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幻居画学简明 凡例
    梦幻居画学简明
    凡例
    (清)郑绩
    一是书每卷先著总论,挈其大纲,即述古以为证。其馀所论,俱由心学发挥,或因前人词意未达,,或因时习趋向传讹,翻覆详明之,俾学者一目了然,故名曰《画学简明》。文法不尚词华,惟简要浅白,便于记诵。
    二是书分为五卷,须前后互参,每有一义,详于前而略于后,详于后而略于前。学者融会贯通,庶无差忒也。
    三是书原为山水、人物而设,如翎毛、花卉、兽畜、鳞虫,此法浅而易学,能于山水、人物工夫纯熟,即可旁通。然有志画学者,欲求法备,不知津梁,亦无从入路,不得不附论,以立规模,俾法有可据,学为全备耳。
    四是书所论,以分形别类为要,苏东坡云:“作画讲形似,见与儿童邻。”后人执此二语,遂生出许多荒诞笔墨,若离形而不论似与不似,何以成画!又何难于画耶!
    不思大匠诲人,必以规矩,学者亦必以规矩。凡天下事未有无规矩而事可成者,岂画而独不然故是书远追画苑、画鉴、画录,补前人之未备。尤必详立规矩,使学者有阶可升,至神明变化,出乎规矩之外,而仍不离乎规矩之中,可谓“从心所欲不逾矩。”绩更有望后之贤达,补其不逮,诚不敢自谓尽善又尽美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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