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伯巨传
    叶伯巨,字居升,宁海人。以国子生的身份被授予平遥训导。洪武九年(1376),星变,诏令希求直言,伯巨上书,大致是说:
    “我观察当今之事,太过者有三:分封太侈,用刑太繁,求治太速。
    “先王的制度,大都不过三国之一,上下等差,各有定分,所以能强干弱枝,遏止动乱的根源而崇治本。当今裂土分封,使诸王各有坐地,大概是出于对宋、元孤立,宗室势弱的弊端的考虑。而秦、晋、燕、齐、梁、楚、吴、蜀诸国,无一不连邑数十,城郭宫室近次于天子之都,拥有充足、强盛的甲兵卫士。我担心几代以后,尾大不掉,然后再削诸王的封地并收回权力,则引起众怨,更有甚者诸王可能会兵起伐主,到那时防范就晚了。或有不同意见的人会说,诸王都是天子的骨肉,分地虽广,立法虽侈,又怎么会有抗衡之理呢?我认为不是这样。为何不看看汉、晋的历史呢?孝景帝是高帝的孙子,七国的封王都是景帝同祖父兄弟的子孙,然而一旦削他们的分地,则纠集军队向朝廷进攻。晋代的诸王,都是武帝的亲生子孙,易世之后,相互倾轧,于是造成了刘、石之患。由此可见,分封逾制,祸患立生,援古证今,就十分明确了。此臣所以为太过者。昔日贾谊劝说汉文帝,尽分诸国之地,空置之以待诸王子孙。假如文帝早采纳贾谊的建议,则必定无七国之祸。希望在诸王巩固统治之前,就限制其都邑的规模,减少其卫兵之数,限制他的疆界,此也可用以分封诸王之子孙。制度一制定,然后对诸王中有贤德、才华的召入任为辅相。其余的世代为藩屏,与朝廷共一体。割舍一时之恩,制万世之利,消除叛乱而安定国家,无不从此着手。
    “我又观察历代开国之君,无一不以任德结民心,以任刑而失民心的。国运长短,都由此决定。古代的圣贤废除了死刑,天子撤乐减膳,确是因天生百姓,而设立官吏,本意是使百姓生存,不是想他们死。不幸有不听教化者犯罪,不得已而动用刑罚。持不同意见的人说,宋、元中叶,专事姑息,赏罚无章,以致灭亡。皇上吸取教训,所以制定了严厉的刑法,权衡神变之法,使人知道害怕而注意自己的行为。我又以为不然。开国之主垂范百世,一动一静,必使子孙有所持守。况且刑罚,关系着人民的生命,怎能不慎重呢?笞、杖、徒、流、死刑,是当今的五种刑罚。用此五刑,既无假贷,一出乎大公至正可也。而用刑之际,大多是圣上的旨意。于是迫使掌管刑律的官吏务必趋附圣上的旨意,揣摸好的功劳就大,不合圣意的就得以犯罪,想寻求法律的公平,难道很容易吗?近者特旨,杂犯死罪免死充军,又删定旧律诸则,减宥有差。然而没听说有戒敕治狱者务从平恕之条,这是法司因循了故例。虽闻宽宥之名,未见宽宥之实。所谓实者,诚在主上,不在臣下也。所以必有罪疑惟轻之意,而后好生之德治于民心,这不是件容易的事。
    “怎么明察其所以然呢?古代为士者,以登仕为荣,以罢职为辱。当今做官的,以默默无闻为福,以犯错误没受追究为幸,以屯田工役为必获之罪,以鞭笞捶楚为寻常之辱。当初,朝廷取天下之士,四外张罗,务求遗漏,有司敦迫他们上道,就像捕捉重囚一般。到了京师,又多以貌任官,所学非所用,所用又非所学。担任官职后,一有差错,虽幸免杀戮,则必然在屯田工役之列。习以为常,不少顾惜,这难道是陛下乐意这么做的吗?诚然,这样的做的目的是希望人们惧怕而不敢犯。我观察这几年以来,诛杀可以说是不少的,而犯者却接踵而至。原因是激劝不明,善恶无区别,议贤议能之法已废除,人不自励,而为善者则厌倦了。有人如此,廉洁得如夷、齐,智慧又如良、平,很少受到法律追究,皇上能弃短取长使用他吗?或者是舍其所长、苛求所短而置之于法呢?如果取其长而舍其短,则中庸之材争自奋于廉智。倘若苛求其短而弃其长,则为善之人都会说某某如此廉洁,某某有如此高的智慧,以此来得到朝廷的宽恕,我辈又岂有安身之地呢!致使朝不谋夕,弃其廉耻,用苛捐杂税剥削人民,以预备屯田工役的资产,大都如此。这是非用刑之烦吗?汉朝曾把大族迁徙至山陵,但没有听说把他们作为罪人。当今的凤阳,本是皇陵所在,龙兴之地,但全部住的是罪人,怨嗟愁苦之声充斥园邑,这完全不是恭承宗庙之意。
    “强敌在前,则扬精鼓锐,攻之必克,擒之必获,这是完全可以做到的。今敌人在山谷中流窜,用计策攻敌,或许还能消灭。但动用重兵,敌人就会惊散,进入不可寻踪之地。追捕数年,黔驴技穷,只好归咎于新附户籍的百姓,而把他们迁徙到远方,遥遥数千里,使他们不得安居,鸡犬不宁。况且新附之众,归顺时已移流他所,朝廷允许他们复业。于今已附籍了,而又要再次迁徙,这是法令失信于民。户口兴盛了,而后田地得以开垦,赋税得以增加。今责令守令每年增加户口,也正是为此目的。近者已纳税粮之家,虽承旨分释还家,但心却十分不安。已起户口,虽蒙怜恤,而犹见留开封祗候,讹言惊动,不知所出。何况太原诸郡,正是边境所在,民心如此,这绝对不是安边之计。我希望从今以后,朝廷应存大体,赦免小过,明诏天下,修举‘八议’之法,严禁深刻之吏。断案公平的应越级提拔,残酷裒敛者罢免。凤阳屯田之制,被留居屯种的,听凭他们耕种起科。已起户口的,被留在开封的,全部释放令他们复业。如此则足以升高皇上的好生之德,树国祚长久之福,而使百姓自安,天变自消。
    “古代的周朝自文、武王到成、康王,教化大行,汉朝自高帝到文、景帝才称得上富庶。天下的大治,气化的转移,人心的趋向,这不是一朝一夕的缘故。今国家纪元,九年于兹,偃兵息民,天下大定,纪纲大正,法令修明,可以说天下大治了。而陛下切切以民俗浇漓,人不知道害怕,制定了法令,邪恶也就产生了,奸诈产生了。所以,朝信而暮猜者有之,昨天才提拔的,今日却被杀的有之。致使命令下达后不久又更改,已经赦免了又收回,天下臣民无处适从。我认为天下趋向大治,就如坚冰的融化。冰的融化,不是太阳照射突然致使的,而是阳气发生土脉微动,然后才使坚冰得以融化。圣人治理天下,也用同样的道理。用刑威振,用礼疏导,给百姓以仁义,而后其化熙熙。孔子说:‘如有王者,必世而后仁。’这不是一句空话。
    “访求治国之道,不如先正风俗。正风俗之道,不如先于守令知所务。使守令知所务,不如先于风宪知所重。使风宪知所重,不如先于朝廷知所尚。古郡守县令,都以正派做部下的表率,以善疏导百姓,使化成俗美。征赋期会狱讼簿书,是巩固它的末。当今的守令以户口、钱粮、狱讼为急务,至于农桑学校,王政之本,被视为虚文而置之高阁,这又将如何教养百姓呢?以农桑为例,春天州县下发一白帖,里甲回报一文状,守令不曾亲自过问种艺次第、旱涝戒备之道。又如学校,廪膳诸生,国家资之用以培养人才的地方。当今四方师生,缺员很多,即使满员,守令也很少以礼让之实,做其成器者。朝廷对社学十分迫切,多次登记师生姓名和他们所学习的功课。令社镇城郭,置立门牌,僻远的山村实徒存虚名,守令不过登记在案,备照刷而已。上面的官吏分部检查,也因循过去的常规,依据纸上的照刷,未曾巡行视察。兴废之实,上下都视为虚文。百姓不知孝弟忠信是何物,而礼义廉耻就扫地了。风纪之司,是用来代朝廷宣导德化,访察善恶的。诉讼断案是它主要的一件职责。当今专门以诉讼为重。忠臣孝子义夫节妇,都被视为末节而不暇举,所谓的宣导风化又在什么地方呢?只知道铲除一赃吏,审理完一件案子为治,而不知劝民成俗,使百姓接近善而远离罪,这才是大治的根本。这是守令没有掌握轻重的过失。
    “《王制》把乡秀士升于司徒的说成选士,司徒把秀士而升于太学的说成俊士,大乐正把造士之秀升之司马的说成进士,司马考察官才,考察好后再任命,任命以后再给爵位。考察如此详细。所以成周得到人才,十分强盛。当今使天下诸生考于礼部,升于太学,历练众职,任之以事,可以清洗历代举选的陋习,可以效法成周。对于升入太学的,经过几个月,就选为官,或委任到民社。我担心这样的人不熟悉时务,也不熟悉朝廷的礼法,根本不能宣导德化,对上违背国政,对下危害百姓。开国以来,选举秀才可以说为数不少,所委任的名位不为不重,而今数一数,在任的又有多少?我担心后人观察今天,就如今天观察过去一样,当年所举之人,岂不深可痛惜吗?这都是臣子所为,求治太速的过失!
    “过去宋朝拥有天下三百多年。开国之初,用礼义教化百姓,当国家强盛时,闾阎里巷都有忠厚之风尚,甚至羞于谈论人的过失。到了末年,忠臣义士视死如归,妇人女子以被污辱为羞耻,这都是教化的结果。元朝的根本不立,破坏了礼义、廉耻。不过数十年,弃城降敌者不可胜数。就连老儒硕臣也甘心屈辱,这是礼义廉耻不振的弊病。遗风流俗至今仍没有革除,这也不足为怪了。我认为不如敦促仁义,崇尚廉耻,守令的职责是以农桑学校为急,风宪则责其先教化、审法律,以平狱缓刑为急。如此则德泽下流,求治之道就可以得到。郡邑诸生升于太学者,必须令在学肄业,或者三年,或者五年,要求他们精通一经,兼学一艺,然后入选为官,或者宿卫,或者办事,以此观察公卿大夫之能,而后委任政务,则其学识兼懋,就几乎不做错什么。并且使他知道禄位都是天之禄位,而且可以杜绝觊觎之心。治道得到以后,陛下就可以端拱穆清,待以数月,则阴阳调而风雨及时,诸福吉祥没有不来的,又何愁天变不消呢?”
    奏章陈上,太祖大怒说:“小子离间我骨肉,赶快抓来,我要亲手杀了他。”叶伯巨被带来后,丞相乘太祖高兴时上奏,伯巨被投入刑部的监狱,最终死在狱中。
    最初,伯巨准备上书时,就对他朋友说“:当今天下只有三件事令人忧患,有二件事容易见到但祸患来得迟,有一件事难以见到,但祸患来得迅速。纵无明诏,我还将上书,何况访求言论呢!”他的大意是指的分封。然而当时的诸王只建藩号,未曾裂土,不完全像伯巨所说的。到了洪武末年,燕王屡次奉命出塞,势力才开始强大。后因削夺而举兵,于是夺取天下,人们称伯巨有先见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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