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谢短篇第三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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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
本篇篇名叫“谢短”,就是把“文吏”与“儒生”的短处告诉人们。
在当时,儒生“自谓通大道(先王之道)”,“能说一经”,看不起文吏;而文吏“自谓知官事,晓薄书”,也瞧不起儒生。王充则认为,他们是在不同职业之间,用自己的长处来比别人的短处,若在各自的职业范围内,其短处也是明显的。他便向儒生提出了许多一般儒生无法解答的五经中的问题,向文吏提出了许多有关公务中文吏无法解答的问题,并指出这是由于他们“闭暗不览古今”的结果。最后王充总结说,儒生与文吏“无一阅备(完备),皆浅略不及,偏驳不纯,俱有阙遗”,没有一个十全十美,学问都片面、杂乱、不完善,都有缺点和不足,没有什么理由值得互相指责。
【原文】
36·1《程材》、《量知》,言儒生、文吏之材不能相过,以儒生修大道,以文吏晓簿书,道胜于事,故谓儒生颇愈文吏也。此职业外相程相量也,其内各有所以为短,未实谢也。夫儒生能说一经,自谓通大道以骄文吏;文吏晓簿书,自谓文无害以戏儒生。各持满而自藏(1),非彼而是我,不知所为短,不悟于己未足。《论衡》詶之(2),将使■然各知所之(3)。
【注释】
(1)藏:古无“藏”字,疑“臧”字形近而误。臧:善。这里作高明讲。
(2)詶:章录杨校宋本作“训”,可从。下同。
(3)■(shì士):即“奭”,通“赩(xì细)”,红色。|然:形容脸红的样子。之:根据文意,疑是“乏”字形近而误。后文“二家各短,不能自知。”义与此同,可证。
【译文】
《程材》、《量知》,讲到儒生和文吏的才能不相上下,因为儒生掌握了先王之道,文吏通晓公文,由于先王之道胜过具体事务,所以认为儒生稍稍胜过文吏。这是在不同职业之间来相互比较衡量,对他们职业范围内各自所具有的短处,没有如实论述。儒生能解说一种经书,就自认为弄通先王之道来傲视文吏;文吏通晓公文,就自认为会处理公文不出差错来嘲弄儒生。他们各怀自满,自以为高明,别人不对而自己对,不知道什么是短处,不明白自己还有不足的地方。《论衡》解答这个问题,将使他们脸红各自知道自己的短处。
【原文】
36·2夫儒生所短,不徒以不晓簿书,文吏所劣,不徒以不通大道也,反以闭暗不览古今,不能各自知其所业之事未具足也。二家各短,不能自知也,世之论者,而亦不能詶之,如何?
【译文】
儒生的短处,不仅仅因为不通晓公文,文吏的不足,不仅仅因为没有弄通先王之道,反而是因为闭塞不明,不通古今,不能各自知道自己所从事的事业不全面。二家各有短处,自己不能了解,世上评论的人,也不能解答它,这怎么行呢?
【原文】
36·3夫儒生之业,五经也。南面为师(1),旦夕讲授,章句滑习(2),义理究备,于五经,可也。五经之后(3),秦,汉之事,无不能知者(4),短也。夫知古不知今,谓之陆沉,然则儒生,所谓陆沉者也。五经之前,至于天地始开,帝王初立者,主名为谁,儒生又不知也。夫知今不知古,谓之盲瞽(5)。五经比于上古,犹为今也。徒能说经,不晓上古,然则儒生,所谓盲瞽者也。
【注释】
(1)南面:坐北朝南,在古代是尊贵的位置。
(2)滑习:非常熟悉。
(3)五经之后:《周易》、《诗经》、《尚书》、《周礼》、《春秋》都作于春秋战国时代。五经之后,这里是指春秋战国之后。
(4)无: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5)盲瞽(gǔ古):瞎子。
【译文】
儒生的事业是五经。面朝南边作老师,早晚讲课,把经书的章节字句背得滚瓜烂熟,道理讲得十分完备,在通晓五经这点,是不错的。春秋战国之后,秦、汉的事情,不知道的,就是短处。了解古代不了解现在,称为愚昧无知,那么儒生就只能称作愚昧无知的人了。春秋战国之前,到天地开辟,帝王开始设立,君主的名字是谁,儒生更不知道。了解现在不了解古代,称为瞎子。春秋战国时代跟上古相比,就像是今天跟春秋战国时代相比一样。只能说解经书,不通晓上古,那么儒生就是称作瞎子的人。
【原文】
36·4儒生犹曰:“上古久远,其实暗昧,故经不载而师不说也。”夫三王之事虽近矣(1),经虽不载,义所连及(2),五经所当共和(3),儒生所当审说也。夏自禹向国(4),几载而至于殷,殷自汤几祀而至于周,周自文王几年而至于秦?桀亡夏而纣弃殷,灭周者何王也?周犹为远,秦则汉之所伐也。夏始于禹,殷本于汤,周祖后稷,秦初为人者谁?秦燔五经,坑杀儒士,五经之家所共闻也。秦何起而燔五经,何感而坑儒生(5)?秦则前代也。汉国自儒生之家也(6)。从高祖至今朝几世,历年讫今几载(7)?初受何命,复获何瑞?得天下难易孰与殷、周?家人子弟学问历几岁,人问之曰:“居宅几年?祖先何为?”不能知者,愚子弟也。然则儒生不能知汉事,世之愚蔽人也。温故知新(8),可以为师。古今不知,称师如何?
【注释】
(1)近:根据文意,疑“远”之误。
(2)连及:连贯。
(3)根据文意,疑“经”下脱“之家”二字。下有“五经之家所共闻也”,可证。五经之家:指研究五经的人。
(4)向:通“享”,享有。享国:指统治国家。
(5)生:疑“士”之误。此承上“坑杀儒士”为文,可证。
(6)家:家庭。这里指生活的时代。
(7)讫(qì气):通“迄”,到。
(8)温故知新:语出《论语·为政》,意思是复习旧的知识,才能从中得到新的知识。王充这里是取“故”与“新”二字,把它们理解为“古”与“今”,用来指责儒生不知古今。
【译文】
儒生还可以说:“上古已很久远了,那时候的事情昏暗不明,所以经书上没有记载,老师也没有讲过。”夏禹、商汤和周文王、周武王的事情虽然很远,经书上即使没有记载,但道理是相通的,这是研究五经的人应该都了解的,儒生们应该清楚地加以解释。夏朝从禹统治国家经过多少年才到殷朝,殷朝从汤经过多少年才到周朝,周朝从文王经过多少年才到秦朝呢?桀使夏朝亡,纣使殷朝灭,丧失了周朝天下的又是哪个王呢?要是周朝还算远,那么秦朝则是汉朝灭掉的。夏朝从禹开始,殷朝从汤立国,周朝的起祖是后稷,那么秦朝的第一个君主又是谁呢?秦朝烧五经,坑杀儒士,这是研究五经的人都知道的事。秦始皇是什么起因要烧五经,又是什么感触要坑杀儒士呢?要是秦朝还算前代,那么汉朝本是儒生生活的年代。从高祖刘邦到现在是几代,又经过多少年才到现在呢?最初禀受了什么天命,又得到了什么祥瑞呢?汉朝得天下与殷、周相比,哪个难,哪个容易呢?家里的孩子读书过了多少年,有人问他:“你住的房子有多少年?祖先是干什么的?”如果都不能知道,就是愚昧无知的孩子。哪么儒生不知道汉朝的事情,就是世上愚昧无知的人。复习旧的了解新的,才可以做老师。古今都不知道,怎么能称老师呢?
【原文】
36·5彼人问曰(1):“二尺四寸(2),圣人文语(3),朝夕讲习,义类所及,故可务知(4)。汉事未载于经,名为尺藉短书(5),比于小道,其能知,非儒者之贵也。
【注释】
(1)问:这是回答上文“称师如何”的话,故疑“问”系衍文。
(2)二尺四寸:指汉代经书。参见11·3注(1)。
(3)文:美,善。这里是精辟的意思。
(4)务:追求。这里是努力的意思。
(5)藉:通“籍”。尺藉短书:汉代一般书籍使用的竹木简只有一尺左右。所以称作“尺籍”或“短书”。这里是指一般书籍。
【译文】
那些儒生会说:“经书是圣人精辟的话,早晚讲授学习,涉及的道义类似,所以能够经过努力弄懂。汉朝的事情在经书上没有记载,称作一般书籍,近于小道理,即使能懂得它,也不是儒者引以为贵的。
【原文】
36·6儒不能都晓古今(1),欲各别说其经,经事义类,乃以不知为贵也!事不晓,不以为短,请复别问儒生,各以其经旦夕之所讲说。
【注释】
(1)根据上文,疑“儒”下脱一“生”字。
【译文】
儒生不能对古今的事都了解,只想各自分别讲述他们擅长的经书,可是经书上的事情和道理是类似的,如果说可以不了解古今的事,这才是以无知为贵!要是对古今的事不通晓,还不认为是短处,那么就请让我用他们各自早晚讲习的经书,再来分别问一问儒生吧。
【原文】
36·7先问《易》家(1):“《易》本何所起?造作之者为谁?”彼将应曰:“代羲作入卦(2),文王演为六十四(3),孔子作《彖》、《象》、《系辞》(4)。三圣重业(5),《易》乃具足。”问之曰:“《易》有三家,一曰《连山》(6),二曰《归藏》,三曰《周易》。伏羲所作,文王所造,《连山》乎,《归藏》、《周易》也?秦燔五经,《易》何以得脱?汉兴几年而复立?宣帝之时,河内女子坏老屋(7),得《易》一篇,名为何《易》?此时《易》具足未?”
【注释】
(1)《易》:原指像《周易》一类占卦用的书,后来只流传下《周易》一种,因此就专指《周易》了。《周易》是儒家的重要经典之一。“易”有变易,简易,不易三义,相传系周人所作,故名。内容包括经和传两部分。《易》家:指研究讲解《周易》的儒生。
(2)伏羲:一作宓羲、包牺、庖牺、伏戏,也称牺皇、皇羲。中国神话中人类的始祖。传说人类由他与女娲兄妹相婚而产生。一说他是上古的帝王。传说八卦是他制作的。《北堂书钞·岁时部·物篇》引《尹子》曰:“伏羲始画八卦,别八节,而化天下。”《白虎通德论·号篇》:“伏羲仰观象于天,俯察法于地。固夫妇,正五行,始定人道,面八卦,以治天下,天下伏而化之。”八卦:《周易》中的八种基本图形,用“—”和“——”符号组成;以“—”为阳,以“——”为阴。名称是:乾(■)、坤(■)、震(■)、巽(■)、坎(■)、离(■)、艮(■)、兑(■)。《易传》作者认为八卦主要象征天、地、雷、风、水、火、山、泽八种自然现象,并认为“乾”、“坤”两卦在“八卦”中占特别重要的地位,是自然界和人类社会一切现象的最初根源。“八卦”本来是古人用气解释天地万物构成的符号,后来成了进行占卜、宣扬迷信的工具。
(3)演为六十四:传说周文王把八卦通过排列组合,两两相配成六十四组,称为六十四卦(如“乾”下“坤”上的“■”为“泰”卦)。每一卦都有文字说明,这就是《易》的正文,称作“经”。
(4)《彖(tuàn团去)》、《象》、《系辞》:即《彖辞》、《象辞》、《系辞》,它们和《文言》、《序卦》、《说卦》、《杂卦》一起,相传都是孔子作的。这些是解释《易》的经文的,称作“传”。
(5)三圣:指伏羲、周文王、孔丘。业:事业。这里指作《易》。
(6)《连山》:传说它与下文的《归藏》都是《周易》之前的古《易》之一。连山卦以纯艮(■)开始,艮为山,故名。归藏卦以纯坤(■)为首,坤为地,“万物莫不归而藏于其中”,故名。(7)河内:郡名。治所在怀县(今河南省武陟县西南),辖境相当于今河南省黄河以北,京汉铁路(包括汲县)以西地区。
【译文】
先问研究解释《易》的儒生:“《周易》本来的起因是什么?作者是谁?”他们将会答应说:“伏羲作八卦,周文王推演成六十四卦,孔子作《彖辞》、《象辞》和《系辞》。伏羲、文王、孔子三圣沿袭作《易》,《易》才完备。”再问他们:“《易》有三家,一叫《连山》,二叫《归藏》,三叫《周易》。伏羲,文王作的,究竟是《连山》呢,还是《归藏》、《周易》呢?秦朝烧毁五经,《周易》为什么能逃脱呢?汉朝兴起经过多少年,才重新把《周易》立为经书呢?汉宣帝的时候,河内郡有个妇女拆老屋,得《周易》一篇,名叫什么《易》呢?这时《周易》完备了没有呢?”
【原文】
36·8问《尚书》家曰(1):“今旦夕所授二十九篇(2),奇有百二篇(3)。又有百篇。二十九篇何所起?百二篇何所造?秦焚诸书之时,《尚书》诸篇皆何在?汉兴,始录《尚书》者何帝?初受学者何人?”
【注释】
(1)《尚书》:亦称《书经》或《书》,儒家经典之一。“尚”即“上”,上古以来之书,故名。是中国上古历史文件和部分追述古代事迹著作的汇编。有《今文尚书》和《古文尚书》二种。
(2)二十九篇:指西汉的今文《尚书》二十九篇,保存在今天通行本《尚书》中。
(3)奇:疑字误,但未知何字之误。百二篇:这里指当时经师所讲授、流行的一种有一百零二篇的《尚书》,与下文讲的一百篇本的《尚书》,现今已散失。《汉书·儒林传》:“世所传百两篇者,出东莱张霸,分析二十九篇,以为数十。又采《左氏传》、《书叙》为作首尾,凡百二篇。”
【译文】
问研究解释《尚书》的人:“如今早晚讲授的《尚书》是二十九篇,另外有一百零二篇的,还有一百篇的。二十九篇《尚书》的起因是什么?一百零二篇的作者是哪个?秦朝焚毁书籍的时候,《尚书》各篇都在什么地方?汉朝兴起,开始收录《尚书》的是哪个皇帝?最初向学生讲授的又是哪个人?”
【原文】
36·9问《礼》家曰:“前孔子时,周已制礼,殷礼,夏礼,凡三王因时损益,篇有多少,文有增减。不知今《礼》,周乎,殷、夏也?”彼必以汉承周,将曰:“周礼。”夫周礼六典(1),又六转(2),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是以周官三百六十也。案今《礼》不见六典,无三百六十官,又不见天子,天子礼废何时,岂秦灭之哉?宣帝时,河内女子坏老屋,得佚《礼》一篇,六十篇中(3),是何篇是者(4)?高祖诏叔孙通制作《仪品》(5),十六篇何在(6),而复定仪礼(7)?见在十六篇(8),秦火之余也,更秦之时,篇凡有几?
【注释】
(1)六典:周礼把朝延事务分属六个主管部门,即天官治典(主管行政)、地官教典(主管农业、风俗教化)、春官礼典(主管礼仪制度)、夏官政典(主管军事)、秋官刑典(主管刑法)、冬官事典(主管建筑和手工生产)。每官之下,又有六十官。
(2)转:运转。这里是相乘的意思。
(3)六十:疑“十六”之误倒。下文有“十六篇何在”,“见在十六篇”,“今《礼经》十六”,可证。
(4)是:后一个“是”指代“佚《礼》”。
(5)叔孙通:参见8·8注(14)。
(6)十六篇:《后汉书·曹褒传》:“叔孙通《汉仪》十二篇。”故疑十六篇系十二篇之误,或汉时王充另有所见。
(7)仪礼:根据文意,疑“礼仪”之误倒。
(8)见:同“现”。
【译文】
问研究解释《仪礼》的儒生:“在孔子以前,周朝已经制定了礼,还有殷礼,夏礼,共经历三代,礼都根据当时的情况有增减,篇数有多有少,文字有增有减,不知道现在的《仪礼》,是周朝的,还是殷朝、夏朝的?”他们必定认为汉制继承周制,将回答说:“周礼。”其实,周朝的礼有六典,再用六相乘,六六三十六,三百六十,这是因为周朝的官职有三百六十个。考察现在的《礼》不见六典,没有三百六十个官职,又看不见关于天子礼仪的记载,天子的礼仪是什么时候废除的呢?难道是秦朝烧掉的吗?汉朝宣帝时,河内郡一个妇女拆老屋,得到失传的《礼》一篇,十六篇中,哪一篇是失传的《礼》呢?汉高祖命令叔孙通制作《仪品》,那么当时《礼》十六篇在什么地方去了呢?为什么还要重新制定礼仪呢?现在的《礼》十六篇,是秦始皇烧书剩下的,经历了秦朝,一共还有多少篇呢?
【原文】
36·10问《诗》家曰:“《诗》作何帝王时也?”彼将曰:“周衰而《诗》作,盖康王时也。康王德缺于房,大臣刺晏(1),故《诗》作(2)。”夫文、武之隆,贵在成、康(3),康王未衰,《诗》安得作?周非一王,何知其康王也?二王之未皆衰,夏、殷衰时,《诗》何不作?《尚书》曰:“诗言志,歌咏言。”此时已有诗也(4)。断取周以来(5),而谓兴于周。古者采诗,诗有文也;今《诗》无书(6),何知非秦燔五经,诗独无余礼也(7)。
【注释】
(1)晏:晚。这里指起床晚。
(2)《诗》:这里指《诗经》的第一篇《关睢》。根据文气,疑“作”下脱“也”字。“递修本”在“作”后有“也”字,可证以上参见刘向《列女传·仁智》。
(3)贵:根据文意,疑“贵”是“遗”的坏字。本书《儒增篇》作“遗在成康”,正与此同,可证。遗:留。这里是继续的意思。
(4)此时:这里指尧、舜时代。
(5)断取周以来:这里是从上古的诗中截取周以来的诗编入《诗经》的意思。(6)书:这里是指关于西周以前古诗的文字记载。
(7)礼:全句义不可通,故疑“礼”系“札”字形近而误。札:薄的书板。
【译文】
问研究解释《诗经》的儒生:“《诗经》创作于哪个帝王的时代?”他们将回答说:“周朝衰败的时候,《诗经》已创作出来了,那么大概作于周康王的时候。由于康王的品德在房事上有缺点,大臣们就讽刺他起得晚,因此创作了《诗经·关睢》。”周文王、周武王的隆盛事业延续到了成王、康王的时代,康王时还没有衰败,《诗经》怎么能创作出来呢?周朝不只一个帝王,怎么知道他就是康王呢?夏禹、商汤的未代都衰败,但是夏朝、殷朝衰败的时侯,《诗经》为什么没有创作出来呢?《尚书·舜典》上说:“诗要说出自己的心意,歌要唱出自己想说的话。”可见,这时候已经有诗了。从上古诗中截取周朝以来的诗编入《诗经》,就说《诗经》产生在周朝。古代帝王派人采集诗歌,每首诗都有文字记载,现在的《诗经》中没有关于古诗的文字记载,怎么知道不是秦始皇焚烧五经,独使周以前的诗一篇也没有留下来呢?
【原文】
36·11问《春秋》家曰:“孔子作《春秋》,周何王时也?自卫反鲁(1),然后乐正,《春秋》作矣。自卫反鲁,哀公时也。自卫,何君也?俟鲁子以何礼(2),而孔子反鲁作《春秋》乎?孔子录史记以作《春秋》(3),史记本名《春秋》乎?制作以为经,乃归《春秋》也(4)?”
【注释】
(1)反:同“返”。
(2)俟(sì四):这里是对待的意思。
(3)史记:这里指鲁国史官写的编年史。
(4)归:疑“号”繁体草书形近而误。本书《正说篇》有:“春秋者,鲁史记之名,孔子因旧故之名,以号春秋之经”,可证。
【译文】
问研究解释《春秋》的儒生:“孔子作《春秋》,是周朝哪个君王的时候?他从卫国回到鲁国,然后鲁国的音乐才得到审定和整理,之后写了《春秋》。从卫国回到鲁国,是鲁哀公的时候。他从卫国动身,那里的君主是谁?用什么礼节对待他,而使他回到鲁国就要写《春秋》呢?孔子抄录鲁国史官的编年史用来写《春秋》,鲁国史官的编年史本名叫《春秋》呢?还是写作成为经以后,才称为《春秋》的呢?”
【原文】
36·12法律之家,亦为儒生。问曰:“《九章》(1),谁所作也?”彼闻皋陶作狱,必将曰:“皋陶也。”诘曰:“皋陶,唐、虞时,唐、虞之刑五刑(2),案今律无五刑之文。”或曰:“箫何也。”诘曰:“箫何,高祖时也。孝文之时,齐太仓令淳有德有罪(3),征诣长安(4),其女缇萦为父上书(5),言肉刑壹施(6),不得改悔。文帝痛其言,乃改肉刑(7)。案今《九章》象刑(8),非肉刑也。文帝在箫何后,知时肉刑也,箫何所造,反是肉刑也(9)?而云《九章》箫何所造乎(10)?”古礼三百(11),威仪三千(12),刑亦正刑三百(13),科条三千(14),出于礼,入于刑,礼之所去,刑之所取,故其多少同一数也。今《礼经》十六(15),箫何律有九章,不相应,又何?五经题篇,皆以事义别之(16),至礼与律独经也(17),题之,礼言《昏礼》(18),律言《盗律》何(19)?
【注释】
(1)《九章》:指西汉初年箫何根据秦律制定的《九章律》,其九律为“盗律、贼律、囚律、捕律、杂律、具律、户律、兴律和厩律。
(2)五刑:指墨,刺面;劓(yì疫),割鼻;刖(fèi废),断足;宫,破坏生殖机能;大辟,死刑;五种刑法。
(3)齐:西汉初年分封的诸侯王国,在今山东省北部。太仓令:官名。大司农的属官,管理太仓(国家总粮库)粮食的出纳。这里指主管齐国粮仓的官员。德:疑“意”形近而误。《史记·仓公列传》作“淳于意”,可证。淳于意:人名。姓淳于,名意。
(4)征:召。这里指押送。长安:西汉时都城,在今陕西省西安市西北。
(5)缇萦(tíyíng提营):淳于意的小女儿。
(6)肉刑:指摧残人肉体的刑罚,像刺面、割鼻、断足等。
(7)以上事参见《史记·文帝纪》、《史记·仓公列传》、《汉书·刑法志》。
(8)象刑:《白虎通德论·五刑》:“五帝画象者,其服象五刑也,犯墨者蒙巾,犯劓者赭其衣,犯膑者以墨幪其膑处而画之,犯宫者屦扉,犯大辟者布衣无领。”《汉书·刑法志》:“所谓‘象刑惟明’者,言象天道而作刑。”这里王充是把汉代刑法中的部分,如给犯人剃光头以示污辱等,称作“象刑”。
(9)肉:根据文意,疑是“象”之误。据上文“肉刑”而抄误。
(10)而:通“能”。
(11)古礼:《礼》中规定的条文。箫何(?~公元前193年):汉初大臣。沛县(今属江苏)人。秦末佐刘邦起义,攻咸阳后,收取秦朝律令图书。楚汉战争中,留守关中,荐韩信为大将,对刘邦建立汉朝起了重要作用。并制定律令制度,所作《九章律》今佚。三百:这和下文的“三十”都是就大数而言,表示很多。
(12)威仪:关于礼节仪式的具体规定。以上参见《礼记·中庸》。
(13)正刑:这里指刑法的纲目。
(14)科条:这里指刑法的细目。以上参见《尚书·吕刑》。
(15)《礼经》:即《仪礼》。
(16)事义:治事的道理。这里指各篇的具体内容。
(17)独(独):根据文意,疑“犹(犹)”字形近而误。犹:均,同样。
(18)《昏礼》:《仪礼》中的一篇,与文意不合。“昏”,章录杨校宋本作“经”,可从。《经礼》即《仪礼》。
(19)《盗律》:箫何《九章律》中的第一篇。
【译文】
研究讲解法律的人,也是儒生。问他们:“《九章》是谁制作的?”他们听说皋陶作过尧、舜时的司法官,一定要说:“皋陶。”往下追问:“皋陶,在尧、舜时代,尧、舜时的刑法有五种:墨、劓、刖、宫、大辟,考察今天的法律没有五刑的条文。”有人会说:“是箫何。”往下追问:“箫何是汉高祖时候的人。汉文帝时,齐国的太仓令淳于意有罪,押送到长安,他的女儿缇萦为解救父亲上书,说肉刑一施行,就不能悔改。文帝被她的话感动,于是废除了肉刑。考察今天的《九章》是象刑,没有肉刑。文帝生活在箫何之后,我们知道文帝时还有肉刑,要是箫何制作的,怎么反而全是象刑呢?这能说今天的《九章》是箫何制作的吗?”古代礼制条文有三百,具体礼节仪式规定有三千,刑法也是正刑纲目三百条,科条细目三千条,违反了礼,就要判刑,礼反对的,就是刑要惩罚的,所以礼和刑条文数目的多少是相同的。今天的《仪礼》是十六篇,箫何制作的法律只有九章,不互相吻合,又是为什么呢?给五经各篇加题目,都是根据各篇的内容来区别的,至于礼与律同样应该是经,给它们定篇名,为什么礼叫《经礼》,律叫《盗律》呢?
【原文】
36·13夫总问儒生以古今之义,儒生不能知,别名以其经事问之(1),又不能晓,斯则坐守何言师法(2),不颇博览之咎也。
【注释】
(1)名:根据文意,疑系“各”字形近而误。前文有“欲各别说其经”,“请复别问儒生各以其经”,可证。
(2)守何言师法:义不可通,疑是“守信师法”之误。本书《效力篇》:“诸生能传百万言,不能览古今,守信师法,虽辞说多,终不为博。”文义与此正同,可证。
【译文】
把古今的道理汇总起来问儒生,儒生知道,分别拿他们熟悉的一种经书内容去问他们,又不能通晓,这就是因为他们墨守相信老师对经书的解释,而不肯稍微多读点书的过错。
【原文】
36·14文吏自谓知官事,晓簿书。问之曰:“晓知其事,当能究达其义,通见其意否?”文吏必将罔然(1)。问之曰:“古者封侯,各专国土,今置太守令长(2),何义?古人井田(3),民为公家耕,今量租刍(4),何意?一业使民居更一月(5),何据?年二十三儒(6),十五赋(7),七岁头钱二十三(8),何缘?有腊(9),何帝王时?门户井灶,何立?社稷、先农、灵星(10),何祠?岁终逐疫(11),何驱?使立桃象人于门户(12),何旨?挂芦索于户上(13),画虎于门阑(14),何放?除墙壁书画厌火丈夫(15),何见?步之六尺,冠之六寸,何应(16)?有尉史、令史(17),无承长史(18),何制?两郡移书曰‘敢告卒人(19),’两县不言,何解?郡言事二府曰‘敢言之(20),’司空曰‘上(21)’,何状?赐民爵八级(22),何法?名曰‘簪。。’、‘上造(23)’,何谓?吏上功曰伐阅,名籍墨将(24),何指(25)?七十赐王杖(26),何起?著鸠于杖未,不著爵(27),何杖?苟以鸠为善,不赐鸠而赐鸠杖,而不爵(28),何说?日分六十(29),漏之尽自(30),鼓之致五(31),何故?吏衣黑衣,宫阙赤单(32),何慎?服革于腰,佩刀于右,舞剑于左(33),何人备(34)?著钩于履(35),冠在于首,何象?吏居城郭,出乘车马,坐治文书。起城郭,何王(36)?造车舆,何工?生马,何地(37)?作书,何人王(38)?”造城郭及马所生,难知也,远也。造车作书,易晓也,必将应曰:“仓颉作书,奚仲作车(39)。”诘曰:“仓颉何感而作书,奚仲何起而作车(40)?”又不知也。文吏所当知,然而不知,亦不博览之过也。
【注释】
(1)罔(wǎng往)然:即惘然,精神恍惚,发呆的样子。
(2)太守:汉代郡的最高长官。令长:参见9·15注(3)。
(3)井田:相传是殷周时代的一种土地制度。土地为国家公有,由国家把每平方公里的土地按“井”字形划成九区,分配农民耕作;中一区为公田,周围八区为私田,分给八夫(即八家);公田由八夫耕种,全部收获归统治者;男子成年受田,老死还田,至于私田的分配,耕作和缴纳,至今无定论。
(4)量:计算。这里指征收。刍(chú除):牲口吃的草。
(5)业:根据文意,疑系“岁”字之误。更:指更卒。汉代男子23~56岁要服兵役两年,叫“正卒”;每人每年在本地服役一个月,叫“更卒”。
(6)儒:根据文意,疑“傅”形近而误。《后汉书·高帝纪》注:“如淳曰:‘律,年二十三傅之畴官’。”可证。傅:登记。指开始登记为国家服役。
(7)赋:指算赋,汉代人头税的一种。不论男女,15~56岁,每人每年交一百二十钱。汉代一百二十钱称一“算”,所以把这种人头税称作算赋。
(8)头钱:指口赋,汉代人头税的一种。7~14岁儿童,不分男女,每人每年交二十三钱。
(9)腊:每年阴历十二月的祭名,始于周代。
(10)社:土地神。稷:谷神。先农:指最初教人耕种的农神。灵星:指掌管农业的神。
(11)疫:瘟疫。这里指瘟疫之鬼。
(12)使:疑“梗”形近而误,又误置“立”上,疑应作“立桃梗”。《后汉书·礼仪志》:“百官官府,各设桃梗。”又注引《山海经》:“敺除毕,因立桃梗于门户”,可证。桃梗象人:桃木做的假人。迷信说法,它可以防邪御凶。
(13)芦索:用芦苇编的索子。挂芦索:迷信说芦索是专缚鬼的,把它挂在门上,可以驱鬼御凶。
(14)画虎于门阑:迷信认为虎是吃鬼的,在门框上画虎,可以驱鬼御凶。
(15)厌:通“压”,胜。厌火丈夫:未闻。《说文·鬼部》:“魃,旱鬼也。《周礼》有赤魃氏除墙屋之物也。”魃是旱神故疑是“厌火丈夫”。
(16)何应:阴阳五行说认为秦属水德,水属阴,相应的数用六。以上参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17)尉史:这里指郡尉,掌管全郡的军事。令史:这里指掌管郡文书的郡令史。
(18)承:通“丞”,这里指郡丞,郡太守的辅佐。长史:西汉边境各郡,除郡丞外,还设长史辅佐太守管军事。承长史:东汉建武十四年(公元38年)后边郡不设丞。由长史兼丞之职,可能习惯上把长史称作“丞长史”。
(19)移书:递交文书。敢告卒人:这是当时郡守间通信的一种客气话,意思是不敢直接告诉本人,只敢告诉其手下人,以表示对对方的尊重。
(20)二府:指太尉府、司徒府。敢言之:这是郡守对二府上书时用的敬词,意思是自己地位低下,不配与太尉,司徒说话,只是大胆地说两句。
(21)司空:官名。西周始置,春秋战国时沿置,掌工程。后世用作工部尚书的别称。东汉时掌管全国土、木、水工程的最高长官,与太尉、司徒并称三公。上:郡守上书时对司空的敬词。
(22)赐民爵八级:汉代爵位二十级,一级最低。由于皇帝即位,改元等大事而授予百姓爵位,一般不得超过八级。参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23)簪。。(ān niǎo咱阴鸟):二十级爵位中第三级的名称,原意是用丝带装饰马。上造:二十级爵位中第二级的名称,原意是由君主赏赐成的。
(24)籍:登记。将:根据文意,疑“状”形近而误。状:行状,文书的一种。(25)指:通“旨”。
(26)王杖:汉时七十岁以上老人由官家赐给刻有鸠的拐杖,称作王杖。
(27)爵(què雀):通“雀”。古人认为“雀”是官爵的象征。
(28)而不爵:根据文意,疑是衍文。
(29)日分六十:古代把一天分成一百刻,夏至白天最长,占六十刻。
(30)漏:古代的记时器,里面装水,并有一百个刻度,水流完一百个刻度是一昼夜。自:根据文意,疑是“百”字形近而误。
(31)鼓之致五:古人根据天象把一夜分成五个时刻,共五次,叫做“五夜”,或称“五更”;每个时刻击鼓一次,共五次,所以又称“五鼓”。
(32)宫阙:宫廷。单:通“禅”,单衣,古代的一种礼服。
(33)舞:上言“服”,言“佩”,故疑此“舞”系“带”隶书形近而误。
(34)人:根据本段文例,疑是衍文。
(35)钩:通“絇(qú渠)”,鞋头上形似刀鼻的装饰品。
(36)何王:传说最初筑城郭的是鮌、禹。
(37)何地:传说马最初产在冀北。
(38)王:根据本段文例,疑是衍文。
(39)奚仲:姓任。夏禹的大臣,传说他始造马车,曾任车正。受封于薛,为薛国始祖。
(40)在本书《感类篇》中,王充认为“见鸟迹而知为书,见蜚蓬而知为车,奚仲感蜚蓬,而仓颉起鸟迹也。”
【译文】
文吏自认为懂得官家的事情,又通晓公文。要是问他们:“懂得这些事情,就应当能够通晓它们的道理,透彻了解它们的意义是不是?”文吏听了一定会发呆。再问他们:“古时候分封诸侯,都是各人独自统治国家,现在要设置郡太守、县令、县长,是什么道理呢?古人实行井田制,老百姓为公家耕种,现在是征收田赋和畜草,是什么用意呢?一年让老百姓当一个月的更卒,根据是什么呢?二十三岁登记服役,十五岁开始交纳算赋,七岁开始交纳口赋二十三钱,是什么缘故呢?腊祭,起于哪个帝王的时候?门神、户神、井神、灶神,为什么要立他们呢?社稷、先农、灵星,祭祀的是什么神呢?年底驱赶瘟疫,驱逐的是什么鬼呢?立桃梗假人在门前,是什么意思呢?挂芦索在门上,画虎在门框中,驱赶的是什么呢?去掉墙壁的字画上厌火丈夫,是根据什么画的呢?一步六尺,帽高六寸,为什么要这样对应呢?一般的郡有尉史、令史,而没有丞长史,为什么要这样制定呢?两郡互致文书要说‘敢告卒人’,而两县间就不说这样的话,怎样解释呢?郡守上书报告事情对太尉、司徒要说‘敢言之’,对司空要说‘上’,为什么要这样陈述呢?赐给老百姓爵位八级,效法的是什么呢?爵位起名叫‘簪。。’、‘上造’,说的是什么意思呢?给官吏记功叫伐阅,把名字记入墨写的行状里,是什么用意呢?赐王杖给七十岁的老头,起因是什么呢?在王杖的顶端刻上斑鸠,而不刻麻雀,为什么要作这样的杖呢?假如因为斑鸠是益鸟,不赐给斑鸠而赐给鸠杖,怎么解释呢?白天分为六十刻,漏水滴完一百刻,夜晚鼓要敲五次,为什么呢?官吏穿黑色衣服,宫廷卫士却穿红色禅衣,是怎么考虑的呢?皮带系在腰上,刀佩在右边,剑带在左边,为什么要这样装束呢?絇饰在鞋上,帽戴在头上,是象征什么呢?官吏住在城市,出入乘车马,坐着处理文书,那么筑城郭,开始是哪个君王呢?造车子,最初是哪个工匠呢?产马,最早在什么地方呢?创造文字,最先是谁呢?”建造城郭和最早产马的地方,很难晓得,因为时间太久远了。但是制造车子创作文字,容易知道,文吏一定会答应说:“是仓颉创作文字,奚仲创造马车。”往下追问:“仓颉是感触什么创作文字,奚仲是受什么启发创造马车的呢?”还是不知道。这些都是文吏应该知道的,然而却不知道,这也是不多读书的过错啊。
【原文】
36·15夫儒生不览古今,何知一永不过守信经文(1),滑习章句,解剥互错,分明乖异。文吏不晓吏道,所能不过案狱考事,移书下记,对卿便给(2)。之准无一阅备(3),皆浅略不及,偏驳不纯,俱有阙遗(4),何以相言?
【注释】
(1)何:根据文意,疑“所”草书形近而误。一永:疑是衍文。“所知不过守信经文”,与下文“所能不过按狱考事”,文正相对,可证。
(2)卿:根据文意,疑系“乡(鄉)”字形近而误。本书《答佞篇》有“对乡失漏”,《程材篇》有“对向谬误”,可证。乡:通“向”。
(3)之准:按文意,疑“准之”误倒。阅备:完备。
(4)阙:通“缺”。
【译文】
儒生不通古今,知道的不过是墨守和相信经书,背熟章节和句子,分析互相错乱的文句,辨明矛盾与不同的地方。文吏不通晓做吏的道理,他们的能力不过是审判案件考察事务,递交文书下发公文,对答流利。衡量文吏和儒生没有一个十全十美的,都学识浅陋达不到,片面杂乱不完善,都有缺点和不足,有什么理由相互指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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