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变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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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则气升蒸则热,
变者,变生五脏;蒸者,蒸养六腑。故变则上气,蒸则体热。
八蒸十变长气血;
小儿初生,形体虽具,脏腑气血尚未成就,而精、神、志、意、魂、魄俱未生全,故三十二日一变,六十四日一蒸,凡遇一变,即觉性情有异于前,上唇中心有一点白者是也。初生至三十二日,一变生癸水,属足少阴肾主精;至六十四日,一蒸二变生壬水,属足太阳膀胱,其发,耳与尻冷;至九十六日,三变生丁火,属手少阴心,主藏神,其性为喜;至一百二十八日,二蒸四变生丙火,属手太阳小肠,其发,汗出而微惊;至一百六十日,五变生乙木,属足厥阴肝,主藏魂,喜笑;至一百九十二日,三蒸六变生甲木,属足少阳胆,其发,两目不闭而赤;至二百二十四日,七变生辛金,属手太阴肺,主藏魄,生声;至二百五十六日,四蒸八变生庚金,属手阳明大肠,其发,肤热而汗,或不汗;至二百八十八日,九变生己土,属足太阴脾,主藏意与智;至三百二十日,五蒸十变生戊土,属足阳明胃,其发,不食肠痛而吐乳。又手厥阴心包络,与手少阳三焦,二经俱无形状,故不变而不蒸。十变五蒸者,天地之数以生成之。然后生意志、能言语、知喜怒,故云始全也。十变后六十四日为一大蒸,计三百八十四日,长其经脉手足,故手受血而能持物,足受血而能行立;又六十四日为二大蒸,计四百四十八日,则言语、意志有异于前;又六十四日为三大蒸,计五百一十二日,变蒸既毕,学语倚立,扶步能食,血脉筋骨皆牢。禀气盛者,暗合而无外证;禀气弱者,乃有蒸病。
轻则潮汗微似惊,
轻则发热微汗似惊,五日乃解。
重则壮热吐且渴;
重则壮热,脉乱而数,或吐或汗,或烦啼燥渴,七八日始解,与伤寒相似。亦有变蒸之后,续感寒邪者,如蒸于肝,则目昏微赤;蒸于肺,则嚏嗽毛耸,随证调治。
治贵平和汗下微,
不汗而热,微发其汗;若吐下者,微止之。不可妄治,宜平和饮子:白茯苓一钱半,人参、甘草各五分,升麻二分。禀受弱者,加白术一钱,水煎服。变蒸前后三日各进一服,可免百病,及百日内亦宜。吐泻不乳多啼者,和气散:木香、香附、浓朴、人参、陈皮、藿香、甘草各等分,姜枣前服。宿乳者,紫霜丸。痰热者,惺惺散。
柴胡当归寒热遏。
骨热心烦,啼叫不已者,柴胡饮:柴胡、人参、麦门冬、甘草各二分,龙胆草、防风各一分,水煎服。
有寒无热者,当归汤:当归四分,木香、辣桂、人参、甘草各二分,姜枣煎服。蒸热甚者,紫阳黑散。积热寒热如疟者,梨浆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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