。古人云:“闻人过失如闻父母之名”。耳且不忍闻,况口可显言乎?至言及人家闺阃事,尤须塞耳。虽姊妹、姑嫂、娣姒间相聚闲论,传说流言,如言及人不好,及闺门事,亦不得助顺一语,默受而已。俟其人说完,须徐徐云:“恐传闻未真。”此厚道也。虽姑及诸尊长言,亦如之。
二
婢仆相诉,切不可偏听遽加呵怒,须徐察其实而谕解之。若小事,虽有曲直须云“此何足较,毋多言。若家主闻之,反取责不便。”若大事不可不理,使从实禀公姑丈夫理之。须一听外厢理断,不可从中偏袒。若诉公家仆婢,虽果负冤,亦只莫管。凡闻人言,不动如山,胸中却自有分晓,此女中君子也。
责仆婢
凡仆婢虽有大过当责,万不可自加鞭扑,必禀公姑丈夫,请责治之。倘公姑丈夫决不肯责,亦只忍耐去。但云:“尔等罪实难饶,家主法外贷汝,下次莫再犯。”若再犯,亦只用此法。弗以前告不听,便擅自责治也。盖凡事持之以正,群下自然畏服,不必鞭扑立威,如此则体不亵,而新妇愈尊重矣。
劝夫孝
新妇不唯自己要尽孝道,尤当劝夫尽孝,勿恃父母之爱,而稍弛孝敬之心。语云:“孝衰于妻子。”此言极可痛心。今入门以劝夫孝为第一要。使丈夫踪迹,常密于父母,而疏于己身。俾夫之孝德,倍笃于往时,乃见新妇之贤。若丈夫小有违言,公姑不快,便当脱簪待罪。曰:“此由妇之不德,致使吾夫有二心于公姑,非独丈夫之罪也。”必令丈夫改过尽孝而后已。
妯娌
兄弟一气,必无异心。住往以娣姒之间,自私自利,致伤兄弟之和者有之,此极可恨事也。今往夫家,第一要和妯娌。妯娌之不和,固非一端。大约以公姑之恩微有厚薄,便生嫉忌,便有争执,此不达之甚也。大人胸中,如天地一般,有何偏见?若厚于大伯大娘,必是大伯大娘贤孝,得公姑之欢者也。厚于小叔婶婶,必是叔婶贤孝,得公姑之欢者也。正当自反,负罪引慝,改过自新,庶公姑有回嗔作喜之时。不可因而不平,致有后言。若公姑独厚已夫与已,则当深自抑损。凡百公物让多受寡,让美受恶。如或妯娌中,时有不堪相加,一味顺受。闻恶言常若勿闻,只是陪面要好,久之自然感化,自相和洽。务使娣姒之间情同姊妹,则可谓吉祥善事矣。
待婢妾
新妇成婚后,数年无子,或丈夫不耐,或公姑年老,急欲得孙,须及早劝丈夫娶妾,或饰婢进之。即己既有子,而丈夫或更欲置妾,以广生育,无非为新妇代劳替力之人,自当欢欣顺受。但须防其出入,谨饬闺门。稍有差池,责归主母,不可谓无预已事也。恩礼须优,夫喜亦喜。情同姊妹,妒在七出之条,稍形辞色,便不成人矣。
抱子
凡生养子女,固不可不爱惜,亦不可过于爱惜。爱惜太过,则爱之适所以害之矣。小儿初生,勿勤抱持,裹而置之,听其啼哭可也。医云:“小儿顿足啼哭,所以宣达胎滞,无须怜惜。”乳饮有节,日不过三次,夜至鸡将鸣饮一次。衣用稀布,宁薄毋厚,乃所以安之也。语云:“若要小儿安,常带三分饥与寒。”盖孩提家,一团元气,与后天斫丧者不同。十分饱暖,反生疾病,此易晓也。珠帽绣衣等物切不可令着身,无论非从朴之道,而珠帽诲盗,绣衣裹溺,稍明理者必不当堕此陋习矣。满月、拿周即是庆生张本,并须从简。男子生三月鬌,女一月鬌,父命之礼如是止矣,受贺飨客何为耶?
失物
凡物自当谨守,防闲有法,毋令所失。万一有失,此自己不能谨守之过,且只忍着,不可猜人,及轻听人言,辄至仆婢房中搜索。搜出则丧其廉耻,搜不出则彼反有辞。若公家仆婢及他家人,尤不可妄指。每因失物反惹是招非,增添闲气。此不可不深思而切戒也。
勤俭
勤俭乃治家之本,为读书人妇,尤要讲究。每见人家丈夫,姿禀绝胜,往往其妻,好佚妄用,家计日落时,不胜内顾之忧,并学业亦废者有之。语云:“家贫思贤妻”,此至言也。内外之事,并须细心综理,宽而不弛,方合中道。虽新妇无预外事,而今日房中之人即他日受代当家之人,故须预习勤俭。为新妇贪懒好闲,多费妄用,养成习气,异日一时难变矣,戒之戒之。凡家裹要做事务,并须及早趱完。盖先时则暇豫,后时则忙促,忙促则难为力,暇豫则易为功。先之劳之,为国之经,亦治家之经也。无事切勿妄用一文。凡物,须留赢余,以待不时之须。随手用尽,俗语所谓“眼前花”,此大病也。家虽富厚常要守分,甘淡泊,喜布素,见世间珍宝锦缯,及一切新奇美好之物,若不干我事,方是有识见妇人。
有料理有收拾
凡物要有收拾,凡事要有料理,此又是勤俭中最吃紧工夫。苟无收拾、没料理,纵使极勤极俭,其实与不勤俭同。正如读书人只读死书,了无处用也。但所谓收拾料理之法,亦非言说可尽,皆在新妇自己心上做出,唯用意深详者为得之。盖凡事虚心访求,只管要好,便有无穷学问。虽如日月饮食,煮粥煮饭,至庸至易,愚不肖咸与知能。苟求其至,亦自有精细工夫。况进而上之,道理原自无穷,而可卤莽灭裂乎?亦如读书人,作文愈造愈妙,更无底止。新妇唯能不自是,而处处用心,则做人作家,俱臻上乘矣。
【附录】
陈确(1604—1677),初名道永,字非玄,后改名确,字乾初,海宁新仓(今海宁朝阳乡)人。明诸生。年少以孝友著称,长大以文学驰名。并精书法,善琴、箫。40岁时与黄宗羲、祝渊同受业于刘宗周。明亡后,刘宗周绝食死,陈确继刘之志,隐居乡里20年,足不出户,潜心著述。晚年得风湿症,生活极为贫困,仍写作不辍。在民族气节上以刘宗周为榜样,在哲学思想上却坚持反对宋明理学和佛学,与老师大相径庭。认为理学奉为经典的《大学》并非圣贤之书,提出了一系列针锋相对的观点。如批判《大学》中“知止于至善”之说,认为“道无尽,知亦无尽,“今日有今日之至善,明日有明日之至善”,根本没有绝对不变的“至善”标准。肯定人性善恶取决于后天的实践,与理学家的先天说相对立。主张“气”、“才”、“性”三者不能分立。批判朱熹“存天理,去人欲”的禁欲说教,认为:“天理正从人欲中见,人欲恰到好处,即天理也,向无人欲,则亦并无天理之可言矣。”并抨击佛教,指出所谓“度尽众生”,实质上是要“灭绝众生”。著有《大学辨》、《葬书》、《瞽言》及诗文集等。其著述很少刊行,一部分借《南雷文集》才得以保存下来。1962年出版有《陈确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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