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汉孝质皇帝纪卷第二十
    后汉孝质皇帝纪卷第二十
    元嘉元年〔一〕(乙酉、一四五)
    〔一〕 按范书冲帝纪及通鉴均作“永嘉”,“元嘉”乃汉桓帝年号,故通鉴考异曰“袁纪作 ‘元嘉’误”。然钱大昕三史拾遗曰:“史绳祖学齐占毕,记淳熙二年邛州蒲江县上乘院僧,辟地得古竁,封石有文二十九字云:‘永□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临邛 汉安乡安定里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绳祖大父勤斋先生子坚跋之。略云:永□之号,不见于史汉,冲帝即位改元,史传相承,以为永嘉,□嘉文字易乱,一年而 改,见于它文者几希,非此刻出于今日,孰知冲帝永嘉之为永□也。”王先谦曰:“按左雄传中,有‘迄于永 □,察选清平’之文,则永嘉者,永□之误也。”标点本范书据集解引钱说及惠栋说改“永嘉”为“永□”。按左雄传之文,一作“永□”,一作“永嘉”。又太平 御览卷九二引东观记亦作“永嘉”,袁纪又作“嘉”。于文献中“永□”仅一见,焉知非误?且石刻多有误刻,又系孤证,亦不可尽信。故袁纪“元嘉”实为“永嘉 ”之误,录“永□”说以存疑。
    春正月戊戌,帝崩于玉堂。
    是时徐、扬州盗贼起,太后畏惧,欲征诸国王侯到乃发丧。太尉李固曰:“帝虽幼弱,乃天下之君也。今日崩亡,百神感动,岂有臣子反共掩匿不举哀 耶?昔始皇崩于沙丘,胡亥、赵高隐而不发,诈定玺书,以赐扶苏,敛裹尸,载鲍鱼二千余里。近安帝崩于叶,阿母王圣、耿珍、阎显等遂倍济阴,更议平原,载尸 驱驰,还宫乃发。北乡侯薨,阎后兄弟及江京等亦共隐秘,卒有孙程手刃之变。三主崩没,臣子掩盖,日不移晷,旋受大祸,此天下之至忌,不可之至者也。”太后 从之,即暮发丧。
    时清河王●年二十余,最有名德,大臣归心。固意欲立,谓冀曰:“今当立帝,宜择长年明德,付以政事。愿将军审详大计,陈平、周勃之引代王〔一〕,霍光、安世之立宣帝,可以为法。”
    〔一〕 代王,文帝也,初为代王。
    初,章帝生千乘贞王伉,伉生乐安夷王胡〔一〕,胡生嗣王鸿,〔二〕鸿生建平侯续〔三〕。梁冀欲立幼主而专其权,与太后定策禁中,丙寅诏曰 〔四〕:“ 先帝早弃天下,胤嗣幼冲,何悟仓卒,仍遭不造。惟太后定之,考人神之诚,唯建平侯续幼而岐嶷,师傅不烦,年已八岁,克昌化之形于体貌。春秋之义,‘为人后 者为之子’〔五〕,其以续为孝顺皇帝嗣。”使〔冀〕(使)持节迎续于都亭〔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临朝。于是●罢归国。
    〔一〕 按范书“胡”作“伏胡”,是。
    〔二〕 钮永建曰:“范纪作勃海孝王鸿。太平御览九十二引东观记亦作勃海王。按章帝八王传乐安夷王子鸿嗣。质帝立,梁太后下诏,以乐安国土卑湿,租委鲜簿,改鸿封勃海王。据此则鸿为渤海王在质帝既立之后。此纪作嗣王是。”
    〔三〕 范书质帝纪及御览卷九二引东观记均作“缵”,袁纪误。今存此异文。
    〔四〕 范书质帝纪作“丙辰”。按是月癸巳朔,无丙寅,袁纪误。
    〔五〕 见成公十五年公羊传。
    〔六〕 “使使”黄本作“使帝”,皆误。按范书质帝纪作“使冀”,据改。
    太尉固言于太后曰:“今东面有事〔一〕,役费方兴,新有献陵之役〔二〕,百姓疲矣。大行皇帝尚幼,可于宪陵茔中造陵,依康陵之制,三分减一,以舒人力。”从之。太后以频遭大忧,政之大小,悉委冢宰,是以固得尽心,多所匡正。数与梁冀违忤,由是疏之。
    〔一〕 指九江徐凤、马勉、黄虎等义军纵横徐、扬二州之事。
    〔二〕 “献陵”,范书作“宪陵” ,即顺帝陵也,袁纪作“献”,误。又“宪陵”通鉴作 “建陵”,亦误。康陵乃殇帝之陵,以其幼薨,建陵于慎陵茔内。
    己未,葬孝冲帝于怀陵。
    二月乙酉,大赦天下。赐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癃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二匹。
    三月,扬州盗贼马勉自称皇帝〔一〕,伏诛。
    〔一〕 按殇帝纪曰:“马勉称‘黄帝’。”而通鉴从袁纪。然据下文华盖称“黑帝”,恐当以范书作“黄帝”是。
    夏五月丙辰,太后诏曰:“孝殇皇帝虽不永祚,即位逾年,君臣礼成。孝安皇帝承袭统业,而前世命恭陵为康陵之上。追览前代位第之宜,先后相逾。昔定公追顺祀礼,春秋善之。其令恭陵次康陵,宪陵次恭陵。 ”
    六月,鲜卑寇代郡,杀掠吏民〔一〕。
    〔一〕 “吏民”原误倒,故正之。
    秋九月庚戌,太傅赵〔峻〕(岐)薨〔一〕。
    〔一〕 据袁纪上文及范书改。
    冬十二月,九江盗贼华盖自称“黑帝”,伏诛。
    本初元年(丙戌、一四六)
    春正月,诏曰:“昔尧命四子,以钦天道〔一〕。洪范九畴,休咎有象〔二〕。夫瑞以和降,异以逆感,休征应天, 前圣所重〔三〕。顿州郡轻慢,竞逞残暴,陷人于罪,民罹其害,恶气伤和,以致灾眚。书曰:‘ 明德慎罚。’〔四〕方春东作,育养敬始。其敕有司,罪非殊死,且勿案验,以崇在宽。”
    〔一〕 书尧典曰:乃命羲和,钦若昊天。分命羲仲,宅嵎夷,曰旸谷。申命羲叔,宅南交,平秩南讹。分命和仲,宅西,曰昧谷。申命和叔,宅朔方,曰幽都。
    〔二〕 九畴者,一曰五行,二曰敬用五事,三曰农用八政,四曰协用五化,五曰建用皇极,六曰乂用三德,七曰明用稽疑,八曰念用庶征,九曰向用五福, 威用六极。见书洪范。按每畴各有其辞。其八庶征,疏曰:“庶,众也;征,验也。上为善政则众。验有美恶,休征叙美行之验,咎征叙恶行之验。”
    〔三〕 惠栋曰以上乃据洪范五行传之文也。
    〔四〕 见书康诰。
    三月庚申〔一〕,诏曰:“九江、广陵二郡,俱罹寇害,残夷最甚,民失农业,生者饥乏,死者委弃。昔之为政,一物不得其所,若己有之〔二〕。今我元元,婴此饥馑,方春赈贷,掩骼之时〔三〕。其调比郡见谷〔四〕,出廪大小口各有差。收葬骸骨,悉心经营,以称朕意。”
    〔一〕 范书作“二月庚辰”。按三月丙戌朔,无庚申,庚申乃二月第四日。则袁纪“三” 当是“二”之误。
    〔二〕 书说命下曰:“一夫不获,则曰时予之辜。”注曰:“伊尹见一夫不得其所,则以为己罪。”
    〔三〕 礼记月令言:孟春之月,“ 掩骼埋胔”。注曰:“谓死气逆生也。骨枯曰骼,肉腐曰胔。”
    〔四〕 杨树达曰:“比郡,谓邻近之郡。”
    夏四月,令将军以下至六百石,遣子诣太学试受业,满岁课试,以高第五人补郎,次第五人太子舍人。
    六月丁巳,大赦天下。赐天下男子爵各有差;鳏寡孤独贫不能自存者粟,人三斛;贞妇帛,人三匹。
    闰月甲申,帝崩于玉堂。
    初,帝虽幼,知梁冀专权,颇以为言〔一〕。冀惧后不免,因行酖毒。帝暴不豫,太尉固入问疾,帝曰:“食煮饼,今腹中闷,得水尚可活。”冀曰:“吐利,不可饮水。”语未绝而崩。固号哭,欲推医,冀不听。
    〔一〕 尝因朝会,质帝目梁冀曰: “此跋扈将军也!”故冀深恶之,而行鸩毒。
    固复欲立清河王●,与大鸿胪杜乔言之于朝,众皆同焉。初,章帝生河间王开,开生蠡吾侯翼,翼生志。梁冀以女弟配志,征至京师。会帝崩,冀欲立 志,逼于李固之议,至日暮而不定。中常侍曹腾闻之,恐,夜见大将军冀曰:“将军累世摄政,宾客纵横,多有过差。清河王严明,若即位,将军受祸不久矣。若立 蠡吾侯,则富贵可保。”冀因言太后,定策禁中,先策免太尉李固。
    袁宏曰:“若李固者,几古之善人也。将立昏闇,先废李固;李固若存,则明必建而天下弗违也。尝试言之曰:夫称善人者,不必无一恶;言恶人 者,不必无一善。故恶恶极有,时而然善,恶不绝善,中人皆是也。善不绝恶,故善人务去其恶;恶不绝善,故恶人犹贵于善。夫然故恶理常贱,而善理常贵。今所 以为君子者,以其秉善理也。苟善理常贵,则君子之道存也。夫善殊积者物逾重,义殊多者世逾贵。善义之积,一人之身耳,非有万物之助,而天下莫敢违,岂非道 存故也。古之帝王恐年命不长,惧季氏之陵迟〔一〕,故辨方设位,明其轻重,选群臣之善,以为社稷之寄,盖取其道存,能为天下正。呜呼!善人之益,岂不大 哉!
    〔一〕 疑“季氏”乃“季世”之误。
    于是司徒胡广为太尉〔一〕,司空赵诚为司徒,太仆袁〔汤〕(
    阳)为司空〔二〕。
    〔一〕 “司徒”误作“司空”,迳改。
    〔二〕 据袁纪下文及范书改。又惠栋曰:“华峤书作‘阳’。案汤子逢,字周阳,汤不得为阳也。”
    太后诏曰:“孝质皇帝胤嗣不遂,奄忽天昏。以社稷之重,考宗室之贤,莫若蠡吾侯志。年已十五,嘉姿卓茂,又近为孝顺皇帝嗣。”庚寅,大将军持节迎于夏门亭。是日,即皇帝位。太后临朝,太尉胡广录尚书事。封帝弟名为都乡侯,悝为蠡吾侯。
    秋九月,尊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帝,赵姬曰孝穆皇后〔一〕;蠡吾先侯曰孝崇皇,匽姬曰孝崇博园贵人。
    〔一〕 范书及独断均作“孝穆皇” 、“孝穆后”。
    是岁,梁冀第池中船无故自覆。冀以问掾朱穆,穆对曰:“易称:‘利涉大川,乘木舟虚。’〔一〕灾异记曰:‘利涉大川,济渡万民也。’舟船所济渡万民,不绝游戏。船覆者,天诫将军,以为有德宰相,当济渡万民于难,不可长念乐身务游戏而已。”
    〔一〕 见易中孚。
    及帝即位,太后临朝,穆素善推灾异,欲辅道冀,以扶王室,乃奏记于冀曰:“宜专心公门,庶能斥逐邪恶。明年丁亥之岁,刑德合于干位〔一〕。易称 龙战之会,其文曰:‘龙战于野,其道穷也。’〔二〕谓阳〔道〕将胜而阴道负也〔三〕。今年九月天气郁冒,五位四候〔四〕,连失正气,此互相明也。天地大 验,善道属阳,恶道属阴,若修正守阳,摧折阴类,则福从之矣。穆每事不逮,所好唯学,传行师言,时有可试。愿将军少察愚言,申纳诸儒,而亲其忠正,绝其姑 息。夫人君不可不学,当以天地顺道,渐渍其心。宜为皇帝选置师傅及侍讲者,得小心忠笃敦礼之士,将军与之俱入,参劝讲授,师贤法古,此犹倚南山而坐平原 也,谁能倾之!”
    〔一〕 李贤曰:“历仪:太岁在丁壬,岁德在北宫。太岁在亥卯未,岁刑亦在北宫。故合于干位也。”钱大昕曰:“干位谓北方也。”
    〔二〕 见易坤卦。
    〔三〕 据范书朱穆传补。
    〔四〕 惠栋曰:“五位,谓侯大夫卿公辟也。四候,坎、离、震、兑也。”
    穆意欲言宦官,恐冀漏泄之,然不能已,复附以密记曰:“今年夏,月晕房星,明年又有小厄,当急诛奸臣为天下所怨毒者,以塞天咎。议郎、大夫之位,本以试儒术高行之士,今多非其人;九卿之中,有非任者。”
    穆又荐名士种皓、栾巴等。而其后刘文等谋反事起,有黄龙见沛国,于是冀以穆龙战之言为然,乃请皓为从事中郎,荐巴为议郎,举穆高第为侍御史。
    穆自以冀故吏,数奏记谏曰:“今宦官俱用,水螽为害〔一〕,而京师之费,十倍于前。河内一郡,尝调缣素绮縠才八万余匹,今乃十五万匹。官无见 钱,皆出于民;民多流亡,皆虚张户口;户口既少,而无赀者多,当复割剥,公赋重敛。二千石长吏遇民如虏,或卖用田宅,或绝命捶楚,大小无聊,朝不保暮。又 有浮游之人,称矫贾贩,不良长吏,望为驱使,令家人诈乘其势。此类交错,不可分别,辄以讬名尊府〔二〕,结怨取讥。昔秦之末,不恤四方,近亲市人,数如 此,故以为安稳。一旦瓦解,陈、项并起,至于土崩。近永和之末〔三〕,人有离心,兴徒发使,不复应命,怀粮廪兵,云当向谁〔四〕。幸赖顺烈皇后初政清净, 乃获安宁。今民心事势,复更戚戚,困于永和,抚安之急,诚在大将军。先易二千石长吏非其人者,减庐第园池之作,距绝州郡贡献。内以明己,外以解人之厄,今 日行之,则今日从矣。”
    〔一〕 水,水灾;螽,蝗也。
    〔二〕 尊府,指大将军梁冀府也。
    〔三〕 永和,顺帝年号,故称近也。
    〔四〕 “谁”,蒋本原阙,黄本作 “杂”,误。龙溪精舍本作“谁”,是,故据以补。云当向谁,乃指马勉、徐凤起兵徐扬,时人心浮动,不知所从。
    冀既贪放,而复纳赂遗,承事国家,左右宦者,与之通为奸利,任其子弟宾客,以为刺史、二千石。穆又奏记曰:“大将军内有贵亲之固,外有功业之 重,诚不可复枉道散财,以事左右。近臣宦者,选举刑赏,有干典制,辄率公卿诣朝堂,案其罪咎,则改节从训,犹影响也。今反越津逾序,以大事小,以明事闇, 从其过言,随其失行。天下之事,受其枉戾,伤损财物,坏乱纲纪。左右近官,并以私情干扰,天下虽大,而民无所容足也。余尚可忍,官位之事,尤不可私,毒害 流布,日夜广远。愿大将军省废他事,十刻之间,考案古今官民之极,度数作趣,较然可见。如不早悟,舟中之人,皆敌国也。若以穆轻愚,不信其言,可呼所亲识 古今者,请征核其实,不可不诫,惧有后恨。”冀终不悟,报书云:“如此,仆亦无一可也!”其言虽切,然不甚罪也〔一〕。
    〔一〕 范书朱穆传“其言”作“穆言”。通鉴则意同袁纪。
    初,大将军商献美人于顺帝,美人姓●〔一〕,字通期。顺帝以归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盗通期还。会商薨,冀行服于城西庐,常与之居。冀 妻孙寿伺冀出,即多从仓头,篡通期归,治掠之,因言当上书告之。冀大恐,顿首请之于寿母,寿亦不得已而止之,遂幽闭通期。冀复私召往来,生子伯玉,匿不敢 出。寿知之,使其子河南尹彻灭●氏家〔二〕。冀恐寿害伯玉,常置复壁中,至年十五,冀被诛乃出。
    〔一〕 范书亦作“●”。“●”即友也,东观记即作“友”。
    〔二〕 钮永建曰:“按彻字武帝讳,不应为名,梁冀传作‘胤’。”
    孙寿甚美,而善为妖惑,性钳忌,能制御冀,冀不敢违。冀爱监奴秦宫,官至太仓令,得出入寿所。每往来,屏御者而私语,遂与宫通。威振百寮,刺 史、二千石皆谒辞之。冀用寿言,多斥夺诸梁在位者,外以为谦让。唯孙氏宗亲,相冒名为侍中、中郎、校尉、〔郡〕守、长吏者十余人〔一〕,皆贪叨凶淫。使私 客籍属县豪富大家,被以诽谤之罪,闭狱掠笞,使出钱自赎,不满意者,至于死徙,哀号之声满天下。
    〔一〕 据范书补。
    四方调发贡献,半入冀家,先输上第,而乘舆乃用其次〔一〕。又竞上礼奉贽,及吏民齎货求官、请罪者,道路相望。多遣宾客、车骑出塞,交通外国,致汗血马、奇珍异物。因行道路,发取妓女御者〔二〕,而所使人又乘势横暴,略人妻妾,弄人妇女,殴挝吏卒,与盗贼无异。
    〔一〕 “用”字蒋本原阙,黄本作 “问”。今据龙溪精舍本、学海堂本补。
    〔二〕 王先谦曰:“刘攽曰:‘案古无妓字,当作伎。’”
    冀于洛阳城门内起甲第,而寿于对街起宅,竞与冀相高。作阴阳殿,连阁通房,鱼池钓台,梁柱门户,铜沓纻漆,青琐丹墀,刻镂为青龙白虎,画以丹青云气;又采土筑山,十里九阪,以象二殽,穷极工匠之巧,积金玉明珠,充仞其中;起家庐周环亦如之。
    又多规苑囿,西到弘农,东到荥阳,南及鲁阳,北径河渠,周旋千里,诸有山薮丘麓,皆树旗大题云“ 民不得犯”。又起〔兔〕苑于〔河〕南城西〔一〕,缭绕数十里,大兴楼观,发属县卒从,缮治数年乃成。移檄发生兔,刻其毛以为识,犯者罪至死。又发鹰犬于边 郡,部民护送驱羊,传厨其食,募人求名马至数千匹。西域尝有贾客来,不知禁,误杀一兔,转相告言,死者十余人〔二〕。
    〔一〕 据范书补。
    〔二〕 水经谷水注引张璠纪作“十三人”。
    又妒害诸梁长者及诸弟,不欲令与己同。其〔弟〕不疑及蒙私遣人出猎上党〔一〕,冀闻,追捕其宾客,一时杀三十余人,无生还者。冀又起别第于城 西,以纳奸亡命者置其中,或取良民以为奴婢,名曰“自卖民 ”,至千人。因负势,放纵道市,莫敢问者。冀与寿共乘辇,张羽盖,饰以金银,游戏第中。宾客诣门不得通,请谢门者,门者累千金。
    〔一〕 据钮永建校补。
    十月,冀与寿及诸子相随游猎诸苑中,纵酒作倡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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