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十二 礼七(嘉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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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仪吴元年十二月癸丑,李善长帅百官奉表劝进。甲子,进登极仪。
洪武元年正月乙亥,上祀南郊,服衮冕祭坛。礼成,群臣奉上即皇帝位,舞蹈呼万岁者三。具卤簿导从,诣太庙,上追尊四世册宝;告祀社稷。还,御奉天殿。善长帅百官上贺表。(已上《大政记》。 )
九月,定正旦朝贺仪,与登极略相仿。其后屡诏更定,立为中制。(《礼志》。 )三年七月,定朔望升殿百官朝参礼。(《大政记》。 )
六年九月,礼部奏定百官常朝班次及奏事等礼仪。帝谓中书省臣曰:“朝廷之礼,所以辨上下,正名分。百官有列,班序有伦,非惟尊体统,抑亦四方瞻仰所在也。今文武百官朝参奏事,有未娴礼仪者,是礼法不严于殿陛,何以训天下?自今凡新任官及诸武臣于礼仪有不娴习者,令侍仪司官日于午门外演习之,且命御史二人临视,有不如仪者纠举之。百官入朝失仪者,亦纠举如律。”(《大训记》。 )又令:朝班,每日都察院轮委御史二员侍班,纠察失仪,(《会典》。 )
十一年诏:朝参文武官给领牙牌,悬带出入。无牌者依律论罪。(《会典》。 )
十三年九月乙巳,天寿节,始受君臣朝贺,后以为常。(《本纪》。 )初,上即位,中书省请于圣寿节帅百官行庆贺礼,上不许。至是,李善长等以天下太平,上春秋高,请以圣节日受贺,许之。其在外诸司五品以上,自明年始,俱听表贺。(王圻《通考》。 )
十七年,罢朔望起居礼。(《礼志》。 )
二十年九月乙未,天寿圣节,受朝贺,宴群臣于奉天殿。皇太子宴国戚及东宫官于文华殿。(王圻《通考》。 )
二十二年,令:凡遇大朝贺,除已习仪及具服官员许入班,其余便服人员止于午门外行礼,执事官于华盖殿行礼。披甲带刀侍卫之人免拜。五府六部等官于殿内侍立,今皆入班,奏事止于华盖殿。(同上。 )
二十六年六月壬寅,重定朝贺传制等仪。(《大政记》。 )
三十年,令通政司许早晚朝奏事,及有军情重事不时入奏。其各衙门事务,止于早朝大班内奏启,不许朝退又将琐碎事务于右顺门题奏。(《会典》。 )
惠帝初即位,视朝晏。御史尹昌隆疏谏曰:“高皇帝鸡鸣而起,昧爽而朝,未日出而临百官,故能庶绩咸熙,天下安。陛下嗣守大业,宜追绳祖武,兢兢业业,忧勤万几。今乃即于晏安,日上数刻,犹未临朝。群臣宿卫,疲于伺侯。旷职废业,上下懈弛。播之天下,传之万世,非社稷福也。”帝曰:“昌隆言切直,礼部其宣示天下,使知朕过。”(《昌隆传》。 )
建文元年正月癸酉朔,上受朝,不举乐。二年正月丙寅朔,诏天下来朝官勿贺。
三年正月辛酉朔,以“凝命神宝”成,告郊庙,御奉天殿受朝贺。
永乐元年正月己卯朔,上御奉天殿受朝贺,宴文武群臣及属国使。(已上《本纪》。 )
四年正月丙辰,初御午朝。帝谕六部及近侍曰:“早朝,四方奏事多,君臣之间,不得尽所言。午后事简,卿等有所欲言,可从容陈论,毋以将晡朕倦于听纳。朕有所欲言者,亦欲及此时与卿等商扌也。”(《大训记》。 )
七年,谕行在礼部曰:“北京冬气严凝,群臣早朝奏事,久立不堪。今后朝见毕,于右顺门内便殿奏事。”(王圻《通考》。 )
十一年正月辛酉朔,日有食之。先是鸿胪寺奏元旦贺仪。帝召礼部顺曰:“旦日当食,百官朝贺可乎?”尚书吕震请朝贺如常。侍郎仪智持不可。上问杨士奇,对曰:“日食,天变之大者。前代元旦日食,多不受贺。宋仁宗时,元旦日食。富弼请罢撤乐,吕夷简不从。弼曰:‘万一契丹行之,为中国羞。’后有自契丹回者,言:‘是日罢宴。’仁宗深悔。今免贺诚当。”上从之。诏曰:“朕乖治理,上累三光,众阳之宗,薄食元旦。群臣尚勉辅朕消弭灾变。朝贺宴会,其悉罢免。”(《三编》。 )
十九年三月己酉,万寿节,以三殿灾,止贺。(《本纪》。 )
二十一年令:圣节、正旦、冬至俱朝天宫习仪。凡正旦节,自十二月二十八日起,至正月二十日止,百官俱吉服,通政司不奏事。冬至、圣节前三日、后三日俱吉服,通政司亦不奏事。(王圻《通考》。 )
洪熙元年正月壬申朔,御奉天门受朝,不举乐。(《本纪》。 )宣德十年正月,英宗即位,始罢午朝。(同上。 )景泰元年正月朔,罢朝贺,以上皇在卫喇特也。
十一月辛亥,礼部尚书胡氵荧请令百官贺上皇生日,不许。十二月,氵荧又请:“明年正旦,百官朝上皇于延安门,”亦不许。
二年八月,复午朝。自永乐初,举午朝,后渐罢不行。给事中叶盛疏请复之,帝即报可。(已上《三编》。 )
成化四年十月,吏部尚书李秉等及九卿各衙门,俱午朝失期,不及入侍,联名上奏待罪。诏:’尔等常以勤政为言;及朕视午朝,却又怠慢。既引咎,姑宥之。”(王圻《通考》。 )
十三年,令朝觐外官及举监人等,不许擅戴暖耳入朝。(同上。 )
八月戊戌,早朝。东班官若闻有甲兵声者,因辟易不成列。卫士争露刃以备不虞。久之始定。(《昭代典则》。 )
弘治元年三月,吏部侍郎杨守陈请遵祖制,日再御朝。略言:“早朝但如旧仪。午朝则御文华门,大臣台谏更番侍直。事已具疏者,用揭帖,举崖略口奏。陛下详问而裁决之。在外文武官来觐,俾条列地方事,面陈大要,付诸司评议。其陛辞赴任者,随所职任而戒谕之。有大政则御文华殿,使大臣各尽其谋,勿相推避;不当,则许言官驳正。其他具疏进者,召阁臣议可否以行。”(《杨守陈传》。 )
四年八月,复午朝。(王圻《通考》。 )
帝自八年后,视朝渐晏。十年二月,徐溥等上疏,略言:“旧制:内殿日再进奏,事重者不时上闻。又常面召儒臣,咨访政事。今奏事日止一次,朝参之外,不得一望天颜。章奏批答,不时断决,哉稽留数月,或竟不施行。事多壅滞,有妨政体。”(《徐溥传》。 )
十三年六月戊子,御史劾西宁侯宋恺等文武官五百有六人,朝参不至。有诏宥之,仍夺一月俸。(《实录》。 )
正德十一年十一月壬辰,六科都给事中叶相等言:“迩来月不数朝,朝或入晏,今冬至、正旦令节在迩,天下诸司官朝觐及宗藩四夷皆入贺。朝廷举动,四方仪法,不可不慎。伏望夙兴视朝,以示法天下。”十三道御史屠侨等亦言:“近日免朝日多,视朝日少。诸司百辟惟知有左顺门之趋候而已。伏望罢顺门之传旨,复奏事之旧规。”皆不报。(《通纪》。 )
十五年,帝至南京,诏百官戎服朝明年正旦。尚书乔宇不可,率诸臣朝服贺。(《乔宇传》。 )
嘉靖元年,王鏊奏:“国朝圣节、正旦、冬至大朝会,则奉天殿即古之正朝也。常朝则奉天门,即古之外朝也。而内朝独缺。非缺也,华盖、武英等殿即内朝之遗制。洪武中如宋濂、刘基,永乐以来如杨士奇、杨荣、蹇义、夏原吉等,常奏对便殿。今内朝罕复临御。常朝之后,人臣无得进见。三殿高,上下之情壅而不通。伏乞陛下于常朝外,御文华、武英,仿古内朝之意。大臣三日或五日一次起居。侍从各一员上殿轮对。诸司有事咨决,上与大臣面议。如此,人人得以自尽。陛下虽身居九重,而天下之事灿然毕陈于前矣。”疏入,报闻。(《春明梦余录》。 )
二年八月丁未,万寿节,从吉受朝。以孝惠制未终,免宣表鸡唱山呼。(《大政记》。 )
三年二月,昭圣皇太后寿旦,诏免诸命归朝贺。修撰舒芬言:“前者,兴国太后令旦,命妇朝贺如仪。今遇皇太后寿节,忽行传免,恐失轻重之宜。乞收成命,以彰圣孝。”帝怒,夺俸三月。(《舒芬传》。 )御史朱浙言:“后太后亲挈神器以授陛下,母子至情,天日昭鉴。若传免朝贺,何以尉亲心而隆孝治?”御史马明衡言:“暂免朝贺,在恒时犹可;在议礼纷争之时,则断不可。”帝怒,并下诏狱。(《朱浙传》。 )
七年令:凡正旦、冬至、圣节,百官俱于先期之三日及二日习仪。正旦、冬至于朝天宫,圣节于灵济宫。(《会典》。 )
旧制:冬至日即行贺礼。嘉靖九年,分祀二郊,以冬至大报,是日行庆成礼,次日行冬至朝贺礼。毕,举庆成宴。再定:次日帝诣内殿行节祭礼,又诣母后前行贺礼。毕,始御奉天殿受贺。(《礼志》。 )
十八年十二月,以大行皇太后之丧,罢明年元旦朝贺。时礼部请以本月三十日已当二十七日除服之期,仍复疏专请是日御殿受朝。奉旨诘责。然犹素服御殿,百官行八拜礼,鸣钟、鼓、鞭,奏堂下乐。上以服除,令如议行。皆严嵩等所请也。(《实录》。 )
隆庆元年正月癸亥,有诏免朝。越三日,复传免。给事中魏时亮以新政不宜遽怠,上疏切谏。(《魏时亮传》。 )
常朝旧制:每日御门决事。万历初,以方在谅暗,圣龄冲幼。阁臣议酌三、六、九日视朝。及二年五月,礼部请复旧制。阁中拟二票上请,仍定三、六、九日,遂沿为例。(《春明梦余录》。 )
万历三年,大学士张居正奏请:“常朝御皇极门,每日轮该记注起居并史官共四员,列于东班给事中之上。午朝,御会极门,列于御座西稍南,专记言动。”诏依拟行。(《通典》。 )
七年,谕衍圣公以万寿入贺,朝廷待以宾礼,不在文武职官之列,不必朝参。(同上。 )
十七年正月己酉朔,日有食之,免元旦朝贺,自是每元旦皆不视朝矣。(《三编》。 )○诸王来朝
明仿古封建,亲王之藩,不常入朝。朝则赐赉甚厚。(《礼志》。 )
洪武二十一年九月丙戌,秦、晋、燕、周、楚、齐、湘、鲁、潭九王来朝。(《本纪》。 )
二十四年十一月庚戌,晋王冈来朝。初,冈在国骄纵多不法,上欲罪之。至是随太子来朝,上怒稍解,仍敕归藩。(《晋王传》。 )
二十五年春正月戊子,周王肃来朝。壬寅,晋王冈、燕王棣、楚王桢、湘王柏来朝。
二十六年二月乙酉,蜀王椿来朝。四月戊子,周王肃来朝。八月癸未,秦、晋、燕、周、齐五王来朝。九月癸丑,代、肃、辽、庆、宁五王来朝。(已上《本纪》。 )
是年,定诸王大朝,行八拜礼,常朝一拜。凡伯、叔、兄见天子,在朝行君臣礼,便殿行农人礼。天子伯叔,五十不朝;兄弟叔侄,六十不朝;俱令世子代之。(《通典》。 )
永乐二年九月丙午,周王肃来朝,献驺虞。百官请贺,不许。(《本纪》。 )〗
四年三月,齐王来朝。廷臣劾其罪,厉声曰:“奸臣喋喋,又欲郊建文时耶?会尽斩此辈。”帝闻之不怿,留之京师,削官属护卫。(《齐王传》。 )
正统八年二月戊戌,淮王瞻奥来朝。丙午,荆王瞻冈来朝。(《本纪》。 )
天顺元年四月,襄王瞻奥来朝,赐宴便殿,特命百官朝王于馆。寻请还,帝亲送至午门外,握手泣别。诸王自谷府变后,来朝久不许,至是乃特行之。四年,复入朝。六年又召,以老辞。岁时存问。礼遇为诸藩所未有。(《三编》。 )
六年六月戊辰,淮王祁铨来朝。(《本纪》。 )
弘治八年,太皇太后召崇王见泽来朝。礼部尚书岳言:“数年来,三王之国,道路供亿,民力殚竭。今召王复来,往返劳费,兼水溢旱蝗,舟车所经,恐有他虞。亲王入朝,虽有故事,自宣德来,已鲜举行。英宗复辟,襄王举诏来朝,虽笃敦叙之恩,实塞疑谤之隙,非故事也。”大学士徐溥亦以为言。帝为请,乃已。(《崇王传》。 )
◎诸司朝觐
明制:天下官三年一入朝。自十二月十六日始,鸿胪寺以次引见(《礼志》。 )
洪武元年正月,天下来朝官陛辞,上戒谕之,遂为令。(《大政记》。 )六年正月,觐天下府州县官。(《三编》。 )十一年正月,徵天下布政使及知府来朝。(《本纪》。 )
十六年十一月,定诸司来朝及差回者,先朝见,后诣所司。否者以违制论。(《大政记》。 )
大八年正月癸酉,天下布按二司及府州县来朝者凡四千一百余人。五月戊申,谕吏部曰:“外官一岁一朝,未免旷官滋费。自今定为三年一朝,著为令。”(《昭代典则》。 )
永乐十年正月己丑,命入觐官千五百余人各陈民瘼。不言者,罪之;言有不当,勿问。(《本纪》。 )
天顺三年十二月,令凡方面官入朝,递降京官一等序立。(《大政记》。 )
万历二年正月,召见朝觐廉能官于皇极门,面加奖励,赐银币、酒馔。(《三编》。 )○朝贺中宫洪武元年九月,定皇妃以下正旦、冬至朝贺仪。
二年正月,皇后受命妇朝于坤宁宫,赐宴。(已上《大政记》。 )二十六年,重定中宫朝贺。(《礼志》。 )
永乐元年正月己卯朔,命妇朝坤宁宫。二月丙辰,千秋节,命妇入朝。(《大政记》。 )
二年九月,徐皇后一日问:“陛下谁与图治者?”帝曰:“六卿理政务,翰林职论思。”后因请悉召见其命妇,赐冠服钞币,谕之曰:“妇之事夫,奚止馈食衣服而已,必有助焉。朋友之言,有从有违;夫妇之言;婉顺易入。吾旦夕侍上,惟以生民为念。汝曹勉之。”(《后妃传》。 )
三年四月,定命妇朝贺,止三品以上,余悉免之。(《大政记》。 )
嘉靖十三年正月壬子,立方氏为后。越三日,颁诏天下。明日,受命妇朝贺。(同上。 )
崇祯五年三月二十八日,皇后千秋,命妇例当朝贺,久不行,上请,允之。甲戌三月,命妇再朝。是日,皇后母嘉定伯夫人亦入班朝贺,毕,即召入殿。皇后欲设座拜之,辞,不许。(《春明梦余录》。 )
◎朝贺东宫
洪武元年,上以东宫师傅皆勋旧大臣,当待以殊礼,命礼官定三师朝贺东宫仪。议曰。:“唐制:群臣朝贺东宫,行四拜礼,皇太子答后二拜。三公朝贺,前后俱答拜。今拟:凡大朝贺,设皇太子座于大本堂,设答拜褥位于堂中,设三师宾客谕德拜位于前。仿唐制,行四拜礼,皇太子答后二拜。”从之。(《通典》。 )
十四年,给事中郑相奏:“旧制:百官见东宫皆称名,惟宫臣称臣。”下廷臣议。编修吴沈等曰:“东宫,国之大本,所以继圣统,承天位也。臣子尊敬之礼,不宜有二。请凡启事皇太子者,皆称臣如故。”从之。(《吴沈传》。 )
二十九年,重定诸王见东宫仪。朝见后,于内殿行家人礼,以诸王皆尊属也。(《本纪》。 )
宣德九年三月戊寅,文武群臣朝皇太子于文华殿。(《大政记》。 )
成化十四年三月甲子朔,皇太子冠。礼部请:“每月朔望,文武百官奉天殿朝参后,皆赴文华殿谒太子,”制曰:“可。”(《宪章录》。 )
隆庆五年正月,大学士李春芳言:“先朝故事,东宫未出阁时,阁臣以朔望次日,行谒见礼。即今春和,乞举行如例。”上许之。二月甲午,廷臣及朝觐官谒皇太子于文华左门。(王圻《通考》。 )
◎朝贺班序
洪武三年正月癸巳,命宰臣定百官入侍班序。(《昭代典则》。 )定文武官五品以下,并列班于丹陛左右,不得上殿。(《大政记》。 )
三月,礼部奏:“案宋制:驸马班次出入皆依官品。今驸马既授官职,当依百官由西门出入。其班次品级,当在百官之上。如一品在一品之上,二品在二品之上。”从之。(《实录》。 )
十六年,礼部尚书任昂请更定朝参次序。(《任昂传》。 )
二十年十月丁卯,礼部尚书李原名考正礼仪,重定朝参及筵宴仪。朝班序立:公侯居文武班首,次驸马,次伯;自一品以下各以序,文东、武西;风宪纠仪官居下,北面;纪事官居文武第一班之后,稍近上,以便观听,不得搀越,如奏事,须从班末至御前跪奏,不得班内横过。(《实录》。 )
二十四年,定侍班官员。凡文武官员,除分诣文华殿启事外,如遇升殿,各用履鞋,照依品级侍班。有违越失仪者,从监察御史、仪礼司纠劾。又令礼部置百官朝班序牌,大书品级,列丹墀左右木栅上,文武百官照品序立。朝参之时;将军先入,近侍次之,公、侯、驸马、伯又次之,五府、六部又次之,应天府及在京杂职官员又次之。(《会典》。 )
永乐初,令内阁官侍朝,立金台东,锦衣卫在西。后移御道东西对立。(《礼志》。 )
仁宗即位,户部尚书夏原吉加太子少傅。吕震以太子少师班原吉上,帝命鸿胪引震列其下。进少保。(《夏原吉传》。 )
景泰初,定午朝仪。内阁、五府、六部、奏事官、六科侍班官按西序立,侍班御史二、序班二、将军四按南面北立,鸣赞一,按东西向立,锦衣卫、鸿胪寺东向立,管将军官、侍卫官立于将军西。(《礼志》。 )
三年,令师保兼官,品同者,立班以卫门为次。(《会典》。 )
成化十四年,令进士照办事衙门次第,立于见任官后。(同上。 )弘治元年三月,礼部进午朝仪注。(《实录》。 )
二年六月戊子朔,方事林沂奏:欲按品秩,列坐御史上。为御史劾之曰:“朝廷设官分职,有拘品秩者,有不拘品秩者。故庆成宴科道坐郎中之上,翰林坐科道之前。若概以品秩,则诸学士当列于少卿之下,京县知县兵马司当列于御史给事中之上矣。”上以沂故违成宪,黜之。(《春明梦余录》。 )
嘉靖七年,帝方视朝,见张璁、桂萼班兵部尚书李承勋下,意谦之。乃手敕加璁、萼俱太子太保。(《张璁传》。 )
旧制:右班武臣以都督为先。自嘉靖以来,锦衣权重,又陆炳、朱永皆三公重衔,官在都督之上,故列于首。万历戊寅,朱已没,掌锦衣者俱都指挥等官。相沿旧规,仍立前列。其后遂有争议。部中不能持可否,乃令锦衣仍前立,行稍下;都督立其后,稍上。非正礼也。(《春明梦余录》。 )
隆庆元年,都给事中辛自修等,以朝仪久旷,班行不肃,请令礼官考议成式。礼部礼科会议:“国初定制,百官以品序立。其后更定,又有不拘于品者。如内阁锦衣卫升立宝位之东西;翰林学士列于佥御史之上,其他翰林官不论品级,序于京堂之内;科道官自为一等,列于部属之先;及鸿胪寺、尚宝司列于西阶;三科六道与东班对侍。虽若次序参错,然或以顾问纠察,或以奉事承旨,莫不有因,难以轻改。今后常朝,悉如此例。其余官员,仍依品级崇卑,衙门次序为例。如有紊越,听纠仪官纠奏。”从之。(《通典》。 )
万历四年,题准:五府都督官,常朝班次,不当入侯伯班,仍照殿班立于锦衣官之后,稍上,俟锦衣卫堂上官诣金台边,北司官于台下各侍立,仍与南北无执事官同班,而序于其上。(同上。 )
十一年,令于金水桥边增设序班三员,北向站立;俟东西两班站定,各于班未熟视。有回顾、耳语、咳嗽、吐唾者,即时纠举。(同上。 )○免朝参
吴元年,以朱升为侍讲学士。升年老,特免朝谒。(《本传》。 )
洪武三年,以危素为宏文馆学士,赐小车,免朝谒。(《本传》。 )十五年六月,令国学官年老者,遇暑月及雨雪,免朝参。成祖初,令功臣年老者免朝参。(已上《大政记》。 )
永乐十七年,工部尚书宋礼自蜀召还;以老疾,免朝参。(《本传》。 )
宣德时,刑部尚书金纯有疾,上命医视疗。稍间,免朝参。(《本传》。 )
正统十四年十一月,令京营官,直操日免朝参。(《大政记》。 )景泰时,尚书王直益高,帝优礼之,免其常朝。成化五年,彭时得疾在告,逾三月。帝趣赴阁办事,免朝参。
弘治初,王恕连章求去,帝辄慰留。且以其老,特免午朝;遇大风雨雪,早朝亦免。六年,邱浚以目疾,免朝参。
十年,徐溥引年求退,不许。诏:风雨寒暑免早朝。(各上各见本传。 )
嘉靖二年六月,吏部尚书乔宇在告,免朝参,专理部务。(《大政记》。 )
五年,杨一清复相。世宗以一清老臣,特免常朝、日讲侍班、朔望朝参。(《本传》。 )
七年,大学士谢迁力求去。帝不许,待之愈厚,以天寒免朝参。(《本传》。 )○辍朝
凡闻皇妃丧,辍朝三日,发引下葬,各免朝一日。亲王丧,辍朝二日。公主丧及下葬,各辍朝一日。郡王及文武大臣丧,年终类辍朝一日。先期,礼部具奏;出告示于长安左右门。至日,早朝,不鸣钟鼓、不鸣鞭、不设仪仗。文武百官各服浅淡服、黑色带,于奉天门朝参。(《会典》。 )
洪武十七年,徐达卒,帝为辍朝临丧。(《本传》。 )二十三年三月,定公侯卒葬辍朝礼。(《大政记》。 )
二十四年,懿文太子薨。礼官议:期丧,请以日易月。及当除服,帝不忍。礼官请之,始释服视朝(《兴宗传》。 )
二十八年,秦王爽薨。礼部尚书任亨泰言:“考宋制,宜辍朝五日。今过时享,请暂辍一日。”(《礼志》。 )宣德五年二月,定忌辰辍朝之例。(《昭代典则》。 )
正统八年五月戊寅,雷震奉天殿鸱吻,上辍朝祭告。(《大政记》。 )
成化八年,忻王见治薨。发引日帝不视朝;及葬,辍朝一日。(《礼志》。 )
十一年三月,定侯伯袭爵未久而卒者,止与祭,不辍朝。(《大政记》。 )
嘉靖二十八年,庄敬太子薨,辍朝十日。(《礼志》。 )○宴礼明制:有大宴、中宴、常宴、小宴。(《礼志》。 )
凡大祀天地次日庆成,及正旦、冬至、圣节大宴。立春、元宵、四月八日、端午、重阳、腊八日,永乐间俱于奉天门赐于百官宴,用乐。其后皆宴于午门外,不用乐。(《会典》。 )
洪武元年正月丁丑,大宴群臣于奉天殿。三品以上升殿,余列丹墀。(《大政记》。 )三年十一月丙申,大封功臣。戊戌,大宴。(《明纪》。 )
十五年正月辛巳,宴群臣于谨身殿,始用九奏乐。(《本纪》。 )二十六年,重定大宴礼,陈于奉天殿。(《礼志》。 )
凡赐宴:文臣四品以上及诸学士,武臣都督以上,皆宴殿上;经筵官及翰林讲读、尚宝司卿、六科都给事中暨文臣五品堂上官、武臣都指挥以上官、宴中左、中右门;翰林院、中书舍人、左、右春坊、御史、钦天监、太医院、鸿胪寺官及五品以上官,宴于丹墀;(《春明梦余录》。 )
成祖初,以册立中宫,宴文武群臣四品以上于奉天殿,五品以下于丹墀;命妇宴于坤宁宫。(《明政统宗》。 )
永乐元年四月癸亥,万寿节宴百官。诏豫定班次:命驸马、仪宾及随侍各王来朝官宴于三公府;四品以上文武官诸学士侍宴奉天殿;在京各衙门堂上、六品以上官、近侍官、修史官宴于中左门外;进表官、四夷朝贡宴于中右门;余文武宴于丹墀内。(《实录》。 )
八年七月,上至北京,大宴群臣于奉天殿。未预宴者,各赐之钞。(《明政统宗》。 )
十九年正月甲子朔,以北京郊、社、宗庙及宫殿成,大宴。(《礼志》。 )
二十年九月辛未,论从征功劳,将士分四等赐宴。杨荣、金幼孜皆列前席,受上赏。(《杨荣传》。 )
二十二年五月丁酉,宴从征文武大臣于应昌。命中官歌太祖御制词五章,曰:“此先帝所以垂戒后嗣也,虽在军旅,不敢忘。”己亥,次威远州,复宴群臣。自制词五章,命中官歌之。(《本记》。 )
文皇友爱诸弟,每来朝,赐于华盖殿。世子、郡王,则皇太子宴于文华殿。独宴尚师哈立麻亦华盖殿,盖以亲王例待之也。(《春明梦余录》。 )
永乐间,尚书满九载,如:赵Р、夏原吉、蹇义、方宾,副都御史李庆,赐宴华盖、武英等殿。后内阁一品九载,亦如之。(同上。 )
凡百官于奉天、华盖、谨身、武英等殿侍宴、奏对,皆穿礼鞋上殿。违者罪之。(王圻《通考》。 )宣德三年三月,宴大臣于西苑。(《三编》。 )
赐宴之日,其官卑禄薄者免宴,赐以钞,谓之节钱。(《春明梦余录》。 )八年正月,宴卓异官何文渊等七人于阙廷。(《大政记》。 )
洪武初,赐诸进士宴于中书省。宣德五年,赐宴于中军都督府。八年,赐宴于礼部。遂著为令。(《选举志》。 )
皇太后圣诞,正统四年,赐宴午门。东宫千秋节,永乐间赐府部堂上、春坊、科道、近侍、锦衣卫及天下进笺官宴于文华殿。宣德以后,俱宴午门外。(《礼志》。 )
正统六年九月,三殿成。十一月甲午朔,上御奉天殿,赐文武落成宴。(《三编》。 )十年正月,宴天下来朝贤能官于礼部。(《通典》。 )
天顺二年十一月,罢冬至宴。上谓李贤曰:“节固当宴,但杀牲畜太多。尚有正旦、庆成,一岁四宴,朕欲减之。”由是每岁二宴,至正旦亦或不宴,唯庆成一宴,岁以为常。(《宪章录》。 )
嘉靖二年十二月,帝以灾异频仍,欲罢明年郊祀庆成宴。裴绍宗言:“祭祀之礼,莫大于郊丘。君臣之情,必通于宴享。往以国戚废大礼,今且从吉,宜即举行。岂可以灾伤复免。”修撰唐皋亦以为言。从之。(《明记》。 )
三年正月庚辰,免上元节宴。(《实录》。 )
六年正月,大祀。先期,礼官以宴请。帝曰:“郊祀庆成,次日设宴,乃祖宗朝故典。盖以上帝监歆,君臣欢会,其礼诚不可废也。今四方灾异非常,方欲上下同加修省,恐多费劳民。可暂免一年,以见朕奉天恤民之意。惟四夷使臣,赐宴如故。”(《通典》。 )
武定侯郭勋以会武宴列尚书下,疏争之。兵部尚书李钺言:“中府官之有会武宴,犹礼部之有恩荣宴也。恩荣,礼部为主;会武,中府为主:故皆列尚书之次。《宴图》可徵,不得引团营故事。”帝竟从勋言。(《李钺传》。 )
十年九月乙丑,西苑宫殿成。帝置宴,见兵部尚书王时中、工部尚书蒋瑶席在外,命移殿内,而移皇亲于殿右以让瑶,曰:“亲亲不如尊贤。”(《蒋瑶传》。 )
隆庆元年八月,诏翰林官撰中秋宴致语。徐阶言:“先帝未彻几筵,不可宴乐。”帝为罢宴。(《徐阶传》。 )
万历十三年,大学士申时行特赐宴,礼部、九卿、三品皆陪列。盖前所未有也。(《春明梦余录》。 )○赐食
洪武中,每旦亲朝毕,上御奉天门,或华盖、武英等殿。公、侯、一品官侍坐门内,二品至四品及翰林院坐门外,五品以下官于丹墀内赞拜,叩头就坐。光禄寺进膳,各设馔,食毕,叩头而退。日以为常。二十八年十月,以礼臣言,罢之。(《昭代典则》。 )
宣德四年十二月,帝以霜寒,命光禄寺赐早朝官羊酒。谓侍臣曰:“皇祖考临朝,旦常赐食,必谨识无忘。”(郑元锡《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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