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卷三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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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论礼乐之道(下)
《孝经》: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安上治民莫善于礼。礼者敬而已矣,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所敬者寡而悦者众,此之谓要道也。”
臣按:人君为治之道非止一端,而其最要者莫善于礼与乐。礼之安上治民,人皆知之,若夫乐之移风易俗,人多疑焉。何也?盖礼之为用,民生日用彝伦不能一日无者,无礼则乱矣。乐以声音为用,必依永以成之,假器以宣之,资礼以用之,有非田里闾巷间所得常闻也,而欲以之移风易俗不亦难哉?夫乐有本、有文,出于人心而形于人声,然后谐协于器以为乐。圣人之论,论其本耳。礼之本在敬,乐之本在和,敬立则为礼所以安上治民者在是矣,和同则为乐所以移风易俗者在是矣。故《孝经》此章首以“教民亲爱莫善于孝,教民礼顺莫善于弟”为言而继之以此,然不先礼而先乐,而于礼之下即系之曰“礼者敬而已矣”,不言乐之和而和之意自溢于言外。下文所谓敬其父、敬其兄、敬其君者礼之敬也,子之悦、弟之悦、臣之悦者乐之和也,敬一人而千万人悦,岂非安上治民而移风易俗之效哉?由是观之,礼乐二者交相为用,可相有而不可相无,是诚治天下之要道也。彼区区求其治效于声音、器数之末,岂知要者哉?
《论语》: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程颐曰:“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斯为美而小大由之。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范祖禹曰:“凡礼之体主于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谓达礼乐之本者矣。”
朱熹曰:“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然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又言如此而复有所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不复以礼节之,则亦非复礼之本然矣,所以流荡忘反而亦不可行也。”又曰:“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毫厘有差,则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矣。”
臣按:有子此言专言礼之用,而程氏始用《乐记》二语以见礼之不可无和,和便是乐之意。朱子谓严而泰是礼中有乐,和而节是乐中有礼,虽不明言乐字而乐之意自见于言外。臣故列之于礼乐篇。
子曰:“人而不仁如礼何,人而不仁如乐何。”程颐曰:“仁者天下之正理,失正理则无序而不和。”
游酢曰:“人而不仁则人心亡矣,其如礼乐何哉,言虽欲用之而礼乐不为之用也。”李郁曰:“礼乐待人而后行。”
臣按:先儒谓此章重在仁字上。仁者心之全德也,人能全心德,自然敬而和,以敬行礼则礼皆得其宜,以和用乐则乐皆合其度,是礼乐皆为我用。苟心不仁,则无敬与和,无敬与和其将奈礼乐何哉?是故用礼乐者必以和敬为本,而和敬又以仁为本。
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如用之,则吾从先进。”
程颐曰:“先进于礼乐,文质得宜,今反谓之质朴而以为野人;后进之于礼乐,文过其质,今反谓之彬彬而以为君子。盖周末文胜,故时人之言如此,不自知其过于文也。”
朱熹曰:“先进、后进犹言前辈、后辈。野人谓郊外之民,君子谓贤士大夫也。用之谓用礼乐。孔子既述时人之言,又自言其如此,盖欲损过以就中也。”
或问朱熹曰:“此礼乐还说宗庙、朝廷以至州闾、乡党之礼乐?”曰:“也不止是这般礼乐,凡日用之间一礼一乐皆是礼乐,只管文胜去如何合杀?须有个变转道理。”
臣按:此章孔子因时人文质之偏而欲救其弊,盖欲损文之过于质者以就文质之中也。大抵世道有升降,而礼乐之在世者有质有文,世至叔季其文必胜,文胜而至于灭质,则必有王者兴焉,于是损文以就质,使之复得其中;驯至中叶则又渐渐日趋于文,所贵乎在位者随时消息而张弛之,使文与质恒相称而彬彬然,以复其先进之旧,则大中之世矣。
子之武城,闻弦歌之声,夫子莞尔而笑曰:“割鸡焉用牛刀。”子游对曰:“昔者偃也闻诸夫子曰:‘君子学道则爱人,小人学道则易使也。’”子曰:“二三子,偃之言是也,前言戏之耳。”
朱熹曰:“君子、小人以位言之,子游所称盖夫子之常言,言君子、小人皆不可以不学,故武城虽小亦必教以礼乐。盖治有大小,而其治之必用礼乐其为道一也。”又曰:“礼乐之用通乎上下,一身有一身之礼乐,一家有一家之礼乐,一邑有一邑之礼乐,以至推之天下则有天下之礼乐,亦随其大小而致其用焉,不必其功大名显而后施之也。”
臣按:此章见礼乐为为治之本,然本文只说弦歌,弦歌乐耳而未尝言礼,而注乃谓武城虽小亦必用礼乐及治有大小而治之必用礼乐之说。盖礼乐二者为治之本,相须而成,既有弦歌之声必有仪文之礼,不徒然也。吁,一邑之小尚必用夫礼乐以为治,则夫天下之大而可无礼乐哉?后世急于刑罚事功,失古人为治之意矣。
子曰:“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
程颐曰:“礼只是一个序,乐只是一个和,只此两字含蓄多少义理。天下无一物无礼乐,且如置此两椅,一不正便是无序,无序便乖,乖便不和。又如盗贼至为不道,然亦有礼乐,盖必有总属、必相听顺乃能为盗,不然则叛乱无统,不能一日相聚而为盗也。礼乐无处无之,学者要须识得。”
朱熹曰:“敬而将之以玉帛则为礼,和而发之以钟鼓则为乐。遗其本而专事其末,则岂礼乐之谓哉?”
臣按:周末文灭其质、礼废乐坏之时,人但知以玉帛、钟鼓为礼乐而忘其本,故圣人以是为言。云云者,谓人所常言也。乎哉者,疑而反之之辞也。人之言礼乐者莫不云云而不知礼乐之所以云云者,不在于玉帛、钟鼓之末而在于和敬也。
《中庸》:子思曰:“虽有其位,苟无其德,不敢作礼乐焉。虽有其德,苟无其位,亦不敢作礼乐焉。”郑玄曰:“言作礼乐者,必圣人在天子之位。”
朱熹曰:“有位无德而作礼乐,所谓愚而好自用;有德无位而作礼乐,所谓贱而好自专。”
臣按:为治之道,其最大者在礼乐,故必有德、有位之圣人然后足以当制作之任。虽然,此言创始者耳,若夫承天践祚之君,膺天命之重,居五位之尊,必须因前人之故典而开一代之新规,选用贤能,发挥盛制,不可如汉文之谦让未遑而安陋就简,以贻后时之悔。
《汉书礼乐志》曰:六经之道同归,礼乐之用为急。
臣按:所谓六经者,《易》《书》《诗》《春秋》《礼》《乐》也,今世《乐经》不全,惟见于戴《记》中之《乐记》。说者因班固此言,谓《易》以道礼乐之原,《书》以道礼乐之实,《诗》以道礼乐之志,《春秋》以道礼乐之分。是则六经为治道之本原,而礼乐又为六经之要道。人君为治诚能以礼乐为本,凡夫政治之施一惟唐虞三代是法而不杂于秦、汉以来功利之私,则古治不难复矣。
欧阳修曰:“三代而上治出于一而礼乐达于天下,三代而下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朱熹曰:“此古今不易之至论也。”
臣按:修之言曰:“古者宫室车舆以为居,衣裳冕弁以为服,尊爵俎豆以为器,金石丝竹以为乐,以适郊庙,以临朝廷,以事神而治民,其岁时聚会以为朝觐、聘问,欢欣交接以为射乡、食飨,合众兴事以为师田、学校,下至里闾田亩、吉凶哀乐莫不一出于礼。由之以教其民为孝慈、友弟、忠信、仁义者,常不出于居处、动作、衣服、饮食之间,盖其朝夕从事者无非乎此也。”此所谓治出于一而礼乐达于天下,使天下安习而行之,不知所以迁善远罪而成俗也。及三代以亡,遭秦变古后之有天下者,自天子百官、名号位序、国家制度、宫车服器一切因秦,其间虽有欲治之主思所改作,不能超然远复三代之上,而牵其时俗稍即以损益,大抵安于苟简而已。其朝夕从事则以簿书、狱讼、兵食为急,曰此为政也,所以治民;至于三代礼乐,具其名物而藏于有司,时出而用之郊庙、朝廷,曰此为礼也,所以教民。此所谓治出于二而礼乐为虚名,故自汉以来史官所纪事物名数、降登揖让、拜俯伏兴之节皆有司之事尔,所谓礼之末节也。然用之郊庙、朝廷,自缙绅大夫从事其间者皆莫能晓习,而天下之人至于老死未尝见也,况欲识礼乐之盛,晓然谕其意而被其教化以成俗乎?修为此言可谓尽古今礼乐之事,后世君臣有志于复三代之治者,其尚视此言以为准则,痛革后世苟简之政而必以礼乐为本,凡其所以施于政治之间者或寓三代礼乐之意于中,庶几今世复见古昔之盛治,岂非万世之幸哉?
周敦颐曰:“礼,理也;乐,和也。阴阳理而后和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兄兄、弟弟、夫夫、妇妇,万物各得其理然后和,故礼先而乐后。”
朱熹曰:“礼,阴也;乐,阳也。此《太极图》定之以中正仁义而主静之意。程子论敬则自然和乐,亦此理也。学者不知持敬而务为和乐,鲜不流于慢者。”
陈淳曰:“礼乐不是判然两物不相干涉,礼只是个序,乐只是个和,才有序便顺而和,失序便乖戾而不和,如父子、君臣、夫妇、兄弟所以相戕相贼、相怨相仇。如彼其不和者,都缘先无个父子、君臣、兄弟、夫妇之礼,无亲义序别便如此。”
臣按:敦颐此言推原礼乐之本,然必其本立而后备其仪文、度数、声容、节奏之制,不然其如礼乐何哉?
胡寅曰:“仁者所行皆理,故可以为礼;所安皆乐,故可以为乐。此礼乐之本也。”
臣按:寅之此言亦循本之论,后世人主心有不存而徒欲慕古人以为文饰之具,所行不必皆合理,而其所安者乃在于彼而不在于此,凡其所以纷然杂就之者皆非其中心之所乐而姑为,是使天下后世之人知吾亦有尚礼好乐之名耳,政昔人所谓内多欲而外施仁义者也。吁,内多欲者固不能有仁义,既无仁义又安能兴礼乐哉?
以上总论礼乐之道。臣按:宋儒朱熹上疏于其君谓:“遭秦灭学,礼乐先坏,汉晋以来诸儒补缉竟无全书,其颇存者三礼而已。《周官》一书固为礼之纲领,至其仪法、度数则《仪礼》乃其本经,而《礼记郊特牲》《冠义》等篇乃其义疏耳。前此犹有三礼等科,礼虽不行而士犹得以诵习而知其说,自王安石弃罢《仪礼》独存《礼记》之科,弃经任传,不过习为虚文以供应举。若乃乐之为教,则又绝无师授,律尺短长、声音清浊,学士、大夫莫有知其说者而不知其为阙也。欲以《仪礼》为经,而取《礼记》及诸经史杂书所载有及于礼者皆以附其本经之下,具列注疏诸儒之说,但私家无书检阅、无人钞写,迄不能就。而钟律之制,则士友间亦有得其遗意者,窃欲更加参考别为一书,以补六艺之阙,而亦未能具也。”臣睹朱氏此疏,所谓以《仪礼》为经而以《礼记》及诸书为传者,虽不见用于时,而其徒黄干、杨复盖已私辑之以为《仪礼经传通解》;所谓士友间有得钟律遗意者,则指蔡元定《律吕新书》也。今《仪礼经传通解》南雍有刻本,已行于世,而《律吕新书》永乐中已载之《性理大全书》中,则朱氏之言虽不见行于当时,而实得表章于圣世。臣窃闻开国之初,太祖皇帝不遑他务,首以礼乐为急,开礼、乐二局,征天下耆儒宿学分局以讲究礼典、乐律,将以成一代之制。然当草创之初、废学之后,稽古礼文之事,诸儒容或有未足以当上意者,当时虽辑成《大明集礼》一书,然亦无所折衷,乐则未见有全书焉。古云礼乐百年而后兴,今承六圣太平之治百有余年于兹,所谓圣人在天子之位而制礼作乐者,兹其时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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