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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五] 五阅五使第三十七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刺有五官五阅。以观五气。五气者。五脏之使也。五时之副也。愿闻其五使当安出。岐伯曰。五官者。五脏之阅也。黄帝曰。愿闻其所出。令可为常。岐伯曰。脉出于气口。色见于明堂。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脏。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莫仲超曰。此章论五脏之气。外见于五色。上通于五窍。五色更出。以应五时。各如其脏。此从内而应于外也。如从外而内。是当皮而络。络而脉。脉而经。经而脏。故曰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夫色见于皮肤。五脏之气见于色者。盖亦从经脉而出于皮肤。故曰五脉安出。五色安见。杨元如曰。
色气应天。经脉应地。五脏者。在地五行之所主也。而色见于面。此五行之气。上呈于天也。从内而外者。由脏而经脉皮肤。应地气之上胜于天。从外而内者。由皮肤经脉而脏。应天气之下降于地。
升降出入。环转无端。故曰经气入脏。必当治里。
帝曰善。五色独决于明堂乎。岐伯曰。五官已辩。阙庭必张。乃立明堂。明堂广大。蕃蔽见外。
方壁高基。引垂居外。
五色乃治。平博广大。寿中百岁。见此者刺之必已。如是之人者。血气有余。肌肉坚致。故可苦以针。
莫氏曰。此论五脏之气。应土基之博浓也。阙庭。天庭也。明堂。王者听政之堂。犹天阙在上。
王宫在下也。蕃蔽者。颊侧耳门之间。犹明堂之藩屏也。方壁高基者。四方之墙壁坚固。而地基高浓也。引垂居外者。边陲在外。为中土之保障也。此土基之平博广大。以配五色之润泽高明。如是者。
天地交而二气亨。寿必中百岁而去。
黄帝曰。愿闻五官。岐伯曰。鼻者。肺之官也。目者。肝之官也。口唇者。脾之官也。舌者。心之官也。耳者。肾之官也。官之为言司也。所以闻五臭。别五色。受五谷。知五味。听五音。乃五脏之气。外应于五窍。而五窍之各有所司也。
黄帝曰。以官何候。岐伯曰。以候五脏。故肺病者喘息鼻张。肝病者青。脾病者唇黄。心病者舌卷短。颧赤。肾病者颧与颜黑。(卷上声)莫氏曰。五官者。五脏之阅也。阅其五官之色证。则知五脏之病矣。
黄帝曰。五脉安出。五色安见。其常色殆者何如。岐伯曰。五官不辩。阙庭不张。小其明堂。蕃蔽不见。又埤其墙。墙下无基。垂角去外。如是者。虽平。常殆。况加病哉。(埤音裨卑也。)莫氏曰。此言土基埤薄者。其常色亦殆。盖人秉天地之气所生。得博浓高明。而后能悠久。
黄帝曰。五色之见于明堂。以观五脏之气。左右高下。各有形乎。岐伯曰。五脏之在中也。各以次舍。左右上下。各如其度也。
莫氏曰。明堂者鼻也。五脏次于中央。六腑挟其两侧。言五色见于明堂。而脏腑之气。各有所次之部位。此篇照应后第四十九篇之五色。此篇论天地人三才相应。后篇论脏腑之气色。主病之死生。
[卷五] 逆顺肥瘦第三十八
黄帝问于岐伯曰。余闻针道于夫子。众多毕悉矣。夫子之道。应若失而据未有坚然者也。夫子之问学熟乎。将审察于物而心生之乎。
此篇论人之形体浓薄。血气清浊。以应天地之道。逆顺而行者也。夫子之道应若失者。谓道之幽远难寻。坚、确也。察于物者。即物穷理。心生之者。豁然贯通也。盖圣人之道。通乎天地。而合于事物之常。杨氏曰。失坚者。即颜子所谓钻之弥坚。瞻之在前。忽焉在后之意。
岐伯曰。圣人之为道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数。法式检押。
乃后可传焉。故匠人不能释尺寸而意短长。废绳墨而起平水也。工人不能置规而为圆。去矩而为方。
知用此者。固自然之物。易用之教。逆顺之常也。黄帝曰。愿闻自然奈何。岐伯曰。临深决水。不用工力。而水可竭也。循掘决冲。而经可通也。此言气之滑涩。血之清浊。行之逆顺也。
伯言天地之道。出于自然。不待勉强。虽幽远难明。然不出乎规矩方圆之外。临深决水者。决之去也。循掘决冲者。导之来也。此逆顺之行也。杨氏曰。规矩方圆。天地之象也。逆顺者。地气左迁。
天道右旋也。不用工力者。造化之自然也。
黄帝曰。愿闻人之白黑肥瘦小长。各有数乎。岐伯曰。年质壮大。血气充盈。肤革坚固。因加以邪。刺此者。深而留之。此肥人也。广肩腋。项肉薄。皮浓而黑色。唇临临然。其血黑以浊。其气涩以迟。其为人也。贪于取与。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也。
此论形体之太过也。广肩腋者。广阔于四旁也。项乃太阳之所主。项肉薄而皮浓黑色者。太阳之水气盛也。唇乃脾土之外候。临临然者。土气浓大也。黑者水之色。血黑以浊者。精水之重浊也。气涩以迟者。肌肉浓而气道滞也。夫太过则能与。不及则贪取。贪于取与者。不得中和之道。过犹不及也。杨元如曰。前篇论五脏之气。应土基浓薄。气色清粗。此篇论形之肥瘦。血之清浊。以应太过不及。盖皮肉脉筋骨。五脏之外合也。
朱济公曰。五运主中。六气主外。人秉天地之运气而生。故多有太过不及。
黄帝曰。刺瘦人奈何。岐伯曰。瘦人者皮薄色少。肉廉廉然。薄唇轻言。其血清气滑。易脱于气。易损于血。刺此者。浅而疾之。
此论形体之不及也。皮薄色少。秉天气之不足也。廉廉。瘦洁貌。肉廉廉然。薄唇轻言。秉地气之不足也。血清者。水清浅也。气滑者。肌肉薄而气道滑利也。莫仲超曰。音主长夏。土气薄。
故言轻。朱济公曰。气道之滑涩。由肌肉之浓薄。应天气之行于地中。
黄帝曰。刺常人奈何。岐伯曰。视其白黑。各为调之。其端正敦浓者。其血气和调。刺此者。
无失常数也。
此论平人之和调也。黑白者。水天之色也。端正敦浓者。坤之德也。此得天地平和之气。故其血气和调也。常数者。天地之常数也。盖以人应天地之气。而针合天地人之数也。
黄帝曰。刺壮士真骨者奈何。岐伯曰。刺壮士真骨坚。肉缓。节监监然。此人重则气涩血浊。
刺此者深而留之。多益其数。劲则气滑血清。刺此者。浅而疾之。
此言年壮之士。得天真之完固也。先天之真元。藏于肾而肾主骨。天真完固。而后骨肉充满也。
真骨坚。肉缓。节监监者。筋骨和而肌肉充也。监监者。卓立而不倚也。其人重浊。则气涩血浊。其人轻劲。则气滑血清。盖元真者。乃混然之气。已生之后。而有轻重高下之分焉。深而留之。浅而疾之。导其气出入于外内也。
黄帝曰。刺婴儿奈何。岐伯曰。婴儿者。其肉脆。血少气弱。刺此者以毫针。浅刺而疾发针。
日再可也。
此言婴儿未得天真充盛。其肉脆而血少气弱也。襁褓乳养曰婴。盖男子八岁。女子七岁。肾气始盛。齿更发长。男子四八。女子四七。则筋骨隆盛。肌肉满壮。盖形肉血气。虽藉后天水谷之所资生。然本于先天之生原也。日再者。导阴阳血气之生长。
黄帝曰。临深决水奈何。岐伯曰。血清气浊。疾泻之。则气竭焉。黄帝曰。循掘决冲奈何。岐伯曰。血浊气涩。疾泻之。则经可通也。
清浊者。天地之气也。临深决水。循掘决冲。行之逆顺也。血气逆顺而行。应天地之旋转也。
按、此篇论形肉之浓薄坚脆。血气之多少清浊。应太过不及之气。故用针之浅深疾徐。刺法之多少补泻。皆以针合人而导之和平。是以一篇之中。并无邪病二字。若以泻邪论之。去经义远矣。
黄帝曰。脉行之逆顺奈何。岐伯曰。手之三阴。从脏走手。手之三阳。从手走头。足之三阳。
从头走足。足之三阴。从足走腹。
此言手足阴阳之脉。上下外内。逆顺而行。应地之经水也。
黄帝曰。少阴之脉独下行何也。岐伯曰。不然。夫冲脉者。五脏六腑之海也。五脏六腑皆禀焉。
其上者。出于颃颡。渗诸阳。灌诸精。其下者。注少阴之大络。出于气街。循阴股内廉。入中。伏行骨内。下至内踝之后。属而别。其下者。并于少阴之经。渗三阴。其前者。伏行出跗。属下。循跗入大趾间。渗诸络而温肌肉。故别络结。则跗上不动。不动则厥。厥则寒矣。黄帝曰。何以明之。岐伯曰。以言导之。切而验之。其非必动。然后乃可明逆顺之行也。黄帝曰。窘乎哉。圣人之为道也。
明乎日月。微于毫厘。其非夫子。孰能道之也。
此言血气行于脉外。以应天之道也。夫司天在上。在泉在下。水天之气。上下相通。应人之血气。充肤热肉。淡渗皮毛。而肌肉充满。若怯然少气者。则水道不行。而形气消索矣。夫冲脉者。
五脏六腑之海也。五脏六腑之气。皆禀于冲脉而行。其上者。出于颃颡。渗诸阳。灌诸阴。其下者注少阴之大络。下出于气街。此五脏六腑之血气。皆从冲脉而渗灌于脉外皮肤之间。应水随气而运行于天表也。夫少阴主先天之水火。水火者精气也。冲脉并少阴之经。渗三阴。循跗入大趾间。渗诸络而温肌肉。是少阴之精气。又从冲脉而营运出入于经脉皮肤之外内者也。故别络结。则少阴之气不能行于跗上。而跗上不动矣。不动者。乃少阴之气厥于内。故厥则寒矣。此气血结于脉内。而不能通于脉外也。故当导之。以言导气之外出也。验之以脉。知精血之行也。其非跗上不动。然后乃可明逆顺之行。逆顺之行者。少阴之精气。渗灌于肤表。而复营运于脉中。应司天在泉之气。绕地环转。而复通贯于地中。明乎日月。微于毫厘者。言圣人之道。如日月丽天。循度环转。无有毫厘差失。故曰圣人之为道者。上合于天。下合于地。中合于人事。必有明法。以起度数。法式检押。乃后可传焉。
杨元如曰。五脏六腑。应五运之在中。五运者。神机之出入也。皮肤经脉。应六气之在外。六气者。左右上下。环转升降者也。五脏六腑之气。禀冲脉而营运于肤表。应地气之出于外也。莫仲超曰。所谓冲脉者。顺行逆冲于经脉皮肤之外内。充于形身。无往不到。故曰逆顺之行。盖经脉之血气顺行。则皮肤之气血逆转。所以应天地营运之道也。禀于五脏六腑者。即水谷所生之血气。流溢于中。
由冲脉而布散于皮肤之外。少阴之气血。先天之精气也。并冲脉渗于三阴。而行于脉中循足跗渗足趾之诸络。而出于脉外。是以阳气起于足五趾之表。阴气起于足五趾之里。盖秉足少阴先天之水火也。
人之形体肥浓。由水谷所生之血气。充肤热肉。淡渗皮毛。其真骨坚。肉缓节监者。秉先天之精气也。
皮肉筋骨。营卫血气。皆本于先天后天生始之血气以资益。而后能筋骨强坚。肌肉丰浓。是以始论人之肥瘦长短。而末结冲脉少阴之出入焉。
[卷五] 血脉论第三十九
黄帝曰。愿闻其奇邪而不在经者。岐伯曰。血络是也。
此承上章少阴之大络。而复统论其脏腑之十二络焉。玉版论曰。人之所受气者谷也。谷之所注者胃也。胃者。水谷血气之海也。海之所行云气者。天下也。胃之所出血气者。经隧也。经隧者。五脏六腑之大络也。夫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是水谷所生之血气。营行于脉中者也。水谷之精气。从胃之大络。注于脏腑之经隧。通于孙络出于皮肤。以温肌肉。此水谷所生之气血。散于脉外者也。夫大络与经脉缪处。故奇邪而不在经者。血络是也。上章论五脏六腑之血气。少阴肾脏之精气。从冲脉而出于皮肤。此章论胃腑所生之气血。从脏腑之大络而出于皮肤。杨元如曰。按素问缪刺篇云。邪客于皮毛。入舍于孙络。留而不去。闭塞不通。不得入于经。流溢于大络而生奇病。故曰奇邪者血络是也。
黄帝曰。刺血络而仆者何也。血出而射者何也。血少。黑而浊者何也。血出清而半为汁者何也。
发针而肿者何也。血出若多若少。而面色苍苍者何也。发针而面色不变。而烦者何也。多出血而不动摇者何也。愿闻其故。血络者。外之络脉孙络。见于皮肤之间。血气有所留积。则失其外内出入之机。
岐伯曰。脉气盛而虚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
此言经脉之血气。皮肤之气血。皆出于胃腑水谷之精。而分走其道。所当和平者也。若经脉之脉气盛。而皮肤之血气虚者。刺之则脱气。脱气则仆矣。朱济公曰。三阳之气。主于皮肤肌腠之间。
血虚则脱气者。血为气之守也。阴阳应象论曰。阴在内。阳之守也。
血气俱盛。而阴气多者其血滑。刺之则射。阳气蓄积久留而不泻者。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
此言经脉之内。皮肤之间。皆有此血气。而有阴阳之分焉。经脉为阴。皮肤为阳。俱盛者。经藏外内之血气俱盛也。如脉中之阴气多者其血滑。故刺之则射。如皮肤之阳气蓄积。久留而不泻者。
其血黑以浊。故不能射也。朱济公曰。阳气留积。其血黑浊。血随气行者也。
新饮而液渗于络。而未合和于血也。故血出而汁别焉。其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
此言络脉之血。由水谷之津液所化。津液注于皮肤肌腠。渗于孙络。与血和合而化赤者也。痈疽章曰。中焦出气如露。上注谷。而渗孙脉。津液和调。变化赤而为血。血和则孙脉先满溢。乃注于络脉皆盈。乃注于经脉。阴阳已张。因息乃行。盖水谷入胃。其津液随三焦出气。以温肌肉。
充皮肤。复渗于孙络。于络脉之血和合。变化而赤为血。故新饮而液渗于络。未和合于血。是津液未变而赤。故刺之血出清而半为汁也。其不新饮者。身中有水。久则为肿。盖言血乃水谷之津液所化。若不新饮而出为汁者。乃身中之水也。按奇邪而不在经者。谓皮肤之气血。从别络而出于孙络皮肤。与经脉缪处。此节论津液注于皮肤。渗于络脉。与经脉之血和合。是皮肤孙络。又与经脉相通。
而皮肤络脉之气血所从来。又有一道。盖此篇假针以明阴阳血气之生始出入。学人当于针刺之外。
细体认其义焉。
阴气积于阳。其气因于络。故刺之血未出而气先行。故肿。
此言阳分之气血。因于大络孙络而出也。脏腑经脉为阴。皮肤肌腠为阳。脏腑之阴气。积于皮肤之阳分者。其气因于大络孙络而出。血未出而气先行者。谓脏腑之气先行。而血随气出者也。上节论脉络之血。乃皮肤之津液。渗入孙脉络脉而化赤。此言皮肤之血。因于大络孙络而出。是皮肤脉络之血气。外内相通。故下文曰。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
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而苍苍然。
此承上文。总结阴阳外内之相合也。皮肤为表。经脉为里。肤表之阳。得脉内之阴气以和之。经脉之阴。得肤表之阳气以和之。阴阳表里之相合也。如阴阳之气。其新相得而未和合。因而泻之。
则阴阳俱脱。表里相离。故脱色而苍苍然。苍苍、青色也。平脉篇曰。营气不足。面色青。阴阳俱脱者。经脉外内之营气脱也。
刺之血出多。色不变而烦者。刺络而虚经。虚经之属于阴者。阴脱故烦闷。
此言阴阳俱脱而色变者。皮肤络脉之血脱也。如血出多而色不变者。刺其络而虚其经也。经虚之属。则阴脱矣。心主脉而包络主血。阴脏之血脱。故烦闷也。盖言在外之血气。由脏腑之阴而出于经。经而脉。脉而络也。
阴阳相得而合为痹者。此为内溢于经。外注于络。如是者。阴阳俱有余。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
夫内在阴。外在阳。经络为阴。皮肤为阳。此总结血气之外内出入。相得而和合者也。自外而内者。从皮肤渗于孙脉络脉。而内溢于经。自内而外者。从脏腑之阴而出于经。从经脉而外注于络脉皮肤。外内之相得也。如阴阳俱有余。相合而痹闭于外内之间。虽多出血。而弗能虚也。朱济公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与上文之阴阳相得同义。盖阴阳和合而流行则调。阴阳相得而留滞则痹。
痹者。闭也。通篇论经脉血气之生始出入。故帝只问血出多而不动摇。伯曰。阴阳相得而合为痹。是非邪病之痹明矣。
黄帝曰。相之奈何。岐伯曰。血脉者。盛坚横以赤。上下无常处。小者如针。大者如筋。则而泻之万全也。故无失数矣。失数而反。各如其度。
此申明血气之在经脉而外内出入也。相、视也。盛坚横以赤者。血盛于脉中也。上下无常处者。
血气之流行也。小者如针。留血之在孙络也。大者如筋。留血之在经隧也。数者。血脉出入之度数。
留血之在经络。则而泻之。故无失其所出之度数矣。所出之度。从经而脉。脉而络。络而孙。如失其所出之数而反者。又从孙而络。络而脉。脉而经。各如其度而外内出入者也。杨元如曰。万全者。
谓血气流行。外内相贯。如环无端。莫知其纪。
黄帝曰。针入而肉着何也。岐伯曰。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坚焉。
三阳之气。主于肤表。热气。阳气也。热气因于针则针热。热则肉着于针。故针下坚而不可拔也。
按、此篇论血气出入于络脉之间。故篇名血络。论有所留积。皆因于络。则而泻之万全也。若取之肉。
则肉着于针。而针下坚矣。
[卷五] 阴阳清浊第四十
黄帝曰。余闻十二经脉。以应十二经水者。其五色各异。清浊不同。人之血气若一。应之奈何。
岐伯曰。人之血气。苟能若一。则天下为一矣。恶有乱者乎。黄帝曰。余闻一人。非问天下之众。
岐伯曰。夫一人者。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其合为一耳。
此篇论阴阳清浊。交相于乱者也。人之十二经脉。外合十二经水。内合五脏六腑。其五色各异。
清浊不同。故一人之身有乱气。犹天下之众有乱人。其理可合之为一耳。恶有不乱者乎。杨元如曰。
清浊。天地之气也。天气下降。地气上升。清浊相干。命曰乱气。不乱则生化灭矣。故曰夫一人者。
亦有乱气。天下之众。亦有乱人。
谓天下之人。皆有此乱气也。
黄帝曰。愿闻人气之清浊。岐伯曰。受谷者浊。受气者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
上出于咽。清而浊者则下行。清浊相干。命曰乱气。
六腑为阳。五脏为阴。六腑受谷者浊。五脏受气者清。故清者注阴。浊者注阳。浊而清者。谓水谷所生之清气。上出于咽喉。以行呼吸。清而浊者。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注于海。此人气之清浊相干。命曰乱气。莫仲超曰。上节言天下之众。皆有此乱气。谓人合天地之清浊也。故复曰愿闻人气之清浊。
黄帝曰。夫阴清而阳浊。浊者有清。清者有浊。清浊别之奈何。岐伯曰。气之大别。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胃之清气。上出于口。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
此论人合天地之气也。大别者。应天地之大而有别也。天清地浊。而上下气交。故浊者有清。
清者有浊。而人亦应之。肺属天而阳明居中土。故清者上注于肺。浊者下走于胃。此清浊之上下也。
然浊者有清。胃之清气。上出于口。口鼻者。气出入之门户。此胃腑水谷之浊。生此清气。上出于口。以司呼吸而应开阖者也。清者有浊。肺之浊气。下注于经。内积于海。肺为精水之原。清中所生之津液。流溢于下。即所谓谷入于胃。乃传之肺。流溢于中。布散于外。精专者行于经隧。下注于经者。行于经隧也。流溢于中者。
内积于海也。海者。下焦精髓之海也。此阴阳清浊之气交也。朱济公曰。天为阳。地为阴。天一生水。地二生火。火为阳。水为阴。故清者有浊。浊者有清。
黄帝曰。诸阳皆浊。何阳独甚乎。岐伯曰。手太阳独受阳之浊。手太阴独受阴之清。其清者上走空窍。其浊者下行诸经。诸阴皆清。足太阴独受其浊。
诸阳皆浊。而手太阳独受其浊之甚。盖手太阳小肠。主受盛胃腑之糟粕。有形者皆浊。而糟粕为浊之甚者也。诸阴皆清。而手太阴为五脏之长。华盖于上。故手太阴独受阴之清。空窍者。皮毛之汗空也。手太阴主周身之气。走于空窍。以司呼吸开阖。应天之道也。小肠受盛糟粕。济泌别汁。
化而为赤。下行于十二经脉。应地之道也。脾为仓禀之官。主输运胃腑水谷之精汁。故诸阴皆清。而足太阴独受其浊。杨元如曰。手太阴主天。故独受其清。足太阴主地。故独受其浊。此篇论人之阴阳清浊。应合天地经水。故帝曰十二经脉。应十二经水。伯曰天下之众。又曰气之大别。
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清者其气滑。浊者其气涩。此气之常也。故刺阴者深而留之。刺阳者浅而疾之。清浊干者。以数调之也。
气之滑利者。应天运于外。故浅而疾之。涩浊者。应地居于中。故深而留之。清浊相干者。阴阳之气交。故以数调之。数者。天地之常数也。朱济公曰。以数调之。与逆顺篇之无失常数同义。此篇以人之清浊。
合天地之阴阳。下章论人之形体。应天地日月水火。
[卷五] 阴阳系日月第四十一
黄帝曰。余闻天为阳。地为阴。日为阳。月为阴。其合之于人奈何。岐伯曰。腰以上为天。腰以下为地。故天为阳。地为阴。故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月生于水。故在下者为阴。手之十指。以应十日。日主火。故在上者为阳。积阳为天。积阴为地。天地合气。命之曰人。故身半以上。
天气主之。身半以下。地气主之。日以应火。月以应水。人秉先天之水火而成此形。故在上者为阳以应日。在下者为阴以应月。十日应天之十干。十二月应地之十二支。是以足之十二经脉。以应十二月。手之十指。以应十日。人秉天地水火而生。故与天地参也。
黄帝曰。合之于脉奈何。岐伯曰。寅者正月之生阳也。主左足之少阳。未者六月。主右足之少阳。卯者二月。主左足之太阳。午者五月。主右足之太阳。辰者三月。主左足之阳明。巳者四月。
主右足之阳明。此两阳合于前。故曰阳明。申者七月之生阴也。主右足之少阴。丑者十二月。主左足之少阴。酉者八月。主右足之太阴。子者十一月。主左足之太阴。戌者九月。主右足之厥阴。亥者十月。主左足之厥阴。此两阴交尽。故曰厥阴。
岁半以上为阳。而主少阳太阳。岁半以下为阴。而主少阴太阴。犹两仪之分四象也。两阳合明。
故曰阳明。两阴交尽。故曰厥阴。此四象而生太少中之三阳三阴也。男生于寅。故始于正月之少阳。
女生于申。故始于七月之少阴。阳从左。故左而右。阴从右。故右而左。按、六气主岁。初之气厥阴风木。二之气少阴君火。三之气少阳相火。四之气太阴湿土。五之气阳明燥金。终之气太阳寒水。而四时调神论。
又以少阳主春。太阳主夏。太阴主秋。少阴主冬。脉解篇曰。正月太阳寅。寅太阳也。厥阴者辰也。
阳明者午也。少阳者申也。少阴者戌也。太阴者子也。而本篇又以寅未主少阳。卯午主太阳。辰巳主阳明。申丑主少阴。酉子主太阴。戌亥主厥阴。经脉别论以肝木主春。心火主夏。脾土主长夏。肺金主秋。肾水主冬。木火土金水。此后天之五行也。而诊要经终篇。又曰正月二月。人气在肝。三月四月。人气在脾。天元纪论。子午属少阴。丑未属太阴。寅申属少阳。卯酉属阳明。辰戌属太阳。
巳亥属厥阴。而脏腑配合支干。又以子甲属少阳胆。丑乙属厥阴肝。寅辛属太阴肺。卯庚属阳明大肠。辰戊属阳明胃。巳己属太阴脾。午丙属太阳小肠。未丁属少阴心。申壬属太阳膀胱。酉癸属少阴肾。戌属包络相火。亥属三焦相火。禁服篇以人迎应春夏。一盛在少阳。二盛在太阳。三盛在阳明。气口应秋冬。一盛在厥阴。二盛在少阴。三盛在太阴。而阴阳别论。又以少阳为一阳。阳明为二阳。太阳为三阳。阴阳之变化无穷。故曰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
甲主左手之少阳。己主右手之少阳。乙主左手之太阳。戊主右手之太阳。丙主左手之阳明。丁主右手之阳明。此两火并合。故为阳明。庚主右手之少阴。癸主左手之少阴。辛主右手之太阴。壬主左手之太阴。
太阳主日。少阳主火。故两火并合。是为阳明。阳明者。离明之象也。明两作离。故两火并合。
两阳合阳。是为阳明。手少阴君火主日。手太阴肺金主天。故应手之十指。此阳中有阴也。朱济公曰。按河图洛书。五位中央而主阳。五行之中。木火为阳。金水为阴。故甲乙丙丁戊己为阳中之阳。庚辛壬癸为阳中之阴。
故足之阳者。阴中之少阳也。足之阴者。阴中之太阴也。手之阳者。阳中之太阳也。手之阴者。
阳中之少阴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
此论手足之阴阳。而阴中有阳。阳中有阴也。上节论太少之阴阳。分于左右。此论太少之阴阳。
位于上下。盖阴阳气交于六合之内者也。腰以上者为阳。腰以下者为阴。此阴阳之定位。手经有阴。
足经有阳。乃上下之气交。
其于五脏也。心为阳中之太阳。肺为阳中之少阴。肝为阴中之少阳。脾为阴中之至阴。肾为阴中之太阴。
心属火而应日。故为阳中之太阳。肺居高而属金。故为阳中之少阴。肝居下而属木。故为阴中之少阳。肾居下而属水。故为阴中之太阴。脾位中央而主坤土。故为阴中之至阴。五脏为阴。而阴中有阳也。
黄帝曰。以治奈何。岐伯曰。正月二月三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阳。四月五月六月。人气在右。
无刺右足之阳。七月八月九月。人气在右。无刺右足之阴。十月十一月十二月。人气在左。无刺左足之阴。
阳气从左而右。故正二三月。人气在左。四五六月。人气在右。阴气从右而左。故七八九月。人气在右。十月十一十二月。人气在左。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故无刺其气之所在。盖针刺所以取气故也。朱济公曰。阴阳二气。皆从足而生。自下而上。故只言足而不言手。盖以从其根也。
黄帝曰。五行以东方为甲乙木。主春。春者苍色。主肝。肝者。足厥阴也。今乃以甲为左手之少阳。不合于数何也。
岐伯曰。此天地之阴阳也。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故数之可十。推之可百。数之可千。推之可万。此之谓也。
经云。东方生风。风生木。木生酸。酸生肝。又曰。东方青色。入通于肝。此天地之五方五时五行五色。以应人之五脏。非天地之阴阳也。天地之阴阳者。十干在上。地支在下。天之十干。化生地之五行。以应人之五脏。地之十二支。上呈天之六气。以应人之十二经脉。是以阴中有阳。阳中有阴。天地定位。上下气交。非四时五行之以次行也。且夫阴阳者。有名而无形。数之可十可百。推之可万可千。
阴阳变化之无穷也。朱济公曰。有名无形者。以无形而合有形也。
[卷五] 病传第四十二
黄帝曰。余受九针于夫子。而私览于诸方。或有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饮药之一者。可独守耶。
将尽行之乎。岐伯曰。诸方者。众人之方也。非一人之所尽行也。黄帝曰。此乃所谓守一勿失。万物毕者也。
此篇论人之身体。有形层之浅深。有血气之虚实。是以针砭药灸。各守其一。非一人之所尽行也。
病传者。谓邪从皮毛而发于腠理。从腠理而入于经脉。从经脉而传溜于五脏。所谓经络受邪。入脏腑为内所因也。如邪入于脏不可以致生。故邪在皮毛者。宜砭而去之。在于脉肉筋骨者。宜针而泻之。邪入于中者。宜导引行气以出之。寒邪之入深者。宜熨而通之。邪在内而虚者。只可饮以甘药。实者可用毒药以攻之。陷于下者。宜灸以启之。是以药石灸刺导引诸方。随众人之所病而施之。非一人之所尽行者也。此章教人知病传之有浅深。如可治之属。即守一勿失。不使大邪入脏而成不救。利济万物之功。毕于此矣。
今余闻阴阳之要。虚实之理。倾移之过。可治之属。愿闻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可得闻乎。岐伯曰。要乎哉问道。昭乎其如日醒。窘乎其如夜瞑。能被而服之。神与俱成。毕将服之。神自得之。生神之理。可着于竹帛。不可传于子孙。黄帝曰。何谓日醒。岐伯曰。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黄帝曰。何谓夜暝。岐伯曰。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折毛发理。正气横倾。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腹痛下淫。可以致死。不可以致生。
此论形与神俱病则无由入其腠理。不致血脉流传。而成不救之死证也。阴阳之要者。皮肤肌腠为阳。
血脉为阴。肌腠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血脉者。神气之所藏也。虚实者。血气之虚实也。如腠理固密。
元真通畅。血脉和调。精神内守。邪气何由内入。虚则传溜入脏。而不可以致生。是以生神之理。可着于竹帛。以教化后世。不可传于子孙。盖言调养此神气者。乃自修之功也。倾移之过者。折毛发理。正气横倾也。可治之属者。邪尚在于皮肤肌腠之间。未至血脉传流。大邪入脏也。此言邪在于外。犹为可治之属。守一勿失。不使邪溜于内。故善治者治皮毛。其次治肌肉。其次治经脉。其次治五脏。治五脏者半死半生。盖间传者生。传之于其所胜者不治也。若夫病之变化。淫传绝败而不可治者。乃淫邪泮衍。
血脉流传。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也。明于阴阳。如惑之解。如醉之醒。毕将服之。神自得之。所谓上古之人。其知道者。法于阴阳。和于术数。食饮有节。起居有常。不妄作劳。故能形与神俱。而尽终其天年。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谓不知道者。肤腠空疏。血脉虚脱。
虚邪之中人也微。莫知其情。莫见其形。渐致淫邪入脏。不可以致生。夫邪之中于人也。始于皮毛。则毛发折而腠理开。开则邪从毛发入。入则抵深而入于腠理。腠理者。三焦通会元真之处。是以正气横倾。
淫邪泮衍于肌腠之间。则传流于血脉。而内入于脏矣。盖经脉内属于脏腑。外络于形身。是以经脉受邪。
入脏腑为内所因也。淫邪泮衍于肌腠则伤气。传流于血脉而入脏则伤神。神气并伤。故可以致死。而不可以致生。是以圣人之教下也。虚邪贼风。避之有时。恬淡虚无。精神内守。病从何来。故可着于竹帛。盖欲使天下后世子孙黎民。咸知此养生之道焉。
黄帝曰。大气入脏奈何。岐伯曰。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之肺。三日而之肝。五日而之脾。三日不已死。
冬夜半。夏日中。
此论大邪入脏。传于其所不胜而死。盖五脏秉五方五行之气而生。故生于相生。而死于相胜也。病先发于心。一日而传之肺。三日而传之肝。五日而传之脾。皆逆传其所不胜。再至三日不已而死。夫心为火脏。冬主水。夏主火。冬夜半者。水胜而火灭也。夏日中者。亢极而自焚也。杨元如曰。按、素问玉机真藏论。病入于五脏。逆传于所胜。尚可按可浴可药可灸以救之。故曰三日不已死。谓邪入于脏。犹有可已之生机。故首言导引行气乔摩灸熨刺饮药。末言诸病以次相传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盖邪在于形层者宜刺。入于脏者。只可按摩饮药以救之。圣人救民之心。无所不用其极。
病先发于肺。三日而之肝。一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十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日出。
杨元如曰。肺主气。日出而气始隆。日入而气收引。冬日入者。气入而绝于内也。夏日出者。气出而绝于外也。按、只言冬夏而不言春秋者。四时之气。总属寒暑之往来。夜半日中。阴阳之分于子午也。
日出日入。阴阳之离于卯酉也。病传之一三五日者。乃天之奇数。盖五脏生于地之五行。而本于天干之所化。
病先发于肝。三日而之脾。五日而之胃。三日而之肾。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
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肝病头目眩。胁支满。三日体重身痛。五日而胀。三日腰脊小腹痛胫。三日不已死。冬日入。夏早食。盖病先发于肝。故头目眩而胁支满。三日而之脾。则体重身痛。五日而之胃。则胀。三日而之肾。则腰脊小腹痛。胫。冬日入。夏早食。乃木气绝于卯酉金旺之时。
病先发于脾。一日而之胃。二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
杨元如曰。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脾病身重体痛。一日而胀。二日少腹腰脊痛胫。三日背膂筋痛。小便闭。十日不已死。冬人定。夏晏食。盖病发于脾。则身痛体重。一日而之胃则胀。二日而之肾。则少腹腰脊痛。胫。膂膀胱者。膀胱附于脊背之膂筋也。是以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闭。人定在寅。木旺而土绝也。夏之晏食在亥。水泛而土败也。
病先发于胃。五日而之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五日而上之心。二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音笛日昃也)按、素问标本病传论云。胃病胀满。五日少腹腰脊痛。三日背腹筋痛。小便闭。五日身体重。六日不已死。冬夜半。夏日。盖病先发于胃。故胀满。五日而之肾。则少腹腰脊痛。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腹筋痛。五日而上之心。则身体重。盖心主血脉。血脉者。所以濡筋骨而利关节者也。二乃火之生数。六日者。水之成数也。死于二日者。火之生气绝也。死于六日者。水乘而火灭也。故冬夜半者。即水乘火灭之义。
夏日昃者。亦太阳之生气绝也。朱济公曰。冬主水。夏主火。日昃者。盛而始亏之时。
病先发于肾。三日而之膂膀胱。三日而上之心。三日而之小肠。三日不已死。冬大晨。夏晏晡。
按、素问标本病传论曰。肾病者。少腹腰脊痛。三日背kt筋痛。小便闭。三日腹胀。三日两胁支痛。二日不已死。盖病先发于肾。故少腹腰脊痛。三日而之膂膀胱。则背膂筋痛。小便闭。三日而上之心。则腹胀。盖足少阴肾脉。下络膀胱。上从腹注胸中。入肺络心。此邪入于脏。亦从血脉流传也。上节病在心。故身体重。此从膀胱而上传于心。复从心而下传小肠。故腹胀也。冬大晨者。乃寅卯木旺之时。木旺则泄其水之气矣。夏晏晡。土气所主之时。土克水也。三日者。水火之生气并绝。二日者。
火之生气绝也。盖病之且死。有死于先发之脏气绝者。有死于所传之脏气绝者。是以灵素经中。少有不同。
学人自当理会。
病先发于膀胱。五日而之肾。一日而之小肠。一日而之心。二日不已死。冬鸡鸣。夏下晡。
按、标本病传论云。膀胱病。小便闭。五日少腹胀。腰脊痛。。一日腹胀。一日身体痛。二日不已死。盖病发于膀胱。故小便闭。五日而之肾。则少腹胀。腰脊痛。。一日而之小肠。则腹胀。一日而之心。故身体痛也。冬鸡鸣。夏下晡。即上节大晨晏晡之时也。按五脏相传。而有膀胱胃腑者。胃居中央。为水谷之海。乃五脏之生原。太阳为诸阳主气也。
诸病以次相传。如是者皆有死期。不可刺也。间一脏及二三四脏者。乃可刺也。
玉机真藏论曰。五脏相通。移皆有次。五脏有病。则各传其所胜。病之且死。必先传行。至其所不胜。病乃死。故如是者。乃逆传其所胜。皆有死期。不可刺也。如间一脏者。乃心传之肝。肺传之脾。
子行乘母也。间二脏者。心传之脾。肺传之肾。乃母行乘子。子母之气。互相资生者也。间三脏者。心传之肾。肺传之心。从所不胜来者为微邪也。按五脏间传。只有间三而无间四。所谓间四脏者。以脏传之腑。而腑复传之于他脏。盖腑亦可以名脏也。杨元如曰。按五脏别论。黄帝问曰。余闻方士或以脑髓为脏。或以肠胃为脏。盖藏货物曰腑。故腑亦可以名脏。
[卷五] 淫邪发梦第四十三
黄帝曰。愿闻邪淫泮衍奈何。岐伯曰。正邪从外袭内。而未有定舍。反淫于脏。不得定处。与营卫俱行。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气淫于腑。则有余于外。不足于内。气淫于脏。则有余于内。
不足于外。黄帝曰。有余不足有形乎。岐伯曰。阴气盛。则梦涉大水而恐惧。阳气盛。则梦大火而燔。
阴阳俱盛。则梦相杀。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盛饥则梦取。甚饱则梦予。肝气盛则梦怒。肺气盛则梦恐惧哭泣飞扬。心气盛则梦善笑恐畏。脾气盛则梦歌乐。身体重不举。肾气盛则梦腰脊两解不属。凡此十二盛者。至而泻之立已。(与热同)此承上章论淫邪泮衍。而有虚邪正邪之别也。虚邪者。虚乡不正之淫邪。中人多死。正邪者。风雨寒暑。天之正气也。夫虚邪之中人也。洒淅动形。正邪之中人也微。先见于色。不知于身。若有若无。若亡若存。
有形无形。莫知其情。是以上章之淫邪泮衍。血脉传溜。大气入脏。不可以致生者。虚邪之中人也。
此章论正邪从外袭内。若有若无。而未有定舍。与营卫俱行于外内肌腠募原之间。反淫于脏。不得定处。
而与魂魄飞扬。使人卧不得安而喜梦。夫邪之折毛发理。邪从皮毛入。而发于腠理之间。腠理者。在外肤肉之纹理。在五内腑募原之肉理。卫气所游行出入之理路也。是以淫邪泮衍。与营卫俱行。行于募原之肉理。则反淫于脏矣。夫心藏神。肾藏精。肝藏魂。肺藏魄。脾藏意。随神往来谓之魂。并精而出为之魄。志意者。所以御精神。收魂魄者也。与魂魄飞扬而喜梦者。与五脏之神气飞扬也。腑为阳而主外。脏为阴而主内。邪气与营卫俱行于脏腑募原之间。故气淫于脏。则有余于内。不足于外。气淫于腑。则有余于外。不足于内。今反淫于脏。则有余于内。而五脏之阴气盛矣。阴气盛。则梦涉大水恐惧。
阳气盛。则梦大火燔。此心肾之有余也。阴阳俱有余。则心气并于肺。肾气并于肝。而梦相杀。相杀者。梃刃交击也。此肝肺之有余也。夫魂游魄降。上盛则梦飞。下盛则梦堕。此魂魄之有余于上下也。
饥则梦取。饱则梦予。是脾胃之有余不足也。此邪与五脏之神气游行。而形之于梦也。如肝气盛。则梦怒。
肺气盛。则梦悲。心气盛。则梦笑。脾气盛。则梦歌乐。肾气盛。则梦腰脊不属。此邪干五形脏。而形之于梦也。凡此十二盛者。乃气淫于脏。有余于内。故泻之立已。
厥气客于心。则梦见丘山烟火。客于肺。则梦飞扬。见金铁之奇物。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客于脾。
则梦见丘陵大泽。坏屋风雨。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客于膀胱。则梦游行。客于胃。则梦饮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刳。客于阴气。则梦接内。客于项。则梦斩首。客于胫。则梦行走而不能前。及居深地苑中。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客于胞。则梦泄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音教地藏也)夫邪之所凑。其正必虚。上章论邪气之有余。此论正气之不足。厥气者。虚气厥逆于脏腑之间。
客者。薄于脏腑之外也。客于心。则梦丘山烟火。心属火而心气虚也。客于肺。则梦飞扬。肺主气而肺气虚也。金铁之奇物。金气虚而见异象也。客于肝。则梦山林树木。肝气之变幻也。客于脾。则梦丘陵大泽。土虚而水泛也。脾者。营之居也。名曰器。夫形谓之器。脾主肌肉。形骸乃人之器宇。梦风雨坏屋者。脾气虚而为风雨所坏也。客于肾。则梦临渊没居水中。肾气虚陷也。客于膀胱。则梦游行。
太阳之气虚行也。客于胃。则梦饮食。虚则梦取也。客于大肠。则梦田野。田野者。水谷之所生也。大肠为传导之官。主受水谷之余。济泌别汁。只梦见田野者。大肠之气虚也。客于小肠。则梦聚邑冲衢。夫聚邑冲衢。乃通聚货物之处。小肠受盛化物。只梦见衢邑者。小肠之气虚也。胆为中正之寄。决断出焉。
故厥气客于胆。则梦斗讼自剖。客于阴器。则梦接内。精气泄也。三阳之气。皆循项而上于头。故头为诸阳之首。客于项。则阳气不能上于头。故梦斩截其首也。客于胫。则梦行走不前。胫气虚也。足为阴。
深居地苑中。地气下陷也。客于股肱。则梦礼节拜起者。手足不宁也。客于胞。则梦泄前溺。客于肠。则梦后便。凡此十五不足者。至而补之立已也。嗟乎。人生梦境耳。得其生神之理。则神与俱成。
如醉之醒。如梦之觉。若迷而不寤。喑乎其无声。漠乎其无形矣。
[卷五] 顺气一日分为四时第四十四
黄帝曰。夫百病之所始生者。必起于燥湿寒暑风雨。阴阳喜怒。饮食居处。气合而有形。得藏而有名。余知其然也。夫百病者。多以旦慧。昼安。夕加。夜甚何也。岐伯曰。四时之气使然。
此章论阳气昼夜出入。应四时之生长收藏。五脏主五运于中。而外合木火土金水之五气。人之百病。
不出于外内二因。燥湿风雨寒暑。外因于天之六气。气合于有形而为病。藉人气之生长以慧安。盖六淫之邪。外合于形而病于形也。阴阳喜怒。饮食居处。内因于人之失调。得之于脏而有病名。如伤喜则得之于心。而有心病矣。伤怒则得之于肝。而有肝病矣。伤悲则得之于肺。而有肺病矣。伤恐则得之于肾。而有肾病矣。伤于饮食。则得之脾胃。而有脾胃之病矣。是必以脏气之所胜时者起。盖内因之病。
得之于脏而病脏也。此论人之正气。合天地之阴阳五行。人气盛。可以胜天之淫邪。得地之五行。可以起人之脏病。人与天地参合。而互相资助者也。
黄帝曰。愿闻四时之气。岐伯曰。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气之常也。人亦应之。以一日分为四时。
朝则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朝则人气始生。病气衰。故旦慧。日中人气长。长则胜邪。
故安。夕则人气始衰。邪气始生。故加。夜半人气入脏。邪气独居于身。故甚也。
春生夏长。秋收冬藏。一岁之四时。天地之阴阳出入也。朝则为春。日中为夏。日入为秋。夜半为冬。一日之四时。人气之阴阳出入也。人气生则病衰。气长则安。气衰则病加。气藏则甚。此邪正之气。交相胜负。
人之正气。可以胜天之淫邪。是以圣人春夏养阳。秋冬养阴。以从其根。养一日之气。以应天之四时。
顺天地之四时。以调养其精气。可以寿敝天地。
黄帝曰。其时有反者何也。岐伯曰。是不应四时之气。独脏主其病者。是必以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黄帝曰。治之奈何。岐伯曰。顺天之时。而病可与期。顺者为工。逆者为粗。
此言因于阴阳喜怒。饮食居处者。五脏独主其病。是必以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以其所胜时者起也。
如肝病不能胜申酉时之金气。心病不能胜亥子时之水气。脾病不能胜寅卯时之木气。肺病不能胜巳午时之火气。肾病不能胜辰戌丑未时之土气。是脏气之所不胜时者甚也。如肝病至辰戌丑未时而起。心病至申酉时而起。脾病至亥子时而起。肺病至寅丑时而起。肾病至巳午时而起。以其所胜时而起也。故良工顺天之时。以调养五行之气。则病之起。可与之期。若不知天地阴阳。四时五行之理者。不可以为工矣。
黄帝曰善。余闻刺有五变。以主五输。愿闻其数。岐伯曰。人有五脏。五脏有五变。五变有五输。
故五五二十五输。以应五时。黄帝曰。愿闻五变。岐伯曰。肝为牡脏。其色青。其时春。其音角。其味酸。其日甲乙。心为牡脏。其色赤。其时夏。其日丙丁。其音征。其味苦。脾为牝脏。其色黄。其时长夏。其日戊己。其音宫。其味甘。肺为牝脏。其色白。其音商。其时秋。其日庚辛。其味辛。肾为牝脏。
其色黑。其时冬。其日壬癸。其音羽。其味咸。是为五变。
此言五脏之气。应天之四时五音五色五味也。五脏有五变者。有五时五行五音五色之变异。五变有五输者。一脏之中。有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冬刺井之五输。故五五有二十五输。以应五时也。
肝属木。心属火。故为牡脏。脾属士。肺属金。肾属水。故为牝脏。
黄帝曰。以主五输奈何。(缺岐伯曰)藏主冬。冬刺井。色主春。春刺荥。时主夏。夏刺输。音主长夏。长夏刺经。味主秋。秋刺合。是谓五变。以主五输。
此五脏之气。应天之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肾者。主封藏之本。藏主冬。此肾合冬藏之气也。肝主色。色主春。此肝合春生之气也。心者。生之本。神之变也。时主夏。心合夏长之气也。
土数五。五者音也。音主长夏。脾合长夏之气也。五味入口。藏于阳胃。阳明主秋金之气。味主秋。肠胃合秋收之气也。此五脏之气。应五时之变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也。春刺荥。夏刺输。长夏刺经。秋刺合。
冬刺井。皆从子以透发母气。
黄帝曰。诸原安合。以致六输。岐伯曰。原独不应五时。以经合之以应其数。故六六三十六输。
此六腑之应五时也。春令木。夏令火。长夏主土。秋令金。冬令水。此五时之合于五行也。肝藏木。
心藏火。脾藏土。肺藏金。肾藏水。此五脏之合于五行也。井主木。荥主火。输主土。经主金。合主水。
此五输之合于五行也。六腑有原穴。故不应五时。以经与原合之。则合于五行。以应六六三十六之数矣。
盖木火土金水。地之五行也。以生人之五脏。地之五行。上呈天之六气。以合人之六腑。六气者。木火土金水火也。君火以明。相火以位。是以六气之中有二火。以六气合六腑。六腑有六输。故应六六三十六之数。以经火与原火合之。则又合五行之数矣。此阴阳离合之道。五行变化之机。天地生成之妙用也。
黄帝曰。何谓藏主冬。时主夏。音主长夏。味主秋。色主冬。愿闻其故。岐伯曰。病在藏者。取之井。
病变于色者。取之荥。病时间时甚者。取之输。病变于音者。取之经。经满而血者病在胃。及以饮食不节得病者。取之于合。故命曰味主合。是谓五变也。
前节论五脏之气。应于五时。而取之五输。各有所主。此复论五脏之病。合于五输。而各有所取也。
脏者。阴也。里也。肾治于里。故病在藏者取之井。以泄冬藏之气。肝应春而主色。故病变于色者取之荥。
时间时甚者。火之动象。神之变也。故取之输。脾主土。其数五。其音宫。宫为五音之主音。故变于音者取之经。肺与阳明。主秋金之令。饮入于胃。上输于肺。食气于胃。淫精于脉。脉气流经。经气归于肺。
肺朝百脉。输精于皮毛。毛脉合精。行气于腑。而通于四脏。是入胃之饮食。由肺气通调输布。而生此营卫血脉。故经满而血者。病在胃。饮食不节者。肺气不能转输而得病也。按灵素经中。凡论五脏。必兼论胃腑。以胃为五脏之生原也。肺与阳明。并主秋令。此章以腑合脏。而脏合于四时五行。味主秋。则秋令所主之脏腑。皆于中矣。
[卷五] 外揣第四十五
黄帝曰。余闻九针九篇。余亲受其调。颇得其意。夫九针者。始于一而终于九。然未得其要道也。夫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恍惚无穷。流溢无极。余知其合于天道人事四时之变也。然余愿杂之毫毛。浑束为一可乎。
此章帝以九针之道。合而为一。以应天道。夫九针者。始于一以应天。二以应地。三以应人。四以应时。五以应音。六以应律。七以应星。八以应风。九以应野。始于一而终于九者。合于天地人事四时之变也。然道之要。唯一而后能贯通。故九针者。小之则无内。大之则无外。深不可为下。高不可为盖。
恍惚无穷。流散无极。今欲如毫毛之繁杂者。浑束为一可乎。
岐伯曰。明乎哉问也。非独针道焉。夫治国亦然。黄帝曰。余愿闻针道。非国事也。岐伯曰。夫治国者。夫惟道焉。非道何可小大深浅杂合而为一乎。
夫治民与自治。治彼与治此。治大与治小。治国与治家。夫惟道而已矣。故非独针道。治国亦然。
伯以九针之道。合于阴阳。推之可千可万。合之惟归于一。犹庖牺氏之卦象。有变易不易之理。所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总不外乎此。
黄帝曰。愿卒闻之。岐伯曰。日与月焉。水与镜焉。鼓与响焉。夫日月之明。不失其影。水镜之察。不失其形。鼓响之应。不后其声。动摇则应和。尽得其情。
此言浑束而为一者。合于天之道也。日月丽天。绕地即转。不失其光明之影。司天在上。在泉在下。
如水与镜。不失其照应之形。动静有常。刚柔推荡。如鼓与响。不失其传应之声。言天道也。动摇则应和。
尽得其情者。外可以揣内。内可以揣外。外内相应。天地之道也。
黄帝曰。窘乎哉。昭昭之明不可蔽。其不可蔽。不失阴阳也。合而察之。切而验之。见而得之。若清水明镜之不失其形也。五音不彰。五色不明。五脏波荡。若是则内外相袭。若鼓之应桴。响之应声。影之应形。故远者司外揣内。近者司内揣外。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请藏之灵兰之室。弗敢使泄也。
此言天地之道。而合于人道也。夫六气主外。天之道也。五运主内。地之道也。而人亦应之。六气运行于上下。以应十二经脉。如升降息。则气立孤危。五运出入于外内。以应五脏之气。如出入废则神机化灭。是以五音五色之彰明于外者。五脏之气着也。如五脏波荡于内。则五音不彰。五色不明矣。此外内相袭。若桴鼓影响之相应也。远者司外揣内。应天之道也。近者司内揣外。应地之道也。是谓阴阳之极。天地之盖。藏之灵兰秘室。不敢妄泄也。杨元如曰。始云高不可为盖。谓天之覆盖于上也。
又曰。天地之盖。谓天包乎地之外。上下合而为盖也。此章始论合束为一以应天道。然后提出天地阴阳上下外内。犹卦象之始于一而成两。奇偶相合而为三。三而三之成九。九九八十一。以起黄钟之数。是九针之道。合于天地人事四时之变。如杂之毫毛。若浑然为一。复归于天道之无极也。朱济公曰。九针者。有九针之名。有九针之式。合而为一。是为微针矣。此篇照应首章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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