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五十九册 天命八年九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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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九册 天命八年九月
初四日,为逃人事赴扎鲁特内齐贝勒处之博波图归来。该逃人已去科尔沁。博波图以所携之布百疋易羊三十只带回。
初五日,乌什泰奏曰:“自抚顺之战以来,从征数处,八处被伤。来辽东之年,曾授以备御之职。今该职已无,从事农田已三载矣。我之尽心效力,旗大臣等皆知之。”上奏於汗,命
仍授备御之职。
汗调整在外诸贝勒之牛录:原属四贝勒之栋鄂额驸之四牛录,给大贝勒;汗旗下之索海伊荪之二牛录,给四贝勒;大贝勒下之兆德、奥德二牛录,归於汗;大贝勒下之昂阿拉阿哥牛录、苏完之乌赖牛录,此二牛录给莽古尔泰贝勒。
五月间,正蓝旗贝勒值月,往察筑边。本月初六日归来。自即日起受理各项事务。
初七日,降书曰:“凡有牲畜入田,知者执之。执者勿解取其衣,带其见乡之章京,马、牛、骡、驴等畜,各罚银一两。”
初七日,遣书额克兴额曰:“命入靉河路探寻由彼方来人之踪迹。得其迹后,即派妥人由外堵截之。於其踪迹前放十人,后再放二十人,继续再将众人分队置於附近潜行之。为恐队距远而受损,务须详加察寻而杀之,至凤凰城通远堡路,十三日至新城。
遗书乌讷格、达柱虎曰:“著尔等进岫岩路探寻由彼方来人之踪迹。得其迹后,即派妥人由外堵截之。於其踪迹前放十人,后再放二十人。继续再将众人分队置於附近潜行。为恐队距远而受损,务须详加察寻而杀之。由大山彼面出复州路,十三日至大山彼面之原处。
遗书毛巴里曰:“著尔进凤凰城路探寻由彼方来人之踪迹。得其迹后,即派妥人由外堵截之。於其踪迹前放十人,后再放二十人,继续再将众人分队置於附近潜行之。为恐队距远而受损,务须详加察寻而杀之。出岫岩路,十三日抵凤凰城。
是日,诸贝勒会议,并遣库尔禅、图沙、爱巴里、希福请示於汗。拟授胡希木代游击以备御之职,并给汉人;以舒木路之子硕占代其父为备御;以希伯之叔父叶西代其职;以霍托之子叶克代其父之备御;以布彦图代雅纳为备御。
格木布禄率五十人往寻制水银之人。河之彼岸有三百汉人渡向此岸,二百人留於彼处,另一百五十人前来探取消息。为格木布禄发觉,杀十五人,擒把总一名解来。经讯问供曰:“毛
文龙在铁山,并沿江驻兵警戒。朝鲜之三城皆叛,故将其杀之。”
诸贝勒曰:“边外各路无粮处之汉人,可以东京海州、耀州、盖州之仓粮粜之。大斗一斗收银一两。恐其不出耘田,故於购运粮食期间,先向有粮人借贷,俟取回所购之粮后偿还之。
凡诸申、汉人有粮之官员,可向各该处无粮之汉人粜粮。”
初九日,命诸贝勒及德格类阿哥、斋桑古阿哥、济尔哈朗阿哥、硕託阿哥等前往视察筑城之处。
诸贝勒曰:“我国之人丧殡之礼过於哀痛①。贝勒大臣病殁,勿庸告汗。凡未先告贝勒,而告於汗者罪之。汗非只一二人之父,乃举国之父也。为汗者事务多矣,一切国政要事尚且操劳不暇。生死乃天之定数,所有亲戚人等同居一城,孰有哀痛,则宜自身忍耐之,何必以其丧事告之?凡有病死,汗欲前往,而诸贝勒大臣等不加劝阻者,则以当事之贝勒大臣罪之。
父之面前宜报喜而勿报忧。国内不论长幼,禁止於丧殡时过分悲痛。此言非仅出於诸贝勒之口,乃当时汗因忧伤者众多,郁闷不乐而谕令我等众贝勒之言耳。嗣后,凡过於哀痛者罪之。为死者悲哀,即可使尔身将永生乎?”
十一日,升汉人千总为备御。该员曾奏曰:“英古勒岱牛录之千总职曾官耀,已全部追获并带来由红嘴叛逃之二百人。贺乐知道此事。又,曾捕杀毛文龙之奸细,共隐匿奸细者亦杀之。又,曾首告并杀死隐匿明帝赏给军士银九百两之人。从被杀者家抄没银九百两、牛四头、马二匹、骡三头、缎衣一百八十七件、毛青布三十疋、粮十三石。为嘉奖该首告之千总,赏银一百两、牛二头、骡一头、貉皮?子一件。”上奏后升为备御由多尔济阿哥、阿什达尔汉奏於汗。
正白旗郎万策奏曰:“我郎万策曾自广宁率兄弟等二十人,迎於高平城。蒙汗悯恤,赐以备御之职。是年七月被革。今蒙汗眷恤,可否令我兄弟二十人与我相见乎?上奏后,赏给男丁十人,并免该十男丁之差役。由多尔济阿哥、阿什达尔汉将此奏於汗。
李维龙曾并入布兰珠。李维龙逃叛,布兰珠并未得知。汗曰:“将李维龙并於尔布兰珠者,乃令尔察其叛逃,观其善恶也。今其携家中妻孥多人及所有什物逃叛,尔怎能不知?若果真不知,则尔似一妇人也。不能查察逋逃之人,岂能管辖约束牛录?”故革其牛录领催,照例处罚,令其同妇人一样着女人短袍、裙,於衙门坐三日。
遗边堡书曰:“奉诸贝勒谕:傥有喀尔喀使臣前来贸易,则令其停於边外。若有我使者,则由我使者前来告之;若无我使者,则由尔等边人前来告之。”
十二日,授来报汉游击李维龙叛逃之侯世俊为备御。
十二日,汗之妹小福晋殁,以二女殉之。汗因其妹亡而欲前往时,诸贝勒劝阻,汗曰:“我之同父同母所生唯此妹矣。”遂前往,大恸。诸贝勒谏曰:“既已会面,请即还家。”不允。众贝勒又谏曰:“不然,请御八角殿。”乃往,至申时送殡后,汗始还家。汗之妹夫曾为哲陈路大臣,初附汗同行,故以妹妻之,育三子。中年之后,汗妹因恶其夫,而欲离之。汗念其原为好友,未准。夫妻死前,已分居十五年。夫至死未得与妻相见,故汗怨其妹,仍眷爱其妹夫。【原档残缺】
十三日,出使科尔沁蒙古之图鲁什归来并告曰:【原档残缺】
十四日,汗率众贝勒、福晋及蒙古诸贝勒赴山河狩猎,由东京城启程。启程是日宿於虎皮驿城南十里大路之东山上。翌晨,往扎鲁特部之使者阿拉斋回来告曰:“内齐贝勒观我书曰称:此言皆属实情。察哈尔与喀尔喀既已相合,科尔沁及尔我三国,倘有背此言而存二心者,则共恶之。所有之言,皆遂汗之心愿。”遂赐与该使同来之桑图之弟桑古里驼一只,马一匹【原档残缺】。
十五日,宿沈阳南浑河岸。是日,科尔沁之明安老人之子桑噶尔寨舅送其女并携马一匹前来。谒汗时,同来之兀鲁特伊里玛贝勒先行跪叩,抱汗膝相见。继之【原档残缺】桑噶尔斋舅跪叩后,行抱见礼。谒汗毕,与大贝勒、阿敏贝勒、莽古尔泰贝勒、四贝勒依次抱见。所携之女远跪叩见。是晚,杀四牛筵宴。桑噶尔斋舅坐於汗之右近处宴之。
十六日,宿於抚顺赫济格弯。是日来报:以扎鲁特劳萨贝勒之女送与大贝勒之子瓦克达为妻,已至十方寺。瓦克达阿哥率每旗二名巴牙喇,於当日前往十方寺迎接。
十七日,宿於都喀阿拉。
十八日,宿於嘉穆瑚口。是日,恩格德尔额驸、莽古尔岱由游牧处前来谒汗,并杀所携之牛,宴汗。是日,於额尔敏狩猎。来报:前往捕猎之阿敏贝勒之十人被杀。
十九日,宿於嘉穆瑚口之日,瓦克达阿哥之妻至,叩见汗与诸福晋。
二十日还,宿於都喀阿拉之麓。
乌讷格巴克什由所往处来告;有明兵三千人进金州城。告后【原档残缺】
二十一日,宿於抚顺南之塔山下。是日,戍守南界之色牛克、吴拜、托克托依送书曰:“十六日,有一百汉贼进马托里乡,掠去诸申之马一匹。吴拜、色牛克、托克托依三人,於十七日晚出,连夜追至五十里外之一险处。欲围击时,适有驻甜水站之舒赛参将,率兵五十前来。分四队进击而破敌,杀其为首者,获马并执其六人杀之。又布告各处,因地势险恶未得尽获。遂往青苔峪这边岭上堵截其夜路时,遇由彼方而入之贼二十人及马一匹,追杀之。获弓三张、枪十七杆。
二十一日,往掠新城,靉河之额克兴额副将奏曰:“於硷厂击败由彼方前来之敌兵,杀游击一人、千总一人又三十三人。於一堵墙杀千总一人又四十人。於孤山杀千总一人又四十三
人。於新城杀千总一人又四十四人。於甲山杀千总一人又十一人。於汤山杀十五人。合计杀一百零六人。闻於江河此岸耕田,曾往视之。看得,似乎以前有人居住,无兵,且此岸所耕地甚小。问所获之汉人,告称:袭击近朝鲜所居之瓦尔喀时,由游击三人率兵,於四月初八日去朝鲜境内等语。遂依其所告之言,遣阿鼐纳塔噶、钟果堆、克依福以及跟役四人,共八人往辉发、纳丹佛哷、拉发、赫席赫,并嘱曰:‘尔等此去,仅将辉发、纳丹佛哷之马兵带往彼处,留步兵妥为收留并严加防范。拉发之马步兵皆带往彼处之赫席赫。赫席赫之妇孺皆遣往拉发。傥敌兵前来,即设埋伏,以箭射杀,勿露刀枪之锋。该逃去之兵,沿鸭绿江而上,过白山东麓②,来袭辉发。住辉发之武大臣追击三日,无一人逃出,皆杀之。瓦克达阿哥娶妻筵宴。
二十二日,宿於抚顺赫济格之东。
二十三日,宿於沈阳东之赫济格冈上。是日,遣济尔哈朗阿哥、布尔吉副将,率每旗十名巴雅喇,往平虏堡接恩格德尔额驸之妻格格时,曰:“诸额驸因牲畜【原档残缺】任其自便。
我等不言,令格格勿拒之,必定前来。我於沙河堡候之。恐以我为愚人,额驸之情形已知之。”遂命接格格回来。
二十四日晨,巴都虎副将往告:兀鲁特之奇布塔尔台吉射杀我给昂阿拉阿哥为女之格格。遂将其执而问之曰:“与尔有何怨恶?”奇布塔尔对曰:“并无怨恶之处,乃我死数已定故而杀之。”该兀鲁特众贝勒曰:“既已杀汗之戚,请解我处,由我等处以凌迟之刑。”我诸贝勒曰:“傥凌迟处死异地来附之贝勒,恐将以恶传闻之。”故交付彼等处以绞刑。(原注:奇布塔尔酗酒射杀。该女乃汗之近族孙。)
二十五日,汗於巳时进东京城。往返共行十二日,捕鱼七日,每日筵宴。
二十七日,诸贝勒曰:“蒙古商人所携之大骟牛值二十两,白腹牛十五两,三岁牛十两,两岁牛五两,大羊四两,未等羊三两。倭缎一庹二两,毛青布一疋二两,毡一庹一两,大羊皮三钱,羊羔皮二钱,小羊皮一钱。违此定价暗中超价多给者,不得受之。若有暗中超价多给而受之者,则将所给之价俱行没收,并予治罪。先以诸申、蒙古与汉人之官员及备御计为一等尽取之,其次以千总计尽取之,又次则众取之。傥先取之人於其等到来之前又取,则罪之。”
是日,赐桑噶尔斋舅舅:上等雕刻鞍辔一副,上等内插弓箭之雕刻撒袋,盔及带叶袖之雕刻明甲一副,白甲一副,其中一副盔与叶袖俱全,一副有盔无叶袖,蟒缎披领一件,貂镶皮袄一件,戴金佛凉帽一顶,雕刻腰带一条,蟒缎一疋,倭缎一疋,补缎一疋,金丝一束,毛青布四十疋,五十两银盆一个。
头等,赐扎喀侍卫之妻、谔库金妈妈二妇人缎披领 长补褂。二等,赐科布索尼之妻,扎喀侍卫之妻二妇人翠蓝布披领,镶龙缎襟之毛青布长褂。桑噶尔斋舅舅偕来之从人,头等,赏赐科布索尼,扎喀侍卫二人缎披领。二等,赐孟格图、布当、青泰、朱恩、纳哈楚赖、布勒图、布桂、乌噶尔、浩拜、布尔桑古、吉达等十一人翠蓝布披领。三等,赐托惠、巴达里巴拜、海色、努塔、达尔达、乌尔扎、伊珠等八人布披领。赐朝台吉蟒缎披领、猞猁狲皮?子一件,甲一副,五十两银酒海一件,内插弓箭之雕刻撒袋,雕刻腰带一条。汗另加赐蟒缎一疋、各种翠蓝布十疋。其偕来之从人,头等,赏赐乌巴锡、绰龙郭二人缎披领。二等,赐鄂博果、塔木托克、萨音图、舒楞额、海色、雅苏泰、西拉库吉、巴雅木布古、达里 哈拉库吉、依特格勒侍卫、雅苏克依等十二人翠蓝布披领。三等,赐扎珠虎、孟格依、布尔海、珠尔噶泰、额勒伯格依、朝岱、陶岱等七人布披领。随来之妇人,头等,赐乌巴三察缎披领,长补褂。二等,赐养母乌巴三察翠蓝布披领,放龙缎领之毛青布长褂。
二十八日,科尔沁桑噶尔斋贝勒之女嫁多尔衮阿哥,杀九畜,置四桌,汗与诸福晋、诸贝勒、大臣等出坐八角殿,演百戏而宴之。
汗曰:“顾三泰、乌巴海、郎济达、呼希布章京,著尔等所辖牛录,各出巴牙喇一名、诸申五人,遣往扬古利额驸处。”
又接沙河堡遗书曰:“赴娘娘宫筑边之人等,尽行遣放,令其耕田。遣耕田之人,妥加督促筑城。令德格类阿哥、硕托阿哥前来筑城。除娘娘宫旧有之戍兵外,每牛录各一人由一副
将率领沿边分驻,该副将自身驻於边寨之中间矣。”复作此类文书,请汗将济尔哈郎阿哥、多铎阿哥召来。
二十八日,汗曰:“朝会仍循费阿拉之例是凡诸申、汉人、蒙古牛录之人,须於天明前集於其牛录额真、备御之衙门,由牛录额真、备御查其在否。天明后,总兵官、副将、参将及游击、备御皆集於固山贝勒之衙门。集合后检查各官来否。其后,由固山贝勒率领,於日山时,集於八角殿。集会时,自总兵官以下、备御以上,须携带各自所挂之小旗插於殿前各该插旗之处,验其小旗以查未来之官员。戍守官及因事差遣之官员,由其子弟代朝。每日一次,各官於各该固山贝勒衙门取信。再,各牛录之人,每晚集於该牛录额真衙门一次,以严查其在否。若违朝会,则罚贝勒羊,罚总兵官银四两,副将三两,参将、游击二两,备御一两,千总五钱。白身之人,鞭五十。外面城堡乡村,亦如此【原档残缺】”
①原转抄本签注:谨查gasara dufe盖过於悲痛之意。
②原转抄本签注:谨查新定旧请语一书alin I dusihi deri即由山鹿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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