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
    春秋通论卷八
    新安首源姚际恒
    文公僖公子,母声姜,在位十八年。
    元年春王正月,公即位。
    僖公薨于上年十二月,故踰年即位。即位必于岁首,不问已葬未葬也。
    二月癸亥,日有食之。天王使叔服来会葬。夏四月丁巳,葬我君僖公。
    天王使毛伯来锡公命。
    锡命,锡命为诸侯也。公继世应立,然必锡命于天子,始加重焉。谷梁执「常事不书」之见,谓「礼,有受命,无来钖命,锡命非正也。」春秋诸侯继世而立,其立也,岂必朝天子而始受命乎?
    晋侯伐卫。
    卫成以执归京师之怨故不从晋,今晋襄伐之。经言「晋侯伐卫」,则左氏谓「先且居胥臣」者,非矣,又谓「朝王」,经不书,亦未可信。
    叔孙得臣如京师。
    使卿如周,拜锡命也。
    卫人伐晋。
    卫能伐伯主,亦强矣。
    秋,公孙敖会晋侯于戚。
    左氏谓「晋围戚」及「疆戚田」,然皆不见经。此大夫专会诸侯之始,政逮于大夫之端见矣。
    冬十月丁未,楚世子商臣弒其君頵。
    弒君父者,称「国」、称「世子」,罪大恶极,不知用何字以为贬也。
    公孙敖如齐。
    鲁之伐齐皆先公事,至是复通好。
    二年春王二月甲子,晋侯及秦师战于彭衙,秦师败绩。
    秦报殽之役,伐晋而复败也。彭衙,秦地,晋师追而败之。书「晋侯及秦师」,凡言「及」者,皆是客之应主也,岂可妄生议论?
    丁丑,作僖公主。
    礼家之言纷杂难稽,据礼谓卒哭而祔,祔则作主矣。诸侯五月而葬,又谓诸侯七月而卒哭,则作主当在卒哭之时。今僖公丧至此已十有五月,作主则太缓,故左氏谓「不时」,此与礼文合也。然鲁秉礼之国,丧礼岂无定制,文公何事而缓作主乎?或礼家言未可信耶?若公、谷为二主之说,分「虞主」、「练主」,礼家并无之,是为白撰矣。二月作僖公主,将以八月入庙定昭穆而袷祭也。
    三月乙巳,及晋处父盟。
    盟不地,在晋也。左氏谓「公不朝,来讨」,或近之。书「处父」,不族,无例。
    夏六月,公孙敖会宋公、陈侯、郑伯、晋士毅盟于垂陇。
    左氏谓「晋讨卫」,「卫请成」。按:元年卫、晋交伐,自此会后,明年卫人会伐沈,则晋、卫已释憾矣,但经不书「讨卫」及「卫请成」,何也?春秋自桓、文没后,大国大夫与诸侯专会专盟者渐多,兹者鲁与晋皆以大夫会盟三国诸侯,明年,伯国大夫且会诸大夫伐国矣,「三家专鲁」、「六卿分晋」,实基于此。此皆由诸侯自恣养尊处优、卑视小国之所致也。履霜坚冰,其亦不知戒哉。
    自十有二月不雨,至于秋七月。
    记旱灾也。
    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
    「大事」,大袷也,亦即吉褅也。礼谓三年之丧二十七月,今僖公丧至此二十二月,而即告褅入庙,故或又谓之「迟其礼」,不可详也。闵、僖皆庶,而闵为兄,左氏谓「逆祀」者,以其跻僖公于闵公之上是矣。按:礼,诸侯五庙,二昭二穆,文公当以闵为昭,僖为穆,今跻僖于闵之上,则僖为昭、闵为穆,乱昭穆之序矣。盖闵兄僖弟,此世次也,若庙次,则父子固为昭穆,兄弟则以君臣为昭穆,僖尝为闵之臣,不论其弟兄也。乃何休有「兄弟同次,不分昭穆」之说,意谓闵僖同为穆,而僖之坐升于闵之上,二公位次之逆,非昭穆乱也,孔颖达亦主其说。殊不知一庙一主,若是一庙二主,古无此礼也,恐人惑其说,附辨之。
    冬,晋人、宋人、陈人、郑人伐秦。
    左氏谓「卿不书,为穆公故,尊秦也」,非也。卿众自书「人」,何必列书诸国大夫之名乎?又谓「报彭衙之役」,亦非。彭衙已报,何云报乎?或以称人为贬,更不足辨。
    公子遂如齐纳币。
    僖公丧至冬十月为二十三月,若十二月为二十五月,二十五月纳币,至次年夏始娶,则逾三年之期久矣。君昏大事,先事纳币,未为不可,左氏谓「礼也」,是也,公、谷执「常事不书」之说以为讥,谬也。
    三年春王正月,叔孙得臣会晋人、宋人、陈人、卫人、郑人伐沈,沈溃。
    沈服楚故也。鲁之遂、敖、得臣屡见经,政逮于大夫,文公为之也。卫始与晋合。
    夏五月,王子虎卒。
    交于鲁,故赴。或谓「不书爵,讥之」,若「尹氏卒」、「刘氏卒」,不知讥王朝之臣何以如是之多耶?
    秦人伐晋。
    左氏谓秦「取王官及郊」,「遂伯西戎」,经皆不见,然自是不复报晋,必其得志也夫。
    秋,楚人围江。
    齐桓为伯,江、黄从之,楚前已灭黄,兹又围江,其后虽有晋救,然卒为所灭,二国之受害如此。
    雨螽于宋。
    郝仲舆谓「障天而下曰雨」,近是。
    冬,公如晋。十有二月己巳,公及晋侯盟。
    此书「公如晋」之始。先往不盟,再往始得盟,自此鲁专事晋,国日却弱矣。
    晋阳处父帅师伐楚以救江。
    明年,江卒为楚灭,是救之无功也。
    四年春,公至自晋。夏,逆妇姜于齐△书△法△△△。
    此文公母声姜逆妇也。声姜,齐女,此妇孝公女,声姜侄也。书「逆妇」者,如僖二十五年「荡伯姬来逆妇」之辞,不书逆之人者,夫人姜氏以姑逆妇,非正,故为内讳也。且若书「夫人姜氏逆妇姜」,则两见「姜」,亦不成文矣。姑于妇「姑于妇」,二本皆同。,故不书「夫人」;妇同姑族,故不书氏。书氏、不书氏,亦无例。夫云「妇」,则自知姑矣,此甚明白易见,而千古以来竟无人知之者,何耶?不然,圣人何故于逆称「妇」又不书「夫人」,又不书氏,又不书所逆之人,不知为何卿、何大夫,如是之暧昧为辞者哉?左氏谓「贱」,公羊谓「娶乎大夫」,谷梁谓「成礼乎齐」尤谬。,胡氏谓「方逆而已成为妇」,「诛意之法」,尤荒。季明德谓「不称『夫人』,不以定为夫人,鲁人贬使为妾」。谬极,后曰「夫人姜氏归于齐」。因不解文义,致生种种邪说,岂不可叹哉?夫人书「至」、不书「至」,无例。
    狄侵齐。秋,楚人灭江。
    病晋也。
    晋侯伐秦。
    晋襄不忘秦而忘楚,何耶?
    卫侯使宁俞来聘。
    宁武子为政,通鲁好也。
    冬十有一月壬寅,夫人风氏薨。
    风氏,庄公妾,僖公母,文公祖母,不称「夫人」,宜何称邪?说之可恶如此。
    五年春王正月,王使荣叔归含,且赗。
    王不称「天」,仍旧史偶遗也,下同。或云「来归」,或云「归」,无例。若以无「来」字为论,则下会葬何以有「来」字乎?
    三月辛亥,葬我小君成风。
    夫曰「我小君」者,孔子之辞也。孔子以为君夫人,而说经者必欲反之与孔子为难,何也?竖儒谓「成风书『葬』,乃有二夫人入庙,乱伦易纪」。夫子为君而母不得入庙,世有此理乎?礼,妇祔于祖姑,妾祔于妾祖姑,则妾之入庙何待问乎?天子、诸侯、大夫、士礼同也。
    王使召伯来会葬。夏,公孙敖如晋。
    不如京师谢王,乃如晋,何也?
    秦人入鄀。秋,楚人灭六。冬十月甲申,许男业卒。六年春,葬许僖公。夏,季孙行父如陈。
    陈,小国,与鲁未通好,盖行父之私交也。
    秋,季孙行父如晋。
    去年夏,公孙敖如晋,今年秋,行父又如晋,三家之汲汲于晋如此。
    八月乙亥,晋侯驩卒。冬十月,公子遂如晋,葬晋襄公。晋杀其大夫阳处父。晋狐射姑出奔狄。
    左氏谓射姑杀处父,察经文书国杀,未见射姑杀之也。公、谷又以「君漏言」附会其书晋杀之文,尤不可信。大抵晋灵之立非处父及射姑意,故处父杀而射姑出奔耳。
    闰月不告月,犹朝于庙△书△法△△。
    「告月」,「月」字「朔」字之误,盖因上「月」字而误耳,论语云「告朔」可证。书「闰月不告朔」,则前此告朔可知。文公始怠于礼事,必以为「天无是月」与「闰为附月之余日」,亦如「丧事不数闰」之类此皆公、谷邪说,文公之不告朔,想亦必以此邪说自解也。,故于闰月不告,孔子谨记其始焉。其后群公每闰月皆不告朔,又其后并常月亦不告朔矣,故子贡欲去告朔之饩羊也。「犹朝于庙」者,告朔后因而朝庙,今虽闰不告朔,犹如常月朝庙也,亦并记之。「犹朝于庙」,公、谷谓其可以已,固谬,胡氏谓幸之之辞,亦非。言「犹朝于庙」,政以见不告朔之非也。夫朝庙者本为告朔,既不告朔,则朝庙亦虚焉耳,此孔子之书法也。告朔毕,即以是月听是月之政,谓之视朔礼谓之「听朔」。,闰月不告朔,仍视朔也,即常月不告朔,亦仍视朔也。告朔,礼事也,视朔,政事也,故虽怠于礼事,而政事必不可怠也。自十六年书「公四不视朔」,并政事而亦怠之矣,或以为公疾云。
    七年春,伐邾。三月甲戌,取须句,遂城郚。
    说见僖二十二年。
    夏四月,宋公王臣卒。宋人杀其大夫。
    不名,阙。说详庄二十六年「曹杀大夫」下。
    戊子,晋人及秦人战于令狐。晋先蔑奔秦。
    赵鹏飞氏曰:「晋襄之卒,于是期年,其葬久矣,岂晋至是始谋立君?左氏之说必不然也。且左氏初言先蔑在秦,次言先蔑将下军,则蔑在晋,蔑既迎雍于秦,则必不将兵以拒秦,苟已将拒秦,岂容复奔秦耶?理全与经文相背也。」是二说者,皆足证左氏之诬。书「奔」与书「出奔」,无例。
    狄侵我西鄙。
    狄尝侵齐、侵宋、侵卫,至是远来侵鲁,益无忌矣。
    秋八月,公会诸侯、晋大夫盟于扈。
    是时晋灵公幼,赵盾为政,代君出盟,此诸侯不序、大夫不名,甚略,不可晓。左氏因谓「公后至」,「不书所会」,非也。经明言「公会」,何言「后至」乎?
    冬,徐伐莒。公孙敖如莒莅盟。
    徐不称「人」,夷也,且渐逼于我矣,故敖如莒莅盟,协谋以备之。
    八年春王正月。夏四月。秋八月戊申,天王崩。
    襄王崩,顷王立。
    冬十月壬午,公子遂会晋赵盾盟于衡雍。
    赵盾、公子遂皆晋、鲁之强臣,大夫相与专盟始此。左氏谓「报扈之盟」,未然,盟岂必报乎?
    乙酉,公子遂会雒戎盟于暴。
    与戎盟,耻也。左氏谓「书『公子』」,「珍之」,尤不可解,故谬例实起于左氏也。
    公孙敖如京师,不至而复。丙戌,奔莒。
    左氏谓奔莒,「从己氏」,似未可信。季明德谓敖以君命吊襄王之丧,时王室厚求吊丧使,故不至而复,公怒其不终事,将罪之,遂奔莒。按:明年有「毛伯来求金」之文,此说似近之。
    螽。宋人杀其大夫司马。宋司城来奔。
    宋臣皆阙其名,不可晓。既不书名,自书其官矣。若既不书名,又不书官,则「杀」之下、奔之上,当何书耶?三传及后人皆从官立论,可谓痴绝。
    九年春,毛伯来求金。
    王室大丧,诸侯莫赙,故来求金,与隐三年「武氏子来求赙」同。
    夫人姜氏如齐。
    出姜归宁,盖始不安于鲁矣。
    二月,叔孙得臣如京师。辛丑,葬襄王。
    鲁因毛伯来,始使卿往会葬。
    晋人杀其大夫先都。
    时赵盾专国,以致此乱。
    三月,夫人姜氏至自齐。
    夫人不书「至」,书「至」者,为十八年「夫人姜氏归于齐」起,是特笔也。
    晋人杀其大夫士縠及箕郑父。
    屡书晋人杀大夫,以着赵盾专政擅杀,将为弒君之渐也。
    楚人伐郑。公子遂会晋人、宋人、卫人、许人救郑。
    楚自城濮之败,十五年不敢窥中国,晋文、襄没后,又复强矣。
    夏,狄侵齐。九月癸酉,地震。冬,楚子使椒来聘。
    凡来聘,君皆书爵,臣皆书名,此非于楚进之褒之也。庄二十三年书「荆人来聘」,此时国号尚未定,况其爵与臣名乎?使臣书氏、不书氏,无例。张洽氏曰:「伐郑而聘鲁,亦远交近攻之意也。」
    秦人来归僖公、成风之襚。
    「僖公、成风」,两襚也,先僖公者,以君为主,又薨于前也,然皆久矣。秦人始归襚者,盖借以为名,思交于鲁,将伐晋也,犹楚伐郑而聘鲁之意。
    葬曹共公。十年春王正月,辛卯,臧孙辰卒。夏,秦伐晋。
    称「秦」者,必未知其君与大夫,故称国,然亦间有之,惟此与成三年「郑伐许」、昭十二年「晋伐徐、虞」而已。说者咸谓「狄之」,夫狄惟书「狄」,常也,然不尝书「狄人」乎?狄可称「人」,则秦不称「人」,非狄之也。
    楚杀其大夫宜申。
    据左氏谓宜申谋弒君被杀,若然,则称国杀及书官无例可知,竖儒又别为其说,所以恶利口之解经者。然左氏之说却未可信。
    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及苏子盟于女栗。
    苏子,周大夫。
    冬,狄侵宋。
    狄侵邢、卫、齐、鲁矣,至是而侵宋,则中夏之国鲜有不受其害者矣。
    楚子、蔡侯次于厥貉。
    楚子书「次」,见其包藏祸心以窥中国之意。经止书「蔡侯」,而左氏谓「陈侯」、「郑伯」、「宋公」皆从,杜氏笃信左氏,谓「三君失位」,「不列于诸侯」,说者从之,不信经而信传,有如是夫?
    十有一年春,楚子伐麋。
    厥貉之次,不得志也,故伐其近国。
    夏,叔仲、彭生会晋却缺于承筐。
    鲁欲尊晋以致诸侯,故大夫为此会。左氏谓「谋诸侯之从于楚者」,按:此三年以后始有新城之盟,皆诸侯亲至,而赵盾代晋侯,兹二人之盟,岂谋楚者哉?
    秋,曹伯来朝。
    新即位也。
    公子遂如宋。
    左氏谓复司城荡意诸,「因贺楚师之不害」,大抵皆臆度也。
    狄侵齐。冬十月甲午,叔孙得臣败狄于咸。
    狄侵齐,咸、鲁地,得臣邀而败之,见鲁大夫之强也。然政逮大夫亦由此矣。左氏谓「长狄」,刘原父已非之。
    十有二年春王正月,郕伯来奔。
    庄八年,郕降于齐,今未见有侵伐而来奔者,必内乱也。据左氏,十二年春,郕伯卒,郕人立君,太子来奔。无论事之有无,诸侯在丧称「子」,今太子耳,尚未即位,乃称「伯」耶?
    杞伯来朝。
    杞尝称「子」矣,兹又称「伯」者,可见春秋无例也。
    二月庚子(「庚子」,二本原作「庚午」,今据经文改。),子叔姬卒。
    若谓文公之女,文公四年始娶,不应有及笄之女;若谓僖公之女,十四年「齐人执子叔姬」,此僖公之女也。不应有二子叔姬,未详。季明德谓「必『伯姬』之误,盖杞伯姬也」。然未敢从。
    夏,楚人围巢。
    近楚小国。
    秋,滕子来朝。秦伯使术来聘。
    和鲁将以伐晋。而鲁以与秦好,视晋之受伐,非理也。
    冬十有二月戊午,晋人、秦人战于河曲。
    不言「及」,无主客也。
    季孙行父帅师城诸及郓。
    诸、郓皆鲁邑,以防外故帅师。
    十有三年春王正月。夏五月壬午,陈侯朔卒。邾子蘧除卒。自正月不雨,至于秋七月。世室屋坏。
    「世室」,左氏作「太室」,则为周公庙,洛诰所谓「王入太室裸」,乃太庙中之室也。公羊云鲁公之庙世室,礼明堂位以鲁公之庙为「文世室」,亦同。谷梁云「太室犹世室也」,「伯禽曰太室」。郭氏谓「文、武庙谓之世室,皆百世不毁,鲁之有世室,僭也」。季明德谓「世室,藏祧主之室」。议礼纷纷,卒无定说。愚按:「周公之庙」者近是,故于其屋坏也,孔子感而志之。
    冬,公如晋。卫侯会公于沓。狄侵卫。
    僖三十二年卫与狄盟,至是狄乘卫侯之(二本皆误衍一「之」字,今删。)沓也侵之,狄岂可与盟哉!
    十有二月己丑,公及晋侯盟。公还自晋。郑伯会公于棐。
    卫屡受狄侵而惧楚,郑亦为楚所伐,诸侯虽救之,无功也。晋伯至灵公虽不振,然文、襄之余烈犹存,故卫、郑皆因鲁以附晋而敌楚,鲁与晋睦,由是通卫、郑于晋,为明年新城之会,而晋伯因稍振焉,亦文公之功也。左氏谓卫、郑「请平于晋」,未然。
    十有四年春王正月,公至自晋。邾人伐我南鄙。叔彭生帅师伐邾。
    叔彭生,即叔仲彭生,疑遗「仲」字。邾为鲁伐多矣,兹故来伐,而鲁亦报之,国小,终不能敌也。
    夏五月乙亥,齐侯潘卒。
    昭公卒,舍即位。
    六月,公会宋公、陈侯、卫侯、郑伯、许男、曹伯、晋赵盾。癸酉,同盟于新城。
    公前如晋,合卫、郑以致此盟,同于外楚而晋势一振,楚亦稍知惧焉。惜乎赵盾主是盟,为强臣病晋之渐耳。蔡独不与此盟,则知厥貉之会惟蔡也。
    秋七月,有星孛入于北斗。
    星变也。「星孛」,孛星也。
    公至自会。晋人纳捷菑于邾,弗克纳。
    季明德曰:「邾距晋甚远,自文公始伯以来,仅一会温,以后绝无往来,捷菑何因远奔于晋,而晋亦肯遽纳之哉,盖捷菑之奔,必先至鲁,去年公如晋,必以捷菑往托焉,晋纳捷菑,事鲁必谨,此鲁欲服邾之计也。晋方善鲁,遂纳之,不顾邾之已立长君也,非义甚矣。邾人拒而弗克纳,见晋伯之不能行于小国也,然不求胜而去,亦可见其不急于纳捷菑矣。」甚合事情。
    九月甲申,公孙敖卒于齐。
    内大夫奔外卒,不书,书之者,为下齐归丧起也。
    齐公子商人弒其君舍。
    虽未逾年称君者,成乎其为君也。
    宋子哀来奔。
    称名、称字,无例。左氏以为「贵之」,谬也,即曰「来奔」,何贵之之有?
    冬,单伯如齐,齐人执单伯。齐人执子叔姬。
    「单伯」,说见庄二年「单伯逆王姬」下,此盖其后人也。「子叔姬」,僖公之女,杞叔姬之娣,加子以别之,犹礼家所谓女子子也。子叔姬为齐舍之母,鲁使单伯如齐逆子叔姬归,商人执单伯并执子叔姬,不与其归,见商人之横逆无道也。左氏谓襄仲告于王,经不言王事,且逆子叔姬,小事耳,何必告于王,以天子之使临齐乎?又当时王室日微,何足以惧诸侯乎?为此说者,无非误以单伯为王臣也。然即以下「单伯至自齐」观之,亦可验单伯之为鲁臣矣。若公、谷谓「道淫」,更谬妄不足辨。
    十有五年春,季孙行父如晋。
    为单伯与子叔姬故。
    二月,宋司马华孙来盟。
    惧子哀之愬,来修好也。
    夏,曹伯来朝。
    曹伯自十一年来朝,至是越四年又朝,盖畏齐而思托鲁也。
    齐人归公孙敖之丧。
    敖以有后,故得归丧。
    六月辛丑朔,日有食之。鼓,用牲于社。单伯至自齐。
    齐释之。「至自齐」,至鲁自齐也,使为王臣,当书「自齐归京师」,岂但书至鲁,没却归京师一节乎?
    晋郄缺帅师伐蔡。戊申,入蔡。
    楚不能救,亦弱矣。
    秋,齐人侵我西鄙。季孙行父如晋。
    一岁再如晋,告齐难也。
    冬十有一月,诸侯盟于扈。
    诸侯,新城之诸侯也;不序,散而无统,略之也。行父求晋谋齐,诸侯不得已为此盟,无能得齐,寻复散矣。左氏谓齐赂晋侯,非也,下「齐人来归子叔姬」,何必赂晋?况齐侯侵我西鄙,其恃强而无所畏可知也。左氏又谓晋侯、蔡侯在是,亦非,晋灵幼弱,前此会盟皆赵盾、郄缺为之,若蔡侯则从楚久矣,诸家又谓公不与,亦非,非公则行父耳。
    十有二月,齐人来归子叔姬。
    以扈之盟故。
    齐侯侵我西鄙,遂伐曹,入其郛。
    齐侵我,以见诸侯之无能为也。遂伐曹,以曹两朝鲁也。
    十有六年春,季孙行父会齐侯于阳谷,齐侯弗及盟。
    鲁求平于齐,公疾,季孙往受盟,齐侯弗许,不与大夫盟也。
    夏五月,公四不视朔。
    自二月至五月不视朔,公疾也。余说见六年「闰月不告月」下。
    六月戊辰,公子遂及齐侯盟于郪丘。
    左氏谓「公使襄仲纳赂于齐侯」,乃得盟。
    秋八月辛未,夫人姜氏薨。
    文公母声姜也。
    毁泉台。
    据左氏谓「有蛇自泉宫出」,故毁之,此未可知。若其谓蛇「如先君之数」,则涉附会矣。
    楚人、秦人、巴人灭庸。冬十有一月宋人弒其君杵臼。
    弒书「宋人」,必其传闻不实,故不书主名也。
    十有七年春,晋人、卫人、陈人、郑人伐宋。
    国语谓赵盾为之主,近是,然则不足为讨逆之师矣。
    夏四月癸亥,葬我小君声姜。齐侯伐我西鄙。
    盟矣,复畔。
    六月癸未,公及齐侯盟于谷。
    服于齐也。
    诸侯盟于扈。
    即前盟扈之诸侯。
    秋,公至自谷。冬,公子遂如齐。十有八年春王正月丁丑,公薨于台下。
    「薨于台下」,非正也。
    秦伯罃卒。夏,五月戊戌,齐人弒其君商人。
    商人,弒君者,既为君,则称「君」矣,岂有贬法哉?
    六月癸酉,葬我君文公。秋,公子遂、叔孙得臣如齐。
    文公夫人出姜生太子,妾敬赢生宣公,仲遂欲癈太子而立宣公,故与得臣如齐谋之。
    冬十月,子卒。
    仲遂遂弒太子。未踰年称「子」,书「卒」,为国讳也。
    夫人姜氏归于齐。
    出姜子被弒,兹大归也。仲遂诬之以罪而出,故谓之出姜,左氏谓之「哀姜」,非也。庄公夫人已谥,不当更有「哀姜」之称。
    季孙行父如齐。
    行父亦与闻乎弒者也,故夫人归,亦如齐,死夫人之愬己也。然齐惠亦为弒君者所立,方喜于亲鲁,出姜乃其兄孝公之女,何暇顾之哉?而行父亦因以为请昏纳田之举矣。自是三家专鲁,而季氏为尤甚。
    莒弒其君庶其。
    弒君书国,传闻不实,阙疑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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