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伤寒悬解 >卷首 仲景微旨 九章
六经分篇
    《伤寒》六经分篇,非皆经病也。
    六经之病,总统于太阳一经,其不入脏腑,而但在经脉者,虽遍传六经,而未经汗解,则必有太阳之表证。既有太阳表证,则不拘传至何经,凡在六七日之内者,中风俱用桂枝,伤寒俱用麻黄。此太阳之经病,而实统六经之经病,不须另立六经之法也。惟阳盛亡阴而入阳明之腑,阴盛亡阳而入太阴之脏,他经之里证已作,而太阳之表邪未罢,此在太阳,则为坏病,而在诸经,则为本病。故于太阳,立坏病之门,而于太阳之外,又设诸经之篇。
    阳明篇,全言腑病。阳明之经病,如葛根汤证,乃腑病之连经,非第经病也。若桂枝、麻黄二证,则太阳之所统,而复述于阳明者也。
    三阴篇,全言脏病。太阴之桂枝、少阴之麻黄细辛、厥阴之麻黄升麻诸证,皆脏病之连经,非第经病也。
    少阳篇,半言脏病,半言腑病。少阳居半表半里之中,乃表里之枢机,阴阳之门户,阳盛则入腑,阴盛则入脏。少阳之经病,如小柴胡汤证,乃脏病腑病之连经,非第经病也。盖其胸胁痞硬,是阳明、太阴俱有之证,缘其脏腑胀满,雍碍胆经降路,经腑郁迫,故心胁痞硬。而其寒热往来,吐利并作,寒多则太阴病,热多则阳明病,吐多则阳明病,利多则太阴病。若但在少阳之经,而不内连于脏腑,不至如柴胡诸证之剧也。若麻黄一证,则太阳之所统,而复述于少阳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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