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妇科心法要诀 >卷三 胎前诸证门
激经、胎漏、尿血总括
    妊娠经来名激经,胎漏下血腹不疼,若是伤胎腹必痛,尿血漏血要分明。
    【注】妇人受孕之后,仍复行经者,名曰激经,为血有余。若孕妇无故下血,或下黄汁豆汁而腹不痛者,谓之胎漏。若其胎已伤而下血者,其腹必疼。孕妇又有尿血一证,腹亦不痛,然与胎漏之证又不同。盖尿血出于溺孔,漏血出自人门,三者俱下血而各不同治者,不可不详辨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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