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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册 天命八年三月
    第四十七册 天命八年三月
    初五日,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率每旗游击一员、兵四人,前往清河科理田地事宜。
    每牛录遣甲兵二十五人,往边境各地安置户口。萨满刚噶达使达岱、多达里出告,谓达岱有五子一妻,多达里有一子,噶尔萨之弟齐尔萨、刚噶达之叔等皆遣之。父子兄弟夫妇怎可离散等语。悉以其言告知诸贝勒。诸贝勒交众都堂审理。都堂传刚噶达前来讯问,传二次皆未至。众审事官断曰:“岂能听尔私言?料尔乃不愿汗之遣使也,何谓离散父子兄弟夫妇耶?一百五十名甲兵,乃理应派遣之人也。如此则受汗所赐之职,享汗所赏之物及所专管之汉人,任尔闲居。”审毕告於汗。汗曰:“令其闲居,岂不成为无主之人乎?著传刚噶达前来讯之。”传之迟迟不来。汗问曰:“刚噶达何在也?”众审事官对曰:“我等审理时,传召二次未来。”汗怒,命将刚噶达绑缚解来,并革其游击之职,授为备御代理游击。将已给刚噶达及达岱之一千五百名汉人,没收一千,其馀五百合给其兄弟。
    三月初六日,喀尔喀贝勒巴噶达尔汉所属四十人,率其妇孺步行来归。
    初八日,二旗合遣副将一人,每旗遣游击一人,备御一人,往沿海戍守。
    恩格德尔额驸之弟巴珲台吉,亲来索取其逃人。汗曰:“观察尔心至青草长出。若心不变,仍抱善意,则以青草牧马,使之肥壮后,尔再亲自前来。来后给还逃人,若愿携回尔地则取回。若不带回,愿留何处则留之。”谕毕遣之。
    是日,胡希吞牛录雅兰章京往收汉人户口,剩留七户,索银四十两,与八人合分。舒沙兰与夸克塔喀知而未执,故罚舒沙兰银二十五两其夸克塔喀因系新附之人免之。受银之雅兰章
    京及其八人,各鞭一百,刺其耳鼻。
    初九日,授蒙古巴布为游击。
    喀勒占诺特之巴泰、杨古尔有马十四匹、牛三百七十三头、羊九百四十只,被佟吉鼐、骚萨尔二人所掠。和罗特之巴哈泰、顾山有牛十八头并一妇女,被乌喇特之哈扎盖所掠。拜兴牛录萨音图有牛七头,被塔布囊戴哈尔、阿都齐、阔布吉拉克所掠。
    自巴噶达尔汉处逃来之哈喇尔岱、博多胡有牛六十头,送来四十六头,十四头未送来,有羊三百只,送来二百八十一只,十九只未送来,此皆被塔布囊戴哈尔所取。
    初十日,敖汉贝勒杜楞之使者还,备御富喀图率白巴牙喇二十四人往送。
    召回前往办理田亩事宜之抚顺额驸,西乌里额驸。
    十一日,革叶赫阿山备御之职。革阿拜阿哥游击之职,降为备御。
    授栋鄂额驸以总兵官之职,授和硕图以副将之职,授巴布海阿哥以备御之职,授纳林以备御之职。
    授博尔晋侍卫、鄂善、贝托惠、康喀赖、郎济达、蒙安等六人为代理副将。
    十三日,科尔沁贝勒蟒古斯老人之男丁二十人,共五十八口,携马一匹、牛四十五头、羊二十只来归。
    乌讷格巴克什因向无甲幼童徵马,徇情私给有奴仆之人以妻室,富拉塔因向入其家未穿甲之人徵马,纳哈楚赖因隐匿马匹,以马给有马之人,被秦达胡首告。罚乌讷格巴克什银二十五两,罚富拉塔银十五两,纳哈楚赖鞭责五十,没收所匿之马。再者,纳哈楚赖反讦秦达胡。谓秦达胡取汉妇一人、蒙古妇女一人、少女一人、银三两。遂尽没秦达胡所匿诸物,罚银九两。
    十三日,废止七条之事,更为五条。
    查点新来人口,给以田、舍、席、器、斧及锅、妻、奴、衣等诸物,使之筑房并登记徵收与账济库粮等。此一条也。
    巡查卡伦、台站、枪炮、踪迹,及赴各屯查问天花、妇孺及逃人等。此一条也。
    羁押擒获之人,刑戮应杀之人。筑高木栅及造舟船,架桥梁、繁殖牛只、杀猪、饲养牲畜等。此一条也。
    送往迎来,收管所获之牲畜,於桥头徵收交易税赋,清理街道污秽,管理茅厕、祭扫死者,传递信息,安排筵宴等。此一条也。
    甲、盔、刀、枪、弓、矢、鞍、辔、蓑衣及箭罩、弓套、帐房、梯子、档牌、车子、拖床、绵甲,每队十人出行十五日所带之物,查视骑乘,养肥马匹等。此一条也。
    十四日,复审哈哈纳、巴都虎案,其言属实,仍赏副将之职,归还所没之物。
    是日,销缪希浑十六两之功。
    是日,喀尔喀台吉古尔布什属下男二人、女一人来归。
    巴林之囊努克属下十人,步行来归。
    是日,住南红旗岭地方名刘荫昌者,未经去兵驱赶,身先率领红旗岭地方之男丁三百五十人前往法纳哈地方。故赐以守堡之职。其三百五十名男丁,免三年官役。
    十五日,致书广宁曰:“驻彼处之四千军人,先以二千人将广宁储粮,送至辽河岸沙河堡。该二千人返回后,再以另二千人运送。如此分为两班,更番运粮。不取所运之粮,各运粮人,或售或食,则听其主子之便。粮价昂贵,其每金斗粮值银一两。”
    十五日,达尔汉侍卫奏於汗曰:“自十四岁始受父汗养育,未尝获罪。来辽东以后,未能尽忠效力於父汗及众兄弟所委之事。因我心变,致我所娶之妻、所生之子、所有兄弟皆亡矣,我之身也病入膏盲。此乃世代之罪孽也。嗣后,弃恶从善,以父汗、众兄弟所委之事,勉力为之,倘出行不勤行於围阵、居家不操守於正业,而复见罪於父汗及众兄弟,则即行罢黜。”
    父汗降书复达尔汉侍卫曰:“尔不念天福之汗擢用豢养尔之恩,居心奸慝,身为官人,所作所为,皆预先知之。尔曾为何事前往广宁,为何闻有战事,即行退回?尔如此不闻不问,言词冷淡,弃之而归,欲置我於何祸患乎?尔之罪大矣,然尽免之。今又言誓。言誓则死,誓之何为?哈达、叶赫、乌拉、辉发之诸贝勒,及抚顺、清河、开原、铁岭、辽阳、广宁之众官员,皆乃上天所立掌管国事之人,伊等非我之力所能破者,乃皇天助我,破其各异国之主,乃授与我也。尔似伊等异国之主乎?乃如插入撒袋之无头箭,受我差使而生之人也。今尔之所谓不使上天眷命之汗闭目塞听,弃奸慝,存公诚,乃欺人之谈乎?倘仍以奸宄为尚,即便盟誓,天岂不知乎?”
    十五日,销胡希泰功银十五两。销萨克斋牛录下章京苏鼐功银十六两。销乌什泰牛录下章京绰内功银十两。
    前往戍守朝鲜边界之顾三泰额驸、伊勒德恩、昂古,吉荪等人归来。是日下雪。
    十六日,都堂致书岫岩曰:“戴游击、郭游击,著尔等将岫岩备御乔邦魁之族兄弟皆擒来。与乔邦魁同谋之屯人,以及留乔邦魁住宿之台人,亦皆擒来。”
    十七日,副将巴都虎、副将康喀赖、副将塔音珠、参将阿什达尔汉,率每牛录甲兵二人以前往戍守朝鲜边界。
    十八日,陞副将巴都里为总兵官。
    革锡林、乌巴海游击之职,降为备御。鄂伯惠备御降为半份备御。
    是日,总兵官阿布泰,总兵官布三二人曾因於汗前争吵被治以罪,各销功银三十三两。去年五月,复审布三案,因其言属实,命将所取诸物给还之,并交付汤古岱阿哥、哈哈纳额驸办理。因汤古岱阿哥、哈哈纳额驸不催办所委之事,延至亥年三月。故革汤古岱阿哥总兵官之职,降为一等参将,革哈哈纳副将之职,降为一等游击,并各罚银三十两。
    十九日,遣备御王宗昇往柴河署理。遣备御高永福往栋兴阿。遣备御权成良往费阿拉署理。遣备御王义卫往英额。遣备御张兴官往岫岩。遣备御尤天成往沈阳。遣备御佟文明往扎库穆。
    是日,杨古利额驸、南吉兰请於汗,授图库为牛录额真备御。
    总兵官喀克都里,率八旗每旗各一牛录额真,每牛录各一白巴牙喇,前往戍守广宁。
    二十日,降雪。
    汗降书谕汉人曰:“国民劳苦,非我之罪也,皆明万历帝之罪也。万历帝干预无涉之边外异国,遂遭天谴,万历帝身亡。仅其身死,天恐国人不晓所谴,遂又使万历帝之子泰昌帝,未及一月亦亡。明帝遭天谴责,父子以亡,王臣被杀,土地被陷。因万历帝作恶之故,汉民受劳苦也。天以我为是,以明帝之辽东地方授予焉。既至天授之地,即令辽东周围汉人庐舍均与诸申合居,粮则同食,田则分耕。我诸申地方之庐舍田粮,亦皆给迁移之汉人。於此国移民苦之年,未与诸申合居之人,尔等何以乘间卖粮?著有粮之富人,将所售之粮献汗,并少许付价,若不送来,被人首告,则尽没其粮且诛杀其身。”
    二十一日,前往立界之副将额克兴额、参将毛巴里归来。
    广宁来报:驻广宁之统兵大臣等,往右屯卫时,遇喀喇沁蒙古八十人,杀十五人,获马四十八匹。其生擒二人,由冷格里解来。
    是日,乌巴海往追逃人,因未於边界寻觅踪迹,而宿於家中,故治以罪销功银十五两矣。
    希汉萨满曾来销沙金巴彦功银五十两。经复审,改销二十两,免销三十两。
    二十三日,汗曰:“四贝勒之东珠,备办八份以下,三份以上。费杨古阿哥、斋桑古阿哥、济尔哈朗阿哥、多铎阿哥、岳托阿哥、硕托阿哥六贝勒之东珠,备办六份以下,二份以上。另为随侍福晋之妇人及屯中妇人备办有披肩之衣,帽、包头。”
    是日,都堂致驻青苔峪豁托寨萨书曰:“依据青苔峪地方之二人来告,有三屯之三户人与毛文龙所遣之张怀密通谋叛等语。一屯萌磐驿,乃其人名景天彦,一屯达塔峪,其人名王百求又一屯桦皮峪,其人名曹留全。著驻青苔峪之豁托寨萨等率兵,将该三屯之三人及毛文龙所遣之人,皆查拿解来。”
    二十三日,戍守广宁之大臣总兵官戴木布,及副将刚古里、副将伊荪、副将孟坦、代理副将博尔晋、代理副将雅希禅、游击茂海、游击哈尔古吉、游击鄂诺依、游击多诺依、游击克里等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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