谴告篇第四二

    【题解】
    本篇是在揭露和批判“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谴告(谴责告诫)之”,故篇名为“谴告”。汉儒宣扬自然灾害是天意,是上天用来告诫和惩罚君主“为政失道”的手段,“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对此,王充首先明确指出,天是无意识的物质实体,“天道自然也,无为”。自然灾害的发生是种自然现象,“风气不和,岁生灾异”,就像人生疾病,是“血脉不调”一样。而汉儒所宣扬的,实际上是“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是毫无道理的。其次,王充则直言所谓“上天”不过是汉儒为了使君主所为符合其政治主张而编造出来的“天神”罢了,“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再次,王充毫不客气地指出:“六经之文,圣人之言,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欲言非独吾心,亦天意也。”想借天来恐吓百姓,是其产生的政治及心理根源。最后还指出,“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是其产生的途径。这样,汉儒的“谴告说”实质,便被层层削开,暴露无余了。
    【原文】
    42·1论灾异(1),谓古之人君为政失道,天用灾异遣告之也。灾异非一,复以寒温为之效。人君用刑非时则寒(2),施赏违节则温。天神谴告人君,犹人君责怒臣下也。故楚严王曰(3):“天不下灾异,天其忘子乎(4)!”灾异为谴告,故严王惧而思之也。
    【注释】
    (1)灾:灾变,指水灾、旱灾之类自然灾害。异:怪异,指日食、山崩之类异常的自然现象。根据文意,疑“异”下脱一“者”字。本书《寒温篇》有:“说寒温者”,句例正同,可证。
    (2)非时:违背时令。汉时人们认为,秋冬天寒地冷,万物雕敝;春夏天暖气和,万物生长,这是天意。君主施政应该符合天意,秋冬宜用刑,春夏宜行赏。
    (3)楚严王:即楚庄王(?~公元前591年),春秋时楚国君主。姓芈,名旅(一作吕、侣)。公元前613~前591年在位。曾整顿内政,兴修水利,使国力强盛。后在邲(今河南省荥阳县北)大败晋军,陆续使鲁、宋、郑、陈等国归附,成为霸主。由于汉明帝叫刘庄,东汉人避讳,改“庄”为“严”。
    (4)子:疑“予”形近而误。递修本作“予”,可证。引文参见《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译文】
    谈论灾异的人,认为古代的君主治国违背了先王之道,天就用灾异来谴责警告他。灾异不止一种,又用天气的寒温来作为君主“为政失道”的证明。君主用刑不符合时令,天就用寒气来谴责警告他;施赏违背节气,天就用温气来谴责警告他。天谴告君主,就像君主发怒斥责臣下一样。所以楚庄王说:“天不降灾异,是老天忘了我吧!”灾异是上天的谴告,所以楚庄王对天不降灾异感到害怕,总想着它。
    【原文】
    42·2曰:此疑也。夫国之有灾异也,犹家人之有变怪也。有灾异,谓天谴人君(1);有变怪,天复谴告家人乎(2)?家人既明(3),人之身中亦将可以喻。身中病,犹天有灾异也。血脉不调,人生疾病;风气不和,岁生灾异。灾异谓天谴告国政,疾病天复谴告人乎?酿酒于罂(4),烹肉于鼎,皆欲其气味调得也。时或咸苦酸淡不应口者,犹人勺药失其和也(5)。夫政治之有灾异也,犹烹酿之有恶味也。苟谓灾异为天谴告,是其烹酿之误得见谴告也。占大以小,明物事之喻,足以审天。使严王知如孔子,则其言可信。衰世霸者之才,犹夫变复之家也,言未必信,故疑之。
    【注释】
    (1)本篇谴告均连言,故疑“谴”下夺一“告”字。
    (2)家人:东汉时常把老百姓称作家人。
    (3)家人既明:是指老百姓遇到异常现象,不表示上天的谴告,这个道理已经很明白了。
    (4)罂(yīng英):大肚小口的坛子。
    (5)犹:通“由”。勺药:指调和五味。
    【译文】
    我说:谴告这种说法值得怀疑。因为国家有灾异,就像家中有异常现象一样。国家有灾异,就认为是上天在谴告君主;那么家中有异常现象,又是上天在谴告老百姓吗?上天不会谴告老百姓,这个道理已经很明白了,人的身体也还可以用来作个比喻。身体有病,就像天有灾异。血脉不调和,人就生病;气候失调,一年中会发生灾异。把灾异说成是上天谴告国家政治,那么生病是上天又在谴告人吗?在坛子里酿酒,在鼎里煮肉,都想把它们的味道调得可口。有时或咸或苦、或酸或淡,不适合人的口味,是由于人调和五味不得当。国家政治发生灾异,就像煮肉、酿酒出现坏味道一样。如果说灾异是上天的谴告,这就是说,煮肉酿酒不当,也会被上天谴告了。用小事推测大事,明白用具体事物来作比喻,就足以了解天了。假使楚庄王的智慧像孔子,那么他的话可以相信。但他仅具有在衰落的年代中称霸的才能,就像那解说变复的人一样,说的话未必可信,所以值得怀疑。
    【原文】
    42·3夫天道,自然也,无为(1)。如谴告人,是有为,非自然也。黄老之家(2),论说天道,得其实矣。且天审能谴告人君,宜变异其气以觉悟之。用刑非时,刑气寒(3),而天宜为温。施赏违节,赏气温(4),而天宜为寒。变其政而易其气,故君得以觉悟,知是非。今乃随寒从温,为寒为温,以谴告之意(5),欲令变更之且(6)。太王亶父以王季之可立(7),故易名为“历”。历者,適也(8)。太伯觉悟(9),之吴越采药,以避王季。使太王不易季名,而复字之“季”,太伯岂觉悟以避之哉?今刑赏失法,天欲改易其政,宜为异气,若太王之易季名。今乃重为同气以谴告之(10),人君何时能觉悟,以见刑赏之误哉?
    【注释】
    (1)夫天道,自然也,无为:本书《寒温篇》有:“夫天道自然,自然无为。”句例正同,故疑“也”是衍文,“无为”上夺“自然”二字。无为:听其自然,无意识、无目的地进行活动。(2)黄老之家:汉初盛行的一个学派,他们把传说中的黄帝与老子尊为始祖,称作道家。哲学上他们认为天是自然无为的,主张效法自然,实行“无为而治”、“清净自然”。(3)刑气寒:刑属阴,阴气寒,所以刑气也寒。
    (4)赏气温:赏属阳,阳气温,所以赏气也温。
    (5)以:疑“非”字之误。递修本作“非”,可证。
    (6)且:根据文意,疑“宜”字刑近而误。下文有“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句例正同,可证。
    (7)太王亶(dǎn胆)父:参见12·1注(7)。王季:名季历。参见12·1注(7)。
    (8)適(dí敌):通“嫡”。古代王位只能传给长子,王季还有二个哥哥,不该传位,古公亶父给他改名为“历”,即“嫡”的意思,是暗示要把王位传给他。
    (9)太伯:参见12·1注(7)。
    (10)同气:指君主用刑不合时宜,上天就降寒气;行赏不合时宜,上天就降温气。
    【译文】
    天道是自然的,自然是无为的。如果天能谴告人,那它是有为的,而不是自然的。黄老学派论说天道,是符合实际的。再说,要是天真能够谴告君主,就应该改变天气使君主觉悟。如果君主用刑不符合时令,刑气属寒,那么天应该用温气来谴告他。如果君主施赏违背节气,赏气属温,那么天应该用寒气来谴告他。上天要改变君主的政治,就该改变他施政时的天气以示谴告,故意使君主能够觉悟,懂得是非。现在天却随着刑气寒、赏气温,来继续散布寒气和温气,这不符合谴告的意图,也不是想叫君主改变政治的适当办法。周太王古公亶父认为王季可以立为君主,所以给他改名叫“历”。历的意思就是“嫡”。太伯明白父亲的用意,就去吴越采药,以避开王季。假使周太王不改王季的名字,还用他的字“季”,太伯怎么会觉悟而避开王季呢?现在君主的刑赏违反了法度,天想要改变他的政治,就该用相反的气来谴告,像周太王改王季的名字那样。如今天却又用同类的气来谴告,那么君主什么时候才能觉悟,看见自己刑赏的错误呢?
    【原文】
    42·4鼓瑟者误于张弦设柱(1),宫商易声,其师知之,易其弦而复移其柱。夫天之见刑赏之误,犹瑟师之睹弦柱之非也。不更变气以悟人君,反增其气以渥其恶(2),则天无心意,苟随人君为误非也,纣为长夜之饮,文王朝夕曰:“祀,兹酒(3)。”齐奢于祀,晏子祭庙(4),豚不掩俎(5)。何则?非疾之者,宜有以改易之也。子弟傲慢,父兄教以谨敬;吏民横悖(6),长吏示以和顺。是故康叔、伯禽失子弟之道,见于周公,拜起骄悖,三见三笞。往见商子(7),商子令观桥梓之树(8)。二子见桥梓,心感觉悟,以知父子之礼(9)。周公可随为骄,商子可顺为慢,必须加之捶杖(10),教观于物者,冀二人之见异,以奇自觉悟也。夫人君之失政,犹二子失道也。天不告以政道(11),令其觉悟,若二子观见桥梓,而顾随刑赏之误,为寒温之报(12),此则天与人君俱为非也。无相觉悟之感(13),有相随从之气,非皇天之意,爱下谴告之宜也(14)。
    【注释】
    (1)瑟(sè色):古代一种拨弦乐器。形似琴,无徽位,通常有二十五弦,弦的粗细不同,每弦有一柱,按五声音阶定弦,由低到高。常与琴或笙合奏。
    (2)渥:厚,增厚。这里是助长的意思。
    (3)引文参见《尚书·酒诰》。
    (4)晏子:参见6·5注(5)。
    (5)豚(tún屯):小猪。俎(ǔ祖):古代礼器。祭祀时用来盛牛羊等祭品。以上事参见《礼记·杂记下》。
    (6)悖(bèi倍):荒谬。
    (7)商子:商容。相传商末周初的一位贤人。商纣时曾为大夫,因直谏被贬。(8)桥:通“乔”,是一种高大的树木。梓(ǐ子):是一种落叶乔木。令观桥梓之树:《说苑·建本》记载:康叔和伯禽多次去见周公,由于态度骄傲多次被打,便向商子请教。商子让他俩去看南山阳坡上高大的乔树,又看阴坡上枝叶下垂的梓子。然后告诉他俩,乔树像父道,梓树像子道,以开导其应遵循父子之道。
    (9)周公与康叔是兄弟,周公与伯禽是父子,二人“心感觉悟”,“知父子之礼”指伯禽,而于康叔无所指,故疑“子”下夺“兄弟”二字。
    (10)捶:通“棰”,鞭子。
    (11)政:通“正”,正确。这里是恰当的意思。
    (12)报:报应。这里是反应的意思。
    (13)感:感动。这里是作用的意思。
    (14)下:这里指君主。
    【译文】
    弹瑟的人上错了弦,安错了柱,宫、商两个音阶走了调,他的老师知道了,会给他调整弦并移动瑟柱。上天看见了君主刑赏的错误,就像老师看见瑟的弦柱有不对的地方一样。上天却不改变天气的寒温来使君主觉悟,反而增加原来天气的程度来助长他的错误,这就是说天没有心意,是胡乱跟着君主为非作歹的。商纣王是通宵达旦地饮酒,周文王却朝夕告诫:“只有祭祀才能用酒。”齐国人祭祀时很奢侈,而晏子祭祖庙,上供的猪仔,连俎也遮不住。为什么呢?因为对自己反对和痛恨的事,应该有办法来改变它。要是儿子和弟弟傲慢无礼,那么父亲和哥哥就要用谨慎恭敬来教育他们;官吏与百姓横蛮不讲理,地方长官就要用和睦恭顺来教导他们。所以康叔与伯禽不遵循作弟弟与儿子的礼节,拜见周公,下拜和起立都很傲慢,多次拜见多次被打。去见商子,商子叫他们去看乔树和梓树。二人看了乔树和梓树,心中感到有所觉悟,因此懂得了父子、兄弟的礼节。本来周公可以照他们的态度以骄横相待,商子也可以照他们的态度以傲慢相待,然而一定要用鞭子和棍棒打他们,用观看乔树、梓树来教育他们,是希望他二人看见与自己行为不同的事物,通过这些不同而使他们自己觉悟。君主政治上的失误,就像他二人违背礼节一样。天不用恰当的办法告诉君主,让君主觉悟,像让康叔、伯禽二人观看乔树、梓树那样,反而是随着君主刑赏的错误,做出随寒从温的反应,这就是天与君主一起做错事了。天没有起到帮助君主觉悟的作用,而是帮着随寒气从温气,这不是上天的意愿,也不是上天爱护君主降下谴告的适当办法。
    【原文】
    42·5凡物能相割截者,必异性者也;能相奉成者,必同气者也。是故离下兑上曰“革”(1)。革,更也。火金殊气,故能相革。如俱火而皆金,安能相成(2)?屈原疾楚之臭洿(3),故称香洁之辞(4);渔父议以不随俗(5),故陈沐浴之言(6)。凡相溷者(7),或教之熏隧(8),或令之负豕(9)。二言之于除臭洿也,孰是孰非?非有不易(10),少有以益。夫用寒温非刑赏也,能易之乎?
    【注释】
    (1)离:八卦之一,符号为■,象征火。兑:八卦之一,符号为■,象征沼泽。革:六十四卦之一,符号为■,是离卦在下兑卦在上,是泽中有火,二者性质相反,必然相争,产生变革,或火胜水,或水胜火,所以叫革。
    (2)成:本句承上“火金殊气,故能相革”,故疑“成”系“革”之误。
    (3)洿:同“污”。臭洿:又臭又脏。这里指楚国政治腐败。
    (4)香洁之辞:屈原在其著作中,常用芳草、美人来比喻美好的东西,后人称为“香洁之辞”。
    (5)议以不随俗:《楚辞·渔父》记载,屈原被放逐,碰到个渔翁,劝他不要固执己见,应该随波逐流。
    (6)陈沐浴之言:指屈原回答渔翁的话,大意是,人洗澡之后,要掸掉衣帽上的尘土,使干净的身体不受污染,表示宁愿投江喂鱼,也不同流合污。
    (7)相:根据文意,疑“抒”之误。《淮南子·说山训》:“以洁白为污辱,譬犹沐浴而抒溷,薰燧而负彘。”义与此同,可证。溷(hùn混):猪圈。这里指猪圈里脏的东西。溷者:指身上沾满猪圈里脏东西的人。
    (8)隧:通“燧”,熏隧:焚香薰身。
    (9)负豕:背猪。这里的意思是用猪的臭味来掩盖自己身上的臭味。
    (10)有:通“又”。
    【译文】
    凡东西能相克的,必然性质不同;能相辅相成的,必然元气相同。所以离下兑上叫“革”。革,是变更的意思。火与金不同气,所以能够相克。如果都是火,都是金,怎么能相克呢?屈原痛恨楚国政治腐败,所以喜欢作后人称道的“香洁之辞”;屈原与渔父讨论不要跟随世俗,于是陈述了关于沐浴的那番话。大凡要去掉身上沾满猪圈里脏东西的人,有人会教他焚香薰身,有人会叫他背猪掩盖臭味。这二种说法对除掉身上的脏臭,谁对谁不对呢?进行指责又不能改变,是很少有益处的。其实,用随寒从温的办法来指责君主刑赏的错误,能使他改变吗?
    【原文】
    42·6西门豹急(1),佩韦自宽;董安于缓(2),带弦以自促(3)。二贤知佩带变己之物,而以攻身之短。夫至明矣(4),人君失政,不以他气谴告变易,反随其误,就起其气,此则皇天用意不若二贤审也。楚庄王好猎,樊姬为之不食鸟兽之肉(5);秦缪公好淫乐,华阳后为之不听郑、卫之音(6)。二姬非两主,拂其欲而不顺其行。皇天非赏罚而顺其操,而渥其气,此盖皇天之德不若妇人贤也。
    【注释】
    (1)西门豹:参见8·9注(12)。
    (2)董安于:参见8·9注(14)。
    (3)事参见《韩非子·观行》。
    (4)夫:十五卷本作“天”,可从。
    (5)樊姬:楚庄王的夫人。事参见刘向《列女传·王妃》。
    (6)华阳后:秦缪公的夫人。郑、卫之音:指郑、卫两国的民间音乐。
    【译文】
    西门豹性情急躁,就佩带皮带提醒自己和缓些;董安于行动缓慢,就带着弓弦提醒自己紧张些。二位贤人懂得佩带能改变自己性格的东西,来克服自身的缺点。天是最英明的,君主政治有失误,不用相反的气来谴告使他改变,反而顺随君主的错误,迁就原来的阴阳之气,这就是说,上天的用意不如两位贤人精明了。楚庄王好打猎,樊姬为此不吃鸟兽的肉;秦缪公喜欢无节制的地作乐,华阳后为此不听郑、卫两国的音乐。二位姬妃不满意两位霸主,就违背他们的欲望,不顺从他们的行为。上天指责君主赏罚失时,却顺着君主的错误行为,助长原来的阴阳之气,这大概是说,上天的德行不如妇人贤良了。
    【原文】
    42·7故谏之为言,间也。持善间恶,必谓之一乱(1)。周缪王任刑,《甫刑》篇曰(2):“报虐用威。”威、虐皆恶也。用恶报恶,乱莫甚焉。今刑失赏宽(3),恶也。夫复为恶以应之(4),此则皇天之操与缪王同也。故以善驳恶,以恶惧善,告人之理,劝厉为善之道也。舜戒禹曰:“毋若丹朱敖(5)。”周公敕成王曰:“毋若殷王纣(6)。”毋者,禁之也。丹朱、殷纣至恶,故曰“毋”以禁之。夫言“毋若”,孰与言“必若”哉?故“毋”、“必”二辞,圣人审之,况肯谴非为非,顺人之过以增其恶哉?天人同道,大人与天合德(7)。圣贤以善反恶,皇天以恶随非,岂道同之效,合德之验哉?
    【注释】
    (1)一:统一。一乱:统一乱,平乱,制止乱。
    (2)《甫刑》:即《尚书·吕刑》。
    (3)刑失赏宽:下文作“刑赏失实”,可从。
    (4)夫:疑“天”字形近而误。章录杨校宋本作“天”,可从。
    (5)引文参见《尚书·臬陶谟》。
    (6)引文参见《尚书·无逸》。
    (7)参见《周易·乾卦·文言》。
    【译文】
    所以“谏”这个词,就是阻拦的意思。用善去阻拦恶,一定认为它能制止祸乱。周缪王滥用刑罚,《尚书·吕刑》上说:“要用暴力来对付残暴。”暴力、残暴都不好。拿坏事来对付坏事,祸乱没有比这更厉害的了。如今惩罚与将赏都不符合实际情况,这是坏事。天又用不好的办法来顺应他,这就是说,上天的德行与周缪王相同了。因此用好的去驳斥坏的,用坏人坏事作例,使人畏惧而变好,这是告诫人的道理,是勉励人为善的方法。舜告诫禹说:“不要像丹朱那样狂妄。”周公告诫成王说:“不要像殷纣王那样。”毋,是禁止、不要的意思。丹朱、殷纣王太坏,所以用“毋”来表示禁止学他们。说“毋若”,跟说“必若”,谁恰当呢?所以“毋”、“必”这二个词,圣人分得很清楚。怎么能用错误来谴告错误,顺着别人的过失来增加他的罪过呢?天和人都是同一道理,圣人和天都是同样的德行,但圣贤用好的来反对坏的,而上天却用有害的办法来将就错误,难道这是天人同道,圣人与天合德的证明吗?
    【原文】
    42·8孝武皇帝好仙,司马长卿献《大人赋》(1),上乃仙仙有凌云之气(2)。孝成皇帝好广宫室,杨子云上《甘泉颂》(3),妙称神怪,若曰非人力所能为,鬼神力乃可成。皇帝不觉,为之不止。长卿之赋,如言仙无实效,子云之颂,言奢有害,孝武岂有仙仙之气者,孝成岂有不觉之惑哉?然即天之不为他气以谴告人君,反顺人心以非应之,犹二子为赋颂,令两帝惑而不悟也。
    【注释】
    (1)司马长卿(公元前179~前117年):司马相如,字长卿。蜀郡成都(今属四川省)人。西汉辞赋家。汉武帝用为郎,曾奉使西南,后为孝文园令。其赋大都描写帝王苑囿之盛,田猎之乐,极尽铺张之能事,于篇末则寄寓讽谏,富于文采,为汉武帝所赏识。《大人赋》:《史记·司马相如列传》记载:司马相如写《大人赋》献给汉武帝,本想讽刺他好仙,不想赋中过多地描写了神仙,反而助长了他好仙的心理。
    (2)仙仙:形容飘飘然飞舞的样子。
    (3)《甘泉颂》:《汉书·杨雄传》记载,杨雄作《甘泉颂》献给汉成帝,其中描写甘泉宫构造十分奇妙,不是人力能办到,以讽刺成帝好扩建宫室。不料成帝并未意识到他的用意,反而继续扩建宫室不止。
    【译文】
    汉武帝喜欢神仙,司马相如献上《大人赋》,武帝读了就有飘飘然腾云上天的神气。汉成帝喜欢扩建宫室,杨子云献上《甘泉颂》:描写甘泉宫堪称美妙神奇,说它不是人力能够办到,要鬼神的力量才能建成。皇帝没有察觉其用意,反而做个不停。司马相如的赋,如果直说修仙不会有实际效果,杨子云的颂,要是直说奢侈有害,汉武帝怎么会有飘飘然要上天的神气,汉成帝怎么会执迷不悟呢?然而天用相反的气来谴告君主,反而顺从君主的心意用不对的办法来迎合他的错误,就像司马相如和杨子云二人写的赋、颂那样,使汉武帝和汉成帝两帝执迷不悟。
    【原文】
    42·9窦婴、灌夫疾时为邪(1),相与日引绳以纠纆之(2),心疾之甚,安肯从其欲?太伯教吴冠带,孰与随从其俗与之俱倮也?故吴之知礼义也,太伯改其俗也。苏武入匈奴,终不左衽;赵他入南越(3),箕踞椎髻(4)。汉朝称苏武而毁赵他。之性(5),司越土气,畔冠带之制(6)。陆贾说之,夏服雅礼(7),风告以义(8),赵他觉悟,运心向内(9)。如陆贾复越服夷谈,从其乱俗,安能令之觉悟,自变从汉制哉?
    【注释】
    (1)窦婴:字王孙。西汉外戚。汉景帝时拜大将军,平七国之乱有功,封魏其侯。汉武帝时为丞相,因得罪窦太后被免。为救门客灌夫,得罪孝景后,被杀。灌夫:字仲孺。本姓张,因父张孟得宠于灌婴,赐姓灌。以作战骁悍闻名。汉武帝时为太仆,迁燕相。为人刚直使酒,好任侠。因酒后骂丞相田蚡,被劾不敬,族诛。
    (2)绳:绳墨,木工画直线的工具,这里引伸为衡量人的标准。纠纆:这里是指责的意思。日引绳以纠纆之:《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记载,窦婴失势,宾客离散,只有灌夫与他亲近如故。后灌夫失势,宾客也离散,他俩经常在一起痛骂负恩弃交的人。
    (3)赵他(tuó驮):参见8·10注(10)。
    (4)箕踞:坐时两足张开,形似畚箕。椎髻(jì计):像椎形的发髻。箕踞椎髻:当时南越人的风俗。
    (5)句难通,疑“之”字前重文漏抄“赵他”二字。
    (6)畔:通“叛”。
    (7)夏服:指当时中原一带人的服装。雅礼:指当时的正规礼节。
    (8)风(fěng讽):通“讽”。
    (9)内:这里指汉朝中央。
    【译文】
    窦婴和灌夫痛恨当时的风气不正,天天在一起用为人标准来指责那些负恩弃交的人,他俩心里痛恨极了,以往的门客怎么又肯顺从他俩的愿望呢?周太伯教吴人穿衣戴帽,跟顺从吴俗和他们一起光着身子相比,哪个好呢?所以吴人懂得礼义,是周太伯改变了他们风俗的结果。苏武到了匈奴,始终不肯向左边开衣襟;赵他到了南越,就岔开脚坐,梳个椎形发髻。于是汉朝人就称赞苏武,指责赵他。因为赵他的习性,占染了南越的地方风俗,违背了汉朝的穿衣戴帽制度。陆贾去劝说他的时候,穿的是中原服装,行的汉朝礼节,用道理去规劝他,赵他觉悟,就回心转意,归附汉朝。如果陆贾也穿南越人的衣服,说南越人的话,顺从他们的落后风俗,怎么能使赵他觉悟,自动转变而服从汉朝的制度呢?
    【原文】
    42·10三教之相违(1),文质之相反(2),政失,不相反袭也(3)。遣告人君误,不变其失,而袭其非。欲行遣告之教,不从如何(4)?管、蔡篡畔(5),周公告教之,至于再三。其所以告教之者,岂云当篡畔哉?人道善善恶恶,施善以赏,加恶以罪,天道宜然。刑赏失实,恶也,为恶气以应之,恶恶之义,安所施哉?汉正首匿之罪,制亡从之法(6),恶其随非而与恶人为群党也。如束罪人以诣吏,离恶人与异居,首匿、亡从之法除矣。狄牙之调味也(7),酸则沃之以水,淡则加之以咸,水火相变易,故膳无咸淡之失也。今刑罚失实(8),不为异气以变其过,而又为寒于寒,为温于温,此犹憎酸而沃之以咸,恶淡而灌之以水也。由斯言之,谴告之言,疑乎,必信也?今熯薪燃釜(9),火猛则汤热,火微则汤冷。夫政犹火,寒温犹热冷也。顾可言人君为政赏罚失中也(10),逆乱阴阳,使气不和,乃言天为人君为寒为温,以谴告之乎?
    【注释】
    (1)三教:指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教化。儒家认为夏重“忠”,忠君;商重“敬”,敬鬼神;周重“文”,倡礼乐。
    (2)文:文采。这里指提倡礼乐制度。质:质朴,朴实。文采之相反:儒家认为周以前各朝对礼乐的重视是不同的,尧、舜重质、夏重文,殷重质、周重文。
    (3)反:同“返”。
    (4)不:句难通,疑“不”是“相”的坏字。
    (5)管:管叔鲜,周武王的弟弟,封于管(河南省郑州市),故称管叔。蔡:蔡叔度,周武王的弟弟,封于蔡(今河南省上蔡县)故称蔡叔。管、蔡篡畔:《史记·周本纪》记载:周武王死后,成王年幼,由周公旦摄政,管叔、蔡叔串连殷旧贵族武庚叛乱。周公东征,两年才平定叛乱。
    (6)亡:通“无”。从:通“纵”。这里指放跑罪犯。
    (7)狄牙:易牙,名巫。春秋时齐桓公的宠臣,以善烹调著名。
    (8)罚:疑“赏”之误。上文“刑赏失实,恶也”,可一证。下文言“为寒于寒,为温于温”,正承刑、赏为文,可二证。
    (9)熯(hàn汉):烤,烧。
    (10)也:根据文气,疑是衍文。
    【译文】
    夏、商、周三代教化互相不同,文与质互相交替,这是因为前代政治上的错误,后代不能回头沿袭的缘故。上天谴告君主的错误,不去纠正他的过失,却沿袭他的错误。要推行谴告的教化,又顺从其阴阳,这怎么行呢?管叔、蔡叔叛乱之前,周公再三告诫教导他们。他用来告诫教导的话,难道是说应当叛乱吗?做人的道理应该是表扬好的,憎恶坏的,对好事加以奖赏,对坏事加以惩罚,天道也应当如此。刑赏不符合事实,是恶行,天又用恶气去顺应它,那么憎恶坏事的原则,又运用在那里了呢?汉朝治窝藏首犯之人的罪。制订不准放跑犯人的法律,是因为痛恨人们跟着作恶并与坏人成群结党。如果人们能捆住犯人送交官吏,离开坏人并不跟他们住在一起,那么“首匿”、“亡从”的法律就会废除。狄牙调味,酸了就拿水加,淡了就用盐放。就跟水火能相克变化一样,所以饭菜不会过咸过淡。如今刑赏违背实际,不用相反的气来改变君主的错误,而是再在寒气中增加寒气,在温气中增加温气,这就像嫌酸而拿盐放,怕淡而用水加一样。像这样说来,谴告的说法,应该怀疑呢,还是一定要相信呢?现在点柴烧釜,火大水就开,火小水就凉。其实,国家的政治就像火,天气的寒温就像釜中水的冷热。只能说君主处理政事赏罚不当,扰乱了阴气与阳气,使得气不调和,怎么能说是天因为君主有错就用寒气和温气来谴告他呢?
    【原文】
    42·11儒者之说又言:“人君失政,天为异;不改,灾其人民;不改,乃灾其身也。先异后灾,先教后诛之义也(1)。”曰:此复疑也。以夏树物,物枯不生;以秋收谷(2),谷弃不藏。夫为政教,犹树物、收谷也。顾可言政治失时,气物为灾;乃言天为异以谴告之,不改,为灾以诛伐之乎?儒者之说,俗人言也。盛夏阳气炽烈,阴气干之,激射■裂(3),中杀人物。谓天罚阴过,外一闻若是(4),内实不然。夫谓灾异为谴告诛伐,犹为雷杀人罚阴过也(5),非谓之言,不然之说也。
    【注释】
    (1)以上说法,参见《汉书·董仲舒传》。
    (2)秋:根据文意,疑“冬”字之误。
    (3)激射:闪电,指阴阳二气互相冲击发出来的光。■(bíe别)裂:雷鸣,指阴阳二气互相冲击发出来的霹雳声。
    (4)一:根据文意,疑是衍字。本书《寒温篇》有“外若相应,其实偶然。”本书《自然篇》有“外若有为,内实自然。”文例正同,并无“一”字,可证。
    (5)为:谓。这里是说的意思。
    【译文】
    儒者的话又说:“君主政治失误,天就显示异常;如果不改,就灾害他的百姓;再不改,就灾害他自身。先显示异常然后降下灾害,是天先教育后惩罚的道理。”我说:这又值得怀疑了。在夏天栽种作物,作物会干枯不能生长;在冬天才收割谷物,谷物会掉在地上无法收藏。从事国家政治与教化,就像栽种作物,收藏谷物一样。只能说由于政治不合时宜,天气和万物出现了灾害;怎么能说天用变异来谴告君主,要是不改正,就用灾害来惩罚他呢?儒者的这个说法,是俗人的言论。炎夏阳气盛烈,阴气触犯阳气,就闪电打雷,击杀人与物。说是天在惩罚暗中犯罪的人,这话表面听来好像是对的,其实不正确。说灾异是为了谴告和惩罚,就像说雷击杀了人是天在惩罚暗中犯罪的人一样,是没有道理的,不正确的说法。
    【原文】
    42·12或曰:“谷子云上书陈言变异,明天之谴告,不改,后将复有,愿贯械待时(1)。后竟复然。即不为谴告,何故复有?子云之言,故后有以示改也。”
    【注释】
    (1)贯:穿,戴。械:枷锁,刑具。
    【译文】
    有人说:“谷子云向皇帝上书陈述变异,指明是上天的谴告,要是不改,以后还会再有灾异出现,并表示愿意戴上刑具等待灾异的到来。后来果然还是出现了他说的灾异。如果这灾异不是上天对君主的谴告,为什么还有灾异出现呢?有了谷子云的这个说法,所以后来出现了用来以示告诫君主改正过失的灾异”。
    【原文】
    42·13曰:夫变异自有占候(1),阴阳物气自有始终。履霜以知坚冰必至,天之道也。子云识微(2),知后复然,借变复之说,以效其言,故愿贯械以待时也。犹齐晏子见钩星在房、心之间,则知地且动也(3)。使子云见钩星,则将复曰天以钩星谴告政治,不改,将有地动之变矣。然则子云之愿贯械待时,犹子韦之愿伏陛下以俟荧惑徙处(4),必然之验,故谴告之言信也。予之谴告,何伤于义?损皇天之德,使自然无为转为人事(5),故难听之也。
    【注释】
    (1)占候:征兆。
    (2)微:小。这里指事物的苗头。
    (3)事参见本书《变虚篇》。
    (4)事参见本书《变虚篇》。
    (5)人事:人间的事情。这里指人类有意识、有目的的活动。
    【译文】
    我说:变异本来有征兆,世间万物本来就有始有终。踩着霜就能知道坚厚的冰一定要出现,这是自然的规律。谷子云能看出变异的苗头,知道它以后还会出现,就借变复和说法,来证明自己的话,故意表示愿意戴上刑具来等待变异的出现。这就像齐国晏婴看见水星在房宿与心宿之间,就知道地要动一样。假使谷子云看见水星,那他将又会说天要用水星来谴告政治,如果不改,会有地动的灾变。那么谷子云就会表示愿意戴上刑具等待灾变降临,就像子韦表示愿意伏在皇宫的台阶下等待火星移动位置一样,必然会得到证明,因此谴告的说法就被人相信。把变异说成是上天给予君主谴告,在道理上有什么损害呢?损害了上天的本性,把自然无为的事情转变成了人有意识的活动,所以难以听信。
    【原文】
    42·14称天之谴告,誉天之聪察也,反以聪察伤损于天德。“何以知其聋也?以其听之聪也。何以知其盲也?以其视之明也。何以知其狂也?以其言之当也(1)。”夫言当、视听聪明(2),而道家谓之狂而盲聋(3)。今言天之谴告,是谓天狂而盲聋也!
    【注释】
    (1)引文见《吕氏春秋·任教》,是申不害批评韩昭侯的六句话。意思是说君主不能专凭自己耳聪目明,能言善辩来进行统治,否则会小事聪明,大事糊涂,实得其反。
    (2)视听聪明:根据文意,疑作“视明、听聪”,系抄写误倒。
    (3)道家:上引申不害的话,此应指申不害。
    【译文】
    说天能谴告君主,是要赞美天听觉灵敏,目光锐利。结果反而因为耳聪目明而损伤了天的本性。“怎么会知道他聋了呢?因为他的听觉很灵敏。怎么会知道他瞎了呢?因为他的视觉很灵敏。怎么知道他疯了呢?因为他说话很得当。”你看,说话得当,视觉清楚,听觉灵敏,道家却认为是疯子、瞎子、聋子。现在说天会谴告君主,这等于说天是疯子、瞎子、聋子了!
    【原文】
    42·15《易》曰:“大人与天地合其德。”故太伯曰:“天不言,殖其道于贤者之心(1)。”夫大人之德,则天德也;贤者之言,则天言也。大人刺而贤者谏,是则天谴告也,而反归告于灾异(2),故疑之也。
    【注释】
    (1)引文出处不详。
    (2)本篇谴告连言,故疑“告”上夺一“遣”字。
    【译文】
    《周易》上说:“圣人与天地的德行是一致的。”所以太伯说:“天不说话,却在贤者的心中种下了自己的道德。”这样说,圣人的道德,就是天的道德;贤者的话,就是天的话。圣人的指责,贤者的规劝,这就是天的谴告,然而反把灾异说成是谴告,所以这很可疑。
    【原文】
    42·16六经之文,圣人之语,动言天者,欲化无道、惧愚者。之言非独吾心(1),亦天意也。及其言天,犹以人心,非谓上天苍苍之体也。变复之家,见诬言天,灾异时至,则生谴告之言矣。
    【注释】
    (1)之:递修本作“欲”,可从。
    【译文】
    六经文章,圣人的话,动辄就说天,是想教化无道的君主,恐吓愚昧的百姓。他们想说这不仅仅是自己的意思,也是天的意志。等到圣人说起天,还是根据人的心理进行描绘,而不是指上天蓝蓝的天体。那些讲变复的人,看见关于天的胡言乱语,而灾异又不时到来,于是就造出谴告的说法来。
    【原文】
    42·17验古以知,今天以人(1),“受终于文祖(2)”,不言受终终于天,尧之心知天之意也。尧授之,天亦授之,百官臣子皆乡与舜。舜之授禹,禹之传启(3),皆以人心效天意。《诗》之“眷顾(4)”,《洪范》之“震怒(5)”,皆以人身效天之意(6)。文、武之卒,成王幼少,周道未成,周公居摄,当时岂有上天之教哉?周公推心合天志也(7)。上天之心,在圣人之胸,及其谴告,在圣人之口。不信圣人之言,反然灾异之气,求索上天之意,何其远哉!世无圣人,安所得圣人之言?贤人庶几之才,亦圣人之次也。
    【注释】
    (1)知,今:根据上下文意,疑“今,知”之误倒。
    (2)终:终极。这里指尧的统治结束。文祖:这里指尧的始祖,尧的始祖庙。受终于文祖:指舜在尧的始祖庙里接受继承尧的统治。引文参见《尚书·尧典》。
    (3)启:禹的儿子,夏朝的第二代君主。
    (4)眷顾:殷切地注视。《诗经·大雅·皇矣》:“乃眷西顾”,意思是上天看中了西边的诸侯姬昌(周文王),要让他来统治天下。
    (5)震怒:发怒。《尚书·洪范》记载,鲧治水的方法不对,洪水更加泛滥,于是上帝发怒。
    (6)身:根据文意,疑“心”之误。上文“皆以人心效天意”,文例正同,可证。
    (7)根据文意,疑“推”下夺一“人”字。
    【译文】
    拿现在的事来证明古代的事,用人的事来推知天意。“舜在尧的始祖庙里接受尧的禅让”,而没有说在天接受禅让,因为尧的心能推知天的意思。尧禅让给他,也就是天传位给他,所以百官群臣都拥护舜。舜禅让给禹,禹传位给启,这都是用人心来说明天意。《诗经·大雅·皇矣》里说的上天“眷顾”,《尚书·洪范》里说的上帝“震怒”,这也都是用人心来说明天的意思。周文王、周武王死了,成王幼小,周朝统治还没有巩固,周公摄政,当时难道有上天的教导吗?而是周公推知人心符合天的意志。上天的心意,在圣人的胸中,等到它需要谴告的时候,就由圣人的口表达出来。不相信圣人的话,反而相信灾异之气,要求索上天的意志,那该是多么遥远啊!当今没有圣人,怎么能听到圣人的话呢?贤人的才能跟圣人差不多,也就是次于圣人的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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