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幼幼新书 >卷第四(形初保者)凡二十二门
甘草法第十三
    《葛氏肘后》:小儿新产出,未可与朱蜜,取甘草如中指节,炙碎,以水一合,煮取一合,以缠绵点儿口中,可得一蚬壳止,儿当便吐胸中恶汁,儿智惠无病。
    《千金方》:洗浴断脐竟, 袍毕,与甘草汤。(方与葛氏同。)指以绵缠沾取,与儿吮之,得一蚬壳入腹止,儿当快吐。如得吐则余药更不须与,若不得吐,可消息计。如饥渴,须臾更与之,若前所服及更与并不得吐者,但稍稍与之,令尽此一合止。如得吐去恶汁,令儿心神智惠无病也。
    《千金方》:饮甘草汤一合尽都不吐者,是儿不含恶血耳。勿复与甘草汤,仍可与朱蜜,以镇心神、安魂魄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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