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覆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九
淡水分府陈,覆讯脱逃跑勇温天送,堂谕:再限三日呈缴赃银物
    覆讯名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私记
    差带温天送
    〔堂谕〕再限三日内呈缴,如违,重比不贷。此谕。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讯(淡水分府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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