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洋海军章程第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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俸饷 官弁俸银 兵匠钱粮 船上差缺薪粮 各船俸饷总数 官弁伤废俸 兵丁加赏 行船公费 医药费 酬应公费 查英国海军饷章,有常俸、膳俸、劳绩俸、责任俸。德国海军初创,其饷章有常俸、房租、粮食、马匹、膳银等项。告退之官,各国俱有养老俸;受伤者有养伤俸;病故伤亡者又有恤赔孤寡之俸。名目不一。合计其数,以北洋现发纳章多至倍蓰。盖以海军为护国威远之大计,不宜过从省啬也。中国海军创设饷力末充,未能援引。但兵船将士终年涉历风涛,异常劳苦,与绿营水、陆情形迥不相同,不能不格外体恤,通盘筹计。拟请仍照北洋现发薪饷银数作为范围,衡度事任,略有增损。而以其数划分十成,以四成为本官之体,视官职大小而定;以六成为带船之俸,视船只大小而定。其兵匠、夫役之月饷,差员之薪粮,行船之公费、医药费,亦照现发银数为定额。至官弁之老病俸、兵丁之加赏、酬应之公费,并参酌中外情形,薄定其数。自提督下至兵役应支俸饷,均仍加闰扣建。所有旗、绿营例支养廉、薪蔬、烛炭、心红纸张、案衣什物、马干等名目,一概剔除,以归简易。今将所订俸饷、公费各数目条列于左: 官弁俸银: 凡实缺官员带船者,全支官俸,并全支船俸。 凡署事官员带舱者,支官俸一半,并全支船俸。 凡实缺官员不带船者,如派在岸当差或因公离任,准支本任官俸之半,不支船俸。 凡实缺官员,如因病请假他往或遇有事故回籍,暂离本任,未经开缺者,在半年以内,准支官俸之半;半年以外,即行停支。其船俸非在船不准支给。 凡海军游击以上官员,俸历已满六年,无缺可升,已由北洋大臣保以应升官阶开缺候补,仍留海军当差者,准照保升之官阶,支食官俸之半。 凡各兵船大副以下人等,如奉提督饬令与别船员弁暂行调换操练,仍应各食本俸,不得作为调署。 凡各船管带官及管轮官,责任最重,无论实缺、署事,于例支官俸之外,兼支船俸全分。 凡充各船大、二、三副,弁目等,襄助管带,责任稍轻,无论实缺、署事官员,于例支官俸之外,兼支船俸三分之二。 凡提标各官,除全军总管轮照管轮官员支船俸全分外,其余则专供差委,无论实缺、署事,于例支官俸之外,兼支船俸三分之一。 凡经制外委皆弁目无充管带管轮者,其船俸俱准支食全分,不再扣减。 提督: 官俸三千三百六十两。 船俸五千四十两。 总兵: 官俸一千五百八十四两。 船俸二千三百七十六两。 副将: 官俸一千二百九十六两。 船俸一千九百四十四两。 参将: 官俸一千五十六两。 船俸一千五百八十四两。 游击: 官俸九百六十两。 船俸一千四百四十两。 都司: 官俸六百二十四两。 船俸九百三十六两。 守备: 官俸三百八十四两。 船俸五百七十六两。 千总: 官俸二百八十八两。 船俸四百三十二两。 把总: 官俸一百九十二两。 船俸二百八十八两。 经制外委: 官俸九十六两。 船俸一百四十四两。 以上俱加闰扣建。 兵匠钱粮: 正炮目月饷二十两。 副炮目月饷十五两。 水手正头目月饷十四两。 水手副头目月饷十二两。 一等水手月饷十两。 二等水手月饷八两。 三等水手月饷七两。 一等练勇月饷六两。 二等练勇月饷五两。 三等练勇月饷四两。 管旗头目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旗月饷十三两。 二等管旗月饷八两。 鱼雷匠月饷二十四两。 鱼雷头目月饷十六两。 鱼雷一等舵工月饷十四两。 鱼雷三等舵工月饷十二两。 一等雷兵月饷九两。 二等雷兵月饷八两 一等升火头目月饷十六两。 三等升火头目月饷十四两。 一等升火月饷十二两。 二等升火月饷十两。 三等升火月饷八两。 一等管舱月饷二十两。 二等管舱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油月饷二十两。 二等管油月饷十八两。 三等管油月饷十六两。 一等管汽月饷十八两。 二等管汽月饷十六两。 三等管汽月饷十四两。 管家具月饷十五两。 电灯匠月饷三十两。 锅炉匠月饷二十二两。 铁匠月饷二十两。 铜匠月饷二十两。 洋枪匠月饷二十两。 帆匠月饷十六西。 油漆匠月饷十六两。 木匠头目月饷十六两。 一等木匠月饷十二两。 二等木匠月饷十两。 书识 在船当差者月饷十二两。 在岸当差者月饷九两。 亲兵 在船当差者月饷六两。 在岸当差者月饷四两五钱。 夫役 在船当差者月饷六两。 在岸当差者月饷三两。 以上供加闰扣建。 船上差缺薪粮: 一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宫月支银三十六两。 二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官月支银二十四两。 三等文案兼管支应委宫月支银二十两。 翻译官月支银三十六两。 司事 在船当差者月支银十六两。 在岸当差者月支银十二两。 总医官月支银六十两。 一等医宫月支银三十六两。 二等医宫月支银二十四两。 三等医官月支银二十两。 教习无定数 一等学生月支银十八两。 二等学生月支银十六两。 三等学生月支银十四两。 以上俱加闰扣建。各船并练勇学堂提督及提标差遣各员暨总查轮机军械员弁人等,月文俸饷总数开列于左: "镇远"铁甲舰每月支银五千三百八十七两。 "定远"铁甲舰每月支银五千三百八十七两。 "济远"钢甲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致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靖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经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来远"快船每月支银三千二百四十六两。 "超勇"快船每月支银二千六十四两。 "扬威"快船每月支银二千六十四两。 "镇中"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镇边"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四十六两。 "镇东"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镇西"炮船每月支银几百四十六两。 "镇南"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四十六两。 "镇北"炮船每月支银八百六十六两。 "威远"练船每月支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 "康济"练船每月支银一千七百五十六两。 "敏捷"练船每月支银九百九十四两。 "利运"运船每月支银一千七十八两。 左队一号鱼雷艇每月支银五百八十二两。 左队二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左队三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一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二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右队三号鱼雷艇每月支银四百八十四两。 练勇学堂每月支银一千九百八两。 提督每月支银七百两。 提标中军参将并差遣员弁人等每月支银八百二十六两。 总察全军轮机事务参将并书识每月支银二百三十二两。 总察全军军械事务游击并弁兵人等每月支银二百十三两。 以上共月支银四万八千七百三十三两,俱加闰扣建(教习学生无定额,饷不在内)。 查"镇中"、"镇边"两船,系山东省购置,奏明留于北洋合操,应支俸购、公费、医药费,按月在北洋防费内垫发,随后由山东汇解归款,北洋按年将东省解还银两照数列收造报。又六"镇"炮船无事时,常以两船守口操练,四船收入船坞,每年二船更番换操,将四船官弁拨上铁甲等船操练并补缺额,其水手人等,酌量裁撒,藉节经费。宫弁伤废俸: 凡提督以下守备以上官员,临阵受伤成废,或田公受伤成废,或在海军供职逾十五年,积劳受伤不能做宫当差者,均于开缺后,给予一年官俸,以资养赡。并按原籍省分道路远近。酌给川资银两。 凡千总、把总、外委人员,临阵受伤成废,或因公受伤成废,或在海军供职逾二十年,积劳受伤不能做官当差者,或未满二十年而曾经着有战绩,积劳受伤不能做官当差者,均于开缺后,给予一年官俸,以资养赡。并按原籍省分道路远近,酌给川资银两。兵丁加赏: 按英国章程,水手有赏饷一项,为数无多,实为鼓励水手之要,于战守大有裨益。今略仿其法,订明数目于左: 凡各船水手人等,当差勤奋,异常得力,准由管带宫禀明提督,每日加予赏饷银一分,或递加至二分、三分,仍以加至三分为止。每船水手百名之中,有赏的者不得逾八名。此项赏饷,按现在北洋各船统计,每月不得逾三百两。行船公费: 查北洋现发饷章,另有行船公费一项,系查照前船政大臣沈葆桢奏定章程。除各船水线下船底油漆及天棚、炮罩、帆布、绳索、通语旗帜、铜、钢、铁、木等价值甚巨,应须添置修整,均准报明验估另行核发,并应需煤炭、火药、弹子各项随时具领外,其水线以上船舱内外应用各色洋漆、油斤、纸张、棉纱、砂布,并买淡水、起煤上船暨各口雇人引港,更换国旗、号衣以及购备应用零星对象,管带官自用幕友、书识俸薪,均由管带官于按月所发行船公费内动用,不准另请开支,应仍照办。今将各船现支公费数目开列于左: "镇远"船月支银八百五十两。 "定远"船月支银八百五十两。 "致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济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靖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经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来远"船月支银五百五十两。 "超勇"船月支银三百二十两。 "扬威"船月支银三百二十两。 "镇中"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边"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东"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西"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南"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镇北"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威远"船月支银三百两。 "康济"船月支银三百两。 "敏捷"船月支银一百五十两。 "利运"船月支银二百两。 以上俱加闰扣建(如以后派员购买油漆、绵纱等项,给发各船应用,此项行船公费即行核减)。医药费: 凡各船员弁兵夫,有在船患病,或因战、因公受伤,应需药料,向于所定各船医药费内动支,不准另行开报,应仍照旧办理。今将各船医药费开列于左: "镇远"船岁支银三百两。 "定远"船岁支银三百两。 "致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济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靖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经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来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超勇"船岁支银二百两。 "扬威"船岁支银二百两。 "镇中"船岁支银一百两。 "镇边"船岁文银一百商。 "镇东"船岁支银一百两. "镇西"船岁支银一百两。 "镇南"船岁支银一百两。 "镇北"船岁支银一百两。 "威远"船岁支银二百两。 "康济"船岁支银二百两。 "敏捷"船岁支银二百两; 练勇学堂岁支银一百两。 "利运"船岁支银-百两。 以上俱不加闰不扣建(如以后派员购买药料给发各船,此项医药费即行停支)。酬应公费: 按西国水师章程,凡遇国王生日、岁时令节,无不大会设筵庆贺,若与各国兵官聚会,亦以酒筵相酬答,每年用款多寡无定,均开销公帑。北洋兵船,凡到各口恭遇万寿圣节、元旦、冬至,均设筵庆贺,及与各国兵船聚会,亦时依礼酬应.所以联络邦交,尊祟国体,不容阙废。今拟定以额数,由提督具领,酌量核实支用。全军每年支银三千两(不加闰不扣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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