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三十四
    无上秘要卷之三十四
    师资品
    太上曰:汝等将来世欲流通灵内教者,有十一事信着万民,尔可得宣传此经。
    一者,奉诚完具,内无毁灭。
    二者,赈给孤老贫穷,有慈愍心。
    三者,劝人远恶修善,殷勤如父子
    四者,不求名誉,称亏若一也。
    五者,幽隐之处,勤行礼拜,修诸功德,如处大众。
    六者,不欺,使民信之如四时。
    七者,忽弃荣华,位不加身。
    八者,舍远妻子,独处闲静。
    九者,亲近贤智,博问善道。
    十者,道在幽冥,不可固必,与贤者论议,莫自专执。
    十一者,常行谦卑,恭敬於人。是为十一事,通内教行,当勤奉学。
    太上告子明曰:学道之人,闻法如饥欲食,见可师之人如病得医,何惜谦下,当如世间贫穷之民,为衣食故债力自役,为人给使,不辞勤剧,不避贵贱长幼,唯财是与。学道之人亦复如是,求法事师,莫择贵贱,勿言长幼,言我年以大而彼年少,彼是贱人我是高士。夫若生此心者,故怀死生俗闲之态,不解至真,平等之要。此人学道,徒望其功耳!人无贵贱,有道则尊,所谓长老不必耆年,要当多识多见。以为先生不得言彼学在我後,我学在前,云何更反师彼,作此念者,是愚痴嫉妬之党,非吾弟子。道当谦下,推能让德,唯善是从,不得自高慢物,独是非彼,此是学道深病。汝等教将来世,慎之,慎之!
    太上曰:弟子受道虽多,犹应敬其本师,本师亦应谦下弟子。所以然者,夫得道度世,莫不由师学之,有师亦如树之有根,缘有根故枝条扶疏。夫学道之人亦以本师为基,渐次成就大智。大智既能成就,复能成就小智,如树由根生子,子复生根,展转相生,则种类不绝。从师受道,渐渐增益,德过於师还教於师,所谓道贵人贱,义类如此。
    道陵曰:若如尊教本师者,复为弟子之义;若其受道仪轨法式当复云何?先师後师谁应施敬?
    太上曰:先师後师,并皆有敬。所以尔者,本师者,学之根也。譬如为山,由于一匮之土渐渐得其高大。本师者亦复如是,乃为发蒙之基。後师者,备成也。喻如严装服饰,众事已办,唯未加冠不可以行人事。後师亦复如是。学道虽久,上法未备,不能得道。
    右出《昇玄经》
    阴君曰:惟余垂发少好道德,弃家随师东西南北,委放五经,避世自匿二十余年名山之侧,寒不遑衣,饥不暇食,思不敢归,劳不敢息,奉事圣师,承颜悦色,面垢胼胝,乃见哀识齿。
    右出《道迹经》
    善人不善人之师,不善人善人之资。不贵其师不爱其资,虽知之迷,是.谓要妙。
    右出《老子道经》
    老子曰:学不得明师,焉能解疑难? 吾道如毫毛,谁当能明分?
    上世始以来,所更如沙尘,动则有载劫,自惟甚苦勤。
    右出《西昇经》
    太上玄一真人曰:师者,宝也。为学无师道则不成,非师不度,非师不仙。故师我父也。子不爱师道则不降魔,坏尔身,八景龙舆焉可得驭,太极玉阙焉可得登?子今学上清之道,希求昇腾,永享无量之福,慢师行道,求肉飞之举,谓投之夜光,失尔一往也。
    太上玄一真人郁罗翘告太极左仙公曰:子积劫念行,损身救物,开度有生,惠逮草木,托身林阜,守情忍色,恭礼师宗,劳弗厌极,苦志笃励,乃有至德,致紫兰台金阙上清宫有琼文紫字,功德巍巍,行合上仙,太上命太极真人为子三洞大法师,今复命我来为子作第一度师,子可复座,我当告子开度法轮劝诫要诀。
    太上玄一第二真人光妙音告左仙公曰:子轮转生死,与善结缘,历劫积稔,代代不休,弃荣委禄,.投身幽阜,饥寒嶮巇念道不言,钦仰师宝,恒如对神,仁和心柔,坐起欣欣,长斋苦思,时不敢亏,精感凝彻,故名摽上清,太上命我为子第二度师,当具告子三涂五苦生死命根劝诫要诀。
    太上玄一第三真人真定光告左仙公曰:子七世有惠,割口救穷,仁及乌兽,润洒子身。子又积勤躬奉师宝,寒不思裘,饥不爽口,艰苦林岫,注心不替,紫藏纳真,项生奇光,致高上曲降,锡加仙卿,以酬昔德,岂不巍巍乎!太上命我为子第三度师,今当告子无量妙通转神入定劝诫要诀。
    右出《洞玄法轮经》
    夫经不师受则神不行,若世无法师,又无籙传者,当以法信投清泠,或可密室启玄师者,君北向三拜,然後以物布地,施於饥乏之人,平等一心,而用经世有师不须用此法。
    右出《洞玄隐注经》
    《中元玉籙简文神仙品》曰:奉师威仪经师则经之始,故宜设礼。三曾之宗籍师则师之师,故宜设礼,生死录籍所由度师,则受经之师度我五道之难,故应设礼为学,不尊三师则三宝不降,三界不敬,鬼魔害身。
    《下元黄籙简文灵仙品》曰:功德威仪奉师之法,当为经师,开度弟子,三人受法师皆即为列功诸天,功名既建,则交游三界,五帝为宾。
    黄籙简文灵仙品曰:功德威仪奉师之法,当为籍师,开度弟子,七人受法师皆即为列功诸天,言名仙品,迁上七祖,进昇天堂。
    《黄籙简文灵仙品》曰:功德威仪奉师之法,当为度师,开度弟子,九人.受法师皆即为列功诸天,言名白简,功德之大,九祖同昇,皆得逍遥七宝林中。
    《黄籙简文灵仙品》曰:为三师开度弟子,若经师已昇,当并度籍师,籍师复昇,当并度师,依科条列功名,言奏诸天,若三师并昇,当开度三人,付同学有德之人,同学具依科旨,列言诸天,不得阙略。
    右出《洞玄金籙简文经》
    《太上中经》曰:夫师因经业故称之曰生,受者习焉,以同其诚,缠绵忧乐,义齐死生,於是始验克终,俱朝仙庭尔,乃东拜谘受,修盟曲室,尊卑以显,三契分别,孜孜之心宝经藏密,施行要言,诚存专一,保敬师经,方寸敢坠。如此始可与言神灵之交,道德之契矣。奉经而秘其道,行事而遵其誓,则上以刊名於玉简,书帝录於太极。
    右出《洞真太丹隐书经》
    法信品
    飞天神人曰:受灵宝真文十部妙经,以金龙三枚投於水府及灵山所
    住宅中,合三处,为学仙之信。
    又曰:当以文缯五方之彩各四十尺,以关五帝,为告誓之信。
    又曰:法用上金五两,以盟五岳,为宝经之信。
    又曰:法用金钱二万四千,以质二十四生官,为重真之信,无金钱者,铜亦可准。
    又曰:天文秘重,非信不宝。故上圣以信效心,无信则为贱道,无盟则为轻宝。
    又曰:受经之身先信未备,後遇贤人齎信请受,皆当以所受之信充备,先师之服余者,可为身法用。
    又曰:受经法信当十分折二,以送祖师。又二散乞贫人、山栖道士,余信营已法用烧香然灯,为弟子立功。
    又曰:天王帝主禳灾度厄,用五色纹缯,随方丈数龙用上金,命缯用紫纹,庶民用缦缯,龙用中金,然灯请乞同如上法。
    右出《洞玄明真经》
    天尊曰:大道何其责人财宝,强使作功,故观其悭心,质求其意,
    有而弗散,将何求哉?穷而发心,志意坚明,勤苦师门,劳不为惮,道已鉴之,如此之辈则功感诸天,故施财以对心,推心以对财,其功等尔。古人求心,末世求财,古人非心不仙,末世非财不度。所以尔者,末世贵财而不贵道,以黄金万斤、仙经一部施於穷山,末世乃当贪取此金,岂贪仙经?黄金尅为身患,仙经克得命长,亦公知如此,只自不能兔於悭贪,既自不能兔於悭贪,安得名为道耶?故非道弘人,此之谓也。
    右出《洞玄三元品诫经》
    太上曰:法信以营斋,供养经道香油,为一切作福田及施散山林寒栖道士、世间穷厄六疾者,法师不得私用,其罪甚重,误人学道,学道之士慎之,慎之!
    右出《洞玄自然经》
    天尊告左玄真人曰:卿授此经,当依冥典法信,用金钱纹缯等物
    皆令如式。此法出自虚无浩素元君之凝思,五方元老常所宝修。受者资上金五分、素丝五两,以?五方元老之灵,本命纹缯,上寿百二十岁。计岁余一公王一疋,中人一丈,贫者一尺,此三种物慎不可阙,阙而强受,受者有罪。其中增降,贫富量之。
    右出《洞玄思微定志经》
    真人曰:《五千文》仙人传授之科,素与灵宝同,限高才志士、好讽诵求自然飞仙之道者,具法信纹缯五十尺与灵宝,一时於名山峰上受之。
    仙公曰:世有高德人欲讽诵期昇仙者,当与灵宝同时受之。
    右出《洞玄敷斋经》
    太微天帝君告上相青童君西城王君曰:其心好道,乐真勤心注玄者,无吝财物,轻物贵道道,无不存如此之士始可与言,内爱财宝外心浮好者,道亦已照闭之,玉笈加以金阙,昇度之後藏之名山。
    右出《洞真太上神虎玉经》
    传授真讳隐术,依四极明科盟,紫金八两,丹文锦八十尺。
    右出《洞真丹景道精隐地八术经》
    凡经师之受盟物,当施散於寒穷,救贫病之急厄,拯山川之饿夫,营神灵之公用,若私割以自赡,贪溢以为利者,则经师之七祖受长考於地狱,身入风刀。
    右出《 洞真高圣金玄经》
    凡受《大洞真经》三十九章,太上大道君八景玉籙八风徘徊帝一之道,太丹隐玄回元五通十二上愿,玄母八间先进洞房金华雌一九玄列纪灵书紫文,填生五藏琅讦华丹,当启鐶割绳乃得传之,节度如左。
    紫金为环,环径一寸,截破一环,分为两半。经师及弟子当各带一半,终身佩之,青丝为绳,绳长九尺,各割半以缠绕缚此半环,又合带之。青锦一尺八寸,各分半为囊,以盛此金,环及青丝绳,分环各毕,弟子三拜受经。
    右出《洞真大洞真经》
    受太上素灵大有玉篇九真明科,案科资上金三两、紫纹百尺、青缯二十七尺、赤丝五两、沉香一斤、丹一两,诣师以为盟信。
    右出《洞真四官内神宝名玉诀经》
    五色锦各五十尺,以请五帝仙官。紫金五两,以?誓五方之信。
    沉香五斤,以上闻三元宫。
    真珠一斤,以为盟丹之信。
    书刀子一枚,以断死炁之路。
    金珠七枚,以奉请七元之精。
    绦纹七十尺,以为炎光之信。
    右出《 洞真紫度炎光神玄变经》
    凡受玄丘大真书隐文者,白绢四十尺、青?一十尺、金鐶三双、香九两,
    白绢以代曲素之歃血,
    青襟以为七百年三传之誓,
    金环以为誓心不泄之约,
    ?香以为明灵之盟。
    凡受曲素诀辞之法,用丹帛四十尺、金钮两双,以为帝玄真之信。
    右出《洞真曲素诀辞经》
    凡紫书丹字之文,弟子齎上金七两、黄纹四十尺、青?三十二尺,告盟而传。
    右出《洞真黄炁阳精经》
    凡传授招灵致真摄魔豁落七元之符者,依明科之法,弟子齎金鱼玉龙各一枚、紫纹百尺、上金三两,以奉有经之师,誓於九天之信。
    右出《洞真金真玉光八景飞经》
    古者盟誓皆歃血断发,立坛告天,以为不宣求信之约,今自可以金青之陈以代发肤之体,列於别静,祝启上皇,法用金鐶三枚,鲜明赤而有光者青帛三十九尺,以代三契之盟,亦可相连为二十七尺,盟物备录,不得私用以自营。
    右出《洞真太丹隐书经》
    凡受七圣玄纪回天九霄白简素籙之文,弟子齎上金七两、紫纹七十二尺、上朱七两,诣师北向,命高圣盟天而传。
    右出《洞真七圣玄纪经》
    凡受九真玄经者,皆先歃血累坛,剪发立盟,为不宣不泄之信誓,後圣以歃血犯生炁之伤,剪发违肤毁之犯,谨以黄金代刺血之信,青柔之帛三十二尺当割发之约。师受誓物,不得散为私利,藉以滥用,皆当施山栖高隐单栖贫道者。
    右出《洞真太上飞行羽经》
    凡受《大有妙经》者,齎上金三两、紫纹百尺、青缯二十七尺、赤丝五两、沉香一斤、丹一两,诣师求受。
    右出《洞真素灵大有妙经》
    凡受《胎精中记经》,齎上金一斤、白绢八十尺、丹一斤,以代列誓北向,脆盟而传,不得轻盟无信。
    右出《洞真九丹上化胎精中记经》
    凡受《九赤斑符经》,弟子齎上金三两、五色纹缯各五十尺、锦缯三十尺、上香一斤,诣五色之岩,告五帝而传。
    右出《洞真上清九赤斑符经》
    凡受紫凤赤书,弟子齎金虎札各一枚、紫纹九十尺、朱一斤,共告祝盟而传。
    右出《洞真龙景九文紫凤赤书经》
    凡受金虎真符者,齎金虎玉铃、素锦玄罗各三十尺,以为金真之誓,盟於天地不宣之约。
    右出《洞真太微天帝君金虎真符》
    凡受真虎符者,齎上金十两,以为神真之信;锦九十尺,以誓九天;青缯三十尺,以盟其心。好道乐真,勤心注玄,无吝财物。
    右出《洞真太上玉绶神虎真符》
    凡受《八素真经》者,?有经之师白绢四十尺,银鐶二双。
    凡受修五通之事者,?有经之师青布三十二尺,为终身不泄之约。
    右出《洞真八素真经》
    凡受三元玉检,弟子齎上金五两、凤文之罗九十尺、?文之缯三十二尺,诣师共登本命岳受经。
    右出《洞真三元玉检布经》
    凡受《宝真上经》,弟子齎上金九两、丹地黄锦四十七尺、青布二十二尺、金鱼玉龙各一枚,登盟北向告九天而传。
    右出《洞真元始变化宝真上经》
    凡受《黄庭经》者,经盟立誓,期以勿泄。古者用玄灵之锦九十尺、金简文凤之罗四十尺、金钮九双以代割发歃血勿泄之约,此物是神乡之奇帛,非赤县之所有,今锦可用白绢罗,可用青布,钮可用金鐶,亦足誓信九天,制告三官,皆奉有经之师。
    右出《洞真黄庭内景经》
    凡受《外国放品经》,弟子齎上金九两、?文之缯三十六尺为信。
    右出《 洞真外国放品经》
    凡受紫书者,依九真玄科,修行法度,案盟齎信金鱼主龙各一枚,紫缯百尺、青纹四十尺,诣经师?而授之。
    右出《洞真青要紫书经》
    凡受金书者,弟子齎上金二两、青纹四十尺、白罗九十尺,告盟而传。
    右出《洞真玉佩金铛太极金书上经》
    凡受《太上黄素四十四方经》,盟用玉札一枚,长一尺五分,广一寸四分,以?四极上真之盟,又用黄素四十尺、金鐶两双,以代歃血敢宣之约。
    右出《洞真黄素四十四方经》
    凡受七星移度者,齎青纹三十一尺、赤缯七十尺凤纹之罗九十尺、金钮七双、金鱼玉龙各一双,以为告盟之信。
    右出《洞真天关三‘图七星移度经》
    凡受《太霄琅书》,受者齎上金九两、紫纹九十尺,以誓九天之信,师然後盟传。
    右出《洞真太霄琅书》
    授度品
    凡传授之时,有经之师当先求感应,然後传之。当入室烧香,密愿神明,乃心拜经前,微祝之曰:
    太上元君,仙都大神,今日吉日,八愿开陈。欲传其上法,敢告灵元,未知可否?须应乃宣。祝毕便寝,必获灵应,子自知其善否之心,审可授之方。
    凡经师传经之法,先心拜四方,以祈神明为宗师之主,徐乃执经起立,仰天而祝,告誓神灵,以为玄科之约。当说受经者之姓名,并启大神陈授经之品目,为之科条铭策,令丽文传辞而陈之。祝毕,弟子再拜跪受。受毕,又再拜。此真人告神之盟内法,不必尽存,割血为盟,敢漏之约。
    凡经师传授之时,皆当如法清斋别处,不交人事,先启告神明,求诸密感,徐乃传之。若真应横错,所感非祥者,此天灵显报,不使传也。若子不慎神明,违而传二人,依黄素之科,子受冥考,七祖魂魄长闭地狱,身亦将亡,仙安可冀?
    右出《洞真黄素四十四方经》
    太上曰:道陵当知欲受法人有十相可与此经。
    一者,好求胜法,从善如流。
    二者,好近贤智,无疑行。
    三者,聪喆,赏别真伪。
    四者,谨慎,言不过行。
    五者,柔和,少无过恶。
    六者,能师胜己,无憍慢心。
    七者,敬师重教,如贫得宝。
    八者,能奉师长,不辞勤劳。
    九者,已於先师有报复心。
    十者,殷懃请受,昼夜不懈,是为十相。
    子明启太上曰:若将来世有学真道士未见真经,忽於山岩或於异学道士外道诸邪见家得此经者,披寻首尾,知是真要,无师可受,便得奉行,得传度以否。
    太上曰:便得奉行,身自修之,如经至,不得以传授余人。所以人何?学当师受。学不师受,不可以何以故?一者,恐误後学;二者,既不师受,人或不信,傥生不信,便有诽谤,故不得传。要须觅师受而传之。若使四海之内推求无师者,便於静室关启伏誓修行,若见至信之人,具上十素相,来欲请受,殷懃慊苦,先责信金?,试之无退,心愈坚固,亦可传授。若四海之内人迹所及,求师可得者,要须得师,不应妄传。
    子明复启曰:若後末世中诸学真道士已受灵宝外教券契,奉行五篇,未见此内教,若其後见便可得传与奉修。
    太上答曰:要须受此方素七十二字契经之盟,无上大籙,然後可与经。何以故:二教经契,无有十方,太上大祝,故十方官属天神地只,天龙鬼神等不来为经作营护契力。
    右出《昇玄内教经》
    无上秘要卷之三十四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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