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外科大成 >卷一 论症治
症变
    阳症变而为阴者。草医凉药之过也。于十一日之前。未有脓时。投温中健脾之药。如不应。为纯阴。不治。至十五日之后已出脓时。投托里温中汤及十二味异功散。轻者十全大补汤倍加参、 、桂、附以救之。须得疮热作痛。脓出食进。身温脉起为吉。所为原本于阳者。故生。
    阴症变而为阳者。大方热药之骤也。虽得微肿、微红、微痛、微脓。终不似真阳红活。亦不得稠浓黄脓。其疮不久复归阴矣。所为原本于阴者。故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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