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七 辨霍乱病脉证并治第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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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曰。病有霍乱者何。答曰。呕吐而利。名曰霍乱。
三焦者。水谷之道路。邪在上焦。则吐而不利。邪在下焦。则利而不吐。邪在中焦。
则既吐且利。以饮食不节。寒热不调。清浊相干。阴阳乖隔。遂成霍乱轻者止曰吐利。
重者挥霍撩乱。名曰霍乱。
问曰。病发热头痛。身疼恶寒。吐利者。此属何病。答曰。此名霍乱。自吐下。又利也。复更发热也。
发热头痛。身疼恶寒者。本是伤寒。因邪入里。伤于脾胃。上吐下利。令为霍乱。利止里和。复更发热者。还是伤寒。必汗出而解。
伤寒其脉微涩者。本是霍乱。今是伤寒。却四五日。至阴经上转入阴。必利。本呕下利者。不可治也。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属阳明也。便必硬。十三日愈所以然者。经尽故也。
微为亡阳。涩为亡血。伤寒脉微涩。则本是霍乱。吐利亡阳亡血。吐利止。伤寒之邪未已。还是伤寒。却四五日邪传阴经之时。里虚遇邪。必作自利。本呕者。邪甚于上。
又利者。邪甚于下。先霍乱。里气太虚。又伤寒之邪。再传为吐利。是重虚也。故为不治。若欲似大便而反失气。仍不利者。利为虚。不利为实。欲大便而反失气。里气热也。
此属阳明便必硬也。十三日愈者。伤寒六日。传遍三阴三阳后六日再传经尽。则阴阳之气和。大邪之气去而愈也。
下利后。当便硬。硬则能食者愈。今反不能食。到后经中颇能食。复过一经能食。过之一日当愈。不愈者。不属阳明也。
下利后。亡津液。当便硬。能食为胃和。必自愈。不能食者为未和。到后经中。为复过一经。言七日后再经也。颇能食者。胃气方和。过一日当愈。不愈者。暴热使之能食。非阳明气和也。
恶寒脉微而复利。利止亡血也。四逆加人参汤主之。
恶寒脉微而利者。阳虚阴胜也。利止则津液内竭。故云亡血。金匮玉函曰。水竭则无血。与四逆汤。温经助阳。加人参。生津液益血。
霍乱头痛发热。身疼痛热多欲饮水者。五苓散主之。寒多不用水者。理中丸主之。
头痛发热。则邪自风寒而来。中焦为寒热相半之分。邪稍高者居阳分。则为热。热多欲饮水者。与五苓散以散之。邪稍下者。居阴分。则为寒。寒多不用水者。与理中丸温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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