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书库 > 医家类 >医学启源 >卷之下 十二、〔用药备旨〕
(十二)药用根梢法
    凡根〔之〕在上者,中半以上,气脉上行,以生苗者为根。中半以下,气脉下行,入土者为梢。当知病在中焦用身,上焦用根,下焦用梢。经曰:根升梢降。


用手机扫一下二维码,在手机上阅读或分享到微信朋友圈

图书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