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字卷之七 之字之用七之一
    之字之用七之一
    【7.1】「之」字训为代字,训为动字,已详于前。训为介字,则不为义,故曰虚字。经生家训「之」字云:‘言之间也。’「之」字所间之言不一。
    【7.1.1】一,以介于两名字之间者。两名相续,意有偏正,偏者先而正者后,偏、正之间,概介「之」字。然未可泥也,大抵以两名字之奇偶为取舍,论次篇已缕陈之矣。又以意之轻重为「之」字之取舍者,宣公三年榖梁传云:‘春王正月,郊,牛之口伤。「之口」缓辞也,伤自牛作也。’是则「之」字加否,即为辞缓急之别。疏释以为范氏所引别例,其理迂诞,而不尽然也。若以缓急二字以解意之轻重,似有可解之处。
    秦汉文虚字最少者莫若汉书。汉书诸篇记事最长者莫若霍光传。傅文字约六千,所用「之」字,所用「之」字间于两名者共计十二,如云:
    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及父子并为将军,有椒房中宫之重∣将军若能行此,亦汉之伊尹也∣今日之议,不得旋踵∣万姓之命,在于将军∣服斩缞亡悲哀之心∣五辟之属,莫大不孝∣昌邑羣臣,坐亡辅导之谊∣在人之右,众必害之∣乡使福说得行,则国亡裂土出爵之费,臣亡逆乱诛灭之败∣霍氏之祸,萌于骖乘。①
    诸句内所间「之」字,皆为意之所重,删之则不辞矣。而诸句用法,与论次篇各例可互证也。②
    ○1章云:按霍光传中尚有「且汉之传谥常为孝者」,「古者放废之人,屏于远方」,「乡使听客之言」,「贵曲突徙薪之策,使居焦发灼烂之右」诸「之」字,不止所举之十二字也。 今案:章氏所补之例中,「放废」「曲突徙薪」非名字。又案:马氏所举之例中,「悲哀」「辅导」「裂土出爵」「逆乱诛灭」亦非名字。
    ○2此指【3.2】节。
    【7.1.2】二,以介于静字、名字之间者。
    [1]《左》昭六年:犹求圣哲之上,明察之官,忠信之长,慈惠之师,民于是乎可任使也而不生祸乱。——「圣哲」「明察」等皆静字之偶者,而所附名字各皆单字,故参「之」字以四之,此例已见静字篇。①
    数目静字之为分数者,或母为名而子为数者,如:
    [2]《汉书?律历志》云:一月之日二十九日八十一分日之四十三。——「八十一分日」者,母也,「四十三」者,子也,间以「之」字。
    又或母子俱为数者,如:
    [3]左传文公十八年云:于舜大功二十之一也。——「二十」与「一」,母子皆数也,亦间「之」字。而不间者,如「什一」「万一」之类。
    凡言分数,「之」字加否,皆已散见于代字与静字篇矣。②
    ○1此指【4.2.1】节。
    ○2此指【2.5.3】节和【4.3.3】节,但前一节所谈非‘母子俱为数,这种情况,也没有涉及‘「之」字加否’的问题。而【3.2.2】节末倒涉及此。
    【7.1.3】三,以介于代字、名字之间者。①
    [4]史秦楚之际月表序:自生民以来,未始有受命若斯之亟也。——「若斯」者,指示代字也,②「亟」字单,故加「之」字以足焉。
    [5]又:以德若彼,用力如此,盖一统若斯之难也。
    [6]又伯夷列传:示天下重器,王者大统,传天下若斯之难也。——「若斯之难」,两句同,并同上。
    [7]汉匈奴传:故未服之时,劳师远攻,倾国殚货,伏尸流血,破坚拔敌,如彼之难也。既服之后,慰荐抚循,交接赂遗,威仪俯仰,如此之备也。——「如彼」「如此」后缀以「之」字,皆以「难」「备」两静各为单字故也。
    [8]汉书刑法志云:夫以孝文之仁,平勃之知,犹有过刑缪论如此甚也。
    [9]史记淮阴侯列传云:其不知厌足如是甚也。
    [10]论语子路云:言不可以若是其几也。
    [11]汉书刑法志云:有君若上其贤也。③——所引四句,与前同一句法,而「如此甚也」「如是甚也」两句,不加「之」字;「若是其几也」「如是其贤也」两句,易以「其」字。是则「之」「其」两字之加否,与文义无涉也。
    [12]又贾谊传云:若夫庆赏以劝善,刑罚以惩恶,先王执此之政,坚如金石,行此之令,信如时,据此之公,无私如天地耳,岂顾不用哉!——「此」指示代字也,后加「之」字,不为义,犹曰「此政」「此令」云尔。然且加「之」者,所以四之耳。此种句法罕见。
    至其篇末有云‘此之不为’者,「之」为代字,非此例也。
    ○1杨云:「名字」当作「静字」。下文云‘「难」「备」两静各为单字’,足证马氏本谓代静之间也。此盖刻本之误。又案:马下引贾谊传以「此之政」「此之令」连读,又似谓代名之间,殊觉可疑。
    ○2「斯」为指示代字,不应连「若」字在内。
    ○3【2.3.1.3】节引此例([二?341]),说「其」是接读代字,作读的主次,与此说异。
    【7.1.4】四,以介于名字、动字之间者,又别三式:
    【7.1.4.1】其一,散动字用于偏次,而名字在正次者,率间「之」字以明之。
    [13]汉贾谊传:及太子既冠成人,免于保傅之严,则有记过之史,彻膳之宰,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敢谏之鼓。——「记过」者,动字及其止词也,「宰」,名字也,中间「之」字,以明偏、正之次。下句同解。
    [14]又赵后传:乃反复校省,内暴露私燕,诬污先帝倾惑之过,成结宠妾妒媚之诛,甚失贤圣远见之明,逆负先帝忧国之意。
    [15]又:不然,空使谤议,上及山陵,下流后世,远闻百蛮,近布海内,甚非先帝托后之意也。盖孝子善述父之志,善成人之事,①惟陛下省察!——引内诸句,以「过」「诛」「明」「意」「志」「事」六字为煞字者,皆此例也。诸句动字用如名字,而正次名字又皆双字,故以「以」字四之也。此例已详于散动之为偏次节矣。②
    ○1「述父之志」与「成人之事」,非散动字用于偏次之例。「父之志」为「述」的止词,「人之事」为「成」的止词。
    ○2此指【5.14.4】节。
    【7.1.4.2】其二,凡读于起词、坐动之间,间以「之」字,一若缓其辞气者然。又凡读为起词,为止词,皆可间以「之」字。读无起词而欲间以「之」字者,必有字以先其坐动,所以为「之」字可间之地也。读有「所」字先乎坐动者,如间「之」字,则不先坐动而先「所」字焉。要之,读无「之」字者其常,而有「之」字者,必读也,非句也。
    读非起词、止词。
    [16]孟梁上:民望之,若大旱之望云霓也。——「大旱之望云霓」,所以比之读也。「大旱」起词也,「望」坐动也,中间「之」字,缓辞也。比读概以「也」字助之。
    [17]又离上:民之归仁也,犹水之就下,兽之走圹也。——三读三「之」字各以参于起词、坐动之间,凡所为比者与所以比者皆读,表词也。「犹」「若」诸字,用若断词,所以决其可比之理。
    [18]史平原君列传:夫贤士之处世也,譬若锥之处囊中,其末立见。——两比读皆间「之」字。
    [19]孟告上:如有能信之者,则不远秦楚之路,为指之不若人也。——「为」言故之连辞也,故「为」后之读间以「之」字。
    [20]左宣十二:以岁之非时,献禽之未至,敢献诸从者。——两读言请献之故,间以「之」字,辞气一宕。
    [21]史卫将军传:自魏其武安之厚宾客,天子常切齿。
    [22]吴语:为使者之无远也,孤用亲听于藩篱之外。——两读亦言故也。
    [23]汉匈奴传:汉骠骑将军之出代二千余里,与左贤王接战,汉兵得胡首虏凡七万余级。
    [24]庄养生主:始臣之解牛之时,所见无非牛者。——两引皆记时之读也。
    至[25]左传宣公十二年云:楚之无恶,除备而盟,何损于好?若以恶来,有备不败。
    [26]又成公二年云:大夫之许,寡人之愿也;若其不许,亦将见也。
    [27]又僖公二十三年云:寡君之以为戮,死且不朽;若从君惠而免之,三年,将拜君赐。——经生家皆谓所引传语各节,首句皆间「之」字,而下以「若」字对之,故「之」与「若」互文耳。不知凡起词、坐动有「之」字为间者,皆读也。而凡读挺接上文者,时有假设之意,不必以「之」字泥解为「若」字也。非然者:
    [28]书盘庚上云:邦之臧,惟女众邦之不臧,惟予一人有佚罚。
    [29]又金滕云:尔之许我,我其以璧与珪归俟尔命。
    [30]又洪范云: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尔家,凶于而国。——凡读有「之」字间者,皆有假设之意,而对句并无「若」字以为互文也,则又何说?以上所引诸读之有「之」字为间者,皆非起词与止词之读也。
    读为起词。
    [31]孟离上:三代之得天下也以仁,其失天下也以不仁。国之所以废与存亡者亦然。——「三代之得天下也」,读之为起词者,故间以「之」字,且率以「也」字助之,所以跌宕其辞气也。「国之所以废与存亡者」,亦读之为起词者也;「之」字先乎「所」,定例也。
    [32]又:今天下溺矣,夫子之不援,何也?——「夫子之不援」,问句之起词也,无「也」字为助者,辨辞欲其急也。
    [33]又梁上:宜乎百姓之谓我爱也!——「百姓之谓我爱也」,乃「宜」字之起词也,犹云「百姓之谓我爱也宜哉!」
    [34]又公上:纣之去武丁,未久也。
    [35]又:且王者之不作,未有疏于此时者也;民之憔悴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也。——「纣之云武丁」,亦起词之读也。后句犹云「且王者之不作疏于此时者未有也。」故「王者之不作」五字,乃「疏」字之起词,而「疏于此时者」,又「有」字之止词也,下句仿此。①三句皆无「也」字为助者,②以述事之辞欲其急也。孟子七篇,读之助以「也」字者不可胜数,盖孟子之文欲其疏畅故耳。
    [36]庄逍遥游:鹏之徙于南冥也,水击三千里。
    [37]论学而:夫子之至于是邦也,必闻其政。③
    [38]齐语:昔者圣王之治天下也,参其国而任其鄙。
    [39]史李斯列传:彼贤人之用天下也,专用天下适己而已矣。
    [40]又张陈列传:秦之灭大梁也,张耳家外黄。
    [41]又商君列传:五羖大夫之相秦也,劳不坐乘,暑不张盖。
    [42]蜀志诸葛亮传赞:诸葛亮之为相国也,抚百姓,示仪轨,约官职,从权制,开诚心,布公道。——共引书七次,其读之为起词,各间「之」字而助以「也」字者,皆以记同时之事也。④如鹏之水击三千里,皆其徙南冥时之事也。余可类推。
    [43]汉大宛传:汉之赂遗王财物,不可胜言。
    [44]史日者列传:此之为德,岂直数十百钱哉?
    [45]楚策:楚王之贵幸君,虽兄弟不如。
    [46]礼中庸: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
    [47]汉艺文志:仁之与义,敬之与和,相反而皆相成也。——所引诸读,皆有「之」字为间而无「也」字为助者,以全读字义皆为起词,故直接坐动,无令助字相间以缓辞气也。
    [48]汉东方朔传:若夫燕之用乐毅,秦之任李斯,郦食其之下齐,说行如流,曲从如环,所欲必得,功若丘山,海内定,国家安,是遇其时也。
    [49]礼大学: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
    [50]史李斯列传:秦之乘胜役诸侯,盖六世矣。
    [51]又黥布列传: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
    [52]汉贾谊传:秦王之欲尊宗庙、安子孙,与汤武同。——所引诸读,惟间「之」字,以读之起词亦即坐动之起词,故不助「也」字,使辞气较直捷耳。「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一读,其起词即为「者」字,而复冠以「古」字者,欲「之」字有可间之地也。
    至[53]庄子秋水云:五帝之所连,三王之所争,仁人之所忧,任士之所劳,尽此矣。 ——四读所间「之」字,皆先「所」字。
    读为止词。
    [54]孟离下:吾将瞰良人之所之也。——「良人之所之也」者,读也,而为「瞰」之止词。间以「之」字,置先「所」字,助以「也」字,结句也。
    [55]又万上:敢问瞽瞍之非臣如何?——「瞽瞍之非臣」者,「问」字承读与,⑤不助「也」字者,非结句也。
    [56]又: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虞公之不可谏」者,「知」字承读也,「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者,亦「知」字承读也。两读皆间「之」字,而「也」字则一助一否者,解同上。
    [57]又告上:赵孟之所贵,赵孟能贱之。
    [58]又告下:君子之所为,众人固不识也。——两读皆有「所」字,而「之」字先焉。两读又皆为止词,而置先于句;一则为「贱」之止词,而复以「之」字重指者,所以偶「贱」字,且正言也。一则为「识」之止词,而不复重指者,「不」状「识」字,已偶矣,又反言也。
    [59]又:今之所谓良臣,古之所谓民贼也。——两读一为起词,一为表词,皆有「之」字先乎「所」字,而两读之起词,各以「今」「古」二字代之,⑥所以为间「之」字之地也。
    [60]左传僖公四年云:不虞君之涉吾地也,何故?
    [61]秦策云:一年之后,为帝若未能,于以禁王之为帝有余。
    [62]燕策云:今王使使者数之罪,臣恐侍御者之不察先王之所以畜幸臣之理,而又不白于臣之所以事先王之心,故敢以书对。
    [63]汉书孔光传云:有所荐辟,唯恐其人之闻知。
    [64]赵策云:恣君之所使之。
    [65]史记管晏列传云:知与之为取,政之实也。
    [66]又大宛列传云:大宛闻汉之饶财,欲通不得。
    [67]又老子韩非列传云:凡说之务,在知饰所说这所敬,而灭其所丑。
    [68]又商君列传云:公与语,不自知厀之前于席也。
    [69]庄子则阳云:人皆尊其知之所知,而莫知恃其知之所不知而后知,可不谓大疑乎?
    [70]韩送孟东野序云:草木之无声,风挠之鸣;水之无声,风荡之鸣。⑦——所引诸读,皆为止词,而各有「之」字间焉者也。
    又介字后,读之为司词者,亦有「之」字间之,与读之为止词者同。盖司词、止词,两皆宾次也。
    [71]孟子离娄上云:不以舜之所以事尧事君,不敬其君者也;不以尧之所以治民治民,贼其民者也。——「舜之所以事尧」者,读也;「尧之所以治民」者,亦读也,⑧两读后乎「以」字,而为其司词,皆有「之」字间之。
    ○1马氏措辞欠周,应云:「疏于此时者」合上「王者之不作」为「有」之止词。‘下句仿此’指「民之憔悴于虐政未有甚于此时者」。
    ○2‘三句’指[34]一句,[35]两句,其起词之读皆无「也」字为助。
    ○3「之」字衍,马氏误记,章氏失校。
    ○4读既记同时之事,则是用如状字,不应定为起词。
    ○5「问」的承读应是「瞽瞍之非臣如何」。
    ○6‘以「今」「古」二字代之’的意思是用「今」「古」二字填空。
    ○7「草木之无声」一读,不是止词,「风挠之鸣」的「之」代「草木」,不代读。「水之无声,风荡之鸣」同此。
    ○8[71]解说中,「舜之所以事尧」后原书涉上误衍「事君」二字,「尧之所以治民」后误衍「治民」二字,今删。
    【7.1.4.3】其三,凡止词先乎动字者,倒文也。如动字或有弗辞,或为疑辞者,率间「之」字;辞气确切者,间参「是」字。
    名字为止词先置参以「之」字。
    [72]论里仁: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古者」句之起词,「不出」其坐动也,「言」则「出」之止词也。今止词先置,而「出」为「不」字所状,故间「之」字以明焉。①
    [73]又公冶:子曰:‘吾斯之未能信。’——「信」者「吾」也,所信者「斯」也,「能」乃助动,而为「未」字所状,故「斯」先置而间「之」字。至动字有弗辞者,其止词原可先置。故此句可易云「吾未之能信」,文义虽同,而辞气迥异。若云「吾未斯能信」,又不辞矣。故以「斯」为代字,间以「之」字,则神情勃然矣。学者其审辨之。
    [74]又阳货:古者民有三疾,今也或是之亡也。——犹云「今也或亡是也」。
    [75]又: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犹云「何必之公山氏也」。
    [76]又先进:吾以子为异之问,曾由与求之问。——犹云「吾以为子所问之有异也,乃所问者由与求耳」,盖皆疑辞也。②
    至[77]论语为政云:父母唯其疾之忧。——一句,无弗辞,无疑辞,而亦间「之」字者,盖有「唯」字先之也。如
    [78]孟子告子上云:惟奕秋之为听。
    [79]庄子达生云:虽天地之大,万物之多,而唯蜩翼之知。
    [80]韩原道云:惟怪之欲闻。
    [81]又与崔羣书云:少饮食而思虑,惟此之望。
    [82]又送李愿序云:起居无时,惟适之安。
    [83]又答李翊书云:惟陈言之务去。——以上六引,皆有「惟」字先焉。夫「之」字以间倒文,此种句法,左氏论语最所习见。后则韩文袭用者最多。
    [84]左传庄公三十二年云:虢多凉德,其何土之能得?
    [85]又成公十七年云:不然,岂其死之不恤,而受敌使乎?
    [86]又昭公三十一年云:君与之归,一惭之不忍,而终身惭乎?
    [87]又云:寡君其罪之恐,敢与知鲁国之难?
    [88]又宣公十二年云:非子之求而蒲之爱,董泽之蒲,可胜既乎?
    [89]又僖公十五年云:君亡之不恤,而羣臣是忧,惠之至也。
    [90]又桓公十三年云:大夫其非众之谓,其谓君抚小民以信,训诸司以德,而威莫敖以刑也。
    [91]又隐公元年云:姜氏何厌之有?
    [92]论语子张云;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
    [93]又述而云:德之不修,学之不讲,闻义不能徙,不善不能改,是吾忧也。
    [94]史记虞卿列传云:赵且亡,何秦之图乎?
    [95]又项羽本纪云:赵举而秦强,何敞之承?
    [96]又酷吏列传云:当时为是,何古之法乎?
    [97]韩文许国公神道碑云:天子曰:‘大臣不可以暑行,其秋之待!’
    [98]又孔公墓志铭:海道以年计往复,何月之拘?
    [99]又五箴云:余乎,君子之弃而小人之归乎!
    [100]又守戒云:贲育之不戒,童子之不抗,鲁鸡之不期,越鸡之不支。——以上所引,皆名字之为止词者先置,而或有弗辞,或为疑辞,故间以「之」字。③
    更有承动先置者。
    [101]左传僖公七年云:郑将覆亡之不暇,岂敢不惧?——「覆亡」动字也,以承「不暇」者。今倒置焉,犹云「郑将不暇于覆亡」也。
    [102]又襄公二十四年云:侨闻君子长国家者,非无贿之患,而无令名之难。——犹云「非患无贿而难无令名」也。
    [103]韩郑尚书序云:及既至,大府帅先入据馆,帅守屏,若将趋入拜庭之为者。——犹云「若将趋入为拜庭者」。以上三引,皆承动先置,而间以「之」字者,盖非弗辞即疑辞耳。
    至介字后司词,间亦先置而参以「以」字者。
    [104]论先进:非夫人之为恸而谁为?——「为」介字也,「夫人」其司词也,犹云「非为夫人恸,将为谁乎?」
    [105]左隐十一:寡人之使吾子处此,不唯许国之为,亦聊以固吾圉也。——犹云「不唯为许国」也。
    [106]越语:昔吾先君,固周室之不成子也,故滨于东海之陂,鼋龟鱼鳖之与处,而蛙黾之与同渚。——犹云「与鼋龟鱼鳖处,而与蛙黾渚」也。
    [107]昌黎上宰相书云:今所以恶衣食,穷体肤,麋鹿之与处,猿狖之与居,固自以其身不能与时从顺俯仰,故甘心自绝而不悔焉。——犹云「与麋鹿处,与猿狖居」也。原其句法之所自,则庄子庚桑楚有‘拥肿之与居,鞅掌之为使’(案:见[425])两句,始知「为」「与」两介字,其司词先置,而可间以「之」字也。
    不宁唯是,状字必先所状,常也。而
    [108]庄子养生主云:技经肯綮之未尝,而况大*乎!——「未尝」两字,所以状「经」字也,今后置焉,犹云「技未尝经乎肯綮」也。或云「技经者綮者未尝也」,亦通。则「未尝」两字用如表词,而「技经肯綮」则为读矣,亦无不可。
    [109]汉书贾谊传云:夫习与正人居之不能毋正,犹生长于齐不能不齐言也;习与不正人居之不能毋不正,犹生长于楚之地不能不楚言也。——诸句内所谓「习与正人居之」者,犹云「习与正人居者」也。「之」当解如「者」字,于义;较顺。④
    「之」字之用,有时不为义,而惟以足他字之语气者,如「顷之」「久之」「上之」「下之」等语,见状字卷尾一节。以上诸引,皆以「之」字为间者。
    止词先置参以「是」字。
    [110]左僖十五:庆郑曰:‘愎谏违卜,固败是求,又何逃焉?’——犹云「君之愎谏违卜者,固惟以求败也」,故「败」为「求」之止词,今先置焉,而语气急切,间以「是」字,常若含有「惟」字之义。
    [111]又:寡人之从君而西也,亦晋之妖是践,岂敢以至?——犹云「此行也,亦惟实践尔国人之妖梦而已。」「梦」字乃「践」之止词,今先置而间以「是」字,亦含有「惟」字之义。
    [112]又:吕甥曰:‘君亡之不恤而羣臣是忧,惠之至也,将若君何?’——犹云「君不恤其身之亡,而惟忧羣臣,惠之至也。」一间「之」字者,以「恤」合「不」字,已成偶矣;一则间以「是」字者,义含「惟」字,语较急切故也。⑤然则
    [113]左传僖公二十四年云:除君之恶,唯力是视。——两句明用「唯」字者,以「力是视」三字不能句也。
    故[114]又宣公十二年云:赵同曰:‘率师以来,唯敌是求。’
    [115]又成公十三年云:余虽与晋出入,余唯利是视。
    [116]又云:寡人帅以听命,唯好是求。——等句,皆此义也。
    [117]又隐公三年云: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
    [118]又成公二年云:唯吾子戎车是利,无顾土宜,其无乃非先王之命也乎!
    [119]又襄公十四年云:荀偃令曰:‘鸡呜而驾,塞井夷灶,唯余马首是瞻。’
    [120]又襄公二十一年云:子为司寇,将盗是务去,若之何不能?
    [121]又僖公四年云:齐侯曰:‘岂不榖是为?先君之好是继,与不榖同好,何如?’
    [122]又襄公八年云:亲我无成,鄙我是欲,不可从也。
    [123]又昭公二十三年云:今土数圻而郢是城,不亦难乎!
    [124]又云:今吴是惧而城于郢,守已小矣。
    [125]又昭公二十一年云:释君而臣是助,无乃不可乎!
    [126]又襄公三十年云:王子相楚国,将善是封殖,而虐之,是祸国也。
    [127]又昭公九年云: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亦其废队是为,岂如弁髦而因以敝之?
    [128]又僖公五年云:将虢是灭,何爱于虞?
    [129]又襄公三十一年云:若未尝登车射御,则败绩压覆是惧,何暇思获?
    [130]太史公史记自序云:故曰:圣人不朽,时变是守。
    [131]韩文上于襄阳书云:愈今者惟朝夕刍米仆赁之资是急。
    [132]又上柳中丞书云:诗书礼乐是习,仁义是修,法度是束。
    [133]又送石处士序云:使大夫无昧于谄言,惟先生是听。
    [134]又祭十二郎文云:及长,不省所怙,惟兄嫂是依。
    [135]又送陈密序:今将易其业而三礼是习。——所引诸句内间以「是」字者,皆此例也。
    惟[136]左传襄公九年云:自今日既盟之后,郑国而不唯有礼与强可以庇民者是从,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犹云「郑国如不从有礼与强能庇民之人,而敢有异志者,亦如之。」是句有弗词而亦间以「是」字也。盖句长而「唯」字语气或恐不足也。
    ○1【6.4.9】节说「今者」「昔者」之类是状语之记时者,「古者」性质应相同,然则「言」非「出」之止词,而为读之起词矣。
    ○2「曾」非疑辞。【6.4.8.5】节称「曾」为‘犹豫之词’。参看该节注②。
    ○3[87]的「其罪之恐」,[97]的「其秋之待」,[[99]的「君子之弃」「小人之归」,皆无弗辞无疑辞而间以「之」字者。
    ○4此例中两「之」字在读的起词与语词之间,起词与语词皆动字之顿,马氏所谓散动。马氏解「之」为「者」,未安。且如马氏言,则「之」非介字,何得引以为例?
    ○5义含「惟」字,非必须加「是」,亦可加「之」,本节[77]至[83]七例,皆为「惟……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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