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伤寒证治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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蓄血。与上编同义。因上冠伤寒二字。故仍置之中篇。
伤寒有热。少腹满。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为有血也。当下之。不可余药。宜抵当丸。
此与上编三条互相发明。非有中风伤寒之别也。言伤寒有热邪在里而少腹满者。应小便不利。何以言之。
里热则津液枯竭。少腹满则膀胱不泻。故应小便不利。今反利者。乃邪不在气分而伤血分。所以三焦膀胱之气化流行而小便仍利。因血蓄下焦。故少腹满也。此证必当下之乃愈。不可余药者。言既无如狂喜忘。及身黄之证。
不须以桃仁承气。及抵当汤之快剂荡涤之。但宜以抵当作丸。小其制而又分其势以缓下之。庶无太过之弊。
而无伤于正气也。
x抵当丸方 x 水蛭(二十个熬) 虻虫(二十五个去足翅熬) 桃仁(二十个去皮研) 大黄(三两酒浸)
上四味。杵分为四丸。以水一升。煮一丸。取七合服之。 时当下血。若不下者更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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